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不是保险箱
2014-09-04舒炜
舒炜
武侠小说中,武林中人退隐时常公开举行“金盆洗手”的仪式,想表明自己弃刀封剑,以此来求得远离是非全身而退。不少贪腐官员往往也抱着“只要退出就不会再生事端”的侥幸心理,以为退休就进了“保险箱”。十八大之后,中央对退休“老虎”、“苍蝇”照样一起打,让这一群体的如意算盘彻底落空。
退休后的卢泉昌,在忐忑中度过了3年后,终于东窗事发。
今 年6月底,福建省纪委宣布,对龙岩市人大原副主任卢泉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卢泉昌成为今年公开报道中,落马的第16名副厅级以上退休官员。
查处退休贪官不是近一两年才有的现象,但在十八大后力度明显加大。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认为,一件件退休官员被查的案例表明,过了退休这道线并不意味着“平安着陆”。
随着反腐进入深水区,退休早就不是有些人所想的“保险箱”,享有所谓“法外豁免的特权”。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曾表示,要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行为,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至2012年底,各地公开的查处副厅级以上退休官员不少于15人。去年被查的副厅级以上退休官员至少就有11人,今年上半年,有17名副厅级以上的退休官员被查,力度超过以前任何一年,这里面包括了原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
贪官的潜伏极限
“(他们)退休后才被查,说明我们当下的反腐无死角。但不可忽视的是,查处退休贪官我们将付出最大的代价,因为这类贪官的潜伏期最长,造成的腐败危害也可能最大。”西部某市纪委副书记告诉廉政瞭望记者,“其实我们的目标是抓早抓小,快查快结,真的到退休后再来查,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说难言成绩。”
廉政瞭望曾采访多名反腐专家,总结出贪官两大“潜伏定律”:一是“潜”得越久越难查。“不过,退休贪官和潜伏期的在任官员比,其实更好查。因为他们利用手中职权掩盖腐败的机会已经很少了。同时举报者也更加‘大胆了,顾忌更少。再者,这一群体可以仰仗的‘保护伞年事已高,也基本上丧失了“话语权”,减少了办案阻力。”
上述纪委副书记还表示:“当然,一定级别的官员在官场上关系网本就庞大,十八大之后查处的退休‘老虎,不少就是在查新案时带出的‘旧案。”
去年4月,刚刚从山西省交通厅副厅长升任山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的王志民被“两规”的消息在坊间流传。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去年有一段时间,山西省交通厅数十人被纪委叫去调查核实情况,导致正常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不久,已经从山西省人大城环委主任位置上退休多年的原山西省交通厅长王晓林被带走接受调查。目前王晓林已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另一个规律是贪官官职越高“潜伏期”越长,“小官”的“潜伏期”则相应较短。官位越高,腐败手法越 “高明”,背景越“强大”,查处难度也越大。通过公开资料可以发现,落马退休官员中厅级及以上者占据了绝大部分,副省级以上的目前已有徐才厚、倪发科、郭永祥、陈柏槐、阳宝华等5人。
边腐边升,带病退休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田国良就高官腐败进行分析,指出约有63%的案主,在作案之后仍获提拔,也就是俗称的“边腐边升”。
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在落马前,就一直遭到六安市退休官员的举报,但并未影响其仕途。后来在接受组织调查时,倪发科却抱怨:“如果组织上早提醒或早处理我两年,我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也不至于这么大,自己犯的错误也不至于这么严重。”
“组织上不掌握的问题很难发现,掌握的问题又未被重视。”浙江省纪委一名干部对此表示,“当腐败案件暴露出的贪官早在许多年前就劣迹斑斑但‘边腐边升时,有人除了埋怨组织部门用人失察外,还责怪纪检监察机关查案不力。这里面,除了我们自己的原因外,也有部分群众不愿意说真话,使组织上不能及时了解真相,再一个原因就是被提拔者本人的‘演技太好,给人一种很能干、很敬业、很清廉的错觉。”
去年8月,已经退休的福建泉州市人大原副主任骆国清被立案调查。早在他担任南安市委书记时,网上就有大量关于他在土地开发中以权谋私的举报。但他离开南安后,还担任了泉州市人大党组书记、副主任1年多,并于2012年到龄正常退休。
从福建省纪委发布的消息看,今年62岁的骆国清的确是在担任泉州市委常委、南安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和收受礼品礼金。据相关报道,去年福建各级信访举报部门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案源线索,其中之一就是骆国清的线索。
“发挥余权”,蠢蠢妄动
今年2月,中央第九巡视组对三峡集团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其中一条是“有的领导人员亲友插手工程建设,一些招投标暗箱操作”。据时代周报报道,三峡集团“个别退休的老领导,也继续插手其中”。
“有的官员退休以后,个人发挥‘余权,利用在职的‘手下或各种各样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为当事人办事,从中受贿。”前述那名纪委副书记告诉廉政瞭望记者。
他说,“这也是我们查处的退休官员中比较常见的类型,比如我查过的一个县法院院长在退休后,就担任了很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每个月光‘顾问费就能收到十万元。他‘顾什么问呢?说白了,就是用在职时积累下来的人脉,为企业‘打通关节,甚至非法牟利。”
较为典型的是,6月20日,早已退休的江西萍乡市原政协主席贺维林落马。萍乡官场自去年8月常务副市长孙家群被调查起,市委秘书长张学民等官员相继落马。当地官场人士表示,贺维林的弟弟在萍乡被称为“贺半城”,贺氏兄弟是当地腐败风气的最强风向标,“如果贺维林不倒台,再怎么反腐,人们怎么能相信一个在地方众所周知贪腐20多年的‘土皇帝都不被查,而官场、社会风气会好转?”
有学者从诸多腐败案例中研究发现,在工作过程中,有许多在职官员就是因为碍于“老领导”、“老上司”的情面,于是“难免”会做出一些事与愿违的事情来。另一方面,有的退休贪官也有想“挣点外快”的心理。endprint
原江苏镇江市京口区原区长沈柯章因行贿和挪用公款罪,刑满释放后创办了一家公司,在水坝上修建了两栋别墅,并违规将水库堤坝主体铲低了约1.5米,竟无相关部门过问。当地人普遍认为,沈柯章多年的官场人脉苦心经营,即便如今不在其位,其权力影响仍在。
原安徽宿州市计委副主任胡惠民在退休8年之后,被其他贪官举报,落入法网。检察机关查明,在他退休后,仍然担任着骑路孙煤矿筹建处主任之职,没单位免他职,也没人过问他,完全脱离了监管,并一步步将筹建处账号上的巨款挪为己用。
期权腐败,屡见不鲜
“期权腐败,早已不再新鲜,我们查处的退休官员中,这一类型最多,主要有‘人身依附式和‘投桃报李式两种。”沿海某副省级城市纪委的古常委说。
他举了个例子;“我们去年跟过的一个案子就涉及到期权腐败,但那个退休官员很‘精,企业老板送他的几套高档住房、名牌轿车虽长期使用,但产权就是不过户,腐败证据难以查证。”
这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任建明看来,“‘先办事后收钱,这种后获得好处所延后的时间可能很长,方式也很隐蔽,经过了几次中转,让你看不出‘收钱与‘办事之间的因果联系。”
不过,官员退休后收受钱财,只要和其曾任职务有关联的,就必然构成违法犯罪。因为“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离职前后连续收受请托人财物的,离职前后收受部分均应计入受贿数额。
廉政瞭望今年曾报道过的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巡视员、副厅长杨先静一案就属此类。他在退休前后半年时间里,通过打“时间差”和打借条等方式,集中收受或索取贿赂超过千万元,导致国家财产损失近20个亿。
“现实中更隐蔽的,不是约定退休后直接索取钱物,有的约定为子侄安排工作等条件,进行非法利益交易,这让我们查处起来更是难上加难。”古常委称。
他还举了一个例子,“我们省另一个城市曾查过一个退休的县委书记,他被判了7年,据说当地有两个商人一直给这个原县委书记的妻子按月发高额‘补偿金,纪委拿这也没办法。”
问题官员的“退休交易”?
“在过去,问题不是特别大的官员有时以‘裸退为‘条件,几乎就不再会被追究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了。”一名从事纪检工作20多年的纪委干部深有感触地说,“这其实是一种不正常的利益交换,对反腐机构的公信力伤害很大。当然,近年来这种现象已经越来越少了。”
相关学者认为,这种富有明显特权色彩的“规则”滋长了官员腐败的“虎胆”,有恃无恐。
4月22日,广州市地税局已退休的原副巡视员简汝坚被立案调查。简汝坚去年8月被提任为副巡视员的同时,组织也宣布了他的免职退休通知。而此前,简的职务是广州市地税局第五稽查局局长。
羊城晚报称,“他的问题应该是出在任职稽查局局长期间,内部传与曹鉴燎的案子有关。他被提任局副巡视员,也算是照顾他,在他退休时给个待遇。”
廉政瞭望去年曾采访过广东茂名腐败窝案,两任市委书记的落马让茂名官场几乎瘫痪,相关部门只能采取“办案”和“挽救”并举的做法,以实现茂名的平稳过渡。
该案共涉及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但当时被立案查处的省管干部只有19人、县处级以下干部42人。据当地官员反映:“涉案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部分官员得到了‘赦免,有的官员则是以提前退休或者立功检举来‘换取了免于党纪政纪处分。”
据多家媒体报道,作为涉案官员之一的冯立梅就因认罪态度积极,向专案组做过交代,并且涉案金额“不多”,后从轻处理未予追究。年满60的他从市政协主席位上“安全”退休,该职位空缺至今。
不过,当地在今年对冯立梅的调查可能让他始料未及。按以往惯例,他本以为自己能安度晚年,因为此时距离退休已经过去了两年。有媒体称,该案系由中央巡视组要求复查,但当地对此否认。
据新华社报道,2010年5月,在原重庆市司法局长文强案二审宣判前夕,重庆市决定市公安局副厅局级侦察员陈光明提前退休。早前,陈光明接受调查,并承认和文强是情人关系。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称,很多现实的腐败问题都和退休官员有关,如果不解决退休官员的腐败问题,现实问题也很难解决。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