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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效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审计师变更

2014-09-09李奇峡

商业会计 2014年16期

李奇峡

摘要:本文以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为指导,研究内部控制效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审计师变更情况的影响,分析我国特殊时代背景下三者之间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的公司与高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的公司相比更容易发生审计师变更,自愿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相较于强制信息披露更能向市场传递有效信息,对审计师变更情况的影响更加显著,促使审计师向高质量方向变更;内部控制效率指数与审计师变更显著负相关,内部控制效率指数越高,审计师发生变更的可能性越小;内部控制效率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审计师变更情况之间的负相关关系具有抑制作用。

关键词:内部控制效率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审计师变更

一、引言

2002年美国《萨班斯法案》的颁布引发了国外学者对内部控制与审计师变更关系的研究。但由于之前信息披露有限,我国对该问题的研究尚未完全展开。2008年《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实施促进了内部控制信息的大规模披露,为研究我国内部控制效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及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对审计师变更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审计师变更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审计意见、审计定价、审计风险、盈余操纵、公司治理、董事会变更等;二是审计师变更的后果,包括对股票价格、后续审计意见、传递的市场信号等方面的影响。本文从企业管理的层面实证研究审计师变更,从内部控制效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这一角度,研究其对审计师变更情况的影响。

二、相关文献回顾、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关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审计师变更。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向公众传递内部控制状况的必要途径,它反映企业的内部控制状况,释放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信息。审计师选择是审计市场上审计需求的直接表现形式,也是审计契约的具体化。Simunic and Wallace(1984)及Felix(2001)认为,内部控制作为财务报告的基础,与外部审计存在替代关系,好的内部控制可以降低外部审计工作,即以一种控制机制代替另一种控制机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详细程度直接影响审计师对企业信息的信任度,同时通过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审计工作中的具体测试程序影响审计师选择与审计成本。

李淼(2011)认为披露内部控制信息表示管理层更愿意以这种方式提供更多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并根据审计师的意见修正错报,从而自愿披露内部控制报告的公司会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而在出现了财务困境的公司,审计师会更加关注其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并出具适当的鉴证报告反映审计质量。

随着我国内部控制制度的逐步完善,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释放出企业内部控制有效的信息,审计师评估的控制风险就会较小,相应设计的实质性程序减少,审计时间和审计成本减少,会收取较低的审计费用,缓和审计师与管理层之间的矛盾,同时审计师的压力降低。由此可知,自愿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直接影响审计师选择,进而提出假设1:

假设1:企业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程度越高,发生审计师变更的可能性越小。

李海莲(2010)在研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审计师选择之间的关系时,发现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指数越高、披露内容越完善的公司,越倾向于选择前十大事务所进行审计。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越高,表明企业的内部控制状况越好,越经得起审计,这时,董事会越有可能选择审计质量好的事务所,借助事务所信誉提升企业信息质量,由此,本文针对审计师变更方向提出假设2:

假设2: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越高,若发生审计师变更,审计师变更方向越可能转向规模更大、质量更高的事务所。

(二)关于内部控制效率与审计师变更。国外关于内部控制效率的研究要早于我国,大量文献从多个方面研究内部控制效率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Bryant et al.(2005)以2003年85家及时提交报表和59家晚提交报表的美国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与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认为如果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则说明该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水平不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较低,报表出错可能性较大,这在客观上增加了审计风险。

国内外文献对审计师变更影响因素的研究观点较为一致,都认为直接原因是审计意见、审计风险、审计定价等,从内部控制执行效率与目标实现的角度研究内部控制效率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一般认为内部控制是影响财务报告可靠性的一种重要机制,周曙光(2010)认为内部控制效率越低,财务风险就越高,审计师为了规避审计风险,容易退出高风险的审计领域。

本文通过内部控制的实际效用对内部控制效率进行量化,研究内部控制效率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其影响机制是,一方面企业通过提高内部控制效率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效地防范公司经营风险、维护财产和资源的安全完整、促进公司的有效经营,内部控制效率越低,财务风险就越高,审计师为了规避审计风险,容易退出高风险的审计领域;另一方面,在考虑经营合法合规性及提高经营效率效果方面,管理层与外部审计师由于利益和面临的风险不同,经常就如何合理运用公认会计原则出现分歧和冲突,若冲突无法解决,掌握公司控制权的董事会倾向于更换外部审计师。

由此,可以通过包含企业财务信息、经营成果、资产安全、企业合法性的内部控制指数来评价内部控制效率,为此,本文提出假设3与假设4:

假设3:内部控制效率指数与审计师变更负相关,内部控制效率指数越高,审计师越不容易发生变更。

假设4:内部控制效率指数越高,审计师变更越有可能选择规模更大、质量更高的事务所。

(三)关于内部控制效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审计师变更。根据信号传递理论,对于内部控制效率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关系,一般认为内部控制效率通过影响企业管理、战略目标实现、资产安全等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再通过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利好信息,促使上市公司积极主动披露内部控制信息。

KPMG(1999)在其《内部控制:实务指南》中强调内部控制有效性包括设计有效性和执行有效性两方面,而保证内部控制效率需要一个持续的监督过程,这一监督过程可以通过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来实现。2001年安然事件爆发,内部控制开始由自发治理转化为政府监管强制执行,各种提高内部控制效率的政策也开始执行。特别是SOX法案颁布之后,对内部控制的披露由自愿披露正式进入强制披露时代,披露形式逐渐变得标准、统一,同时鼓励上市公司主动披露。

内部控制效率高、不存在缺陷时,基于信号传递理论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也就越完善,此时,企业在资产安全、企业成长等方面都向着良性方向发展,审计师变更的可能性也就小,即使变更也更可能向规模信誉更好的事务所变更,相反内部控制效率低下的公司,传递的内部控制信息对企业财务状况、股票价格、资产安全的解释能力降低(田高良、齐保垒等,2011),直接影响着审计师的审计风险与审计意见。由此,本文提出假设5:

假设5:内部控制效率的高低会影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审计师变更之间的负相关性。

三、研究设计

(一)变量的选择。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审计师变更情况,包括审计师是否变更与审计师变更方向。主要解释变量为内部控制效率,包括战略目标、经营目标、资产安全目标、合规目标、报告目标的实现情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包括年报内部控制信息、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或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的独立意见。主要控制变量设定为非标准审计意见、新增股或配股、重大变更、上市公司规模、行业变量。变量选取与定义见表1。

(二)模型设计。本文主要考察内部控制效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及在内部控制效率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交叉作用下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建立模型如下:

以审计师变更/审计师变更方向为被解释变量,以内部控制强制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自愿信息披露为解释变量,研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

(四)稳健性检验。本文的稳健性检验从以下两方面进行:

1.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容作为内部控制效率的替代变量,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是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效率的评价,以年度财务报告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五要素情况计分评价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研究内部控制效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审计师变更情况的影响,回归结果与本文研究结论一致,基本支持本文假设。

2.重新考虑审计师变更的方向,设计新的被解释变量CHANGE-TYPE,按照审计师规模,将审计师变更分为国际“四大”、国内“六大”和非“六大”。按照对高质量审计需求的程度将审计师变更分别取值:“四大”变更到非“六大”取值为0;“四大”变更到“六大”和“六大”变更到非“六大”取值为1;各类别内的变更取值为2;非“六大”变更到“六大”和“六大”变更到“四大”取值为3;非“六大”变更到“四大”取值为4,检验内部控制效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结果支持本文假设。

五、研究结论与启示

本文以2009-2011年深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分析内部控制效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研究发现,内部控制效率指数越高的公司,审计师变更的可能性越小,高效率的内部控制在保证资产安全、实现经营目标、战略目标、合规目标、报表方面有积极作用,促使上市公司选择更好的审计师;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审计师变更情况显著负相关,尤其是自愿性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较强制性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审计师变更情况的影响更加明显,自愿性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越完善,审计师变更发生的越少,即使发生也多是向高质量审计师事务所方向变更;高内部控制效率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审计师变更情况之间的负相关关系有抑制作用,随着内部控制效率的提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逐渐减弱。

当然本文也存在研究的局限性,在现实经济社会中,影响审计师变更的因素除了本文提到的内部控制效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及控制变量外,还包括审计定价、事务所地域因素、是否是“四大”、上市公司对审计质量的需求等其他因素。同时,内部控制效率的评价方法参差不齐,这些有待深入研究。X

参考文献:

1.李万福,林斌,宋璐.内部控制在公司投资中的角色:效率促进还是抑制[J].管理世界,2011,(2):106-109.

2.李爽,吴溪.审计师变更研究——中国证券市

KPMG(1999)在其《内部控制:实务指南》中强调内部控制有效性包括设计有效性和执行有效性两方面,而保证内部控制效率需要一个持续的监督过程,这一监督过程可以通过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来实现。2001年安然事件爆发,内部控制开始由自发治理转化为政府监管强制执行,各种提高内部控制效率的政策也开始执行。特别是SOX法案颁布之后,对内部控制的披露由自愿披露正式进入强制披露时代,披露形式逐渐变得标准、统一,同时鼓励上市公司主动披露。

内部控制效率高、不存在缺陷时,基于信号传递理论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也就越完善,此时,企业在资产安全、企业成长等方面都向着良性方向发展,审计师变更的可能性也就小,即使变更也更可能向规模信誉更好的事务所变更,相反内部控制效率低下的公司,传递的内部控制信息对企业财务状况、股票价格、资产安全的解释能力降低(田高良、齐保垒等,2011),直接影响着审计师的审计风险与审计意见。由此,本文提出假设5:

假设5:内部控制效率的高低会影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审计师变更之间的负相关性。

三、研究设计

(一)变量的选择。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审计师变更情况,包括审计师是否变更与审计师变更方向。主要解释变量为内部控制效率,包括战略目标、经营目标、资产安全目标、合规目标、报告目标的实现情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包括年报内部控制信息、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或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的独立意见。主要控制变量设定为非标准审计意见、新增股或配股、重大变更、上市公司规模、行业变量。变量选取与定义见表1。

(二)模型设计。本文主要考察内部控制效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及在内部控制效率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交叉作用下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建立模型如下:

以审计师变更/审计师变更方向为被解释变量,以内部控制强制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自愿信息披露为解释变量,研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

(四)稳健性检验。本文的稳健性检验从以下两方面进行:

1.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容作为内部控制效率的替代变量,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是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效率的评价,以年度财务报告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五要素情况计分评价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研究内部控制效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审计师变更情况的影响,回归结果与本文研究结论一致,基本支持本文假设。

2.重新考虑审计师变更的方向,设计新的被解释变量CHANGE-TYPE,按照审计师规模,将审计师变更分为国际“四大”、国内“六大”和非“六大”。按照对高质量审计需求的程度将审计师变更分别取值:“四大”变更到非“六大”取值为0;“四大”变更到“六大”和“六大”变更到非“六大”取值为1;各类别内的变更取值为2;非“六大”变更到“六大”和“六大”变更到“四大”取值为3;非“六大”变更到“四大”取值为4,检验内部控制效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结果支持本文假设。

五、研究结论与启示

本文以2009-2011年深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分析内部控制效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研究发现,内部控制效率指数越高的公司,审计师变更的可能性越小,高效率的内部控制在保证资产安全、实现经营目标、战略目标、合规目标、报表方面有积极作用,促使上市公司选择更好的审计师;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审计师变更情况显著负相关,尤其是自愿性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较强制性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审计师变更情况的影响更加明显,自愿性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越完善,审计师变更发生的越少,即使发生也多是向高质量审计师事务所方向变更;高内部控制效率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审计师变更情况之间的负相关关系有抑制作用,随着内部控制效率的提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逐渐减弱。

当然本文也存在研究的局限性,在现实经济社会中,影响审计师变更的因素除了本文提到的内部控制效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及控制变量外,还包括审计定价、事务所地域因素、是否是“四大”、上市公司对审计质量的需求等其他因素。同时,内部控制效率的评价方法参差不齐,这些有待深入研究。X

参考文献:

1.李万福,林斌,宋璐.内部控制在公司投资中的角色:效率促进还是抑制[J].管理世界,2011,(2):106-109.

2.李爽,吴溪.审计师变更研究——中国证券市

KPMG(1999)在其《内部控制:实务指南》中强调内部控制有效性包括设计有效性和执行有效性两方面,而保证内部控制效率需要一个持续的监督过程,这一监督过程可以通过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来实现。2001年安然事件爆发,内部控制开始由自发治理转化为政府监管强制执行,各种提高内部控制效率的政策也开始执行。特别是SOX法案颁布之后,对内部控制的披露由自愿披露正式进入强制披露时代,披露形式逐渐变得标准、统一,同时鼓励上市公司主动披露。

内部控制效率高、不存在缺陷时,基于信号传递理论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也就越完善,此时,企业在资产安全、企业成长等方面都向着良性方向发展,审计师变更的可能性也就小,即使变更也更可能向规模信誉更好的事务所变更,相反内部控制效率低下的公司,传递的内部控制信息对企业财务状况、股票价格、资产安全的解释能力降低(田高良、齐保垒等,2011),直接影响着审计师的审计风险与审计意见。由此,本文提出假设5:

假设5:内部控制效率的高低会影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审计师变更之间的负相关性。

三、研究设计

(一)变量的选择。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审计师变更情况,包括审计师是否变更与审计师变更方向。主要解释变量为内部控制效率,包括战略目标、经营目标、资产安全目标、合规目标、报告目标的实现情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包括年报内部控制信息、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或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的独立意见。主要控制变量设定为非标准审计意见、新增股或配股、重大变更、上市公司规模、行业变量。变量选取与定义见表1。

(二)模型设计。本文主要考察内部控制效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及在内部控制效率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交叉作用下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建立模型如下:

以审计师变更/审计师变更方向为被解释变量,以内部控制强制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自愿信息披露为解释变量,研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

(四)稳健性检验。本文的稳健性检验从以下两方面进行:

1.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容作为内部控制效率的替代变量,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是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效率的评价,以年度财务报告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五要素情况计分评价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研究内部控制效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审计师变更情况的影响,回归结果与本文研究结论一致,基本支持本文假设。

2.重新考虑审计师变更的方向,设计新的被解释变量CHANGE-TYPE,按照审计师规模,将审计师变更分为国际“四大”、国内“六大”和非“六大”。按照对高质量审计需求的程度将审计师变更分别取值:“四大”变更到非“六大”取值为0;“四大”变更到“六大”和“六大”变更到非“六大”取值为1;各类别内的变更取值为2;非“六大”变更到“六大”和“六大”变更到“四大”取值为3;非“六大”变更到“四大”取值为4,检验内部控制效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结果支持本文假设。

五、研究结论与启示

本文以2009-2011年深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分析内部控制效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研究发现,内部控制效率指数越高的公司,审计师变更的可能性越小,高效率的内部控制在保证资产安全、实现经营目标、战略目标、合规目标、报表方面有积极作用,促使上市公司选择更好的审计师;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审计师变更情况显著负相关,尤其是自愿性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较强制性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审计师变更情况的影响更加明显,自愿性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越完善,审计师变更发生的越少,即使发生也多是向高质量审计师事务所方向变更;高内部控制效率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审计师变更情况之间的负相关关系有抑制作用,随着内部控制效率的提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逐渐减弱。

当然本文也存在研究的局限性,在现实经济社会中,影响审计师变更的因素除了本文提到的内部控制效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及控制变量外,还包括审计定价、事务所地域因素、是否是“四大”、上市公司对审计质量的需求等其他因素。同时,内部控制效率的评价方法参差不齐,这些有待深入研究。X

参考文献:

1.李万福,林斌,宋璐.内部控制在公司投资中的角色:效率促进还是抑制[J].管理世界,2011,(2):106-109.

2.李爽,吴溪.审计师变更研究——中国证券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