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思维重在“精”“需”“一”
2014-09-18耿银平
耿银平
信息获取便捷、注重大众表达、倡导免费参与、提供大数据价值的互联网时代来了,如果传统媒体还停留在单向度交流、自娱自乐和自以为是的状态,注定会受到公众厌弃和远离。因为公众的交流、思维和需求,早就迈进了个性时代、大数据时代,以及广阔深远的倍爽的体验时代、深刻时代、快捷时代。互联网时代就像人类发展历史上的“工业革命”一样,注定会带来颠覆性、创造性价值。传统媒体必须具有深刻的融合意识、跨行业发展意识,在“精”“需”“一”努力探索,迎头赶上。
必须提供精彩、精致的信息产品。大数据时代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信息海量,信息繁杂,但广阔的信息量也容易让人有眼花缭乱、不知所云的的感觉。因此,我们的信息产品应该在精彩、精致方面,努力探索。如果我们提供的信息产品,总能让人眼前一亮、耳目一新,是一种信息传播的“沙里淘金”,能让受众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有营养的信息”,就能奠定“信息品牌”,在“万众参与、万人互动”的推动中脱颖而出,奠定强有力的竞争优势。
必须提供“最需”化、个性化的信息服务。大数据时代,广大受众的信息需要,越来越呈现个性化、特色化,传统媒体,在满足普遍性的大众信息需要的同时,也应该利用信息优势、科技优势,在个性化、“最需”化的方面,努力挖掘。不要小看这个“最需”化的小小的“点”,6亿互联网网民、8亿移动互联网网民、12亿微博用户、4亿~6亿微信用户、3亿支付宝用户和1亿网易+搜狐新闻客户端App用户,这个“点”的背后,有巨大的市场需要,是一个巨大的社会的“面”。做好这个“点”,融合了新思维的传统媒体,就能得到市场的青睐。
必须提供“唯一”“专一”化的信息产品。新闻和信息竞争注重“速度第一”,新兴媒体和网络媒体在这方面优势太强,即时更新,传统媒体如果在这方面努力,显然有一种“出力不落好”的感觉,所以,我们应该避开“第一”,而在“唯一”“专一”方面努力挖掘。我们所提供的信息产品,其“速度效应”也许是有限的,其深度效应、权威效应,却是其他媒体无法比拟的,这种“唯一”也能释放出较强的市场魅力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