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探索城镇化与信息化融合路径
2014-09-06陈桂龙
文|本刊记者 陈桂龙
城镇化是信息化的空间形式,是信息化的载体和依托;信息化是城镇化的经济内容,是城镇化的提升机和倍增器;信息化与城镇化的融合发展是城镇产业升级和城镇功能提升的重要途径。
当前,陕西省的城镇化进程正在加速,而信息化进程仍处于快速发展期。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一样,信息化与城镇化的融合,将为信息产业带来新的推动力,也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打开广阔市场空间。在陕西省西部强省建设计划中,信息化、城镇化发展水平是陕西省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是通向陕西省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陕西省建设信息中心主任曹新利介绍,过去,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增加了供给,现在信息化与城镇化深度融合不仅有望创造供给,也将成为调整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措施。因此,深入探索信息化与城镇化融合发展的最佳路径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认识新型城镇化与信息化
曹新利认为,新型城镇化是坚持以人为本,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态化、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走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个性鲜明、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建设路子。新型城镇化的“新”就是要由过去片面注重追求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改变为以提升城市的文化、公共服务等内涵为中心,真正使我们的城镇成为具有较高品质的适宜人居之所。城镇化的核心是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完成农民到市民的转变,而不是建高楼、建广场。农村人口转移不出来,不仅农业的规模效益出不来,扩大内需也无法实现。
根据《2006~2020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信息化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历史进程。信息化代表了一种信息技术被高度应用,信息资源被高度共享,从而使得人的智能潜力以及社会物质资源潜力被充分发挥,个人行为、组织决策和社会运行趋于合理化的理想状态。同时信息化也是IT产业发展与IT在社会经济各部门扩散的基础之上的,不断运用IT改造传统的经济、社会结构从而通往如前所述的理想状态的一段持续的过程。
分析新型城镇化与信息化
就城镇化与信息化之间得关系曹新利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城镇化与信息化之间具有内在必然的联系,两者之间相互作用,共同发展。城镇化可以带动信息化发展,而信息化的发展则可以提升城镇化的发展质量。”
首先,城镇化与信息化相互融合。
按照美国著名未来学家杰里米•里夫金在《第三次工业革命》中的阐述,新互联网技术和可再生能源的结合将催生新的工业革命。与第一次工业革命催生大量垂直的、高耸入云的高楼大厦和第二次工业革命催生了分散郊区的线性外延式发展不同,第三次工业革命将城市和郊区空间纳入到封闭的生物空间形成点,进而在能源、通讯和运输的基础上系统连接成网络。在新的工业革命中,每座大楼、每座房屋都将变成能源生产的来源,互动通信网络成为分配这些能源的技术条件。这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题中之义不谋而合。
因此,城镇化良性发展过程中所追求的现代化、集群化、生态化将在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浪潮下成为可能——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将实现城镇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能源互联网将城市集群以“点-线-面”的结构系统融合,在一定空间区域内实现各项资源的交互性、循环性流动,将城与村通过互联网控制的能源线有机闭合,使其城乡成为能源运行过程中的融合载体,同步运行、同步发展,避免了城乡二元结构发展的弊端;能源和互联网技术也促进了劳动者知识层级和能力水平的不断提高。由此实现“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个性鲜明、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目标。
其次,城镇化带动信息化发展。
城镇化是信息化的空间形式,是信息化的载体和依托。城镇化为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提供发展场所和活动空间,信息技术、信息产业则促使城镇内部网络化、一体化。没有城镇化,信息化就失去了栖身之地和发展空间,而离开了信息化,城镇化的集中度、关联度就会大打折扣,也难以克服和消除分散性、污染型与孤立岛等种种弊病。
新型城镇化为信息化提供了发展契机。以第三次科技革命作为新型城镇化的背景和动力,信息化将在新型城镇化目标的推动下在城市建设、生态环保、产业集约等各个领域取得突破式发展,以消除因第二次产业革命所带来的城市割裂、环境污染、第三产业滞后于第二产业的畸形影响。
再次,信息化提升城镇化的发展质量。
信息化是城镇化的经济内容,是城镇化的提升机和倍增器。信息化把以现代科学技术为主的知识作为一个核心要素引入到了城镇资源配置过程之中,能够提升和整合城镇功能,改善城镇产业、就业结构,提高城镇居民素质,使城镇化在信息化中升华,从而实现由传统城镇化向现代城镇化的转变。
信息化有利于推动城镇生产生活组织形式的转变。城市急速扩张所带来的如大量碳排放、能源消耗以及拥堵交通、高企物价等问题,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信息技术可以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实现生产生活要素的有机、高效组合——通过信息网络,城镇规划可以因地制宜,能耗大、污染重的企业可以依势而建,工作、购物可以足不出户,更多的卫星城将星罗棋布在大城市周边实现“形散而神不散”。
信息化有利于推动城镇经济的增长方式转变,保障城镇化进程的可持续性。与过去依赖工业化所带来的粗放用地用能方式和对城镇环境和资源重创不同,信息技术在新型城镇化道路上融入到生产过程中,实现生产资料的合理规划、生产过程的有效监控。同时,随着电子商务等应用的普及,信息技术影响了城市传统的交易和消费行为,转变了城镇经济的增长方式,为城镇化的推进带来集约、循环、低碳的“绿色模式”。据估算,“十二五”期间各地智慧城市的建设将带动2万亿元产业规模。
信息化有利于提高城镇化水平。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也为信息化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各类系统将越来越依赖于网络等信息技术,这将产生大量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城镇化过程中,生产、生活水平的提升也让更多城镇居民加入到信息消费的行列中。数据显示,2000~2011年我国人口城镇化每增加1%,互联网普及率相应提升2.24%,城镇化对信息化的拉动作用由此可见一斑。
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信息化与之相适应、相融合。城镇化是信息化的空间形式,是信息化的载体和依托;信息化是城镇化的经济内容,是城镇化的提升机和倍增器;信息化与城镇化的融合发展是城镇产业升级和城镇功能提升的重要途径。
融合新型城镇化与信息化
城镇化与信息化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信息化和城镇化融合是在城市建设、农村发展、环境保护、产业集约等领域实现生产、生活智能化、经营管理网络化的过程,是广泛利用信息设备、产品和信息技术,实现推进城乡生产和生活研发设计数字化、效率化的目的。
如何促进新兴城镇化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是实现与新型城镇化同步发展锁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陕西省在寻求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之路的过程中,尝试了对新型城镇化采用信息化监督和管理的方式实现二者的深度融合,即建设城镇化管理监督平台。
城镇化监管平台可采用的设计思路,是在立足城镇规划、城市管理、村镇建设等工作的实际需要基础上,引入3S、虚拟现实增强、移动互联网、移动物联网、实时视频采集和云计算平台等先进技术,通过数字规划、数字城市、数字村镇、市级规划审批管理信息系统、省级重大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等业务支撑系统;结合地理信息数据、保障房数据、房产市场等外围基础数据,搭建起服务于全省城镇化建设的规划方案、建设项目、城镇化率、人口规模、绿化率等要素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建立立体化的视频监控体系、智能化的搜索分析体系、数字化的管理决策体系,形成动态监管及时、建设过程可控、资料查询便捷的城镇化建设监督管理平台。
曹新利介绍,该平台具有如下特点:
监管实时直观。通过增强现实技术建立三维立体规划模拟评估体系,对城镇、社区从规划到竣工的全生命周期均可进行视觉模拟。
决策科学准确。实时数据采集监测、挖掘分析体系,可以使管理者随时查阅历史数据、及时掌握当前数据,科学预测未来数据,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量化的数据支撑。
城镇化监管平台将在电子政务、信息交互与信息共享、基础数据支撑三大方面产生显著作用。在电子政务方面,平台可以将协同办公系统、业务监管、报表统计等功能容纳其中,实现用户事务管理、公文收发、资料管理、短信发布等功能,同时建立起以城镇化规划、建设管理、项目管理、档案管理和建设考核为核心工作内容的平台,通过遥感技术(RS)、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等为数字规划、数字城市和数字村镇进行监管,并形成统计工作报表和决策支持系统模型,方便决策者对业务进展状况进行直观了解,辅助科学决策。公共服务功能则将各项进展和结果在发布平台进行集中展示,实现宣传和展示的作用。信息交互与数据共享平台则可以将如房地产、保障房、建设工程等相关系统的数据进行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和数据联通分析,保证信息同步性、业务系统独立性、发布多点性的同时,促进工作走向科学化、全面化,也将业务的延展性进行了提升。基础数据支撑可将GIS空间数据、DEM(数字高程模型)数据、RS(遥感)数据、GPS(数据)等功能纳入其中,实现对外围数据的采集、清洗、整理、入库、使用,如保障房数据、建筑节能数据、人口数据等。
曹新利最后总结:三个方面的成果要通过诸如协同办公系统、业务监管系统、统计报表系统、辅助决策系统、GIS展示系统、公众服务系统等系统进行连接和运行,进而将建设、监管、控制、纠偏等管理过程,通过信息化技术融合到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过程中,并与城镇化建设中的保障房、房地产、技术设施建设等业务主线相结合,实现对信息化与城镇化深度融合,用科技手段实现对新型城镇化的战略指导和运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