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农民的市民化问题研究
2014-09-10梁燕
摘 要:从人口流动的空间特征上来看,农村劳动力转移已基本不受障碍,但从社会特征上来看,由于农村劳动力知识技能以及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差距,难以真正融入城市,使得推动农民市民化成为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关键问题。
关键词:职业教育;剩余劳动力;城镇化;山东省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目前,我國的城镇化进程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到2009年,我国的城镇人口按统计口径算,已经达到了6.22亿人,城镇化率提高到46.6%,预计 “十二五”期间,将达到50%。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的多层次的城镇体系,特别是城市群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中西部地区一些密集的城市群地区也在迅速发展。但城镇化过程中出现了土地的城镇化快于人口的城镇化,从1999年到2007年,城市建成区的面积扩大了7.2%,但吸纳的人口只增长了4%。
山东省是我国的人口大省,农村人口多,农业劳动力基数大、增长快,与此相对的却是农村土地人均占有量不足,并且逐年减少,长此以来在农村积累了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尤其是山东地处沿海,经济发展速度较快,这就决定了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口规模大。
农村劳动力转移一般有两条路经:一条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城市规模扩大;另一条是农村城镇化,农村经济发展,向城镇转变,劳动力内部吸纳、就地转移。由于山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口规模大,本地经济发展速度快,本省农村劳动力大多是通过第二条路径,就地转移,外省转移较少,近年来,更出现回流现象。相关研究表明,在农村人口规模大,转移人口多,城市失业率较高的的情况下,依赖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的方式实现城市化是不可行的,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农村城镇化才是推进城市化,实现农村劳动力和谐转移的根本路径。
为响应国家政策,推动本省城市化建设,山东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完善农村基础设施,2003年以来通过不断的试点研究,逐渐建立起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7年以来推动新农村社区的建设,并取得了初步的成功。2009年又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引导下推广农村养老保险,有力的推动了农村城镇化建设。截止2011年,山东省的城镇化率已超过50%,接近世界城镇化平均水平。在全国城镇化水平及农村劳动力转移路径与方式等方面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目前,作为中国东部沿海经济发展的代表省份,虽然山东省整体城镇化水平正在不断推进,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
(一)农民工为城镇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但是由于户籍制度限制,他们往往被排除在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之外
目前,由于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缺失,农民工往往在从事各种脏、苦、险、累等环境差、收入低、安全没保障的工作。
(二)“工资剪刀差”剥夺了农民工应得的收入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农民工的健康问题,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农民工的处境不容乐观。
(三)转移劳动力文化程度低,难以适应市场就业的要求
调查资料显示,山东省农村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较低,受过职业技术培训的比例更低,大部分为小学、初中文化程度。据山东省寿光市的抽样调查,进城务工人员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到了70%,其中小学及以下占10%。高中及高中以上占30%,其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仅占2%。目前,农村劳动力中,大多数是上一代60后、70后,80后、90后仍在家务农的比例少之又少,大多都是中小学毕业后升学无望而回乡的,除部分打算外出就业而参加短期技能培训外,绝大多数未经过任何专业技术培训。缺乏就业技能,职业素质偏低,成为制约农村外出务工的瓶颈。
通过对农村职业教育问题的研究来分析在现有政治、经济、文化环境下山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以挖掘目前山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找到一条适合山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最佳路径,为推动山东省城镇化、农民工市民化,实现经济快速发展尽一份力。
二、山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及发展趋势
(一)山东省农村人口状况介绍
山东省是全国人口第二大省,也是重要的农业基地,解决好山东省的农村剩
余劳动力转移问题,不仅有利于减轻国家城镇化压力,更对全国其他地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目前山东省农业人口约56980000人,占当年总人口的60%左右。农村人均收入达6990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介绍,2010年,山东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5.3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29.4万人,全省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85%。2011年确定新增城镇就业10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山东省政府,为促进就业,推动农村城镇化,大力扶持失业返乡农民工通过自主创办生产服务项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市场就业。鼓励、引导掌握一定技能、积累一定资金的农民工返乡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统计数字表明,目前山东省省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超过50%,农民收入中,非农产业收入比重超过50%。2011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0.9%,比2007年提高了4.15个百分点。
(二)山东省农村剩余劳动力
农村剩余劳动力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相对于特定国家、特定历史条件下和特定的生产力水平而言,即农村劳动力的供给超过需求的多余。具体定义是指边际收益为零甚至为负数的那部分劳动力,这部分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即使不增减投入也不至于影响哪个农业产品的总量。
具体来说,这里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是指不再从事农业劳动,也没有从事其他生产或服务活动的劳动力。由于这群人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工作,所以称为剩余劳动力。
根据对山东省寿光市农村的调研发现,目前寿光市农村从事农业劳动与非农业劳动的人群,具有明显的年龄区别。30岁以下人群几乎没有再在农村从事农业劳动的,基本都在寿光市区的第二、三产业工作,且文化程度一般都在初中以上水平,大多都接受过中等职业教育或高中教育,对自已未来的生活水平具有较高的期望。30岁以上的人群,基本是现在农村农业劳动的主力军,他们基本从事第一产业,文化程度不高,以小学、初中为主,即便成为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也一般从事个体或私营经营,再次接受职业教育的愿望较小,他们对未来的期望是能够让自己的子女接受高等教育,走出农村。
从目前农村劳动力分布现状分析可知,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在未来10-20年内,农村经济活动主要依靠1980年以前(30岁以上)的人群来支持。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是1980年以后出生的这几代人,他们拥有较强的能力和愿望转移到城镇去,也是本文主要的研究对象。
(三)山东省城乡就业情况
山东省是全国人口第二大省,据统计,2010年,全省總就业人口达6401.9万。期间,截止2007年,山东省农业人口占省总人口的63.1%,截止2010年,农村就业人口占全省总就业人口的54.3%。就业人员从事第一产业的比重在不断下降,二、三产业比重在不断上升。
1.城镇就业情况
山东省城镇就业人口自改革开放以来不断上升,到2010年,城镇从业人员达2927.4万人,占当年总就业人口的45.7%。随着城镇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劳动力就业情况呈现出一系列特征:城镇劳动力供给中,初中以上学历学生成为主力军,山东省2008年至2010年城镇劳动力供给来源中,初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高等学校毕业生占总供给的一半以上,并逐年增加,到2010年已接近60%,成为城镇劳动力的主力军;经济活动人口二元化明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人口的空间流动已基本解除了户籍制度的障碍。但流动人口在实现市民身份转变的过程中却又明显地受户籍制度的制约,使得城市人口结构呈现二元化特征。农村居民流入城市和进入城市的农村人变成市民的数量,必然会受到城市资源供给能力的限制,这是不可违背的客观规律。这种制度性的约束,从本质上来讲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的产物。
2.农村就业情况
城镇化离不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而农村剩余劳动力便来源于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农村生产效率的发展推动了剩余劳动力的产生和转移。山东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不断扩大,并不断向非农产业专业,在转移过程中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农业户比例不断下降,非农业兼业户、非农业户比例不断上升,6年来,山东省劳动力从业类型中,农业户与农业兼业户的比重在不断下降,而非农业兼业户与非农业户的比重在不断上升,尤其是2009年以来,非农业户上升速度明显加快。目前山东省农村从业人口以非农业兼业户为主,说明本省农村劳动力职业在不断向非农业转变;山东省农村劳动力主要是省内转移,山东省农村劳动力就业地点主要在乡内,农村劳动力在乡内就业的比重最大,2010年达82.59%,呈逐年递减趋势,在县内乡外和省内县外工作的农村劳动力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占比超过14%,前者6年来增幅达32.4%,后者6年来增长20.6%。到外省工作的劳动力数量和变动都不大,保持在3%左右。农村劳动力出国的较少。说明山东省农村劳动力大多是省内吸纳,省外转移较少,城市化主要通过农村城镇化,农村经济发展,尤其是乡镇企业,吸收转移剩余劳动力,促使农村向城镇转化。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制度与非制度因素及路径分析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制度与非制度因素
在中国国情下,一个地区的各种活动都会受到国家制度的影响。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也离不开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政策的支持。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变化,促进了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也促进了人口的社会流动。据官方的统计,中国的流动人口已经达到2亿多,这证明了中国城乡人口空间流动基本上没有受到户口的限制。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流动人口身份转变或农民市民化的艰难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户籍制度依然是障碍。
长期以来叠加在户籍制度上的各种利益功能明显地制约着人口流动的结构和模式。如果考察人口流动的空间特征,人口的空间移动行为,户籍制度基本上不具有根本制约性;如果考察人口流动的社会特征,即人口不仅要空间移动而且要实现身份转变时,户籍制度的制约性又明显地存在着;政策补贴,山东省出台《山东就业促进条例(修订)》,明确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3个月至12个月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参加劳动预备制度培训的人员按照规定享受补贴。鼓励尚未毕(结)业的在校学生参加就业实习,但规定实习时间不得超过在校学习时间的30%;实习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发给实习生一定数额的生活费。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路径分析
1.政府应继续保持较为宽松的户籍制制度,减少劳动力的转移的障碍
户籍制度的产生是中国人口大国现状的产物,考虑到大城市的容纳力,目前户籍制度的存在对人口和经济秩序的管理都是有益的,现在的条件下,结束户籍制度缺乏现实的可能性。另外,户籍制度现已放宽,除了少数大城市,农村户口转移到城镇的限制不大,尤其在省内,但城镇户口若想再转回农村则较为困难。
但由于国家的惠农政策、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中国传统思想,在山东省,农村劳动力几乎是向非农业产业转移,而很少转移为城市户口,受到户籍制度的制约很少,因此只要继续保持较为宽松的户籍制制度,山东省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便不会受到户籍制度的制约。
2.继续加大惠农力度,但同时也要加强对农村户口的管理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离不开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中国城镇化的根本出路是推动农村城镇化,山东省众多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最佳方式是就地转移。因此,惠农政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农村户口转移到城镇,但却是必须的,应该继续加大惠农力度,但同时也要加强对农村户口的管理。
3.改变传统“次等教育”的思想观念,才是职业教育和农村城镇化的关键出路
中国传统正统思想及精英教育中分等分级的现状,使得大众对职业教育一直没有客观的认知,次等教育使得职业教育成为此次选择,这种思想和现状成为目前山东省职业教育发展的最大阻力,不利于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及技能的提高。改变传统的思想观念,才是职业教育和农村城镇化的关键出路。
参考文献:
[1] 王萍. 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乡城转移问题研究. 第1版. 沈阳: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12-27, 95-117
[2] 雷武. 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研究. 第1版. 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8:37-49
[3] 杨海燕. 程式化进程中的职业教育发展研究. 第1版. 北京: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8:40-52, 146-159
作者简介:梁燕,女,1990年7月生,山东潍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13级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生,研究方向:组织行为学与人力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