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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发达经济体逆向投资的现状、障碍与对策研究

2014-09-14庞明川博士研究员

国际贸易 2014年5期
关键词:逆向障碍企业

庞明川 博士、研究员

中国的对外投资活动是从改革开放以来才开始的,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对外投资高速增长,2002年至2011年间年均增速高达44.6%,2012年首次跻身世界第三大对外投资来源国,2013年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长期以来,中国对外投资的主要目标市场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直接投资规模偏小。而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开展的逆向投资,对后起发展中国家提升整体竞争优势更具战略意义。特别是对于中国来说,开展逆向投资不仅是企业开展技术学习和经验积累的重要方式,更是从对外投资大国成长为对外投资强国的一个必经阶段和过程。因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快走出去步伐,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培育一批世界水平的跨国公司。”这不仅为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活动指明了方向,其中也包含了对发达国家开展逆向投资的重要内容。

一、中国企业对发达国家逆向投资的现状

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即开始了向发达国家逆向投资的历程。但是,这一时期投资规模较小,投资方式单一。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企业加大了对发达国家的直接投资力度,逆向投资快速增长,掀起了第一轮逆向投资高潮,并出现了针对发达国家企业的逆向并购。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企业对发达国家直接投资的增长势头更加迅猛。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为中国企业大规模开展逆向并购提供了机遇,许多企业纷纷加大了投资力度,又掀起了新一轮对发达国家的逆向投资热潮。2009年以来,中国企业对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直接投资都出现了“爆发式”增长,包括“蛇吞象”式在内的大型逆向并购频频发生。首先,从流量上看,中国对发达经济体的逆向投资波动性明显,从2003年的7.3%持续下降到2006年的2.5%,降幅接近5个百分点;2007年出现大幅反弹,升幅接近8个百分点,原因在于对欧盟的直接投资同比增长711%;2008年又出现下降,降幅超过5个百分点;从2009年开始连续三年持续上升,2011年中国对发达经济体的逆向投资已占全部对外投资流量总额的18%;2012年对发达经济体的投资虽略有下降,但趋势尚不明显。从国别来看,2009—2011年,中国对欧盟直接投资分别增长了535.1%、101%和26.8%,对美国的投资也分别增长了96.7%、44%和38.5%;2012年,对美国和日本的投资分别增长了123.5%和47.8%;2013年对美国和澳大利亚的投资分别增长了125%和82.4%。其次,从存量上看,从2003年开始连续三年小幅上升,2006年出现小幅下降,2007年又出现大幅反弹,升幅达到2.6个百分点;2008年又转向下降,并从2008年开始,连续五年持续大幅上升,升幅超过8个百分点;2012年中国对发达经济体的逆向投资存量已占全部对外投资存量的比例高达13.7%。最后,从投资方式上看,中国对发达国家企业的跨国并购剧增,并屡屡上演“蛇吞象”的大戏。大型的并购案例有吉利汽车收购沃尔沃、联想收购日本NEC电脑业务、海尔集团收购日本三洋电器集团、海航集团收购全球第五大集装箱租赁公司GESEACO等。2012年,中国企业的并购势头更加迅猛,很多收购对象都是全球一流企业,包括三一重工收购德国普茨迈斯特、大连万达集团收购美国AMC的100%股权等,中海油收购加拿大尼克森公司(Nexen)成为中国企业迄今最大海外收购案等。2013年,中国内地对中国香港、东盟、欧盟、澳大利亚、美国、俄罗斯、日本七个主要经济体的投资达到654.5亿美元,占同期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72.6%,同比增长9.1%;对美国、澳大利亚的投资额分别为42.3亿美元和39.4亿美元。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额增长30%,达到384.95亿美元,连续第三年创造历史纪录。典型案例包括中海油以151亿美元价格收购加拿大石油企业尼克森,双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了全球规模最大的生猪生产商及猪肉供应商史密斯菲尔德等。

图1明显地反映出中国对发达国家逆向投资的发展趋势。从流量来看,中国逆向投资流量占对外投资流量总额的比重先是从2003年的7.3%下降为2006年的2.5%,之后上升到2007年的10.4%,再下降为2008年的5.0%,此后呈连续上升的势头,最高为2011年的18.0%;从存量来看,除2006年和2008年略有下降外,整体上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中国逆向投资存量占对外投资存量总额的比重从2003年的4.5%持续上升为2012年的13.7%。

二、中国逆向投资存在的问题与障碍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正处于经济转型中的发展中大国,与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相比较,开展对发达国家的逆向投资无疑存在更多的障碍与困难。从总体上看,中国企业的逆向投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规模偏小。结合表1和图1可以看出,2003—2012年中国逆向投资流量和存量占同期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与存量总额的比重年均仅为9.9%和7.23%;流量占比最高为2011年的18.0%,不到当年对外投资流量总额的1/5;存量占比最高为2012年的13.7%,不到当年对外投资存量总额的1/7。二是逆向投资呈自发和松散状态。逆向投资主体的企业长期以国有企业为主,近年来民营企业日趋活跃,但其逆向投资行为都表现为自发与松散,未能实现上下游产业链的有效整合,也鲜见抱团组合式或以联盟形式出现的逆向投资。三是受东道国的影响较大。中国企业的逆向投资深刻地受到来自发达经济体的政治风险、政策变化与制度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发达国家对外资监管政策的变化以及以“国家安全”为由的贸易投资保护主义盛行,给中国企业的逆向投资造成了严重的阻碍和干扰。四是逆向投资受阻、亏损与失败的案例频发。根据Thomson ONE Banker全球并购交易库中1982—2010年共计1848起跨国并购交易记录,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成功与失败的案例数见图2。从中可以看出,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数量逐年迅猛增加,而失败案例也明显增多,特别是近年来几乎呈现出与成功案例相差无几的上升趋势。结合2004年至2012年间35个受阻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案例,发现85.7%的受阻投资在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有12项受阻投资,占发达国家受阻投资的40%;此外,在澳大利亚的投资受阻也较多,包括首钢收购亚洲钢铁、中铝增资力拓、中国化工集团收购农用化学品商NUFARM等5项。相比较而言,中国在发展中国家遭遇的投资受阻则较少。据英国《经济学人》数据,2004—2009年,5000万美元以上的中企并购案中,共有22宗失败,其中21宗发生在发达国家;国际知名金融数据提供商Dealogic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企业以发达国家企业为主要对象的跨境收购的失败率全球最高,达到12%;2010年,这一比率虽降至11%,但仍为全球最高。

表1 中国逆向投资流量与存量占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与存量总额的比重 单位:%

图1 2003—2012年中国逆向投资流量与存量的变动趋势

对于中国企业逆向投资中存在的障碍,总体上看,在发达东道国,中国投资几乎时时处处都会面临保护主义和政治猜忌的掣肘,因而中国投资发达国家障碍最大。具体地说,中国对发达国家直接投资的障碍包括市场拓展障碍、战略资产获取障碍、认知差距障碍、逆向转移障碍、区位障碍和企业公关障碍等;或者分为结构性进入障碍、行为性进入障碍与政府有关法律和政策限制等。对于具体的国家和地区来说,中国对美国投资的障碍包括美国的市场准入限制、商业行为政治化倾向和文化障碍、贸易保护等。此外,中美两国在政治上缺乏深度互信成为中国企业对美投资的最大阻碍;美国政府基于“国家安全”的严密审查将许多中资企业无情地挡在了门外;来自美国政府之外庞大的政治干扰构成了中国对美直接投资的密集绊脚石;技术转移是美国政商界人士对中国投资的另一大忧虑。也有学者指出,中国企业赴美投资最大的障碍是美国对中国的国有企业不信任,此外还存在技术、汇率、财政政策等方面的障碍等。而中国对欧直接投资的障碍除一般性的进入障碍外,还存在投资壁垒、反倾销、劳工成本高昂、文化差异障碍和政治障碍等。此外,中国的经济体制、所有权性质、投资决策机制以及逆向投资主体本身具有的特点,在逆向投资过程中还遭遇到以下多种特殊的障碍和风险:① 预算软约束条件下的投资冲动导致逆向投资决策风险;② 国有企业的所有权性质导致中国企业逆向投资的意识形态风险,许多国家频频抛出“中国威胁论”,在社会舆论方面对中国企业的逆向投资制造负面影响;③ 中国企业逆向投资在发达国家区域与行业上的过度集中带来的风险积聚,特别是在国家战略缺失下的盲目投资、无序投资,进一步加剧了投资风险。而近年来中国企业的逆向投资还频繁遭遇到多重非政策法律障碍和风险,如发达国家存在的议员或政客恶意诋毁、媒体舆论煽动、民众反对抗议、工会和非政府组织缠缚、文化差异干扰、社会责任借口等,严重阻碍中国企业正常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增大了失败风险。

图2 1982—2010年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成功/失败案例数

三、进一步促进中国逆向投资发展的对策分析

1.加强中国企业逆向投资战略的顶层设计

中国企业的逆向投资作为“走出去”国家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身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所以有必要将中国企业逆向投资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战略上的顶层设计,在制定《国家中长期对外投资发展规划》的过程中将中国企业的逆向投资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全面协调,使得中国企业的逆向投资有一个明确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从而在应对进入壁垒与防控投资风险时能够实现企业层面的障碍应对和风险规避、降低成本、减少投资的盲目性、增强前瞻性和主动性以及国家层面的保障经济安全、维护国家利益的目标。具体地说,中国逆向投资战略的顶层设计包括:中国逆向投资目标的规划与设计、中国逆向投资过程的组织与控制、中国逆向投资战略的执行与实施等内容。其一,应结合中国中长期经济发展战略与“十二五”规划的要求,重视并做好对中国逆向投资国家战略的规划与设计,包括逆向投资目标、战略重点以及具体的产业规划、区域规划、时间规划与企业微观规划等。其二,在对逆向投资过程的组织与控制中,注重利用战略规划指导企业的逆向投资行为,避免盲目和重复投资;发展和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公司,切实采取多种方式规避企业的国有性质和身份,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优势;鼓励企业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开展投资活动,加强本土化战略与社会责任。其三,在中国逆向投资战略的执行与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发达国家的公关能力建设,通过积极、正面的沟通,消除“中国威胁论”对中国逆向投资的影响;探讨多渠道的进入方式,降低进入壁垒与投资风险的负向影响;切实加强对企业逆向投资的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政府层面的政策协调与国家间的政策协调等。

2.推进双边或区域投资合作机制建设

国内外基于国家层面的研究发现双边投资协定(BIT)通过保护投资产权以及保障外资投资的公平和优惠待遇促进了签约国之间的双边投资,能够促进企业到签约国投资。近年来,我国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截至2012年,我国已签署150多个双边投资协定。对于发达经济体,中国已与德国、英国等多个发达国家签署双边投资协定。然而,一方面,中国与美国、加拿大、欧盟等重要发达经济体之间尚未达成相关投资协定;另一方面,国际范围内双边投资协定与区域投资协定的发展方兴未艾,美国正在力推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与TT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两大协议的谈判。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必须要主动参与甚至发起新的双边与区域投资协定谈判,以应对越来越大的外部压力。其中,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已经进行了12轮,这是全球最大的对外投资国和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国家与全球第三大对外投资国和第二大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国家之间的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中国与欧盟之间,2013年10月欧洲理事会正式授权欧盟委员会代表欧盟国家启动与中国的投资协定谈判。2013年启动的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建设与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推行作为中国主动适应全球投资新规则一次尝试,必将有力地推动中国逆向投资的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加快同有关国家和地区商签投资协定,改革涉外投资审批体制,……扩大投资合作空间”。这些内容都释放出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强烈信号,为促进中国对主要发达经济体的逆向投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加强政治互信与经贸合作,增进沟通和了解

从总体上看,中国对发达经济体的逆向投资在较长时期内尚处于一个较低的发展水平。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对于中国来说,虽然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人均GDP的比重还处于较低水平;虽然已成为世界第三大对外投资国,但开展对外投资活动的历史较为短暂,仍处于对外投资的初级阶段;跨国公司的发展虽然已经取得重大进展,但在企业自身实力、国际化经营管理水平以及国际化程度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中国还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市场的发展与政府的监管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于发达经济体来说,尽管欧盟与美国都属于最大的对外投资流出目的地,但经济不景气、对资本流出的限制政策、贸易与投资保护主义的盛行、发达国家交叉投资的上升以及对华政策变化,都会对流向中国的直接投资带来消极影响。比如,对于中国市场中劳动力成本上升问题、市场准入与知识产权问题以及市场环境问题,未能从发展的角度、从中国市场成长的角度去看待,只是一味地指责和挑剔,这不仅无助于吸引来自中国的投资,而且也会给发达经济体对中国的直接投资造成不利影响。而出于冷战思维从政治层面对资本流出的限制与阻碍,更不利于双边或多边经贸关系乃至国际关系的构建。因此,切实增强中国与发达经济体之间的政治互信与经贸合作,增进沟通和了解,克服各自存在的影响相互直接投资发展的障碍,不仅有利于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以促进双边相互直接投资的扩大,而且有利于良好经贸关系的建立。

4.促进中国企业逆向投资的宏观政策设计

在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政府宏观政策作为促进和鼓励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活动的重要政策手段功不可没。然而,相对于中国企业对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而言,长期以来,宏观政策并未体现出对中国企业的逆向投资活动在一定程度的支持偏向性,而美欧债务危机以来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以“国家安全”为由贸易与投资保护主义重新抬头,“双反”事件频频发生,进一步增加了中国企业对发达国家逆向投资的难度和成本。因此,有必要在宏观层面有计划、有重点地将激励和扶持措施更多地放在鼓励企业对发达国家市场的“走出去”之上,以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国际经营管理经验、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第一,在直接财政支持方面,有必要采取的政策措施包括:① 建立对外直接投资直接财政支持体系。将财政部、商务部印发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上升为国家鼓励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长期制度;对各种专项资金、补贴和专款进行清理,并根据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进行补充和完善,形成支持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资助体系;对一定时期内国家鼓励的对外直接投资的重点区域、产业和行业等进行动态管理,区别对待,形成临时性的资助政策对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予以引导。近期可以考虑对中国企业的逆向投资进行倾斜,特别是对中国企业在发达国家设立研发中心以及对发达国家高科技企业的并购进行重点支持和鼓励。② 组建海外投资发展基金。在现有分属于各部门管理的海外投资发展基金的基础上探索设立一项专门支持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海外投资发展基金,其运作应体现简捷、规范、透明等原则,并探索赠予、贷款以及股权投资等使用方式。③ 加大财政对技术援助的支持力度。中国企业的技术优势一直是对外直接投资的短板之一,特别是在与发达国家企业的竞争中,更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因此,财政可以通过资助企业的研发活动、技术人员以及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等方面予以支持。

第二,在税收激励方面,其政策思路包括:① 建立灵活务实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在国家对外投资的总体规划下,根据不同时期政府和企业在对外投资的地区、行业方面的特殊要求和安排,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进行调控,鼓励企业投资于国家在一定时期内鼓励的地区和重点行业,引导企业将对外投资重心放在符合国家经济安全的地区和产业。② 实行导向明确、方式多样的税收激励政策。一是进一步优化税收抵免制度。将现行的分国不分项限额抵免改为综合限额抵免;对于间接抵免,对20%的规定做适当调整,并考虑适度选择间接抵免的公司层级,以促进跨国并购企业再投资;及时修订税收协定条款,尽快实行税收饶让抵免。二是灵活运用延期纳税的税收优惠措施。三是允许境内外投资亏损相互弥补。对一定时期和条件下的境外投资损失准予弥补以减轻企业境外投资风险。③ 设立海外投资损失准备金制度。在海外投资准备金制度中,设立海外市场开发准备金、海外投资损失准备金、海外营业损失准备金以及海外风险投资准备金、折旧准备金和呆账准备金等,并特准投资者将一定比例的所得额作为准备金处理,依据一定的标准从应税所得中扣除。④ 加强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尽早与部分发达国家签订双边或多边投资协定。此外,企业“走出去”的方式多种多样,投资行为千差万别,所涉及的税种各有不同,税收法律法规也应做出有针对性的调整和细化,以适应我国企业境外投资发展的需要。

第三,在政策性金融支持方面,措施包括:① 应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杠杆式信贷功能,以带动商业性信贷资金参与,并进一步强化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担保和保险方面的作用;② 建立与完善对外直接投资担保体系,保护本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在遭遇政治风险与其他非商业风险时免受损失或最大程度降低损失;③ 进一步完善我国对外投资保险制度。与此同时,中央财政应加大对政策性金融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长效和可持续的资本金补充机制,以增强政策性金融在促进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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