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村庄调查的农村留守人员问题研究
2014-09-15周批改
摘 要: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离开农村进城务工,大部分妇女、儿童和老人成为农村留守人员。本文在对湖南省双峰县梅龙村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农村留守人员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做好农村留守人员工作的对策。
关 键 词:农村留守人员;农业;村庄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4)08-0051-04
收稿日期:2014-05-27
作者简介:周批改(1973—),男,湖南祁东人,中共湘潭市委党校副校长,教授,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应用社会学博士,农林经济管理博士后,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和三农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大量的农民离土、离乡进城务工,而留在家里的老人、妇女和少年儿童(俗称“三留守人员”)成为农村留守人员。本文研究调查的梅龙村是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缩影。在梅龙村,党的惠农政策惠及每个家庭,乡村风貌呈现一派安详平和景象。然而,同全国农村社会一样存在着农村留守人员问题。
一、关于调查村庄与调查对象的说明
本次调研地点为湖南省中部的一个普通村庄——双峰县梅龙村。梅龙村位于偏僻山区,有一条乡村硬化公路通往相距15公里的梓门镇,梓门镇镇政府所在地距双峰县城6公里。目前,全村共有耕地面积450亩,其中水田面积350亩,旱地面积100亩;另有山地面积2800亩。全村分为5个村民小组,合计132户432人。大部分家庭的主要劳动力都外出务工,打工收入占到农民总收入的80%以上,是典型的劳动力外出务工村,其留守人员问题在湖南省具有典型性。
本次调查采取随机和定额相结合的抽样方法。共做问卷调查36户,其中,随机抽样18户,定额抽样12户,补充调查6户。随机抽样样本能较好地代表总体情况,但由于随机样本太少,故辅之以定额抽样,即按老人、妇女分为两类,按家庭收入分上中下三个层次,每类层分配样本2户,以保障调研对象符合总体结构。补充调查是在调查报告写作阶段,根据分析问题需要而进行的重点调查。实地调查结束后,将调查数据输入SPSS统计软件,制作成图表,并进行了单变量和双变量分析。
本文调查中的农村留守人员是指家里青壮年男劳动力外出3个月以上,留守在家的老人(60岁以上)、妇女(指户口在本村已结婚的女性)及儿童(15岁以下)。梅龙村总计432人,其中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约180人,常住农村人口约220人,其他外出就学等30余人。有老人近100人,其中留守老人约占80%。有妇女150人,其中留守妇女约占30%。有15岁以下儿童80人左右,其中留守儿童约占70%。本次调查36户,这些家庭中外出务工者68人;有留守老人40人,其中男性老人19人,女性老人21人;有留守妇女11人,留守儿童19人。以下对留守人员的描述主要来自对这36户家庭的调查。
二、农村留守人员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⒈务农比较效益低,粮食生产能力下降。梅龙村处于群山之中,气温偏低,水利设施陈旧,通常只能种植一季稻。水稻种植基本上是靠手工劳动,锄头、镰刀和扁担为常用的工具,大部分是原始的牛耕。种植一亩水田的劳动强度大,成本高,比较效益低。根据多次实地核算,该地种植一亩水田(中稻)平均劳动用工32天,物质支出约400元。一亩中稻平均可产稻谷1000斤,按2011年收购价(120元/100斤)计1200元;除去支出400元,一亩田可赚800元。一亩水田的物质投入和收益比接近1:2,可见一亩水田的物质投入效益较高。但按当地种植一亩水田平均32天计,每个农民劳动一天收入不到30元。当地普通做工工价平均为90元/天(在自家吃住),农民种田的一天收益不到做工收益的1/3。
村里以务农收入为主的农业劳动者家庭(农林牧渔的收入占一年收入50%以上的家庭)大约25户,占总户数的1/5左右。比如一户4口的农业劳动者家庭,收入大致如下:(1)种植水田2.5亩,每年粮食收入2500斤,除去开支按每亩收入800元计,合现金2000元;()2种植玉米、黄豆等经济作物,约1000元;(3)养殖牛、猪等,约2000元;(4)林业收入约2000元;(5)打零工收入约6000元。调查显示,农业劳动者家庭年收入不到15000元,由此可见,以务农收入为主的农业劳动者家庭一年辛苦仅能维持温饱,是农村生活最艰辛而收入最低的群体。这也是农村劳动力离开农村外出务工的原因。
20年前,村里几乎每家每户都种田,整个村庄每年能产粮30多万斤,基本可满足全村400多人的温饱。随着越来越多的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守老人和妇女成为农业生产主力。种田种地是高强度劳动,留守人员体力弱,往往力不从心,由此村里荒废的田地达20%,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量逐年减少。2011年,村里粮食总产量约20万斤左右,按人均年消费800斤计算,可满足常住村里200多人的口粮,略有节余。但如果外出务工者大规模返回村庄,就会出现粮食短缺问题。
⒉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较低,面临何去何从的困惑。由于务农辛苦而且收入低,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村里就有人外出务工,既能够增加收入和解决个人温饱问题,又可以将口粮留给家人。越来越多的村民进入城市务工,用务工收入修建家里的房子,改善留守人员的生活。然而,在调查中,村里留守人员对外出务工人员工作的描述并不乐观。
梅龙村青壮年男劳动力基本外出务工,部分女劳动力也外出务工,总人数达180人。根据调查估计,约有15%的外出务工人员年收入超过50000元,45%的人年收入20000元以上,30%的人年收入低于15000元,还有10%左右的外出务工人员入不敷出。平均而言,外出务工人员年均劳务收入约为20000元,不到所在城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他们在外节衣缩食,除去必要开支,一年寄回家里7000元左右。但如果将老人和孩子迁带至城市,这些钱则远远不够。可见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不足以维持一家人在城市生活。
外出务工人员是在农村与城市之间摇摆的过渡群体。梅龙村外出务工人员大部分在广州、深圳等地的生产加工、服务和建筑行业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还有些外出人员长期找不到相对稳定的工作。虽然政府承诺保障进城农民的平等权益,但在实际上城市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还存在着很多限制和歧视。外出务工人员虽然向往城市生活,但他们没有足够能力将父母和小孩迁带至所工作的城市,城市也没有做好迎接他们的准备。如果他们真的回到农村,也难以习惯农村的生活。外出务工人员中的很多人不会也不愿再干农活,同时,农村也难以接纳如此众多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
⒊留守儿童就学困难,缺少亲情关爱。调查发现,农村留守的这部分孩子总体上是在健康成长的。但是,他们在成长过程中也面临着许多难题。梅龙村有15岁以下儿童80人左右,男女比例大致为5:4,性别比不均衡。一些留守儿童没有户口,原因之一是一些村民为逃避计划生育,没有登记结婚就生育。另外,有些男性从贵州、云南等偏远山区娶的妇女往往不到法定的登记结婚年龄,生育的孩子不能登记户口。由于农村适婚年龄段男多女少问题的存在,所以通过买卖婚娶的问题还会持续出现。而且通过买卖婚娶组成的家庭稳定性差,在这样家庭里成长的儿童往往会遇到更多问题。
留守儿童就学困难,学习成绩不佳。调查的36户人家中,有19户家里有15岁以下儿童;其中上学的有16个,本地上学9个,在外地住宿上学3个,跟随父母在城里读书4个。总体上看,4个跟随父母在城里读书的儿童要比在农村上学的小孩成绩好,母亲在家的5个儿童又比由爷爷奶奶带养的7个儿童成绩优秀。梅龙村村级小学几年前被撤销,村里的孩子需要去10里路外的学校上学。孩子们每天早上要步行一个多小时去学校。2年前村里有人购买了一辆小型面的车来做运营车专门送学生上学。虽然近年小学生、初中生免交学杂费,但每年其他收费仍需600多元。一些家长反映,不算吃饭,每个儿童的年均支出达4000元。如果家里没人外出做工,则无法负担一个学龄儿童的开支。
留守儿童在缺失父爱的情况下成长。调查发现,留守儿童逃学、辍学现象严重。一些留守儿童迷失在网吧里,有些已经养成打架、偷盗等不良习气。大部分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不佳。外出打工的父母与留守在家的孩子沟通交流较少。调查显示,70%的外出务工人员每年回家2-3次,少数每年仅回家一次。外出的父母往往以金钱代替关爱,容易养成孩子“拜金”的坏习惯。而爷爷奶奶对孩子的溺爱也容易使他们形成自以为是、固执倔强、冷漠自卑等不良性格。调查的16个儿童当中,留在父母身边的儿童精神及身体状况普遍要比由爷爷奶奶带养的儿童好,安全感更强,人际交往能力更佳。
⒋留守人员生活水平低,身体和精神状况欠佳。留守人员劳动强度大,生活水平低。留守老人和妇女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庭事务和带养孩子,劳动强度很大。在被调查者中,70%的留守人员表示“劳动强度大”,30%的人表示对生产劳动和家务劳动感到力不从心。村里留守人员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劳动收入和家中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此外,从2011年开始,政府给6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5元的生活补贴。调查显示,留守老人劳动所得人均一年800左右,外出务工人员给予的生活开支平均为2000左右,加上国家补助,一位老人平均一年所得不到4000元。70%的老人觉得生活费勉强维持生计,20%的老人觉得生活费用紧张,10%的老人认为在生活上过得比较宽裕。相比之下,留守妇女的生活水平略高于老人。
留守人员大部分身体状况欠佳。调查的24位留守老人中,有10位老人身体很不好,11位老人身体状况一般,只有3个老人身体较健康; 5位老人生病无人照顾。近几年,村里疑难杂症增加,特别是前两年,有10多个人因患癌症去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家庭医疗费用难以负担的状况。但村里没有卫生所,也没有医生,看小病也要走好几里路到村外的小诊所,因此小病不治、大病拖的现象较普遍。
留守人员的精神需求得不到满足。调查显示,有近1/3的留守老人觉得很孤独。在众多留守老人中,不乏老伴先逝的,这更增加了另一半的孤苦伶仃之感。由于丈夫长年在外,留守妇女的精神压力明显增加。她们在辛勤劳作之余,要克制难言的心理、生理需求,容易产生失眠和焦虑情绪。在这样的情况下,留守妇女更需要用精神文化生活来缓解压力、排解不良情绪。而在村里,这些留守妇女除了干农活、带孩子,就只能看电视、闲聊或者打牌。调查的16个妇女当中,空闲时有5个人选择聊天,2个人打牌,2个人看电视。
留守人员安全问题突出,生活环境有待改善。男性劳动力外出后,农村治安防范力量减弱,财物被侵占的现象时有发生,性侵害案件也呈上升趋势。近几年农村电器大幅增加,但留守人员缺乏相关知识,有时会因电器使用不当而引发火灾。梅龙村虽地处山区,但环境污染问题却比较严重。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化肥农药,特别是村民无法处理的塑料瓶、包装袋、薄膜等现代垃圾,随意扔到河里造成环境污染。近几年村里癌症多发,村民怀疑是水污染造成的。此外村里一些农民开山劈石和乱砍乱伐树木破坏了自然环境。
三、做好农村留守人员工作的对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因此,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农村留守人员工作,夯实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
⒈正确看待农村留守人员问题,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心。要做好农村留守人员工作,首先,必须正确认识和看待农村留守人员问题。农村留守人员问题是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中国的城镇化进程被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称之为21世纪影响世界的两件大事之一。大规模的城镇化建设支撑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为农民进城提供了机会。调查表明,进入新世纪,取消农业税以来,我国农村发展进入到最好的时期,也是农村留守人员生活水平提高最快的时期。其次,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人员的问题。在改革开放初期,一部分农民就离土、离乡外出打工,农村留守人员随之出现。到20世纪末,农村留守人员已经成为农村中的大多数。在这些年里,农村留守人员问题一直存在,随着问题的积累和由小变大,已经不可掩抑地凸显出来。农村留守人员问题已危及粮食生产,危及农村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危及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必须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再次,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着力解决农村留守人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必须增强做好农村留守人员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将农村留守人员需不需要、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作为评判标准,采取更人性化的关爱方法做好农村留守人员工作。
⒉落实惠农政策,不断改善农村留守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村留守人员的生产条件近十年基本没有改善,反而有恶化的趋势。他们的生活水平虽有提高,但依然面临着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相对落后等问题。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村留守人员,自身无法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靠政府的政策扶持。2006年国家取消农业税之后进一步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这些政策获得了农村留守人员的高度拥护。
然而,惠农政策并没有明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究其原因,一是惠农政策不集中,涉及农民的补贴已达十多种,但都是由各部门分散发放。如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贴等由不同部门分发到各农户,资金分散且数额很小,难以发挥作用。二是近几年社会保障类补贴增多,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低保、残疾人补助、优抚、农村独生子女或两女家庭补助等补贴可以直接到农户,但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如道路修建补贴、水利建设补贴等很少进入村庄,往往在县乡就被截留了。三是惠农政策针对性不强,外出打工经商的群体已不再从事农业生产,但他们依然享有惠农政策。这不仅导致了有限的资金偏离政策目标,而且降低了农村留守人员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目前,农村留守人员已成为事实上的农村生产和建设主体,落实惠农政策必须根据农村留守人员特点和愿望,调整工作的重点和方法。在调查中,为了解留守人员的愿望,我们设计了9个开放式问题,将搜集到的农村留守人员的愿望和意见归纳起来主要有:一是农村留守人员渴望获得尊重和关心;二是“谁来种田”是农村留守人员担心的紧迫问题;三是加强水利建设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农村留守人员关于农村发展提出的建议;四是改善医疗教育文化和养老保障等公共服务是农村留守人员对党和政府的热切期盼。为此落实惠农政策要顺应农村留守人员这些期待和愿望,针对农村留守人员面临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农村留守人员的政策支撑体系。
⒊关爱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是现代社会工作的重要方法,是提高幸福指数重要途径。首先,必须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步伐。农村留守人员问题的根源在于城乡分治的二元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方法。一是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要把农村公共服务作为政府的重要责任,与城市公共服务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财政保障。当前要着重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使社区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服务农村留守人员的基地。二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发展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也是从源头上减少留守人员的方法。要重视县级工业园区建设,在通过严格环保评价的前提下,积极引进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探索土地有序流转,大力推进一乡一品、一村一品集团式发展。一些地方还可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手工制品,既增加农村留守人员的收入又传承了乡土文明。
其次,必须努力为农村留守人员办实事。一是要强化关爱农村留守人员的组织领导工作。各级政府要将关爱农村留守人员工作提到重要议程上来,明确部门责任,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支持并组建农村留守人员互助协会,提高农村留守人员自我管理互相服务的能力。二是创造条件满足农村留守人员“和家人团聚”的愿望。城市廉租房要面向进城农民,出租给他们做“暖心房”。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内,由所在单位发放本人的标准工资和往返路费。要参照这些政策,制定具体措施保障农民工享有这些权利。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农村留守人员身心的健康发展。妇联等部门开展的“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宣传部门牵头的“三下乡”活动,既可以对农村留守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又可以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要针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特点,设计形式多样的文化、教育、体育和卫生活动,以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关爱农村留守人员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自觉把农村留守人员的事情放在心上,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要真心关爱农村留守人员,同时要让关爱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一种工作方法。
(责任编辑:牟春野)
注: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何柳参与调查研究,提供了很多基础数据,特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