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模拟法庭教学的思考
2014-09-05孙晋晋
孙晋晋
【摘 要】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向前推进,社会发展对从事法律专业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高等教育中的法学教育,怎样将学生所学习的内容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使所学的知识充分得到应用是现代教学工作的重点。模拟法庭教学以最大程度模仿法庭审理的流程、模式为目标,针对假设的案例进行角色扮演、虚拟审判,弥补了传统法学教学内容的单调性。但是如何利用模拟法庭的优势使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充分发挥作用是本文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模拟法庭
我国正在法治建设的时期,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向前推进,全民普法意识在不断提高,社会发展对从事法律专业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高等教育,是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人才的重要环节,怎样提高法学专业的教学水平也成为高校法学专业教师亟需探讨的核心问题。将学生所学习的内容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使所学的知识充分得到应用是现代教学工作的重点。对于法学专业来说,使学生了解法律实务,实现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的迅速接轨,运用模拟法庭模式的教学,成为大多数法学专业教师的教学方法。
一、模拟法庭的教学方法
我国高校的法学课程教学模式由于受到大陆法系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一般采取的都是教师课堂讲授的方式,这种传统的教学方法属于纯理论教学,是基础的教学模式。然而,高校的法学教学不仅具有教育的特性,更具有职业教育的职能特性。所以在使学生了解、掌握法律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教授学生如何真正运用这些知识才是现代教学的关键。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法学教师开始使用案例教学,运用模拟法庭的教学模式,帮助学生加强法学理论技能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能力,提高学生案例分析水平,掌握审判程序、证据运用、法律辩论的技巧。
模拟法庭教学模式是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必要环节,由教师负责全程指导,由学生自己组织、准备以及实施。模拟法庭的教学以最大程度模仿法庭审理的流程、模式为目标,针对假设的案例进行角色扮演、虚拟审判。学生们通过对控辩审三方的角色扮演,真实的体验了法律职业者的现实工作,弥补了传统法学教学内容的单调性。
二、模拟法庭的教学优势
模拟法庭教学摆脱了传统教学思路和方式的束缚,对现代法学实践教学具有重要的意义。①模拟法庭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培养和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由教师参与全程指导,为学生的法律学习提供有力保障,让学生随时都能够得到有效的帮助,更可以提高他们自学的动力;由学生自己进行组织和准备,充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力。所有问题都不是教师以告诉的形式给与学生,而是通过学生自己动手动脑去发现和提问,由教变学,这样获得的知识不但更加深刻,并且可以提高学生本身的学习技能和法律实践技能,为他们今后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知识做好了铺垫。②模拟法庭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法律素养,提高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大多就业时进入法律实务界的法学毕业生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对真实的法庭感到陌生或者会感到一些恐惧,需要长时间的实习才能够慢慢适应。模拟法庭的实践是以最大程度模仿法庭审理的流程、模式为目标的,需要的场景设置和角色扮演都充分仿效了真实的法庭,为学生在进入法律实务界之前就提供了锻炼的场所和实践的机会。因此,在实现了充分利用模拟法庭达到让学生习惯这种场景和角色的目的后,对毕业生就业时从容的进行法律实务工作做好了准备。从这样的层次看来,模拟法庭教学模式也实现了高校法学专业教学的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职能。③有利于提高法学专业教师教学的灵活操作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增强教师的法律素养。模拟法庭的教学模式为教师的法律教学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它要求教师打破传统的备课习惯,不再运用讲述的形式去安排教学大纲,带领学生学习。而是根据教学内容,为学生提供充分帮助,引导和指导学生按着正确的方向自发的学习。这就需要教师做更多更细的准备,以应对模拟法庭教学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模拟法庭也要求教师需要积累各种法律实务经验,给学生的学习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帮助。
三、模拟法庭教学的实际不足之处
目前,模拟法庭作为一种现代的教学模式,还没有被大多高校正式的作为独立的必修课设置,它的应用多数存在于诉讼法学等专业课程的辅助环节。因此,模拟法庭的教学还亟待完善。①模拟法庭缺少独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课时,不受重视,没有合理的制度保障。由于大多高校没有把模拟法庭作为独立的必修课安排在教学内容里,没有专门负责模拟法庭教学的专业教师,也没有固定的模拟法庭教室可被使用,所以模拟法庭操作起来的随意性太强,不够专业。对于没有长期法律实践经验的高校教师来说,举办一次层次高的模拟法庭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从审理内容的选取,法律文书写作的指导,相关法律条款的整理,到法庭场景的设计,以及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真正举行一次模拟法庭,需要教师付出太多的劳动。然而,由于没有专门的制度对此类课程进行保障,实践起来难度会很大,教师们为了省时省力,大都准备的是场景简单、内容单一、实际意义比较小的案例。这样一来,模拟法庭只是为学生展示了真实法庭的大概模式,其作用没有充分得到发挥。②模拟法庭教学模式是需要学生的积极配合才能完成的,当它不作为必修课存在时,约束力和感染力就得不到学生的重视,完成水平就会受到影响。由于模拟法庭作为辅助的教学模式存在,往往参加的学生人数是有限制的,参与的学生常常只关注自身角色的扮演是否成功,而对法律实践内容缺少重视。旁观的学生更是以看热闹为目的,关注表演本身,最终导致模拟法庭的实践目的得不到实现而失去意义。加上模拟法庭的次数有限,又没有考试和考核的标准,所以大部分学生是不会把精力用在这里的。③模拟法庭教学需要具备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专业实践操作能力的指导教师。高校教师由于长期在教学环境中,对法律实务工作的了解程度并不高,实际操作能力也达不到很高的水准,又缺乏经验,对学生的指导常常做不到位。加上没有专门的课时和对教师的考核标准,教师们能够给与学生的帮助是很有限的。要提高教师的法律实践技能需要长期的培养和锻炼,而邀请专业的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来指导课程的机会太有限,这就使得高校的模拟法庭失去了原有的法律指导力量。
对于我国高等教育的法学专业来说,曾有学者认为“法学教育应立足于培养法律职业者,实质上就是一种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法学教育,目标在于让学生获得多种法律职业都必须具备的能力,所以,本科法学教育的职能是职业教育”。笔者对此观点持赞同的态度,高等教育区别于基础教育的最大特点就是根据社会的需要,为社会的发展培养人才,所以经过高等教育阶段培养出的高层次人才应当迅速与时代发展接轨,具有一定的专业职业技巧与能力。模拟法庭教学模式正是在于培养适应性强、专业性强的法律职业人才,对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合理充分的应用,可以大大提高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因此,为模拟法庭的教学提供有利的制度保障,增强指导教师的实践能力,邀请在职的专业的法律职业者参与模拟法庭的教学,使模拟法庭真正发挥积极作用,是高校法学教育等待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李宏斌,法学专业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完善探讨,法治与社会,2014(1)
[2]徐莹,伍倩,模拟法庭教学利弊谈,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1)
[3]孙立智,论模拟法庭教学在法学实践教学中的应用,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09(6)
[4]顾海波,法学教育模式的转轨,辽宁教育研究,2003(4)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