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解读之“法治”
2014-09-18
月读 2014年10期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上“法治”被列在第四位。“法治”一词在我国出现得很早,但中国古代的法治是维护帝王统治的工具,与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有着本质区别。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它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其基本内涵在于将法律作为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最高准则。中国人最早接触这一理念是在近代,当时一些先进思想家为了救亡图存,将西方法治思想带进中国,但没能使国家走向富强。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與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得以确立并逐步完善,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