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向恐怖分子支付赎金
2014-09-06彼得·辛格
彼得·辛格
普林斯顿大学生物伦理学教授,墨尔本大学荣誉教授。其著作包括《动物解放》《实用伦理学》和《你能够挽救的生命》等
任何不赞同伊拉克和叙利亚境内所谓“伊斯兰国”教义的人可能都会同意,该集团对人质进行斩首的行为是极其邪恶的。但是,对与此有关的另一项行动却存在很大的争议,那就是欧洲某些政府的秘密决定——向该集团支付赎金以挽救他们的国民。
尽管“伊斯兰国”的人质来自于多个国家,但目前他只对来自美国和英国的人质实施斩首。唯一一名据报道被“伊斯兰国”直接处决的欧洲人质是一名俄罗斯人,该人名叫谢尔盖·戈尔巴诺夫,但关于此人的信息我们了解得甚少。从来没有这名人质的朋友或亲人现身,也没有处死他的录像放出。因而,俄罗斯官员公开质疑这名人质的俄罗斯公民身份。
另一方面,“伊斯兰国”已经释放了15名人质,他们当中包括意大利、法国、瑞士、丹麦和西班牙的公民。
为《纽约时报》进行报道的新闻工作者茹米妮·卡里玛奇解释了这一差别对待的原因——美国和英国政府一直拒绝向恐怖组织支付赎金。此外,人质之一詹姆斯·弗雷的兄弟迈克尔·弗雷曾经收到过支付赎金的要求,但是FBI警告他,根据美国法律,向恐怖分子付钱是犯罪行为。最终,詹姆斯·弗雷惨遭处决。
与美国的做法相反,十多年来,多个欧洲国家政府愿意向恐怖分子支付数百万欧元,或协助人质的亲人和朋友支付赎金,以换取被俘的本国公民得以释放。尽管如此,联合国安理会在2014年1月一致通过一项决议,反对向恐怖分子支付这类赎金。2013年的G8峰会也发表了类似宣言,然而,一些在宣言上签字的国家却仍在继续支付此类赎金。
根据卡里玛奇的说法,法国所支付的赎金比其他任何一个国家都多,自2008年以来总额达5800万美元,包括2013年为4名在马里被绑架的法国公民一次性支付了4000万美元赎金。但法国的政策如今正在发生变化。2014年9月,法国参与空袭“伊斯兰国”后,一个阿尔及利亚圣战组织绑架了法国游客赫夫·古德尔。该组织威胁说,除非法国撤出空袭行动,否则就要处决这名人质。这一次,法国表现得十分坚定,总理瓦尔斯表示,退后一英寸就意味着将胜利拱手让给了“伊斯兰国”。然而,古德尔最终被实施了斩首。
一国政府面临向绑架者支付赎金的压力;或者当被绑架者家属急切希望拯救家人时,政府至少为他们提供支付赎金的方便,这些行動都是可以理解的。这是对所谓救援法则的应用:我们感到有责任倾尽所有,去拯救身份明确的受害者,比如被困矿工、受伤的登山者或极度早产的婴儿。而另一方面,对于潜在的、无法确认的受害者,我们花血本拯救生命的意愿则会小得多,即使被拯救的生命数量可能很多——比如提供更好的道路安全设施,或采取预防性的健康教育手段。
然而,救援法则应该被理解为人类的心理学法则而不是道德法则。使用这一法则看起来相当合理——如果我们将自己置于被绑架者的处境,或者想象我们的孩子、父母或配偶被恐怖分子绑架并且获得交钱放人的可信条件的话,每个人似乎都很容易理解这一法则的合理性。
但事实上,这一观点的要害之处在于,我们无法将某个人质的处境,置于更大数量的被“伊斯兰国”和其他恐怖组织杀害的人的处境上——这些人之所以成为受害者,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过去6年所获得的大约1.25亿美元赎金让“伊斯兰国”能够武装更多的军人去实施致命袭击。我们应该用资源去拯救更多的生命;但总体而言,支付赎金的行为可能导致更多的生命损失。
显而易见,恐怖分子得到赎金收入从而可以增加其军事武装的强度,但这并非赎金所造成的唯一伤害。更严重的是,为一名西方人质支付赎金就可以形成一种激励机制,刺激“伊斯兰国”的恐怖组织绑架下一名人质。在中东工作了四年的记者格赖姆·伍德指出,在危险地区工作的记者总是存在着因意识形态原因而遭到绑架或杀害的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名西方记者价值数百万美元,他认为,面对这一数字“谁都会眼红”。
前美国驻阿富汗军队司令官、现奥巴马总统打击“伊斯兰国”国际联盟特使约翰·艾伦上将认为,恐怖组织可能因为知道不能从美国获得赎金而不去绑架美国人,虽然无法获知这种原因让多少美国人免于被绑架,但是他指出,“的确有一些在该地区的美国人,因为‘伊斯兰国及其盟友知道绑架他们无利可图而不实施绑架,这一事实应予以考虑。”
那些支付赎金的政府拯救了一些本国公民,但同时也让本国的其他公民和他国公民陷入了更大的危险。拒绝向恐怖分子支付赎金也许看起来麻木不仁,但事实上,这是唯一合乎伦理的政策——所有政府都应该严守这一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