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为何一再发生
2014-09-16杨国栋
教育 2014年25期
杨国栋
7月30日凌晨,有精神障碍的52岁的李艮库在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南留庄镇上闲逛,被多名未成年人围殴致死。参与打人的共7人,其中最大的嫌疑人仅仅16周岁,最小的3人尚未满14周岁。南留庄中学政教处一名老师称,该校两名初一学生也在上述7人当中,但“事发时学校已经放假了”。(2014年8月19日《京华时报》)
青少年暴力犯罪,固然与其法治观念淡薄有关,但家长和学校过于重视孩子的文化课学习,忽视了思想品德、纪律法治教育也是重要原因。“事发时学校已经放假了”并不是学校推卸责任的理由;学生打人致死,作为教育者的学校肯定难辞其咎。事发后不久,蔚县不少镇上学校都组织过一次面向家长的法律培训。事发之前,却鲜有类似培训课程。这也说明学校意识到了问题所在,但光是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还远远不够,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从小教育他们遵纪守法才更为重要。
相比学习成绩,学生的品德培养显然更应引起学校的重视。学校应该好好反思自己平时的教育,不仅要加强文化知识教育,还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治教育。同时,家长也要多关心孩子放学后在干什么、玩什么、经常和什么人在一起。此外,对犯罪的少年要依法严惩,对违法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和对网吧监管不力的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也要进行问责。不能再让网吧成为向青少年传播黄色、暴力等不健康内容的主要渠道和诱使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