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了然
2014-09-18
媒体变革中的“体系创新”
当下正在经历的媒体变革是由核心的传播技术突破带来的整体性、系统性变革,而不只是某个环节、某个部分的变化。无论是新兴视听网站还是传统媒体开办网络电视台,要想在未来媒体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需要探索“体系创新”的发展路径。体系创新是指包括核心技术设备、传播方式、媒体形态、组织体系、运营管理方式、人才结构等各个要素的全面性创新,形成一个全新体系。任何一次媒体技术的重大突破,都会带来这种变革。比如广播产生后,音频采编播技术使传播的内容更加丰富,传播速度快捷高效,传播范围更广更远,收音机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媒体终端。与此相适应,对采编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职业素养提出了新的要求,媒体组织结构、运营管理方式也表现出不同于纸媒的新特点。这就是一种新“体系”的诞生。以网络视听为代表的新一轮媒体变革的根本动力,是互联网技术带来的视频传输网络化和终端智能化、便携化。这些变化要求媒体组织架构、运营管理方式、盈利模式、人力资源结构等进行一系列创新,从而形成一种全新的传播体系和媒体业态。传统媒体则要在新的竞争格局下,在遵循自身传播规律的基础上,重新寻找定位,实现某种程度的体系革新。新媒体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这种新体系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既要有所继承,又要尊重这种独立性,实现体系之间从整合到融合。(据袁正领于《人民日报》2014/08/21)
用互联网思维办媒体、抓融合、促发展
互联网强调“用户中心”,传播的基础是用户。媒体发展要赢得未来,必须强化用户意识,把占有用户、发展用户、集聚用户作为重要抓手,贯穿于媒体融合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要创新产品,搭建更符合现代信息传播的新平台,开发更适应受众信息消费需求的新产品。要创新投融资机制,目光不仅盯着体制内的钱,更要开门办事业,靠新的机制,用新的资金,引进新的基因,催生化学变化。只有这样,才能打开新局面,闯出新天地。对媒体来说,内容是决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所在。一定意义上讲,融合发展就是为了使报道内容适应和运用新的技术、新的方式,更好地加以生产和传播。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内容为王”,把内容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以内容优势赢得发展优势。同时,现代传播的发展大势也提醒我们,必须转变“内容为王”的发展路径,高度重视技术的引领和驱动作用,尽快补上技术这个“短板”。融合发展,根本目的是借助新技术、新载体、新手段,创新新闻生产和信息传播方式,让传统主流媒体成为拥有广泛受众和强大社会动员能力的新兴主流媒体。融合发展不是不假思索地跟风发展新媒体,而是有针对性地提高传统主流媒体的传播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将传统主流媒体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拓展到新兴媒体。(据杨振武于《中国报业》2014年第8期)
落实我国媒体融合的三记重拳
首先,建立适应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需要的传媒行业(包括监管)新标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具体可以从内容、技术、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用户等方面分别着手落实,鼓励跨界(过去是限制)、跨地域发展的探索和尝试。借助媒介融合的契机,搭建全新的行业标准,做到一碗水端平,是让传统媒体继续发挥优势,不被边缘化的迫切需要。其次,规范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进程中的价值尺度,便于市场化工作的开展。所谓价值尺度即媒体的市场定价体系。目前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的市场价值体系是割裂的,以报刊、广电为代表的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兴媒体之间缺少可以快速互转、认同的价值衡量办法。在全媒体时代,只有建立统一的市场化的考量标准,打通基础价值层,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媒体的融合。否则,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融合进程中,无法实现心贴心,无法实现血脉相连,无法实现真正的“连体”。第三,引入市场机制,促进媒体融合政策的落地、推进和监测工作。随着改革的深入,可以尝试出台让市场进一步释放潜能的政策、条例。从市场的角度贯彻和落实媒体融合工作,让市场主体(企业)参与进来,不但可以减少政府的行政资源,还可以通过市场行为,促进传媒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据杜泽壮于《人民网·传媒频道》2014/08/22)
克服传媒履行社会责任中的不良因素
一、明确规定不得从事的一切有碍履行传媒社会责任的行为规范。制定传媒和新闻从业者不准操作的事情、不许违悖的行为、不能建立的关系、不该收纳的物品等规定,也就是制定出我们常说的“负面问题清单”。二、平衡政府、传媒和公众的利益关系及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冲突,把履行传媒社会责任落到实处。三、清晰区分和实行传媒机构和新闻从业者在履行社会责任中的责任分担。在新闻信息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中,传媒机构和新闻从业者应对各自承担的社会责任,以及共同承担的社会责任有明确的划分,而且这种分担应由业内认同、经法律认可,出现虚假报道或者报道中出现某些不真实的成分,传媒机构和当事记者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四、在提高全民对于履行传媒社会责任重要性必要性认识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靠和有效便捷的方法,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和监督传媒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问题和不足。五、加强对传媒履行社会责任的法律监管和行政调控,明确评判标准,强化奖惩力度。我国实行的是党管媒体的制度,政府对于传媒履行社会责任提出很高的要求,实行严格的管理是十分自然的,也是合理和合法的。(据童 兵于《新闻与写作》2014年第8期)
中国电影产业持续增长但须警惕过度消费观众热情
中国电影家协会日前发布《2014中国电影产业研究报告》称,2013年中国电影产业继续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其中喜剧、爱情、动作电影类型片受到市场和观众的青睐。但是,在产业快速增长的同时,需警惕部分高票房电影的过度消费观众热情现象。报告分析指出,2013年高票房国产电影大多紧密结合时事热点,争议越大越能成就高票房,此类电影已呈现出过度消费现象。报告主编刘浩东认为,这种过度消费终究会使其成为电影市场典型的快消品和易耗品。这种盲目消费短期利益、消耗观众热情的情况,病毒式营销造成的畸形观影心态,不利于电影市场的长期良性发展。(消息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国内首家文化融资租赁公司成立
日前,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文资办”)在京发起成立国内首家文化融资租赁公司,针对文化产业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着眼于盘活首都丰富的文化资源,撬动金融资本为文化企业融资。据了解,公司可为文化企业提供总额达112亿元的融资服务。文化融资租赁公司由北京市文资办联合中国恒天集团、联合出版集团等企业共同发起设立,首期注册资本11.2亿元。目前公司已针对广播影视、动漫、游戏、文艺演出、新闻出版、广告等文化细分行业迅速建立起18种融资租赁经营模式,在全国率先开展文化无形资产融资租赁业务。(消息来源:《人民日报》)
时政类新闻发布须有相应资质
8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这一规定被很多网民称为“微信十条”。《规定》一经发布,在即时通信工具服务商、媒体公众号发布者、自媒体内容生产者,以及广大用户中间引起强烈关注。《规定》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规定》还明确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即时通信服务提供者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新闻单位、新闻网站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非新闻单位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转载时政类新闻。其他公众账号未经批准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可以发布或转载时政类新闻的公众账号加注标识。(消息来源:《光明日报》)
大连试播全国首个4K超高清频道
全国首个4K超高清频道8月11日在大连开始试播。相应的机顶盒上市后,拥有4K电视的用户就可以用该机顶盒收看到超高清频道的节目。4K超高清电视分辨率高达3840×2160像素,拥有的像素点是目前高清电视的4倍,具有影院级的视觉效果。大连天途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依托超高清、超宽带的有线电视网,开始试播超高清频道,成为国内第一家基于有线网采用广播方式播出超高清频道的运营商。该频道能够覆盖大连市内的210多万有线电视用户。(消息来源:新华网)
中移动将成立新媒体公司
中国移动已决定将旗下五大内容基地整合,成立一家新媒体公司。在参加上半年业务发布会时,中国移动董事长奚国华曾表示,将把五大内容基地进行公司化改造,让其按照市场化规律运作,并可能引入混合经济所有制,即引入民营资本。而实际的举措则已经在进行当中。据了解,为加速推进新媒体领域音乐、阅读、游戏、动漫、视频等五个内容型业务基地的公司化改革,中国移动决定在集团公司层面成立新媒体公司,筹备组已经正式成立运转,负责新媒体公司的筹备工作。电信业内人士表示,中国移动的业务基地,对于促进新业务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如果真的能够整合这些业务基地,并且引入民营资本,进行混合所有制的改革,相信会对中国移动在互联网方面的转型带来正面的效应。(消息来源: 《京华时报》)
优酷土豆集团成立电影公司
优酷土豆集团8月28日正式宣布成立电影公司,定名为合一影业。业内观点认为,电影是网络视频最高端的产品,此举将进一步强化优酷土豆集团多屏文化娱乐生态系统。合一影业CEO朱辉龙表示,合一影业是原生于互联网的电影公司,将依托大数据和O+O(线上线下融合)这两大特色,创建与电影产业的开放合作平台,助推大制片和大营销的精准化,平衡艺术与商业之间的关系。此外,将搭建IP孵化、新影人和粉丝三大平台,实现从内容创作、人才培养到粉丝经济的全面覆盖。(消息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