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记得的有关胡风冤案“第一批材料”及其他
2014-08-29叶遥
叶遥
震动全国的“胡风反革命集团”冤案发生在1955年5月。当时我在《人民日报》文艺组做编辑工作。
大约在1955年3月下旬或4月上旬,文艺界正在对胡风同志的文艺思想进行批判。《人民日报》文艺组的负责人林淡秋同志和袁水拍同志,要了解批判胡风文艺思想的组稿情况。文艺组分工,这项工作由我负责。当时林淡秋和袁水拍两人合用一间办公室,他们找我到办公室汇报。我告诉他们,大部分稿子已经落实,一部分稿子作者正在写,估计问题不大;还组织什么稿子,需要议一议题目和找谁写。他们又谈了几个题目,商定后我记了下来。这时,袁水拍同志忽然想起,胡乔木同志在过去一次谈话(我已经记不得什么时间、什么场合)中曾说,“胡风的宗派主义严重,若能了解一下他们的宗派活动,也可写点文章”(大意)。林淡秋同志认为,组织这种稿子,“难度太大”。我也认为,了解这方面的情况“很不容易”。袁水拍同志也认为“难”。难在哪里,这是不言而喻的。和胡风同志无来往、不熟识的人,自然无从谈起;和胡风同志有来往、熟悉的人,也未必肯说。当时虽然犹豫不决,最后还是商定,不妨找绿原、路翎、舒芜等同志试试看。任务交给了我,我毫无把握,只好试试看。
当时编辑工作很忙,批判胡风文艺思想的稿件是重点。往往从约稿、编稿到核对引用的原文,都很费事。文章如有修改,还要找作者往返商量。文艺界的会议,必要时还得参加。大量的读者来稿来信也要及时处理,等等。往往白天时间不够,夜里加班,这是常有的事。关于胡风的宗派主义,不论了解情况或约稿,都心中无数,能否完成,还在两可之间,只好将此工作放在处理别的编辑业务的空当,穿插进行。记得有一天,我抽空拜访绿原。绿原同志我不认识,只知道他当时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国际宣传处工作。我持报社介绍信先到中宣部党委,接待我的同志叫我到天安门附近的石碑胡同宿舍找他。我骑自行车到住处找到了他。我作了自我介绍,请他看了介绍信。我没有贸然提出胡风宗派主义问题,怕他接受不了,只表示向他约写批判胡风文艺思想的稿件。他话语不多,很有礼貌,也很谨慎,只表示“水平有限”,“给党报写稿,写不了”(大意)。我在那里没有呆多久,便告辞了。
又过了几天,我去找路翎。路翎同志我也不认识,只在一次会议上远远看到过他的身影。当时他好像在中国青年艺术剧院创作室工作。我先去创作室,见到一位负责人李某(已记不清名字和职务了)。我说明来意后,李说,路翎同志最近“情绪不好”,估计你去找他,他不会谈什么。我对李说:“那就作罢,不见路翎同志了吧。”遂告辞走了。
找舒芜同志的经过要多说一些。1952年5月25日,《长江日报》发表舒芜同志的文章《从头学习〈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舒芜同志对他1945年发表在重庆胡风同志主编的《希望》杂志上的《论主观》一文作了检讨。胡乔木同志看后很重视,亲自加了一个编者按语,通知《人民日报》转载,6月8日此文见报。按语指出,《希望》刊物“是以胡风为首的一个文艺上的小集团办的”,“他们在文艺创作上,片面地夸大‘主观精神的作用,追求所谓‘生命力的扩张,而实际上否认了革命实践和思想改造的意义。这是一种实质上属于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文艺思想。舒芜的《论主观》就是鼓吹这种文艺思想的论文之一。”还说,舒芜对他过去的错误观点提出批评,值得欢迎等。
转载此文,我做了些编辑事务工作。文章转载后,文艺界特别关注按语中的“以胡风为首的文艺上的小集团”提法,曾听到一些议论,赞成的居多,不赞成的也有,如说提“小集团”是否重了些。但这种议论我听到的少些。这时,报社曾收到不少读者来稿来信,要求公开批判胡风的文艺思想。经文艺组领导袁水拍同志请示,胡乔木同志不同意选登这类来稿来信,认为水平低,缺乏说服力。胡乔木同志告诉袁水拍同志,用报社名义给舒芜同志写封约稿信,请舒芜写篇较详细的检讨和批评文章。这封约稿信,袁交我起草,信写好经袁看过,以报社名义发出。舒芜同志同年写的《致路翎的公开信》,发表在1952年9月份的《文艺报》上。
叙述这段简历,以及引用胡乔木同志写的编者按和舒芜同志文章中的话,是想说明两点:一是批判胡风文艺思想,有些文章和我做编辑工作有关;二是对胡风同志“宗派主义”、“小集团”的提法,已早在此前三年见诸报刊,文艺界的会议上也时有所闻。我找绿原同志没有提胡风“宗派主义”,以及找路翎同志没有见成,思想上的顾虑是怕讨没趣,收不了场,下不了台阶。找舒芜同志谈此问题就不同了。他的文章已经明白说了,谈多谈少不会引起彼此难堪。
何况舒芜同志的爱人陈沅芷是我的老同学,1947年在北师院分手后,我们已经多年没有见面,很想见她叙叙同学友情。
我去那天,不但舒芜同志在家,陈沅芷同志也在,舒芜的妈妈,还有他们的孩子都在。他们一家人很热情。陈沅芷和我亲热地叙同窗友谊,各自谈分手后的生活经历,互问我们共同认识的北师院老同学的去向,两人谈得很愉快。我说,这次来你们家,一是看看老同学,一是向舒芜同志约写批判胡风的稿子。我开门见山地对舒芜同志说,我们组织批判胡风文艺思想的稿子已有一些了,你能否考虑写点别的文章,如胡风的宗派主义。你在《致路翎的公开信》里已提到这个问题,能否回忆得更具体点,写得详细些,但要言之有据。
舒芜同志答应写。似乎还说,他原来也有要写这个题目的考虑。他回忆了抗日战争时期,在重庆和胡风、路翎等人的交往,1945年他写的《论主观》一文发表后,胡乔木同志曾找他谈话,批评过他,他不服气,和胡风等曾通信来往等。我问他,“那些信是否还在?”他说在。饭后,我和舒芜商量,胡风等人给他的信,能否先借给我们看看。”他说,“可以”。我仔细数了数信件,大约100多封,都是装在信封内的原信,没有装订成册。我拿出大包里一个用绿色条条毛巾缝的小兜,把信装了进去,小兜塞得鼓鼓囊囊的。我对舒芜同志说:“放心,信,我一封不会丢,看完如数奉还。”他表示相信。
下午,我回到家中,干了些必要的家务后便开始读信,一直到深夜才把密密麻麻的信全部读完。第二天上班,交袁水拍同志看,他很快看完,交林淡秋同志看。记得这批信,当时文艺组只有我们三人看过。我怕丢失,失信于人,很快到舒芜同志家,一封不差地交还舒芜。这时,我告诉他,报社领导同意,他根据这批信写关于胡风宗派主义文章,已列入选题计划,望能尽快写出。记得这批信,林淡秋、袁水拍和我看后是吃惊的,尽管有些内容不知指何人何事,但讥讽、谩骂的话大体上是能看懂的。当时认为胡风同志和他的朋友们确确实实存在着严重的宗派主义,仅此而已,没有别的议论和看法。舒芜同志很快写出《关于胡风的宗派主义》一文。endprint
又过一些天,袁水拍同志告诉我,请通知舒芜同志到中宣部找林默涵同志谈他的文章。我通知了舒芜同志。林默涵同志找舒芜同志怎样谈的,文章怎样修改的,当时我不知道。舒芜的文章由中宣部领导决定在《文艺报》发表,《人民日报》不登了。什么理由没有说。我虽然不以为然,但这是上面领导的决定,只得服从。后来看了康濯、林默涵和舒芜等同志的文章才知道,舒芜同志的文章根据林默涵同志的意见重新写过,文中加了小标题,题目改为《关于胡风小集团的一些材料》。林默涵同志看后送周扬同志审阅,两人决定交《文艺报》发表,由《文艺报》负责人康濯同志写了一个编者按,排出样子送林默涵和周扬同志审阅。周扬同志认为舒芜同志的文章重要,写信送毛泽东主席审阅,并把胡风同志的《我的自我批判》一同送上,拟作为附录在《文艺报》发表。毛泽东主席认为康濯同志写的按语不好,又改写了一个,并批示文章先在《人民日报》发表,以后《文艺报》转载。舒芜同志文章的题目由《关于胡风小集团的一些材料》,改为《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一些材料》。旋即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小册子《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按照1955年6月15日毛泽东主席以《人民日报》编辑部名义为该书写的《序言》中说:“第一、第二两篇题目中的‘反党集团字样,统照第三篇那样,改为‘反革命集团,以归一律。”舒芜同志的文章题目步步升级,统改为《胡风反革命集团的一些材料》。
1955年5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较大字型的编者按语、胡风的《我的自我批判》、舒芜的文章《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一些材料》,是5月11或12日由报社一级的领导交给文艺组已经排好的样子。因怕出错误,除专业校对负责校对外,文艺组领导又指定我和另一位编辑刘仲平同志再负责核对。当时编辑部是否开过编委会,没向我们传达,我们不知道,只感到事关重大,编辑部的气氛紧张,很少有人大声说话,说明毛泽东主席写的按语一事已经悄悄传开了,我和刘仲平同志很快也知道了。我们一读按语,它像一声凌空“霹雳”把我们惊呆了。我们愣愣地、木木地,东西对坐在我们各自的两张拼对着的办公桌前,谁也没有说话。谁能料到胡风的文艺思想问题一下子变成了重大的政治问题;“以胡风为首的文艺上的小集团”、“宗派主义”,一下子变成“胡风反党集团”、“胡风和他所领导的反党反人民的文艺集团”(人民出版社出的小册子中,此上文字已改为“胡风和他所领导的反共反人民反革命集团”)了!
在这样的时刻,我们哪能老愣着、木着、坐着不动呢?赶快核对。两人按段落分工,一人念底稿,一人对清样,一段段、一字字核对,连标点符号也不放过。对一遍不放心,又对第二遍。两遍对过,没有发现别的问题,只发现舒芜文章中引用胡风的信,有几个字看不清楚。大约在5月12日下午,我打电话请舒芜同志把胡风的原信带来,由他辨认不清楚的几个字予以改正。我和刘仲平同志把所有的清样核对完后,一直等到深夜印出第一张报纸,又看一遍,没有发现问题,才放心回家。
没有料到,第二天发现,我和刘仲平同志核对过两遍的胡风的《我的自我批判》一文,稿子发错了。见报的不是胡风同志最后修改的稿子。现在已记不得是《文艺报》发的清样错了,还是袁水拍同志交给我们的打印稿错了。我和刘仲平同志没有听过,也没有看过胡风的检讨原稿,实难分辨最后修改稿是什么样子。这一错误使我们手足无措。那时的党员讲“自觉”,两人都写了书面报告,请求处分。袁水拍同志有什么责任,我也不记得了,只记得他也写了书面报告,请求处分。错误如何补救,文艺组无权决定,问题只好上交。可能因为胡风已经被打成“反革命”,报纸以后没有发表更正,我们谁也没有受追究、给处分。以后,此事不了了之。
以上是我所知道,至今记得的有关胡风冤案“第一批材料”的经过情况。
附带说一点,胡风冤案“第一批材料”发表后大约第三天,我也在劫难逃,被怀疑是“胡风分子”,宣布停止了我的一切编辑工作,审查我1947年在北师院读书时,参加《泥土》一事。大约历时半载,断断续续开过我一些批斗会。党支部书记××曾宣布停止我的党籍,我以坚决的态度表示:“谁作出的错误决定,谁要负责任,我将永远保留申诉权。”此决定以后也不了了之。最后给我做的结论是实事求是的,我没有问题,又宣布恢复了我的工作。
1964年1月,我被调到中央宣传部文艺处工作,两年多以后,文化大革命发生,中宣部在这场大风暴中被宣布为“阎王殿”。不必多说,又是在劫难逃,我无止无休地长期受审查,其中的苦涩,若比起胡风同志及受其株连的人们的铁窗之苦,有的家破人亡,有的受尽磨难,我的境遇连“小菜一碟”也算不上。直到1980年,胡风冤案及受其株连的同志才得到平反。
最近我读了胡风同志爱人梅志同志写的《胡风沉冤录》一书,胡风同志竟辗转数地坐牢长达二十四年之久,梅志同志长期伴囚,所受深重苦难,令人不忍卒读。我还看过绿原同志写的《胡风和我》一文,他被诬为“中美合作所特务”,虽然早已查清予以否定,但长期不为众人所知,所受的歧视、坎坷、磨难,令人感慨不已。胡风冤案虽然已经平反,但它留给人们的教训,特别是受害者的身心伤害是难以平复的。我自己也曾不止一次地自问:“我在这一冤案中应负什么责任?”光说“奉命组稿”,良心上说不过去。虽然我的确没有存心害人,这是实话。但过失也能害人,能不承认吗?我对自己的回答是肯定的。
这一冤案已成为历史,这是全国解放后,中国当代文学史上发生的一件大事。铸成这一冤案的原因,应该说是多方面的、复杂的,有当时的社会背景,有个人的作用,有权力和法律问题,还有些别的。我没有能力说清楚。胡风的文艺理论、文艺思想,是对是错,或是哪些对、哪些错,这是学术问题,需要文学理论家或文学历史学家,在宽松的环境下各抒己见,研究、争论、探讨。还有胡风一生对进步文艺事业的贡献大小、功过是非,包括30年代在内,都应有个客观、公正的评价——胡风主编的《七月》刊物和《七月诗丛》,就曾发表过不少青年作者的作品,还扶持、结集出版过当时解放区和国统区不少著名诗人的诗集,其中有些诗曾脍炙人口,在进步青年学生中广泛流传。熟悉过去文学情况的人皆知此事。
(选自《思想者的知情意——读忆舒芜》/ 陈半湾 编/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年1月版)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