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在湖南省艺术研究院挂牌成立
2014-09-03陈嘉琪
陈嘉琪
鉴于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新形式、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工作,特别是以舞台艺术为核心及与舞台艺术密不可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探索建立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本规律、建立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体系,指导保护实践的进一步深化;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序传承和科学保护提供有力的决策参考和专业指导,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工作,发挥社会资源优势,探索科学的保护方式方法,以魏俭院长为首的湖南省艺术研究院领导班子根据自身已具备的各种具体条件,向省文化厅申请成立“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旨在带动并推进全省各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开系统、有序的保护研究工作,建立良好的保护研究工作机制和相应的理论研究工作机构。
2013年11月22日,“湖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在湖南省艺术研究院正式挂牌成立。省文化厅孟庆善副厅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代表,省直“非遗”单位的代表和基地顾问共同出席了授牌仪式。孟庆善副厅长亲自为基地授牌。孟副厅长在讲话中肯定了省艺术研究院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且勉励省艺术研究院以及各市(州)非遗保护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文化强省战略为目标,以各级领导、各位同仁的殷切期望为动力,积极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瑰宝,努力为我省的“非遗”保护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湖南省艺术研究院是我省唯一的舞台艺术类科研机构,历史悠久、艺术研究成果斐然;人才汇集,有省内最高级别的艺术类研究专家十余名;是湖南省唯一保留完整的表演艺术类的文史资料、音像资料的单位,具有整合全省艺术类研究资源的能力。这次由省艺术研究院组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这个平台,既体现了省厅对艺术研究院的信任和支持,更是对省艺术研究院的工作赋予了新的使命和要求。
“研究基地”将履行如下的工作职责:
1.承担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含民间美术、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间文学、民俗)保护研究的有关具体工作,履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工作的政策咨询、宣传;
2.组织全省范围“非遗”普查调研工作的开展;
3.指导“非遗”保护研究计划的实施;
4.进行“非遗”保护的理论研究;
5.举办学术、展演及公益活动,交流、推介、宣传保护研究工作的成果和经验:
6.组织实施研究成果的发表和人才培训等工作。
目前,“基地”已启动开展《湘剧志》续修、《湘剧高腔音乐分类研究》、《祁剧传统音乐保护与研究》等项目,并将陆续申报立项湖南地方戏各剧种项目传承人口述史等系列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