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性侵被判79年
2014-09-03
环球时报 2014-09-03
2日,性侵并偷拍多名女艺人的台湾富少李宗瑞被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79年7个月。台湾“中央社”称,台高等法院以强制性交、乘机性交以及妨害秘密罪对李宗瑞进行量刑,根据台湾法律,李宗瑞将最高执行30年有期徒刑。此外,李宗瑞还被判向17名受害女性赔偿新台币2745万元(约合人民币563万元)。“中央社”认为,相较一审,二审判决的刑责及赔偿都有加倍。2012年,李宗瑞偷拍事件东窗事发,台媒一度传涉案女艺人、模特达60余名。台湾法院最终认定9名女性遭李宗瑞性侵,17名女性遭偷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