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反贪总局,地位更高权更大
2014-09-10姜琨
姜琨
日前,党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新反贪污贿赂总局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习惯了中纪委“打老虎”的人们似乎对这个机构还有些陌生。其实,反贪总局成立已经19年了,前不久还查办了在家里藏了两亿现金的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那么,中央为何要成立新反贪总局,它“新”在哪呢?
据了解,我国的反腐机构,从类别上大致分为党内纪检、行政监察、检察、审计四类,基本形成党纪、政纪、法律三方面共同反腐的局面,审计则作为重要的配合部门,协助反腐。从国家层面来说,目前最主要的反腐败机构,是中纪委、监察部和反贪总局。
1995年,为适应全国反腐形势的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反贪总局。其主要职责除了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侦查、预审工作,还参与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等。概括来说,其工作重点主要是针对职务犯罪。
几组数字就可以直观看出反贪总局近年来的反腐成果。据统计,1998年至2007年,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31万多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20多亿元。仅在今年的1—9月,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立案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就达27235件,涉案35633人。
而在一些大案要案上,反贪总局也绝不手软。今年,反贪总局直接查办和组织指挥办理的省部级专案已有20件。其中,比较受关注的当数国家发改委系列案件和中央电视台系列案件。截至目前,发改委共立案查办11人,包括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许永盛、新能源司原司长王骏、核电司原司长郝卫平、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等。其中,魏鹏远案成为建国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当时执法人员从银行调去16台点钞机在魏鹏远家中清点,由于数量太大,当场烧坏了4台。
虽然反贪总局查辦了不少大案要案,但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逐渐暴露出来,使这支反腐“正规军”在行动中受阻。
第一重障碍是反腐力量分散。目前最高检内的反贪总局、渎职侵权监察厅、职务犯罪预防厅实行“分头反腐”,前二者分别查办贪污和渎职犯罪案件,后者从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职务犯罪预防建议等。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家弘认为,分头反腐不仅分散办案力量,还会在具体案件中出现职能的交叉重叠。如果一个贪官同时涉及贪污和渎职,到底由哪个部门负责?
第二重障碍是案件查处受人为因素和其他部门的干扰。目前,省级以下检察机关“垂直管理”尚未完全实施,人力财力物力仍受地方党委领导。在这种情况下,办案就会遇到阻力。反贪总局首任局长罗辑曾向媒体透露查办湖北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刘瑞林时的艰难。当年,发现刘瑞林贪腐问题后,反贪总局马上与湖北省检察院联系,寻求地方检察院的配合,然而多次沟通无功而返。“领教”了在地方办案的难处,最高检和中央纪委决定联合要求湖北省检察院和湖北省纪委共同汇报刘瑞林案,并派出专员赴湖北进行督办。案件才得以查处。
此外,案多人少、统筹乏力、装备落后以及办案人员队伍素质等问题,也严重影响反腐效果。
多种力量的推动下,新反贪总局呼之欲出。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介绍:新反贪总局成立后,职能配置更加科学,办案力量进一步增加,领导班子进一步配强,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将建设成为具有中国检察特色的反腐败专门机构。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等反腐专家向本刊解读了新机构的特点:首先,反腐职能更加突出。新反贪总局将整合检察系统内的反贪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和职务犯罪预防厅等力量。合并后,将统管所有职务犯罪工作,无论在办理大案要案方面,还是在职务犯罪预防方面都会更加专业,力度也会更大。
其次,规格提升,办案力量增加。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伟东认为,新反贪总局局长由副部级的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从级别上强化了反贪部门的地位。与以往相比,反贪总局局长不需要像原来那样多头汇报,既可减少查办大案要案过程中的汇报环节,也有利于查办案件案情保密。在人员配备上,将减少从事文件档案、日常事务处理的人员,增加第一线查案、办案人员的力量。
再次,新反贪总局与中纪委的合作将更加密切,尤其是大案要案的查处上,对打老虎形成威慑力。反贪总局“升格”后,将更有效地与纪检机关进行案件对接。庄德水说,过去纪委办案,从违纪到违法,基本查完了才移交给检察机关。未来反贪总局可以更主动一些,纪检机关一旦发现被调查官员涉及违法,且根据现有证据足以进行判处,就可移交检察机关来调查,既节约办案资源,也符合“依法反腐”的要求。这样,不仅可以解决纪检机关与检察机关违纪违法认定不统一的问题,而且可以及时查清腐败犯罪事实,避免证据灭失和人员串供,保证反腐工作的公信力。“未来中国的反腐机制,将逐渐形成中纪委牵头、纪委负责触犯党纪党规案件的查处、检察机关负责违法案件查办的机制。”
此外,新反贪总局在国际追逃上也会有突破。据庄德水介绍,今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内设机构调整,国家预防腐败局与外事局已合并为国际合作局。在预防国际性职务犯罪等方面,双方可以沟通合作。
这样一个高级别的反腐机构,将由谁来执掌呢?从邱学强透露的消息看,位列副部级的二级大检察官张德利和陈连福成为热门人选。公开资料显示,张德利有着20多年的最高检办公厅工作经历,曾在海南省、河北省任检察长。陈连福的检察生涯则是从吉林省起步,后在最高检反贪总局历练,具有多年的反贪工作经验。考虑到现任局长徐进辉去年9月才出任该职,如果不出意外,新反贪总局局长将从张、陈二人中产生。但也不排除徐进辉升格,继续担任局长的可能。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新反贪总局必将展现出比以往更强的查办能力,成为中共反腐新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