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民道德审美教育研究
2014-09-20蒋芝英
蒋芝英
(义乌工商学院,浙江 义乌 322000)
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民道德审美教育研究
蒋芝英
(义乌工商学院,浙江 义乌 322000)
道德应用的路径和方法问题是道德教育最大的问题,价值观的应用又是道德应用中最大的问题。从审美的角度进行公民道德教育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路径之一。公民道德审美教育有其可能性和必要性,缺乏审美性道德建构活动的传统公民道德教育模式、官德形象审美价值缺失、新媒介呈现的芜杂道德局面及“托底”制度的缺失是公民道德审美教育所面临的困境,需要从建构公民道德教育体系、加强“官德之美”建设、完善互联网治理体系及制度设计等各方面入手解决。
公民道德教育;道德审美教育;核心价值观
人类从来都不缺乏伟大的道德情操,缺的是道德应用的路径和方法问题,这也是道德教育最大的问题。价值观的应用又是道德应用中最大的问题,即便是相同的价值观,在不同社会、家庭、文化体系、族群下就会有不同的做法。要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公民幸福,必须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十八大报告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层次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了清晰、科学的概括和界定,在这三个层面中,公民层次的核心价值观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点和落脚点。因为,国家发展目标和社会建设理念的实现都离不开公民道德素质的主体力量的发挥。公民道德素质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因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概括只是为“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和“立德树人”指明了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和方向目标,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什么样的方式和途径完成公民道德教育,有多种途径和方法。从审美的角度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是其中之一。
1 公民道德审美教育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歌德认为:凡是真的、善的和美的事物,不管它们外表如何,都是简单的,并且还是相似的。这种相似性源于道德的审美色彩和审美的道德价值倾向。和谐的“相互关系”是美的基本内涵,追求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利益、秩序的协调关系是道德的目标,因此,道德和审美之间有着 “共同基础”——“关系的协调或者和谐”。
道德和审美之间除了有着“共同基础”之外,在价值追求上也彼此相互认同,相互适应。受儒家文化的浸染,重视社会伦理情感成了中国传统哲学的基调。与此相联系,中国的古典美学在审美标准上更推崇伦理性的善,而非实体的美,从孔子的“《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到孟子的“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以善为美,这一审美价值标准深远地影响了当代人的审美标准。近年来的“最美”人物出现充分反映了这一审美取向。另一方面,道德价值以善为标准,以美为旨归。人们对生活的追求不会停留于弄明白“如何活”的认识论阶段,也不会满足于“为什么活”的伦理学阶段,而是追求“活得怎样”这一美学问题。所以,审美需要服从道德律令,而道德也需要走入美的自由境界。如康德所说:“真正的德行只能是植根于原则之上。这些原则不是思辨的规律而是一种感觉的意识,它就活在每个人的心中。它就是对人性之美和价值的感觉。这样说就概括了它的全部。唯有当一个人使自己的品性从属于如此博大的品性的时候,我们善良的动机才能成比例地加以运用,并且会完成成其为德行美的那种高贵的形态。”
道德教育是一项具有极高审美价值的活动。道德教育的根本文目的就是“按照美的规律”去调节人与人之、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使人们的相互关系经常处于一种和谐的张力结构之中,在这种“和谐场”中完成个人品质的完善至完美。审美化的道德教育是德育的最高形式,区别于传统的理性说教式的道德教育。在理性说教式的道德教育中,道德主体缺失,道德教育功利化,个体对社会道德规范的认知和理解往往是在外向强制的灌输过程中完成的,遵循道德规范是“他律”的行为,而非“自律”的行为,是非自由意志的选择,道德行为是一种痛苦无奈的被动选择。基于审美的道德教育直接源于主体的道德情感,在道德认知基础上,道德主体基于情感体验,自由观照自身及他人的道德人格与行为,引发主体灵魂震撼并不断自主地改造自我品德与心理品质,在无为而为中完成审美性道德建构活动。
2 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民道德审美教育困境
2.1 传统公民道德教育模式缺乏审美性道德建构活动
从德育的本性看,德性应该是在生活的实践和体验中内生的而不是嵌入的。道德是需要主体自身来建构的,作为道德的学习主体只有通过道德内省才能使社会主流的价值观和人类道德法则转化为内在的认识、情感、需要和意志,生成道德人格,产生真正意义上的道德行为,达到外在与内在的统一。
中国传统道德受自然社会家族伦理和政治社会国家伦理影响深远,具有鲜明的政治逻辑和工具理性的特征,被称之为臣民道德。即便20世纪以后,由于社会生活的结构转型,对公民道德的理性追求开始萌生。对于经历了千年臣民社会浸染的国度而言,道德的政治逻辑和工具理性的特征依然明显。新中国建立以后,唤醒人的“主体性意识”也没有成为道德教育的出发点。公民道德首先要符合政治的需要,为经济服务。道德是一种伦理义务,一种规范和机制,而非公民对自身的维护。因此,在传统和现实语境中,公民道德的产生是嵌入的,公民道德主体常常被“集体”、“人民”等概念取代。道德需求不是因个人需要而是因社会、国家和集体需要而存在。公民道德建构的过程是因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需求而实行的自上而下的灌输。重知德,轻行德;重灌输,轻体验。道德形象“高大全”、政治性浓厚、超凡脱俗。道德教育实践运动化。
在这种德育模式中,灌输“应该”是公民道德教育最主要的任务,而“为什么应该”的理由却往往被忽略。公民道德教育要“告诉人们应该如何生活,应该选择怎样的生活,但是人们需要的却不仅仅是‘应该’,更想知道‘为何应该’。”因为缺乏“为何应该”,在公民道德教育中,本不该缺失的道德主体也就缺失了;道德主体对公共的善的生活方式和精神品质的追求也就失去了动力,连公民道德教育追求的“应该”都无法成为道德主体在具体行为和事件中遵循的规则。公民道德教育被异化为令人排斥的义务教育、限制教育和规范教育,投射在公民心里,公民道德教育就是公民民苦难教育,只有远在云端的“善”,而没有通向“善”的天梯。以美启善、引发主体灵魂震撼、自主地改造自我品德与心理品质的审美性道德建构活动很难形成。消解道德规范,急功近利地对待前途理想、淡漠宏大历史主题,缺乏对社会责任的担当也就成为生活的常态。
2.2 官德形象审美价值缺失消解道德价值,导致公民道德审美缺憾
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领导干部所拥有的为官理念、行为准则及其规范简称官德,也可称之为权力道德。强调道德意识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特征,道德观念在政治与社会生活中具有崇高的地位。在中国传统的价值观中,掌控知识、权力的精英阶层首先是整个社会的道德楷模。官员不仅是守护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的表率,其本身塑造的大美形象更是启迪普通民众向善的理由。因为,民众对于这种官员形象产生出美感和好感后,通常都会给予着意地关注和细致体验,也就是审美。在这个过程中,体验的快乐、灵魂震撼后就会有主体对这一形象的自主追求。所以,官德直接影响着民德,官德正而民德淳,官德毁而民德降。可以说,上层社会所塑造的道德人格和道德形象直接引领着社会的道德风尚。所谓“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说的就是此意,“楚王好细腰,国人多饥色”更是经典说明。
新中国成立后,公民道德教育国家化。公民道德教育演变为国家学说,道德教育的价值取向、目标、内容,乃至方法手段等技术性的问题都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官德形象的道德价值和审美价值对公民道德教育的影响也越来越大。近年来,因传统道德文化断层带来的信仰缺失、市场经济价值规律对社会道德规律的僭越、外来文化的冲击等多方面原因,道德滑坡尤其是官德滑坡成了一个严峻的社会现实。政府形象、国家形象和8000多万党员的泱泱大党的形象都受到损伤,严重影响着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官德缺失消解着一切道德价值,直接影响着公民道德教育。精英阶层作为“社会良心”的传统道德形象被摧毁,其感召力被瓦解,民众对其所代表的价值、意义的信念也被毁灭,对道德的极端怀疑和对道德教育的极端反感和抵触也就不可避免。
2.3 新媒介呈现的芜杂道德局面使公民道德审美陷入困境
著名心理学家劳伦斯·科尔伯格(Lawrence Kohlberg)曾针对个人道德发展提出过“六阶段”理论。
科尔伯格曾的个人道德发展“六阶段”理论阶段1 避免惩罚定向较底层次的道德发展阶段阶段2 获得奖励定向阶段3 寻求人际和谐一致定向阶段4 遵守规则及社会秩序定向阶段5 社会契约定向阶段6 普遍伦理原则(或称原则与良心定向)较高层次的道德发展阶段
人们所有的道德行为都是习得的,其中很多是通过媒介习得的。在传统媒介环境下,以信息制作、销售为“中心化”的传播模式为信息的消费者创设了一个相对单纯的道德环境,媒介直接或间接地对传播的信息做了道德判断,受众面对的是已设定好的道德原则。什么样的行为会受到惩罚(阶段1),什么样的行为会受到奖励(阶段2),什么样的社会价值观(阶段3)和社会规范(阶段4)是正确的等,民众很容易知晓。面对不同道德发展阶段的民众,传统媒介在引领民众道德观念时拥有比较大的主动权。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度发展,以“双向的去中心化的交流”为特征的新媒介时代来临,集信息制作、销售和消费为一体的全新传播模式应运而生并迅速推广。民众所面对媒介信息不再是单向度的被动接受,而是即时的、立体的、开放的、互动的、参与的全新模式。新媒介一方面为公民道德审美教育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使公民有机会、有能力及时、全面地进行道德观察,普通大众在新媒介环境下前所未有的找到了“道德主体”的感觉。另一方面,受全球化、价值观多元化、转型期社会矛盾、传媒市场化等因素的影响,“思想上规范人伦的经典开始失范,演化成一个失去重心的时代”。不同的价值主体为着不同的目的在新媒介环境下表达着不同的价值诉求,进行着“道德博弈”。这里有理性与非理性的博弈、精英和草根的博弈、传统与现代的博弈、个体自由性与社会秩序性的博弈、文化冷战和主权维护的博弈。除此以为,受全球化背景中道德殖民企图的影响,传统价值观遭到挑战,很多道德形象被抹黑,主流意识形态所传递的价值被怀疑、被稀释,加上媒体对“缺德”现象的高度敏感,这一切深远地影响着公民道德教育的效果。公民道德的养成本来应该是历时性形态递进发展,而现在却需要在共时性的条件下同时面对,这种道德芜杂的局面让普通公民很难形成冷静的道德思索和正确的道德判断,更不要说道德审美了。
2.4 缺失“托底”的道德回馈制度,道德形象往往尽善而不能尽美
近年来,摔倒老人“扶还是不扶”的现实拷问和“最美”之花集中绽放的的冰火两重天现象轮番上演。让人失望之时又产生希望。与此同时,因为缺乏制度“托底”,许多“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结局又不得不让人担心“最美”之花“花期”稍纵即逝,只能作为盆景而很难形成丛林。另一方面,当“最美”之花绽放时,人们又纠结于是否该有道德回馈。
2014年夏天,江西高三学生夺刀救人无缘高考一事发生后,如何圆大学梦成了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人们纠结于道德回报是否会损害道德的纯粹性和高尚性。我们认为,好人有好报不能作为道德的前提,却应有制度上的“托底”。就道德主体而言,道德行为应是纯义务的,纯粹和高尚的,不可有道德利己的掺杂。然而,就道德主体所依存的社会而言,对道德主体的道德行为应该有回应和回报。如此,公民道德行为的付出与对社会对道德行为回应和回报才会有一个良性循环的发展,道德个体生存合理性才有意义解释。有研究表明,高水平的道德推理与更多的道德行动之间并没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在道德判断向道德行为转化的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的是道德主体对道德行为结果的回应和回报的期望。因为这种期望,道德判断向道德行为转化的可能性增加。在履行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之前,道德主体虽不能把追求行为的“善”所产生的报酬作为承担道德责任的动机,但道德主体认识到公民道德反馈价值的存在时,道德行为在客观效果和现实利益上的被肯定和认同却能成为公民道德行为持续发生的源动力,公民道德的利公价值就有了实现的可能。如亚里士多德所认为,个体善性是获得幸福的方式。当公民道德教育中的私人利益、自我回馈退居其次,甚至被直接剔除后,公民道德教育也就逐渐褪去了其理应具有的对公民德性发展的内在吸引力,公民也无从体验到自我德性发展的主观幸福感,无法感受公民道德教育对自我生存和发展的魅力。
在传统语境中,我们更习惯于道德“利他”而非“利己”的思维模式,去利己性、去回报性成为主流价值标准。制度化的道德回馈也就失去了可能。因为缺失“托底”的道德回馈制度,许多道德形象刚性不足,缺乏对普通公民的内在吸引力,尽善而不能尽美。
3 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民道德审美教育路径
当前的社会道德问题有多重原因,解决此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在这工程中,其中关键的几个突破点必须把握。
3.1 以人为本,按照美的规律建构公民道德教育体系
“道德的产生是有助于个人的好的生活,而不是对个人进行不必要的干预。”受国家本位和政治伦理的影响,工具理性是中国传统德育模式的指导思想,道德从来而且应该是服务于政治和社会的。公民道德教育无从获得生存的空间与独立的品格。公民道德教育主体的缺位、内容的意识形态性化、道德人格的“圣人化”、教育方式的强制性和灌输性和运动式,使得德育成为对公民的限制和约束,忽视了德育对人的发展性功能。“许多必要的现实社会生活赖以运行的社会基础道德被忽视了,甚至最起码的道德底线也被忽略了。这种漠视现代社会最为必需的基础道德培育,而片面强调崇高道德精神塑造的公民道德教育,必然导致整个社会出现理想与现实的分裂,使得道德与人性背离。”德育的效果成为最受人诟病的话题。
以人为本,按照美的规律建构公民道德教育体系,使公民道德教育找回向善的价值内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关键环节。首先,以人为本,从德育对人的发展性功能入手,尊重德育的主体品格,关注道德主体的人格,摆脱工具理性主导的命运。其次,从一般德性、社会德性、经济德性和政治德性等四个维度全方位构建公民道德教育内容体系,塑造回归本真,回归自然的“道德审美”形象;第三。改变单一的政府主导的德育模式,构建国家、社会和公民共同主导的公民道德教育模式。第四,以生活育德为理念,使公民生活实践中培养公民的公共价值观与道德实践能力,体验道德价值背后的“审美”价值,完成道德审美认同。
3.2 加强“官德”建设,以“官德之美”激活和引领公民道德审美意识
官员道德在整个社会道德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极其特殊和重要。官员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所形成和表现出来的道德意识、道德情操、道德行为直接体现社会道德整体水平,同时又影响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是社会道德架构中的风向标。正如孟子所言:“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尚之风,必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过程中,官员是否能够成为践行社会道德规范的楷模,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成败。现实语境下首先应做的是如何让“官德”具有审美的可能,并以其激活和引领公民道德审美意识,使“官德之美”成为公民道德审美教育中的审美观照对象。
“官德”包括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其核心是价值观,对党员干部来说,核心价值观就是党性。一旦党性丧失,信仰也就动摇,就不可能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丧失道德底线和道德追求也就顺理成章。加强官德修养是官德建设的基础。另外,官德建设还需依靠制度的约束。多年来,对官员的权力约束多靠反腐倡廉的制度而缺乏建设性机制。十八大以后的“八项规定”也是体制内的自我约束。如何把这种自我约束和外在的道德监督机制和权力监督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如公民信用体系建设、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等,从制度环境入手,是官德建设的根本。
3.3 完善互联网治理体系,利用好道德审美语境下的新媒介环境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也是对十八大提出的“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理念的创新和发展。从“社会管理”上升到“国家治理”,这是治国方略的重大创新。而这一切是因为时代背景的变化。我们所熟知的经济全球化、世界一体化的世界因为互联网而到了社会网络化的时代。互联网发展对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出了新的挑战,考验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能否现代化。因此,2014年7月,习近平巴西演讲首提互联网治理体系。在这个全新的环境下,公民道德教育必须用好互联网和新媒体这个平台。
首先,利用新媒介培养公民素养,拓宽公民道德教育路径。在新媒介环境下,公民道德教育可以获得相对独立的生存的空间与独立的品格,可以有效改变传统德育模式下主体缺位的情况;同时因新媒体的即时性、立体性、开放性、互动性等特征,可以有效改变传统道德教育灌输性、强制性等特点,在道德主体平等自由的参与、体验、评判道德行为过程中形成道德判断,完成道德建构。其次,利用新媒介,塑造政府良好的网络形象,提升政府公信力。新媒介是政民良好沟通的桥梁,有利于改变政府“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形象。在政府在充分尊重公民表达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过程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倾听和回应民众诉求、让公民积极参政问政,打造良好的政府形象。第三,利用新媒介,培育社会主义价值观,防止道德殖民。媒介环境是各种价值观集中亮相的地方,也是西方文化企图实现道德殖民的重要阵地。因此,培育社会主义价值观,提高公民道德素养必须运用好新媒介。积极探索新媒体“柔性监管”方法,培养一批思想进步、技术娴熟,粉丝众多的高端“管理员”,弘扬正能量,影响和带动网民。
3.4 用制度之美恢复公民道德的生机和吸引力
“只要有了适宜道德生成的制度,全体社会成员在这种制度下,以其创造性的生活自然而然地就形成道德风气。”当前社会的道德问题的根由之一是制度问题。如冯仑先生所言“行贿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治理结构问题”。因此,公民道德建设的制度设计是应然的理性选择。
罗尔斯的正义论认为,社会的基本结构和制度是正义的主要问题。只有符合正义原则的社会的基本结构和制度安排,才能实现公民道德的正义。因此,公民道德教育“托底”制度首先是宏观的政治经济制度,这也是制度的伦理优先性的要求。正如别尔嘉耶夫在《论人的奴役与自由》中论及“集体主义的诱惑与奴役”所说:“不能指望强者因自己的道德完善而停止对弱者的虐待,不能指望完全依靠人们道德上的完善而导致社会变革。应该依靠改变社会结构的行为来支持弱者。抽象的道德主义用在社会生活上就是伪善,因为它支持的是社会的不公正与恶。社会不是圣徒的社会,而恰好是罪人和不完善的人的社会,不能指望在这样的社会里出现人的完善。”当然,宏观的政治经济制度再符合正义,也不能完全保证公民道德行为符合正义的要求。因为,正义具有双重含义:作为美德的正义和作为规则的正义。如公正、正直的品德属于美德正义,遵守社会规则属于规则正义。两者的道德品质是不一样的。因此,社群主义者将正义原则定位为一种对道德衰落的补救价值,也正因如此,建立明确的奖罚制度的是必要的。从公民道德教育本身而言,单凭公民道德规范不能保护公共善时,就需要刚性的制度包括法律规范予以保护,如道德回报和基础性的重大道德义务问题,都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很多发达国家的经验都可借鉴,目前我国也有相关条例的出台,但还不够系统合理。
道德是出于义务和信念的行为,不可有道德利己的掺杂,道德行为往往以自我牺牲为前提。但自我牺牲并非就是道德的本性。尼布尔指出:社会将公正而不是因为无私作为它的最高的道德理想,它的目标是为所有人寻找机会的均等。对道德主体在履行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时不可有道德利己的掺杂这一要求并不适合运用到国家社会层面。相反,国家社会层面的制度性道德回馈机制才能恢复公民道德的生机和吸引力、实现公民之间、社会与国家之间善行、秩序与利益的有效、合理的制衡,引导人们弃恶从善、巩固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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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素华】
On the Aesthetic Education of Citizen Moral Based on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JIANG Zhi-ying
(Yiwu Industrial&Commercial College,Yiwu 322000,China)
The path and method of moral application is the biggest problem of moral education and the value application is the biggest problem of the moral application.Moral education from the angle of aesthetic is the path of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education.Though the citizens’moral aesthetic education is possible and necessary,it also faces many dilemmas.For example, the model of traditional citizen moral is lack of moral aesthetic construction.The official moral image is lack of aesthetic value.The moral situation is miscellaneous in the context of new media and so on.To solve these problems,it is necessary to construct moral education system,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official moral beauty”and Perfect the internet governance system and system design.
citizen moral education;moral aesthetic education;core values
D648
A
1671-9565(2014)04-025-06
2014-10-13
2013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民道德审美教育实证研究”(编号2013B010)阶段性研究成果。
蒋芝英(1973-),女,浙江义乌人,义乌工商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文化、哲学等方面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