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也要讲“门当户对”吗
2014-09-10养生保健指南编辑部
养生保健指南编辑部
女知识分子的要求可真不少
55岁的钱老师退休前是大学老师,老伴儿和她在同一所学校任教,两人的感情一直不错,夫唱妇随。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她刚一退休,平时身体好好的老伴儿就走了。两个在国外定居的儿子对她很不放心,都劝她抓紧找个老伴儿。
经朋友介绍,钱老师见了六七个,有退休干部、工厂厂长、学校老师等,条件都不错。可是,最终她选择了一个普通的退休工人老吴。老吴看上去忠厚老实,一到她家就直奔厨房做饭。以前家里一直是钱老师做饭,现在有人专门为自己做饭,她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
可是一结婚,不和谐的音符就蹦出来了。平时,老吴做饭刷碗全包了,但是他的卫生标准很低,碗碟洗不干净,抹布都变得油腻腻的,菜板用完了也不刷。老吴还有个毛病,就是不爱洗澡。钱老师受不了他身上的味道,两人就分屋就寝。老吴的房间脏乱得下不去脚,所以她几乎不进去。
在金钱观念上,两个人也有分歧。老吴可能是穷日子过惯了,买菜拣便宜的,不管新鲜与否;去超市什么都买打折的,不管是不是临近保质期的;空调不舍得用,不管家里有多热……这些都让钱老师苦不堪言。
看电视也是个问题,钱老师喜欢音乐节目,老吴喜欢家长里短的百姓故事。钱老师希望老吴看点儿书,老吴就不爱动脑子。钱老师喜欢弹钢琴,老吴听着就犯困。钱老师有时想和老吴谈谈心,但总觉得老吴心不在焉。就这样,两个人虽说没什么太大的矛盾,可钱老师总觉得日子过得没滋味。
一次,钱老师去儿子家小住归来,老吴兴冲冲地去机场接她。可一回来,钱老师见她最心爱的红棉被让老吴用了,气得忍不住落下泪来。老吴也觉得钱老师事儿太多,太难伺候,气得在工厂传达室里坐了一宿。一场小别后的相聚就这样不欢而散。后来,两个人都觉得累了,便办了离婚手续。
这个例子比较典型,两位老人再婚没有什么阻力和大的矛盾,表面上看都是一些琐碎的小事,但归根结底是两个人的观念和价值观的差异。说到门当户对,人们最初的反应一般是地位、财产、容貌等方面的对等。其实,婚姻中的“门当户对”更是指双方在观念上的一致。如果两个人财产相当、子女情况相当、文化水平相当,那么在观念上就比较容易一致,走到一起更多的是出于感情需要,这样的婚姻不仅稳妥,也容易得到儿女们的支持。反之,如果两个人原来的背景相差太多,一方面让人产生对婚姻功利性的怀疑,另一方面怕将来在交流上有障碍。
也有一些表面上看起来并不那么“门当户对”的婚姻,却发展得很好,为什么?“对不对”的关键不在于你怎样想,而在于对方怎样想。如果他的观点和你不一致,就算其他条件都相当,也不会携手同行。如果他的观点和你一致,那么互相接近便顺理成章。
“教授娶保姆”型婚姻靠谱吗
54岁的林大娘从农村来到上海打工,给丧偶的65岁的王教授家当住家保姆。在同一屋檐下的日子里,林大娘被王教授的学识和温文尔雅所折服,她从他那里知道许多从前闻所未闻的事情。而王教授也被林大娘照料家庭的细心与温柔所吸引,林大娘崇拜的眼神常常让他倍感自豪。两个人在这种状态下相处了一年后,结了婚,过得倒也不错。
近年来,我们经常可以在电视和报纸上看到类似这种“教授娶保姆”的事情,能像林大娘和王教授这样还过得下去的并不多,不少都是出现了问题,甚至闹出了官司。有的是教授的子女不同意,教授和保姆只得过着同居不婚的生活。有的则是保姆确实为财而来,教授如果不结婚或赠予一定财产,她就不再伺候了。
一般来说,教授娶保姆还是有一定感情基础的。因为双方刚开始虽然是雇佣关系,但是毕竟经过较长时间的了解和相处,才产生了结婚的念头,而非一时冲动。如果教授认可,应该没什么大的问题,毕竟日子是他们两个人过。但是在他人看来,尤其是教授的孩子看来,自然是保姆配不上教授,再有就是担心保姆为财而来。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这要是不结婚,保姆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万一哪天教授走了,自己可能连个住处都没有,辛苦这么多年,什么也没得到,落得晚景凄凉。如果结了婚,真把老爷子的财产都弄到自己名下,孩子们也确实难以接受。在这种情况下, “同床保姆”现象增多了。所谓“同床保姆”,就是保姆除了干家务以外,还可以与男主人“同床共枕”。而“同床保姆”大多数是来自偏远地区的农村妇女,她们所照顾的对象多是年纪偏大的老年男性。据说,“同床保姆”的收入相当可观。发生这样的情况,虽然有不合情理的地方,但也只能是各取所需吧。
其实,如果两个人的感情真的不错,给保姆一定的经济保障也未尝不可,比如王教授可以书面形式约定,林大娘可以在其去世后继续拥有房屋的居住权,待林大娘去世后房屋由王教授的子女继承,这样就可以避免林大娘居无定所了。所以说,这个经济保障给到什么程度,就要靠三方来协商了,如果大家都能接受,自然是皆大欢喜。如果不能,为财而来的保姆一走了之,也没办法。不为财而来的,也只能自己想清楚了各种后果再做决定。只是,希望三方都能站在另外两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各退一步,尽量将好事促成。
(摘自《养生保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