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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特征对创业板企业成长性的影响

2014-09-09刘可

商业会计 2014年16期
关键词:成长性创业板

刘可

摘要:本文以我国创业板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使用主成分分析法和回归模型,研究股权集中度与股权制衡度对于成长性的影响。研究表明,股权集中度对成长性存在显著的负面影响,而股权制衡度对成长性则存在不显著的正向影响。

关键词:创业板 成长性 股权集中 股权制衡

一、引言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是专门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创业板企业大多为新经济企业和中小企业,成长空间大,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目前国内学者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于股权结构(主要指股权集中度与股权制衡程度)与公司绩效的关系,鲜有学者使用创业板数据作为样本研究股权结构特点与公司成长性的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绩效只反映企业短期的发展情况,作为中小企业,更值得关注其可持续发展和成长空间,而创业板企业在成长性方面具有显著的代表性。

二、文献回顾

目前,国内学者对于股权集中度和公司绩效的关系研究较为集中,除了无关论以外,大多数学者认为两者存在相关性,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正相关、负相关、正U型、倒U型关系。除此以外,不少学者有着更深入的研究。黄洁、王宗军(2007)认为随着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公司经营业绩经历了上升、下降、再上升、再下降四个阶段。而Xiaozhou,Xiong;Jin,Li;Hong,Wang学者(2008)则发现两者呈现立方关系,随着股权的集中,公司绩效呈现下降、上升、下降的趋势。

在股权制衡程度方面,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股权分散时,小股东对管理层和大股东的监督既缺乏动力又缺乏能力,导致管理层利用信息不对称等优势侵占股东利益,或是大股东利用较大的股权优势侵害小股东利益。同时,也有另一部分学者认为股权制衡程度有益于降低代理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公司绩效。

可以看出,无论是股权集中度还是股权制衡程度,相关研究结论并不统一,这主要是由于各个研究在指标选择、样本选择、研究方法以及样本数据的准确性上存在差异。

三、研究假设

(一)股权集中度对创业板企业成长性的影响

一般认为,股权集中时,大股东对于监督和约束管理层的行为有较强的动力,对公司发展有利。但是,由于本文研究对象为创业板企业,故必须考虑创业板企业的特点——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有一定的盈利空间,但常常受制于成立时间短、风险高等原因,使得股东对于创业板的投资十分谨慎。集中的股权不利于股东分担风险,可能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创业板企业的成长性。此外,股权的集中使得大股东对于企业的控制权增加,其他股东控制权以及对大股东的约束都减小,大股东容易侵害小股东利益,形成大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因此,本文提出第一个假设:

股权集中度与创业板企业成长性存在负相关关系。

(二)股权制衡度对创业板企业成长性的影响

股权的分散有益于股东分担投资的风险,分散的风险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股东的投资热情,这对于以高科技业务为主的创业板企业十分重要。除此以外,股权的相互制衡还有利于其他股东对于大股东行为的监督,提高了小股东监督的动力和能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较为有利。因此,本文提出第二个假设:

股权制衡程度与创业板企业成长性存在正相关关系。

四、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本文以2012年符合研究条件的285家创业板上市企业为样本,验证在我国创业板市场上股权集中度以及股权制衡程度对企业成长性的影响。研究所用原始数据来源于锐思金融数据库(www.resset.cn),数据处理所用软件为SPSS19.0以及Excel2010。

(二)研究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目前,国内学者大多采用ROE增长率作为企业成长性的衡量指标,但是,ROE的增长只反映企业成长性的一部分,为了考察相对全面的成长性,本文选择每股收益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利润总额增长率、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摊薄)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以及可持续增长率[可持续增长率=(本期净利润/期初股东权益)×本期收益留存率×100%]作为企业成长性评价的重要指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多个指标进行分析,计算出成长性得分,作为本研究的被解释变量。

第一步,对因子分析的适合性进行判断。对10个初始指标进行KMO和巴特利特球度检验,KMO值为0.655,巴特利特球度检验的显著性小于0.001,说明数据能够进行主成分分析(见表1)。

第二步,提取主成分。根据主成分提取原则,提取对应的特征值大于1的三个主成分来代替原来的10个指标,由累积方差贡献率81.854%可知,三个主成分可以较大程度地解释原来的10个指标(见表2)。

六、研究结论

本文以2012年创业板的相关数据为样本,观察股权集中度与制衡程度对创业板企业成长性的影响。经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就创业板企业而言,股权集中度的增加显著降低了企业的成长性,而股权制衡程度的增加能够提高企业的成长性,但是这种正相关关系目前并不显著。这个结论对于创业板企业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企业想要获得较高的成长性,需要考虑降低股权集中程度,注重大小股东的相互制衡,另外,控制资产负债率和股东规模也值得关注。X

参考文献:

1.Xiaozhou,Xiong;Jin,Li;Hong,等. Stock Ownership Concentration and Firm Performance-An Empirical Study Based on IPO Companies in China[J].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Review,2008,4(2):37-47.

2.陈德萍,陈永圣.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与公司绩效关系研究[J].会计研究,2011,(1):38-43.

3.Grosfeld I.Ownership concentration and firm performance: Evidence from an emerging market[J].Paris-Jourdan Sciences Economiques,2006,(18):27-54.

摘要:本文以我国创业板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使用主成分分析法和回归模型,研究股权集中度与股权制衡度对于成长性的影响。研究表明,股权集中度对成长性存在显著的负面影响,而股权制衡度对成长性则存在不显著的正向影响。

关键词:创业板 成长性 股权集中 股权制衡

一、引言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是专门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创业板企业大多为新经济企业和中小企业,成长空间大,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目前国内学者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于股权结构(主要指股权集中度与股权制衡程度)与公司绩效的关系,鲜有学者使用创业板数据作为样本研究股权结构特点与公司成长性的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绩效只反映企业短期的发展情况,作为中小企业,更值得关注其可持续发展和成长空间,而创业板企业在成长性方面具有显著的代表性。

二、文献回顾

目前,国内学者对于股权集中度和公司绩效的关系研究较为集中,除了无关论以外,大多数学者认为两者存在相关性,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正相关、负相关、正U型、倒U型关系。除此以外,不少学者有着更深入的研究。黄洁、王宗军(2007)认为随着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公司经营业绩经历了上升、下降、再上升、再下降四个阶段。而Xiaozhou,Xiong;Jin,Li;Hong,Wang学者(2008)则发现两者呈现立方关系,随着股权的集中,公司绩效呈现下降、上升、下降的趋势。

在股权制衡程度方面,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股权分散时,小股东对管理层和大股东的监督既缺乏动力又缺乏能力,导致管理层利用信息不对称等优势侵占股东利益,或是大股东利用较大的股权优势侵害小股东利益。同时,也有另一部分学者认为股权制衡程度有益于降低代理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公司绩效。

可以看出,无论是股权集中度还是股权制衡程度,相关研究结论并不统一,这主要是由于各个研究在指标选择、样本选择、研究方法以及样本数据的准确性上存在差异。

三、研究假设

(一)股权集中度对创业板企业成长性的影响

一般认为,股权集中时,大股东对于监督和约束管理层的行为有较强的动力,对公司发展有利。但是,由于本文研究对象为创业板企业,故必须考虑创业板企业的特点——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有一定的盈利空间,但常常受制于成立时间短、风险高等原因,使得股东对于创业板的投资十分谨慎。集中的股权不利于股东分担风险,可能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创业板企业的成长性。此外,股权的集中使得大股东对于企业的控制权增加,其他股东控制权以及对大股东的约束都减小,大股东容易侵害小股东利益,形成大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因此,本文提出第一个假设:

股权集中度与创业板企业成长性存在负相关关系。

(二)股权制衡度对创业板企业成长性的影响

股权的分散有益于股东分担投资的风险,分散的风险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股东的投资热情,这对于以高科技业务为主的创业板企业十分重要。除此以外,股权的相互制衡还有利于其他股东对于大股东行为的监督,提高了小股东监督的动力和能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较为有利。因此,本文提出第二个假设:

股权制衡程度与创业板企业成长性存在正相关关系。

四、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本文以2012年符合研究条件的285家创业板上市企业为样本,验证在我国创业板市场上股权集中度以及股权制衡程度对企业成长性的影响。研究所用原始数据来源于锐思金融数据库(www.resset.cn),数据处理所用软件为SPSS19.0以及Excel2010。

(二)研究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目前,国内学者大多采用ROE增长率作为企业成长性的衡量指标,但是,ROE的增长只反映企业成长性的一部分,为了考察相对全面的成长性,本文选择每股收益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利润总额增长率、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摊薄)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以及可持续增长率[可持续增长率=(本期净利润/期初股东权益)×本期收益留存率×100%]作为企业成长性评价的重要指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多个指标进行分析,计算出成长性得分,作为本研究的被解释变量。

第一步,对因子分析的适合性进行判断。对10个初始指标进行KMO和巴特利特球度检验,KMO值为0.655,巴特利特球度检验的显著性小于0.001,说明数据能够进行主成分分析(见表1)。

第二步,提取主成分。根据主成分提取原则,提取对应的特征值大于1的三个主成分来代替原来的10个指标,由累积方差贡献率81.854%可知,三个主成分可以较大程度地解释原来的10个指标(见表2)。

六、研究结论

本文以2012年创业板的相关数据为样本,观察股权集中度与制衡程度对创业板企业成长性的影响。经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就创业板企业而言,股权集中度的增加显著降低了企业的成长性,而股权制衡程度的增加能够提高企业的成长性,但是这种正相关关系目前并不显著。这个结论对于创业板企业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企业想要获得较高的成长性,需要考虑降低股权集中程度,注重大小股东的相互制衡,另外,控制资产负债率和股东规模也值得关注。X

参考文献:

1.Xiaozhou,Xiong;Jin,Li;Hong,等. Stock Ownership Concentration and Firm Performance-An Empirical Study Based on IPO Companies in China[J].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Review,2008,4(2):37-47.

2.陈德萍,陈永圣.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与公司绩效关系研究[J].会计研究,2011,(1):38-43.

3.Grosfeld I.Ownership concentration and firm performance: Evidence from an emerging market[J].Paris-Jourdan Sciences Economiques,2006,(18):27-54.

摘要:本文以我国创业板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使用主成分分析法和回归模型,研究股权集中度与股权制衡度对于成长性的影响。研究表明,股权集中度对成长性存在显著的负面影响,而股权制衡度对成长性则存在不显著的正向影响。

关键词:创业板 成长性 股权集中 股权制衡

一、引言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是专门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创业板企业大多为新经济企业和中小企业,成长空间大,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目前国内学者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于股权结构(主要指股权集中度与股权制衡程度)与公司绩效的关系,鲜有学者使用创业板数据作为样本研究股权结构特点与公司成长性的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绩效只反映企业短期的发展情况,作为中小企业,更值得关注其可持续发展和成长空间,而创业板企业在成长性方面具有显著的代表性。

二、文献回顾

目前,国内学者对于股权集中度和公司绩效的关系研究较为集中,除了无关论以外,大多数学者认为两者存在相关性,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正相关、负相关、正U型、倒U型关系。除此以外,不少学者有着更深入的研究。黄洁、王宗军(2007)认为随着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公司经营业绩经历了上升、下降、再上升、再下降四个阶段。而Xiaozhou,Xiong;Jin,Li;Hong,Wang学者(2008)则发现两者呈现立方关系,随着股权的集中,公司绩效呈现下降、上升、下降的趋势。

在股权制衡程度方面,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股权分散时,小股东对管理层和大股东的监督既缺乏动力又缺乏能力,导致管理层利用信息不对称等优势侵占股东利益,或是大股东利用较大的股权优势侵害小股东利益。同时,也有另一部分学者认为股权制衡程度有益于降低代理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公司绩效。

可以看出,无论是股权集中度还是股权制衡程度,相关研究结论并不统一,这主要是由于各个研究在指标选择、样本选择、研究方法以及样本数据的准确性上存在差异。

三、研究假设

(一)股权集中度对创业板企业成长性的影响

一般认为,股权集中时,大股东对于监督和约束管理层的行为有较强的动力,对公司发展有利。但是,由于本文研究对象为创业板企业,故必须考虑创业板企业的特点——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有一定的盈利空间,但常常受制于成立时间短、风险高等原因,使得股东对于创业板的投资十分谨慎。集中的股权不利于股东分担风险,可能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创业板企业的成长性。此外,股权的集中使得大股东对于企业的控制权增加,其他股东控制权以及对大股东的约束都减小,大股东容易侵害小股东利益,形成大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因此,本文提出第一个假设:

股权集中度与创业板企业成长性存在负相关关系。

(二)股权制衡度对创业板企业成长性的影响

股权的分散有益于股东分担投资的风险,分散的风险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股东的投资热情,这对于以高科技业务为主的创业板企业十分重要。除此以外,股权的相互制衡还有利于其他股东对于大股东行为的监督,提高了小股东监督的动力和能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较为有利。因此,本文提出第二个假设:

股权制衡程度与创业板企业成长性存在正相关关系。

四、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本文以2012年符合研究条件的285家创业板上市企业为样本,验证在我国创业板市场上股权集中度以及股权制衡程度对企业成长性的影响。研究所用原始数据来源于锐思金融数据库(www.resset.cn),数据处理所用软件为SPSS19.0以及Excel2010。

(二)研究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目前,国内学者大多采用ROE增长率作为企业成长性的衡量指标,但是,ROE的增长只反映企业成长性的一部分,为了考察相对全面的成长性,本文选择每股收益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利润总额增长率、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摊薄)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以及可持续增长率[可持续增长率=(本期净利润/期初股东权益)×本期收益留存率×100%]作为企业成长性评价的重要指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多个指标进行分析,计算出成长性得分,作为本研究的被解释变量。

第一步,对因子分析的适合性进行判断。对10个初始指标进行KMO和巴特利特球度检验,KMO值为0.655,巴特利特球度检验的显著性小于0.001,说明数据能够进行主成分分析(见表1)。

第二步,提取主成分。根据主成分提取原则,提取对应的特征值大于1的三个主成分来代替原来的10个指标,由累积方差贡献率81.854%可知,三个主成分可以较大程度地解释原来的10个指标(见表2)。

六、研究结论

本文以2012年创业板的相关数据为样本,观察股权集中度与制衡程度对创业板企业成长性的影响。经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就创业板企业而言,股权集中度的增加显著降低了企业的成长性,而股权制衡程度的增加能够提高企业的成长性,但是这种正相关关系目前并不显著。这个结论对于创业板企业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企业想要获得较高的成长性,需要考虑降低股权集中程度,注重大小股东的相互制衡,另外,控制资产负债率和股东规模也值得关注。X

参考文献:

1.Xiaozhou,Xiong;Jin,Li;Hong,等. Stock Ownership Concentration and Firm Performance-An Empirical Study Based on IPO Companies in China[J].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Review,2008,4(2):37-47.

2.陈德萍,陈永圣.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与公司绩效关系研究[J].会计研究,2011,(1):38-43.

3.Grosfeld I.Ownership concentration and firm performance: Evidence from an emerging market[J].Paris-Jourdan Sciences Economiques,2006,(18):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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