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罚尺度仍需收紧
2014-09-16安然
安然
巴西世界杯是否成功?答案是肯定的。巴西世界杯上裁判员的整体表现如何?我想大多数人同样会给出积极的答案。没有“三黄罚下一人”的笑话,没有“兰帕德门线悬案”的失误,决赛中也没有再现“飞毛腿伤人”却躲过红牌处罚的纰漏,客观地说,参加2014世界杯的法官团队出色地完成了执法任务。
但如果这就是巴西世界杯执法总结的全部内容,其结论难免流于形式与过分草率。通过一个月的比赛观察,加之与周围裁判老师和同仁的探讨,在此发表一下我对本次赛事执裁判工作的一些观点和看法。
四年前的南非世界杯,场均进球只有2.27个,本次赛事提高到了2.67个,进球的增多显然和比赛流畅程度的增加有直接的关系。在这一方面,肩负引导比赛顺利进行的裁判们功不可没。
从揭幕战开始,裁判员就明确了对于合理利用身体冲撞给予更宽松尺度的定义,小组赛期间经常可以看到球员们拼抢倒地后等待哨声、但裁判未作判罚的场景。尺度调整的目的是增加比赛的对抗性、流畅性和观赏性,也和足球运动员日益发展和提高的身体机能有关。
本次赛事关于纪律处罚的数字相比上届有明显下降:南非世界杯黄牌总数为241张,本次赛事骤减到187张,场均黄牌数也由3.77降为2.92;四年前的世界杯,红牌总数为17张,本届赛事减少为10张,比例下降更达41%。
这一现象自然与尺度向宽松方向发展有关,但在此背后同样揭示了一个问题——揭幕战西村雄一判给巴西队争议点球后,裁判员对黄牌的量刑明显有矫枉过正的趋势,很多场次出现了依据规则必须出示黄牌警告的动作,却被裁判漏掉。比如英格兰乌拉圭一战,戈丁对斯特林的犯规(戈丁应领受第二黄);巴西与哥伦比亚一战,苏尼加两次恶劣犯规也都逃脱惩罚,并最终导致内马尔重伤提前告别世界杯。
此外,裁判员对佯装行为过于纵容,直到三、四名决赛时,奥斯卡才领到本届杯赛第一张惩戒假摔的黄牌,我个人认为这是本次赛事中法官团队执法过程中的最大瑕疵。如果每个佯装行为都像奥斯卡这样严格处理,别的球队不论,仅巴西一队就应该多拿3-4张黄牌。佯装这一严重悖离公平竞赛精神的行为,理应以世界杯为标杆进行严打,但很可惜,我们错过了这次绝佳机会。
除去判罚尺度本身,本次比赛的裁判员还有一个突出特点,那就是体能异常充沛。现代足球的发展水平逐步加快,比赛节奏的提升也对裁判员的体能状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裁判员们在世界杯前经过了长期而系统的身体训练与测试,这为他们在本次比赛中突出的体能表现打下了良好基础。
但充沛的体能也带来了另一个问题,即裁判影响皮球运行路线或球员跑动路线的情况多次发生。据不完全统计,“裁判员干扰比赛”的场景至少发生了7-8次,最惊险的两个镜头,一为马日奇在德国与葡萄牙一战中“断掉”德国队的中后场传球,险些帮助葡萄牙打入一球;另一个则是伊尔马托夫在美国与德国一战,撞倒了正在跑位的美国球员琼斯,导致后者长时间倒地不起(图)。在裁判法的解释中,更好地观察角度比更佳的判罚距离更重要。如果一味追求后者,有时会取得适得其反的效果。
本次世界杯赛上,门线技术和喷雾剂的使用被写入了足球运动的史册。两项新科技的介入效果确实不错,但在一些细节方面仍有改进空间。是否应该将底线裁判结合门线技术使用?如果让喷雾剂的使用不影响比赛的快速恢复?这些话题仍有进一步讨论和推敲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