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篇家暴日记,能减轻杀子父母几多罪责?
2014-09-10莫特
莫特
2013年12月30日傍晚,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29岁的粟春元被杀死于家中。杀人者,不是别人,正是粟春元的父母粟文广、赵冬梅夫妇。都说虎毒不食子,可粟文广夫妇为何要对亲生儿子下杀手?半年之后,这起案件在望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随着庭审深入,迷雾一层层解开,粟文广5年中记述的40篇家暴日记,揭示了这个家庭的心酸往事。而更让人关注并思索的是,杀子的粟文广夫妇罪行究竟有多重?40篇家暴日记,又能免除杀子父母几多罪责?
时间回溯到2009年农历五月初五。这一天是端午节,对于粟文广全家来说,还有另一个特殊意义,粟文广的孙女,也就是粟春元的女儿燕子出生1个月。孩子满月,按照当地习俗,父母会摆上酒席,款待前来道贺的亲朋。但现实却完全相反,因为就是从这一天开始,长达近5年的噩梦缠上了粟文广夫妇。
“2009年农历五月初五,燕子满月,儿春元闹得全家鸡犬不宁,他打妻陈蕾,打父母,说要搞死全家人……我们帮他带孩子,他还耀武扬威大打出手,天啊!地啊!理在何处?”
这天晚上,粟文广遭遇了儿子粟春元的殴打辱骂,却想不出任何办法。年迈的他们不是身强力壮的儿子的对手,粟文广只能用颤抖的手在一个笔记本上,写下了第一篇家暴日记来倾吐心中的苦闷。
粟文广夫妇有两个儿子,30多岁才生下大儿子粟春元,对其十分看重,一家人也曾十分和睦。听村民们说,小时候的粟春元孝顺懂事,经常帮助父母干农活。然而粟春元学习不好,初中毕业没考上高中,10多岁就步入社会,只能像众多农家子弟一样外出打工。粟春元选择的是到浙江学习烹饪,这一去便是多年,平素很少回家,也很少与父母联系。等他打定主意回到家乡发展时,已到了2009年。打工期间,粟春元与陈蕾相识相恋,结为夫妻,并于2009年农历四月生下女儿燕子。有贤惠的妻子、可爱的女儿,还有时刻挂念的父母,按理说,粟春元应该感觉很幸福,但他却不这样认为。回到家乡创业,粟春元开了一家餐馆,刚开始踌躇满志,想着要大展身手,发家致富,可谁知道两个月后,餐馆就因经营不善关门歇业。粟春元深受打击。这时,他需要父母实实在在的经济帮助,但粟文广夫妇只是普普通通的农民,一辈子脸朝黄土背朝天,靠土里刨食,又能挣多少钱?他们至今还住在全村最破烂的瓦房里,根本没有钱资助儿子,孙女满月,也拿不出钱来办个“满月宴”。而这成为了家庭矛盾的导火索,粟春元看父母这也不顺眼,那也不顺眼,整天挑父母的刺儿。
2009年端午节,粟春元终于对父母大打出手,从那以后,这个家再无宁日。儿子的虐待暴行,粟文广没有一笔一笔地记录,当他再次提起笔,写下第二篇日记时,已经是一年之后……
“儿子春元大闹特闹家庭……打他母亲,他母亲为了帮媳妇,被打断排(肋)骨三根,他在外打工好几年不交钱给家里,还要家里寄钱给他用,他对家里人,还是这个态度……”
2009年是一篇,2010年也是一篇,到了2011年,粟文广记录儿子暴行的日记变成了4篇,而2012年之后,这种记录更加频繁。在粟春元频繁的家暴中,他的弟弟外出打工后很少再回家,他的妻子也无法忍受他的暴行,抛下年幼的女儿离家出走。妻子走后,粟春元不反思自己的过错,却把一切责任归咎于父母,致使家里的火药味更浓。儿媳可以走,粟文广夫妇又往哪里躲?如果地上有缝,他们真会钻到地里去。可他们躲不了,逃不了,在儿子面前,老两口忍气吞声,不敢怒不敢言,整日以泪洗面。实在忍受不了,粟文广就默默地数着儿子打人的次数,在夜深人静之时拿出笔记本,把儿子的暴行一一记到本子上。
“2011年10月16日,今天傍晚7点,春元无源(缘)无故对我大打出手,打我头上26下,用脚踢了8下,我一直没有还手。世上哪有这样的儿子啊,谁来帮我做主?”
“2013年8月15日,到了晚饭的时候,他又很凶地打骂他母亲,用手打,用脚踢,还用手抓着母亲的头发猛推,往墙上碰。”
“2013年10月14日,他坐在床边,用手一个正耳光,一个反耳光打着他母亲……我坐在旁边胆战心惊不敢出声。”
“2013年10月30日,我今天真走运,他平时一打就是个把小时,今天只打了我一下。”
……
从2009年第一篇家暴日记开始,粟文广夫妇痛苦地熬过了4年多的时光。慢慢地,他们对儿子彻底绝望了,曾经在粟文广笔下,还是“儿春元”那样带着惋惜,带着希冀,如今,统统地只用一个陌生的“他”来代替。他不是儿子啊,他就是一只狼,不知道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白眼狼,粟文广夫妇拿儿子没有一点办法。2013年12月26日,粟文广又痛苦地写下了第40篇日记:
“他打了他母亲18个耳光,打起来手痛,就用拖鞋打,还叫他母亲跪在房中央……又转过来打我耳光……他反正是不分青红皂白地打我们,我们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啊?”
怎么办?怎么办呢?粟文广夫妇泪眼问苍天,苍天却无语。这痛苦的家庭暴力,何时是个头啊,难道要一直这样忍下去吗?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发,在儿子又一次对他们施暴时,一向逆来顺受的粟文广夫妇生平第一次开始了反击……
2013年12月30日傍晚5点多,粟文广夫妇与儿子粟春元在自家厨房一起吃晚饭,风平浪静的情形是家里少有的。“日子过得怎么样?”粟春元突然问父亲。“你经常弄一些鱼回来吃,日子过得还好。”面对儿子的问话,粟文广不知道如何回答,为免受皮肉之苦,他特意恭维儿子,含含糊糊地说着儿子的好话。然而,粟文广的苦心并没有换来平安,粟春元并不领情,突然间暴跳如雷,“你这是骗我,说的不是真心话!”然后,站起身抡起拳头就朝父亲打去。粟文广早已习惯了儿子的行为,60多岁的他身体还算敏捷,往后边一退,躲过了儿子的拳头,手上的筷子却被打掉了。见父亲竟然闪躲,粟春元气急败坏,打不到父亲便转而殴打母亲。瘦弱的赵冬梅哪里是儿子的对手,一下子就被打倒在了墙脚。粟春元对着母亲拳打脚踢,这样的场景过去几年多次发生,如果粟文广仍然像往常一样旁观忍让,或许,这一幕又会出现在他的日记上,但这一次,粟文广愤怒了,他随手抄起灶台边的一根木棍,用力朝粟春元头上猛击了两下……
粟春元倒在了地上,趁着这个间隙,赵冬梅赶紧起身跑出了厨房。这么多年来,都是儿子打骂父母,粟文广夫妇从来没敢动过粟春元一个手指头,他们甚至想都不曾想过对儿子还手,可现在,看着晕倒在地上的儿子,粟文广心中升腾起的不是解脱,而是莫名的担忧与恐惧。粟春元苏醒后怎么办?会怎样报复他和老伴?粟文广几乎能够想象出他和老伴的惨状。在极度的恐惧中,粟文广的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该怎么摆脱眼前的困境,于是他找来一根白色绳索,缠在粟春元的脖子上,用脚踩住绳子的一端,用手拉住绳子的另一端,扯了约3分钟。随后,粟文广又呼喊妻子,赵冬梅跑出厨房后并没有走远,听到丈夫的喊声赶紧回来了。在粟文广的要求下,夫妻俩各扯住绳索的一端,向不同的方向拉扯,终致粟春元当场死亡。
儿子死了,是在家里被他们亲手杀死的,粟文广和妻子看着儿子倒在地上的冰冷尸体,脑袋里一片茫然。一阵冷风吹来,老两口清醒过来,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儿子死了,噩梦结束了,但法律的审判又拉开了序幕。法不容情,等待粟文广夫妇的将是法律的惩罚。当天晚上,粟文广夫妇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不久之后,粟文广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赵冬梅因为要照顾年幼的孙女,被检察院批准取保候审并监视居住。她每天生活在她和老伴亲手杀死儿子的这套房子里,其内心受到的煎熬,外人难以想象。而粟文广夫妇杀子的消息,在当地传播开后,熟悉情况的村民并不感到惊讶,他们都对粟文广夫妇投来同情的目光……
纵然事出有因,终究国法无情,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向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粟文广、赵冬梅夫妇涉嫌故意杀人罪,请求依法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2014年7月30日,望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槌敲响,粟文广和赵冬梅夫妇被法警带到被告席上,年过六旬的夫妇俩,在经历了儿子近5年的家暴及等待审判的漫漫煎熬后,头发更加花白。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夫妇俩除了不停地点头和擦拭泪水,几乎没有对犯罪行为作任何辩解。想起过往的痛苦经历,赵冬梅甚至一度失声痛哭。他们杀死了儿子,这是事实,他们无从辩解也不会否认,但是,他们杀死的是逆子,天理难容的逆子啊……而这个事实,800名村民的联名上书足以证明,40篇家暴日记更是一幕幕地进行了回放。
法庭上,辩护律师提交了村委会及近800名村民的联名请愿书,当地村民集体发声:粟文广夫妇善良老实,长期遭儿子粟春元殴打,并控诉粟春元横行乡里、四处寻衅滋事、为祸一方,希望法院对粟文广夫妇从轻判处。同时,粟文广几年来写下的40篇家暴日记,也作为证据在法庭上提交,部分内容还在法庭上宣读……
俗话说: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粟文广夫妇杀死了自己的儿子,究竟该承担何种罪责?800名村民的联名请愿,能否影响法院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40篇家暴日记,又能免除杀子父母几多罪责?
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杀人偿命,这种民间的说法并没有上升为法律的规定。杀人未必偿命,故意杀人,重者判处死刑,最轻者不过三年有期徒刑,二者之间无疑是冰火两重天。在粟文广将粟春元击晕后,粟文广、赵冬梅夫妇将粟春元用绳索勒死,构成故意杀人罪没有任何疑问,案件的焦点,落在量刑上,更具体地说,就是粟文广40篇家暴日记所记录的粟春元的种种逆行,能不能被法院认可,能不能减轻粟文广夫妇的罪责?如果能,又能够减轻多少罪责,在量刑上给予粟文广夫妇多大帮助?
粟文广夫妇的法律援助律师提出了辩护意见:被害人粟春元多年来对粟文广夫妇施暴,是为不义,亦为不孝,其行为已经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粟文广夫妇在遭受粟春元殴打时临时起意将粟春元杀死,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小,属于情节较轻的范畴,应在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量刑。粟春元对粟文广夫妇施暴时间之久,伤害程度之深,足以证明被害人自身有着极大的过错,粟文广夫妇出于自保,出于义愤杀子,犯案后又投案自首,应当从轻处罚。
那么,法庭会不会考量家暴日记记录的情节,并采纳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呢?经过休庭合议,法院认为,从2009年开始,被害人粟春元经常无故殴打、辱骂粟文广夫妇,导致粟文广夫妇心生畏惧和怨恨。粟文广夫妇在被殴打后,打晕粟春元并将其勒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粟文广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赵冬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两人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考虑两人长期遭儿子殴打辱骂、案发后投案自首等情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粟文广有期徒刑4年,赵冬梅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宣判后,获得轻判的粟文广与赵冬梅均没有上诉,判决已经生效,但两人心头仍然无法释怀。谈及儿子的不堪过往,老两口心里更多的不是恨,而是悔。“把儿子打死,自己良心上肯定会受到谴责,很不安。”粟文广表示。
然而,悲剧已经发生,后悔为时已晚,当务之急是总结教训。假如在遭受儿子第一次家暴时,粟文广夫妇没有选择逆来顺受,而是积极寻求政府或法律的帮助,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面对家庭暴力,一味的忍让无法换来解脱,积极寻求帮助,才是远离家暴之道!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编后:父母杀子,这样的事情偶有发生,背后必定有着心酸的故事。也许在很多人看来,像粟春元这样的逆子,该杀,但在法制社会,一个人不管有多大罪行,都应该交由法律来裁定,而不是由任何人自行认定,这是法律无情的地方。但法律对量刑的规定,又体现了法律温情的一面。粟文广夫妇得到轻判,正因为此。家暴日记,无非是将逆子的逆行固定,免除杀子父母死罪的,不是家暴日记,而是粟春元对父母的家暴行为!
〔编辑:潘金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