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蠡传美德不传财产
2014-09-15梁长生
做人与处世 2014年15期
梁长生
《史记》记载,范蠡在齐国积累了数十万家产之后,齐国贵族合力推举他担任相国,并把相国大印送到他家。范蠡说:“经营自家产业,能获得千金,做官能做到卿相,对一个布衣百姓来说,已经达到了人生顶点。但是,长期享有尊崇的名声,未必是一件好事。”他婉言谢绝了相国大印。他把家产分成若干份,分别赠送朋友乡亲,自己只带小部分贵重细软,悄悄迁居到陶。成为“陶朱公”后,他“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又重新创业。司马迁赞言:“此所谓富而好行其德者也。”
范蠡对后代不传金钱财物,只传美德。他传承给后代的是宽以待人的处世原则,自强不息的人生态度。传留钱财容易,可传留美德难。范蠡自己身先士卒,躬身示范、熏陶。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传授美德。他用人“择人”而“不责于人”;他富而好德,周济穷人;他自强不息,艰苦创业,在达到事业巅峰时,激流勇退,重新创业。贝多芬说:“劝你们的孩子拥有美德吧,因为只有美德,而不是金钱,能让他们快乐。这是我这个过来人的切身感悟。”
范蠡用自己的经历事实,为我们天下大教育指明了方向——我们在向孩子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重要的是传授美德,美德是孩子走向成功人生的根本。
(编辑/袁恒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