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与汽车售后业》专题研讨会在沪召开
2014-09-03文二霞
2013年12月10日,《汽车维修与保养》杂志社携手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国际合作总公司、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上海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法兰克福展览(上海)有限公司、河南省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福建省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于Automechanika shanghai 2013召开之际,在上海新国际展览中心举办了《汽车“三包”与汽车售后业》专题研讨会。
《汽车维修与保养》杂志社副社长李强、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建农、上海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秘书长刘筱衡、福建省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秘书长黄俊英、成都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会长郝建平、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发展部部长王海林、第五届全国维修竞赛钣金项目冠军臧联防等嘉宾出席了研讨会。此次研讨会邀请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顾问团团长、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作为主讲专家。研讨会由《汽车维修与保养》杂志社副主编桂江一主持。
邱宝昌主讲的内容为汽车售后企业在“汽车三包”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他回忆了2004年参与汽车“三包”草案研讨的情景,人们对换车和退车的条件及补偿系数的规定存在很大争议。汽车“三包”在各方利益的博弈下最终得到实施是值得欣慰的。回顾汽车行业的发展,特别是销售市场、售后服务,人们不难发现以前买汽车是没有合同的。原来汽车出现问题只是维修,但是按照《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通过制造者销售到市场,商品第一要具有使用性能,第二要在一定时间内维修,并规定了在维修期间出现问题时退、换的条件。在《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也有相关规定。但是在汽车“三包”规定出台前,汽车行业售后服务中,有包修,没有更换和退换。因为涉及到税费等很多因素,即使退车也仅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卖方才有可能勉强接受,所以车主的利益很难得到保护。汽车“三包”规定的出台结束了汽车行业只修不换、不退的历史,并且对维修企业的考验最大。
邱宝昌说:“汽车的发展有其历史性,消费者在汽车领域维权十分困难,所以国家要构建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必须要建规立制,必须要平衡双方的利益关系。汽车‘三包’开宗明义,即保护家庭汽车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美国是一个巨大的汽车市场,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与美国的经历有着类似之处。美国的‘柠檬法’不仅保护了美国汽车消费者,也倒逼了汽车制造业在设计制造方面投入更多的成本,提升了整个汽车制造行业的产品质量。实践证明,它对美国汽车行业的发展起到极大作用。”
邱宝昌表示,我国汽车“三包”比美国“柠檬法”相对较弱,汽车制造厂家在设计汽车的时候,如果提高设计标准,研发和制造成本势必会增加,但如果在“三包”期内汽车不出现故障,相当于不会造成额外损失。把钱用在“刀刃”上,用在产品的设计和研发上,从而提高产品的质量,继而增加产品的竞争力,会带来更多的收益。所以我国汽车“三包”规定在实施过程中,阵痛可能会有,但从长远看,一定会倒逼企业在质量上投入更多成本,把钱真正用在研发制造上而不是用在宣传和其他方面。汽车“三包”虽然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但是实质上它不仅保护了家庭用汽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从根本上促进我国整个汽车行业的发展。
邱宝昌结合实际案例及明年即将实施的“新消法”对汽车“三包”条款进行了解读,以帮助现场参会人员理解其中的概念。现场气氛融洽,研讨会上大家积极提问,所有提问的参会人员均获得了由史丹利工具(上海)有限公司赞助的工具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