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刻不容缓
——探寻荆门建筑劳务分包市场的发展思路
2014-09-05
荆门市建筑劳务分包工作起步于2006年,明显滞后于全国,但近几年发展迅猛,其企业数量、从业人员和经济效益极具扩张。据统计,迄今为止,全市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已达到56家,吸纳城市下岗职工和进城农民工2.2万余人,年产值可达15亿元,已成为建筑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2001年原国家建设部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首次提出劳务分包企业概念以来,我国建筑行业劳务分包市场从无到有,并迅速发展壮大。荆门市建筑劳务分包工作起步于2006年,明显滞后于全国,但近几年发展迅猛,其企业数量、从业人员和经济效益极具扩张。据统计,迄今为止,全市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已达到56家,吸纳城市下岗职工和进城农民工2.2万余人,年产值可达15亿元,已成为建筑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转移农村富余劳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只重视主体数量培育和发展,不注重市场行为规范和监管,致使建筑劳务分包市场步入了混乱无序状态之中。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规滞后,监管无章可循。虽然2005年原国家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但只是从企业资质层面上明确了建筑劳务分包的法律地位,全国和全省至今还没有一部专门而具体的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强制性法律法规,劳务分包市场的操作规程和管理措施也不健全,整个市场处于放任自流状态。
二是自由交易,市场秩序混乱。由于缺乏强制性依据和指令性规定,劳务分包尚未纳入各地有形建筑市场监管和服务范围,仍沿袭私下自由交易传统,随意转包、违法分包、出借挂靠资质甚至是“包工头”无资质承包等现象普遍存在。
三是人员流动,权益无法保障。不仅仅是“包工头”,就是劳务分包企业也都普遍存在随意用工、临时招工、短期雇工等现象,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不进行教育培训,甚至违法转嫁经营风险,矛盾纠纷时有发生。
四是资格缺失,质安隐患突出。由于劳务分包制度没有严格的实施要求和源头把关,超资质等级、超工种范围、无资质承包、工人无证上岗等现象十分严重,其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根本无法满足施工要求,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鉴于上述问题,荆门市曾多次下发文件,采取措施,但由于政策法规缺失、依据不足,治标难治本,最终收效甚微。应当看到,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不仅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建筑业进一步做大做强,而且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解决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此,要高度重视建筑劳务分包工作,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治理整顿,从根本上规范和完善市场秩序,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好务。
一是要尽快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国家应及早修改完善建筑法规,进一步确立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法律地位,并将劳务分包纳入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纳入招投标范围,科学界定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明确质量安全职责和违法责任,增强其强制性和可操作性。在此基础上,健全地方性规定和管理制度,形成完整的政策支撑体系。
二是要搭建劳务分包有形市场。将劳务分包纳入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扭转 “有市无场”的局面,并引入招投标机制,严格市场准入和交易过程监管, 使竞争更公平、过程更透明、交易更规范,彻底取缔“包工头”,让劳务分包企业合法有序地进入市场。
三是要严格分包合同审查备案。将劳务分包合同作为建筑施工合同的补充,一并进行审核审查。重点审查其主体资格、交易形式、质量安全责任、工程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审查合格后备案的劳务分包合同方可作为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必要条件。
四是要着力提高工人综合素质。各级政府要建立劳务基地,从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扶持,加大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的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培育多层次、多工种的技能人员,让他们拥有一技之长,进入劳务企业。劳务公司也要不断加强技能人员质量、安全、健康、法规等方面继续教育,让他们在从业的同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是要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拥有一定数量的技能人员是取得劳务企业资质的一个重要必备条件。劳务企业应自觉与其建立长期的、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认真履行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让务工人员“有家可归”,不再奔波流动,实现产业工人转化。这样既能保证企业在资质动态监管中不因降低条件而受影响,又能保障技能人员在教育、保险、劳资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六是要强化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各级政府要组织住建、人社、清欠、招投标等部门建立建筑劳务市场综合执法监督机制,不定期开展资质资格、分包转包、持证上岗、劳动用工、工资拖欠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加大不良行为的记录、公示和惩处力度,从根本上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