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的深度开发
——以安阳殷墟世界遗产开发为例
2014-08-22付晓东徐涵露
付晓东,徐涵露
(1.中国人民大学 经济学院,北京 100872;2.中国建设银行 苏州分行,江苏 苏州 215021)
一、 文化遗产开发的经济学意义
现代经济活动已经摆脱了工业经济时代典型的依靠消耗自然资源和大量劳动力资源换取经济成果的模式,逐渐演化成了一种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对特有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有效利用。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和物质产品都被打上了文化的烙印。实践已经证明,文化不仅具有精神层面的价值,更可以转化为巨大的经济价值[1]。
(一) 经济学对文化的理解与解释
在早起的经济学里面,文化这一非经济现象并不在其研究的范畴之内,经济学所关注的经济因素与其他社会范畴是割裂开来,是纯粹的、技术性的经济学[2]。随着人们观察和探寻现代经济学的活动,逐渐发现了经济现象背后的文化因素。文化关乎经济运行的效率与环境,关乎经济的内生性、根植性基础,关乎经济的健康、质量和可持续性,关乎抗风险、抗冲击的能力。鉴于文化在现代经济活动、经济生活中非同寻常的深刻性深厚性作用和表现,文化因素在经济领域的地位不断上升,文化资本成为经济增长的一种解释变量。把文化纳入经济领域思考,不仅颠覆了传统经济学理论,推进了经济理论的创新发展,也为现实经济发展的突破性、可持续性提升提供了新的途径。
1.文化的渗透性、交流性、创造性
经济学者David Throsby,在他的《经济学与文化》[3]一书中把文化分解为两种涵义:一种是人类学和社会学上的词意,认为文化是一个群体共有的或分享的一系列态度、信仰、习俗、习惯、价值和实践,不同群体形成不同的群体文化,并认为群体文化是可建设的、发展的、不断丰富的。另一种是词源意义上的文化,主要强调人的心智的启蒙、教育等的活动,包括那些在生产中的创造性活动、精神的产生和交流以及文化载体。第一种理解,涉及文化的实践活动以及群体文化内外的相互作用和形式,可作为文化的物质形式进入经济分析;而第二种理解,是对文化及文化活动的基础性认识,可作为文化的象征意义进入经济分析。
2.文化的价值性、资源性、不确定性
Arjo Klamer把文化价值归纳为4种范畴[4]:高尚文化或艺术中的文化;社会、文化意义的价值;人类学上的共享价值、传统和精神;广义的文化价值。这种文化价值的界定有着很好的指示作用。但在具体评价文化商品的价值时,则显得不足。Throsby把文化价值的划分这一工作向前推进了一步,分为6类[5]:美学(审美)价值、精神价值、社会价值、历史价值、象征(符号)价值和真实价值。中国学者在研究文化遗产(大遗址)过程中还提出了科学研究价值、生态价值、旅游价值、经济价值、教育熏陶价值和情感影响价值等。
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不同于传统的资源形式,有非常稳定的归属性,其可延续、传承、发展甚至可发掘、演绎,但却是不可再生的,需要在保护的基础上加以利用。由此,文化资源的开发需要较高投入,且回报率也不是固定的比率。对于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机制、方式不同,对经济的贡献会有天壤之别。值得注意的是,评价某文化价值会受到理解、情感、思考、需求和行为的不同标准的影响,也会因评价条件、对象(文化多元性)的改变而改变。
3.文化的生产力属性及其产品的高附加值性、外部性
马克思的大生产力观把文化看作为一种生产力,肯定了文化生产的作用,也即意味着对人的劳动可以从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两方面来分析,生产者在制造产品时不仅仅付出了体力,还付出了某种美好的意愿。美国社会学家科尔曼(James Coleman)1990 年提出“文化资本或社会资本”的概念,也探究了文化作为人类精神成果的经济意义。实际上,这里有几层含义,一是文化作用贯穿于整个生产过程;二是文化不仅作为静态资源被开发利用,在生产过程中也作为支配因素驱动(改善、完善)劳动和生产,三是作为劳动成果,体现出来。所以,文化在全部生产过程中的表现可以参照抽象劳动决定价值的原理。
文化作为人类劳动文明的结晶/成果,其载体或产品也可称为文化商品,具有价值和交换价值。人们是通过文化产品、文化载体的表现、传递或服务来感知其中的文化价值、文化力量。理论上,商品价值量大小,主要取决于可计量的劳动量的多少。而文化价值体现的是精神劳动的凝结,它的衡量更多地是由人的主观评价而定,正因为文化商品包含了比其他商品更多的文化价值,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文化产品生产就具有了高附加值的特性。当然,文化产品的价格不但受价值的制约,同时也受供求关系的影响。
另外,这种特殊的文化产品还具有一定的外部性特征,在其出售、展出、收藏的过程中,不仅可以给购买者(观赏者、收藏者)本身带来经济、精神或文化价值的积累,同时,还可以给专家学者或普通大众带来外溢效应(传播历史知识、强化认同、树立信仰、引起想象、促发思考、引发创意等)。所以,文化商品的生产与消费存在明显的外部性,文化价值也未必完全体现为经济利益,单纯以价格作为衡量文化商品的价值是不完全的。
(二)文化对产业和经济增长贡献的理论解释
经济学的一般理论告诉我们,生产要素按照一定规则组合后就会形成生产力,而生产要素本身质量的提升和要素组合方式的改进都将会推动经济增长。早前的经济学家只论证了二个重要的生产要素,即资本和劳动力。后来经过完善补充,有了技术、制度、管理、人才、企业家等新型要素。尽管已有学者提出了文化对经济活动的重要作用,但是,把文化作为生产要素考查其具体的影响路径,还较为鲜见,本文具体阐述如下。
文化以其特有的方式对产业、经济增长以及社会发展有独特的贡献。那么,从经济理论层面看,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要素融入了经济活动和生产过程中,至少从文化的几个特性可以看到其对经济的影响:
一是要素性与商品性(基础效应),文化不是虚无飘渺的,它有特定的载体,当文化作为生产要素或文化资源时,如本文述及的文化遗产,可以被加以开发利用,是新的社会生产(可以是文化产品、其他产品)的基础;现代经济活动本身就已经把文化作为不可或缺的资源:旅游业、服务业、以及出版、动漫等文化企业,本身就是在利用相应的文化资源[6]。而其作为文化产业生产的成果,即文化产品时,可以直接被人们来消费。文化产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义的文化产品是个人或集体创造性的结果,包括印刷品和文学著作、音乐、视觉艺术、电影和摄影、广播和电视、竞技和运动产品等(其实,还有通常所见的绘画作品、舞蹈、雕刻、文物、遗迹、建筑等)。包括有形文化产品、无形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7]。作为要素、资源、产品的这些文化载体在市场上有其价值和交换价值(当然有的甚至无法以价值衡量),将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二是创新性与能动性(支配效应),文化并不是凝固的、无生命力的,它具有传承性、发展性和流动性,通过文化文明的进步,不断促进人的能动性、创造性的发挥,进而可以激发其他经济要素的活力(劳动力要素的观念理念、意志精神、素质素养以及刺激消费等;还有制度创新、改革开放等),放大关联要素的原本功能,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也就是作为生产力特殊软要素的文化通过对生产力其他要素所起的重大影响和通过对这些要素的有序化组织、总体性协调,发挥其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两个过程相互结合的特殊作用。文化使生产力的首要因素劳动力对其劳动技能,即学习和运用知识的能力空前增强,并促进新型劳动者即知识型劳动者的出现与快速增加。
三是渗透性与辐射性(外溢效应、外部效应),文化也不是高高在上、孤芳自赏、束之高阁的,它会沿着人文脉络、经济网络施加影响改变其他经济要素的性状,包括创造/叠加新元素、构建新兴市场、改善经济运行环境(制度安排、管理设计、系统规划等)和替代部分要素功能。实际上,渗透性这一特点是创新性的继续,创新性更多地是强调文化自身的发展完善过程,而渗透性则是换了一个角度,强调对外的辐射影响过程,主要说明文化的传递性、扩散性、深远性。可以说,文化无孔不入,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可以看到文化对于经济的巨大推动作用。
四是根植性与深远性(协同效应),文化对经济的根植性关系可以理解为以下两点。第一,文化以道德伦理、生活习俗、价值观念以及历史遗留等精神遗产,深刻地影响着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模式,文化体现和代表着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社会发展的物质和精神的成果。第二,文化在所属的区域内,不仅仅是一种资源,也是一种对地区经济产生深度影响的生产力因素。文化以其强大的渗透力、创造力整合着各种经济要素,完善着经济发展环境。文化的深远性在于,它在经济中的作用方式不同于固化的自然资源形式,其作用的途径和机制是深层的、网络式的,具有社会性,因此,将对经济的发展产生长远的影响。另外,文化由于其深层的、网络的作用机制,使其具有了一个重要的自组织、自稳定功能,即自我调节能力,可以平抑经济波动。近些年的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在国家文化的推动和调节下,能够平稳过渡,我国受外部的影响趋于弱化,经济周期波动趋于平缓。
五是品牌性与形象性(提升效应),文化不仅对人有塑造作用,对物同样也有塑造作用。产品中包含着文化底蕴,产品质量体现着生产者的追求与风格,反映着企业文化。如同人们说,德国人做事严谨细致;日本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一样,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地方认识到,文化确实是一种生产力,它有利于创建品牌、提升形象。文化日益成为企业生产、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至于许多企业、地方和城市把文化列入经济的新增长点和品位形象的提升内容。可以预料,随着各地旅游业、文化产业的不断发展,将有更多的新的文化品牌、新的城市形象在资源开发、商业经营、文化创意和经济管理等过程中涌现出来。
二、 国内外文化遗产的开发模式
关于文化遗产的开发,尽管仍有不同的意见,但是基于文化保护的可持续开发得到越来越多人们的赞同,而且也会由于开发产生的宣传力量和经济力量形成更有力的保护。国内外许多文化遗产地探讨了一些开发模式,比如国外模式有:日本的史迹公园、美国的遗产廊道、德国、意大利的遗址公园、法国的节庆日形式等;国内的模式有:遗址公园、森林公园、遗址展示区、遗址博物馆(公共的、民间的、数字的)、旅游景区、遗址历史文化农业园区、文化产业园、城市历史街区、村落开发等,这些开发形式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是我们研究的起点。
(一)文化遗产的开发历程
文化遗产是先民们在其生产生活中创造的文明遗迹,是一笔难以估量的无价之宝,既有物质的也有非物质的。对于这笔宝贵财富的发掘、弘扬和增值,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在尊重、敬仰的基础上,人们经过了初期的单纯保护,而逐步开发利用的过程。对于这一宝贵财富的开发利用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考古发掘阶段。多年来,人们更多地是从事文化遗产的考古发掘,尽可能地发现前人的文明遗迹,显然,这是开发利用的第一步和基础。没有这一步,谈不上其后的开发利用。而且,从世界范围来看,人类一刻也没有停留对于前人文化遗迹的发掘和整理,这一阶段投入巨大,很难以金钱来衡量其投入产出。
文化遗产保护阶段。在文化遗产完成了发掘整理后,便进入了其保护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保护、科考、观光、展示、介绍、教育与弘扬等方面。相应地建设博物馆、展览馆、公园等文化场馆设施。上述二个阶段对其价值的评价主要集中在历史文化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社会价值(如精神文明建设和爱国主义、中华传统教育、增强民族凝聚力)、美学(审美)价值方面。
经济开发利用阶段。对于文化遗产的开发源于现实的需要。随着市场化的推进,一方面单纯的保护行为已经使得单纯政府投入式的财力捉襟见肘,不利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另一方面,文化遗产产生的文化认同感和文化吸引力促进了文化遗产开发市场的萌发,文化遗产潜在价值理应发挥出来。鉴于这样的认识,国内许多地方启动了针对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但是,由于经验的不足,许多地方手握极佳的文化资源,却依然停留在兴建博物馆收取门票收入等单一的开发利用上,较少的地方在尝试综合的开发利用,一方面简单的文化遗址商业化模式降低了文化遗址的整体品位,另一方面作为单一收入来源的门票价格连年涨价,使得慕名而来者望而却步,这种循环不断加强,最终导致大部分现有的优秀文化遗产的效用没有达到最大化。事实上,文化遗产的经济开发利用阶段的挖掘主要集中在社会价值、生态价值、旅游价值、经济价值方面。而文化遗址的历史文化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自然也是不能忽视的,只因为这二个价值是永恒的、基本的,是贯穿各个阶段的。
(二)文化遗产的开发模式
文化遗产是历史文化与文明的结晶,是国家民族文化特色的重要载体,也是可供利用的重要的旅游资源[8]。
发达国家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工作开展得较早。比如,欧洲是近代考古学的发源地,19世纪初就已开始从搜求古物艺术品转为完整的发掘、保护、展示大遗址,与美化城市相结合。亚洲的日本、韩国也有自己独特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方式。目前,国内外关于大遗址的保护与利用方式主要为整体保护和局部保护与利用。具体有如下几种模式:
1.核心外延式
这一形式的特点是:保护历史文化遗迹是核心,可以延伸开发。
遗址公园或史迹公园、遗址博物馆、遗址展示区是目前国内外最普遍的一些整体遗址保护模式,不仅使遗址得到了较好的保护,而且通过公园的建设也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为当地的居民提供了一个休闲娱乐的理想场所,弘扬古文明、展示优秀历史文化和进行爱国教育。
德国、意大利采取的方法是建立公园和博物馆,把考古遗迹的维护和文化、生态景观的建设与保护结合为一体,特别重视遗址及其周围的环境(地形地貌)的协调。例如,德国明斯特城在原被毁城墙所在位置修建了环城带状花园,以树木花卉进行植物造景,同时配以游乐休闲设施,既作为城墙的标识和纪念,又向游人初步展示了古城墙的宏大规模,也为游客提供了娱乐和休息的场所。同样,意大利世界遗产地费拉拉也将9公里长的古城墙护城河遗址作为环城公园严格保护下来[5]。
日本从20 世纪70 年代起,投入较大力量进行史迹公园建设。日本史迹公园的建设方法主要有露天保护、覆罩保护、地上复原、陈列和发掘现场展示。由于日本对大遗址采取保护与利用协调共进的方式,既保护了大遗址,又发掘了新的旅游资源,为旅游业的飞速发展提供了持久的动力。韩国注重文化遗址的原貌保存,严格保护文化遗址及其周围环境,不允许盲目开发。一些古墓群、古窑址保存完好。
2.环境结合式
这一形式的特点在于充分挖掘了文化遗产所在地的自然环境、人文优势。
遗产廊道式、森林公园、旅游景区属于这一类型。美国在遗址保护方面采用了遗址区与绿色廊道相结合的遗产廊道模式,从而对遗址进行整体保护。在保护的基础上,强调经济价值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能力;通过适当的生态恢复措施和旅游开发手段,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保护,使得一些原本缺乏活力的点状遗址重新焕发青春,成为现代生活的一部分,为城乡居民提供休闲、游憩、教育等生态服务。
森林公园的建设主要围绕文化遗产,在我国一般多为墓葬区,将陵墓的保护与城市森林公园的建设相结合,不仅防止了遗址区的水土流失,又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通过建设生态农林业,提高森林覆盖率,创造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旅游景区开发的形式较为常见。将遗址区作为旅游景区的一个景点,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对其进行展示性开发,将遗址的保护与风景区的建设结合起来,相得益彰,形成高品质的集自然、人文景观于一体的旅游文化景区。
3.文化演绎式
这是一种以节庆文化为主题,以举办大型庆典活动为形式的开发模式。节庆文化开发多以民俗节日、民俗技艺或民俗文化艺术活动为契机,开展观光和文化体验相结合的旅游活动。基本模式为:突出地方特色和文化特色,引入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将节庆活动转变为节庆产业。在国外,节庆也是重要的一种产业开发模式。如日本的京都祗园祭长达一个月,法国的亚维侬艺术节也有为期4 周的表演活动。该节以街头表演艺术为主,邀请上百个表演团体参加盛会,使整个亚维侬成为一座戏剧城,每年前来参观的人流均超过百万人次。其他的如美国的格莱美音乐节,荷兰海牙的北海爵士音乐节,德国慕尼黑的啤酒节,西班牙的斗牛节等,均在世界上享有盛誉。
中国的节庆文化开发,较为成功的有龙虎山道教文化旅游节、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等。龙虎山道教文化旅游节向人们展示了民俗宗教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相关经验。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始创于1989 年,活动主要是以纪念孔子,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为主题,达到纪念先哲、交流文化、发展旅游、促进开放、繁荣经济、增进友谊的目的,节庆期间将经济、文化、旅游、艺术、学术、经贸、科技活动融于一体,节庆效益显著。另外,绍兴乌篷船风情旅游节、舟山中国国际沙雕节、武汉国际杂技节、中国吴桥杂技节、傣族泼水节、五台山国际旅游月、九华山庙会、大理三月街民族节等都是目前国内较有影响且形成了一定品牌的节庆活动。
这种与文化密切相关的演绎开发模式在节日期间能吸引大量的游客,拉动旅游相关的各类产业快速发展,但这种节庆式的开发与演绎具有一定的时令性,缺乏对全年经济发展的长效带动。
4.产业关联式
依托文化遗址,建设历史文化农业园区。鉴于大遗址的占地面积大,遗址区内居民众多,由于文物保护的要求,遗址区内的产业发展选择受到限制,影响了居民的收入水平提高。而如果迁出区内居民,耗资巨大,政府难以负担。以保护的理由把当地居民拒之于现代经济增长的范畴之外,不可以;让他们远离故土去适应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也不容易。可以结合遗址的保护,居民以农业为主,建设观光农园、复古农庄、都市农业、市民休闲体验农园、现代化农业园区等,既解决了保护、补偿、安置等难题,又有效地保护了遗址,并带动居民致富,一举多得。
5.文化园区式
将城市中的历史街区或乡村的古老村落整体,划为“具有特殊的建筑或历史价值,并且其内在特点和外观需要保存或整治”[9]的地区。历史文化街区、古老村落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文化遗产开发的一个重要内容。各国的经验表明:在保护过程中,需要各利益主体协同合作,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社区、居民共同参与;同时发挥市场功能,吸引现代商业经济入驻,形成现代城市历史文化展示与文化观光旅游新区。
世界上历史街区开发最为著名的范例是纽约的“苏荷”模式。1973年,苏荷被列为保护区,经过项目改造,既保护了城市的历史文化古旧建筑,也保护了艺术家们的创作空间,又实现了城市街区的经济增值,形成了餐饮、酒吧、旅游、时装等一系列的产业群,从而达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效统一[10]。其实,我国澳门也不逊色,以区域保护和区域开发为原则,注重文化遗产和社区的利益平衡,不搞大规模拆迁,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有效地带动了服务业提升和区域经济。我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成“片区状”的主要有上海的“新天地”,桐乡的“乌镇”,北京的“南池子”,苏州的“桐芳巷”,福州的“三坊七巷”和新疆喀什的高台古城;成“线状”的有北京琉璃厂街、菊儿胡同、沈阳盛京古文化街、黄山屯溪老街等,他们都创造了自己的一套保护与开发经验。
在我国,古村落的保护与开发形成了诸多的模式。在古村落与民居的旅游开发中,目前所采用的模式大致可以归为两种类型,一是外部介入性开发模式,一是内生性开发模式。
外部介入性是指以外部主体(政府或企业)主导古村落的开发和保护。如浙江永嘉县楠溪江古村落,其具体内容为:一是依据规划改造与古村风格不协调的建筑,合理利用新建起的民房,减少对古村落风貌的破坏。二是在古民居内,允许村民适当进行装修。三是经过批准,允许在空的宅基地上按照仿古风格进行建设。居民则以餐饮、住宿、工艺品销售、门票收入分成等形式参与整个开发模式之中。
内生性开发模式则是指古村落的居民及其基层组织(村委会)作为直接利益主体实行自主运营、自主开发和保护的模式。如浙江兰溪诸葛村,这种开发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调动村民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性,在村民与基层政府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保护与开发管理的一体化。
(三)一个常见的、单一的开发利用模式——旅游开发
以文化遗产为中心的旅游开发模式是:以文化遗产为中心,以其他自然景观、文化景观、民俗景观、纪念品为支撑,形成一个旅游产品群,互相支持[8]。
这种开发形式把文化遗产作为重要旅游资源来吸引旅游者,遗产地作为旅游者的目的地。其开发的主要内容是,构建合理的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理念、挖掘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探究新型的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策略。通过展示文化遗产,塑造相关景点景观、生产有关产品、培训专业服务人员队伍、完善旅游基础设施等,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提高当地的可进入性和旅游竞争力。
在我国,这类开发机制是以地方政府为主导,提供良好的政策、体制环境,引导和支持企业注入资金,进入旅游开发,以谁投资谁受益为原则获得收益的分配。但同时坚持文化遗产保护原则,建立严厉的制度性约束机制,取相应的资金以投入文化遗产的保护、维护、修缮等工作,保证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完整性。
其实,我国各地对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和遵从的原则。
首先,注重遗产文化的真实性。文化是应该被任何一个时代所尊重的。在旅游开发时保证其承载的文化内涵真实性,才能真正具有吸引力。
其次,突出主题文化,有层次分步骤地开发。文化遗产产品对不同的旅游者具有不同层次的吸引力。文化旅游产品的三个层次:核心层次、有形层次、扩展层次,对应不同的目标明确型、观光型、意外发现型等文化旅游者。
第三,抓住文化遗产地的文脉。文化遗产是对当地文脉的集中体现,无论是文化遗产的再现还是复制,都应该严格限制在当地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中,尽可能达到形似与神似,才能保持文化的真实性与可感性,延伸文化时空范围。
第四,体现文化遗产文化内涵的差异性。文化遗产的开发要突出文化的特色才能使之保持强有力的旅游竞争力。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应尽量避免同质文化的过度开发,要与其他旅游地联合,但更要有自己的文化特色,要“百花齐放”,更要“百家争鸣”。这也是深入挖掘其文化内涵、创新文化旅游产品的需求[11]。
(四)中国在文化遗产开发上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思想认识上的滞后和理论上的创新不足,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思路,与世界遗产模式较多相悖,导致文化遗产的巨大功效难以发挥,深层次的开发潜能处于昏睡状态。主要问题表现为三个方面:
第一,急于求成,简单模仿。
西安兵马俑、云南丽江、贵州荔波等模式由于一时的运营成功,为各地遗产开发所大力仿效,如长城景区仿效兵马俑,部分贫困县仿效荔波,但近十年的实践证明,这三种开发模式已然穷途末路,如遗产保护投入过大,超出正常的承受范围;产业增长后继乏力;经济结构严重扭曲;地方财政负担沉重,收支不平。短期效应显著,可持续性不足[12]。
第二,产业链较短,系统关联差。
目前国内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上依然是处于浅层面的、单一的旅游为主的开发利用阶段上。大多文化遗产的开发集中在展示、观赏以及延伸的表演、纪念品等单一的旅游方面。而借助文化遗产进行新产业的塑造和实现对原有产业的整合,以创建新兴产业,重组原有的区域产业体系,形成高水平的、深层次的、网络化的开发模式却不多见。很少有文化遗产地利用上佳的文化遗产对区域产业包括交通系统、房地产、文化创意、食品餐饮、商贸物流、教育培训、健康养生等进行全新的改造,或对区域资源(市场主体、城乡形态、建筑、劳动力、水等相关要素)进行整合。
由于国内文化遗产开发模式的单调、粗放,成效并不显著,且受到人们的质疑。如:兵马俑模式,以博物馆的开发运营为核心,严重破坏了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区域性、系统性;丽江模式,过度依赖游客接待人次和门票收入,新旧古城规划失衡,旅游品级连年下降;荔波模式,以“穷负债+资本运作”方式,申请世界遗产和发展旅游产业,发展质量不佳,负债风险日趋增大[12]。
第三,意识观念落伍,学术创新不足。
一是消极的、畸形的遗产保护观。即大规模拆迁,疏散遗址区的居住人口,造成了以“文化保护”为名,以“民生损害”为实的开发路径。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一直存在着二者的矛盾和冲突,虽然近些年已逐步转到了“保护性开发”、“深度开发”的问题上,但是基于对经济增长方式的理解与深化、注重文化遗产和所在地区域经济系统的关联和整合、实现相关利益主体的平衡、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探索依然不够。
二是缺乏多学科和多领域的系统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是涉及历史学、考古学、中文、区域经济学、旅游学等跨学科、跨领域的新兴学术方向,只有加以系统整合和协调,才能真正有利于整体开发。由于过度依赖单一学科的片面意见,忽视跨学科和跨领域的特点,导致大多的文化遗产收效甚低。
由上可以看出,文化遗产开发面临着转型的巨大压力,创新发展、深度开发势在必行。
三、 文化遗产的深度开发
20 世纪70 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各国各地区对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一方面,对文化遗产的保护给各遗产地造成了相当的财政压力;另一方面,全球产业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世界旅游业、现代服务业迅猛发展,以文化遗产地为目的地的旅游活动方兴未艾,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市场机会。近年来中国各地,尤其是拥有文化遗产的地方都把发展旅游经济作为重要任务,积极推进“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开发旅游资源,发展地方经济”。在这种产业大变动、大转移、大重组、大开发的浪潮中,为了避免对文化遗产资源的单一性旅游开发,本文提出了依托宝贵的文化遗产,以旅游业为先导,全面构建新的产业结构体系,整合当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的整体发展。
(一)深度发掘文化遗产:塑造“中华文明之源”之世界顶级品牌
对文化遗产的深度开发,首先要对文化遗产有个深度认识,了解文化要素背后深藏的整合资源、产业的巨大能量;然后,基于文化资源和各种环境条件提供的可能性,对产业有个高屋建瓴般的构建和塑造,从而,形成具有牢固根植性、良好成长性、强大竞争性、发展持续性的网络型产业关联体系。
这里,以安阳殷墟为例,深入认识和评价其文化遗产。一是针对远古殷墟的殷商文化的认识,二是针对上下数千年来形成的区域性集成的“大殷墟”文化的认识。
安阳殷墟自从被发现的那一天起就受到了全世界的瞩目,是全人类的宝贵财富。殷商文化不仅没有灭失淹没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而是随着时代的进步,深深地融入中华文明的血脉之中。2006年被联合国认定为历史文化遗产,这不仅显示了上古智慧的顽强生命力所在,更是一种后世对前辈的理解、敬仰与反思的最高形式。殷墟文化的独特魅力集中体现在几个“源”上:
文字之源:这里是甲骨文的故乡,世界上最早的象形文字始发地。中华文字是唯一传承至今并仍然大规模使用的象形文字,而埃及象形文字、两河流域的楔形文字已消失。由甲骨文演变发展而来的汉字,在传播华夏文化、促进中国一统及巩固中国一体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对世界文明的发展、传播产生了积极和深远的影响。伴随着文字的使用,书法也在这里应运而生,成为世界文字史上的奇葩。
青铜之源:世界上最大的青铜器——司母戊大方鼎就在这里出土,足以说明当时的冶金技术世界领先。殷墟出土的大量青铜器,包括礼器、乐器、兵器、工具、生活用具、装饰品、艺术品等,形成了以青铜礼器和兵器为主的青铜文明,达到中国青铜器发展史上的巅峰,其杰出的艺术价值和科技成就成为中华文明的代表,成为世界青铜文明的中心之一。
筑城之源:殷墟现存中国最早期都城遗址和一个古城址洹北商城*2001年在殷墟的东北方,探明了一座早于殷墟的、面积470多万平方米的远古城池——洹北商城。。都城的宫殿建筑滨临洹河而建,规模庞大、气势恢宏。殷墟都城从形制形状、规划布局、材料运用、艺术装饰、风格秩序、情趣均衡等方面,都显示出了浓郁的中国宫殿建筑特色;洹北商城是中国远古时期城池建筑的遗迹,它们都显现着中国商代先民的聪明才智和杰出的建筑艺术天赋,反映了中国古代高超的建筑技术水平。殷墟的宫殿规划、建筑材料和建筑风格对后来中国建筑学产生了重要影响。
易学之源:距离殷墟不远处有羑里城,在殷商末期,被囚禁的周文王在此著书立说,著名的《周易》在此写成。《周易》中的世界观、认识观、思辩观、中医养生观、信仰观、宗教观等,对后世的影响不可估量,可谓中国哲学之源、医疗养生之源。
图1 殷墟文化遗产构成图
三千年前的殷商文化,集“天、地、人”之灵气,浑然天成,考古发掘所揭示的基本成熟的文字体系、高度发达的青铜器、设施完备的都城遗址、规模庞大的王陵遗址区,所展示的殷商文化,是中国古代灿烂文明的代表与象征,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最具特色的、最具原真性的文化遗产。
源远流长的历史,铸成了今日“大殷墟”的文化内涵。世界文化遗产殷墟所在地安阳,是中国七大古都之一、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这里文化遗产丰富,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2处。殷墟是其中最著名的世界文化遗产,另外,让人神往的大禹治水、文王演易、妇好请缨、苏秦拜相、西门豹治邺、岳母刺字等历史故事都发生在这里。还有宗教文化遗迹:天宁寺塔(文峰塔)、二帝陵、灵泉寺石窟(万佛沟)、袁林、明福寺塔、修定寺塔等散落境内。安阳不仅人文历史厚重,自然景观也奇趣无限,小南海风景区、珍珠泉风景区和旖旎的太行大峡谷、林虑山自然风光,秀丽多姿。商殷后裔们更是以不屈不饶的精神开凿出了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人工天河——红旗渠。如此深厚的文化积淀和自然禀赋,本身就是一种优质的资源,这为文化、旅游产业的开发设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塑造市场需求的世界顶级文化品牌。物质世界发展进步到一定程度以后,精神世界逐渐变得更为重要,马斯洛曾经在人的需求层次理论中明确指出人们的追求是由物质到精神的递进关系。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的需求层次也相应地提高,人们会把更多的钱用于发展、体验和享受。而文化消费是一种较高层次的精神需求,能满足人民对新的生活体验的渴求,能汲取多重价值,丰富人的精神。针对安阳殷墟文化遗产来说,因其稀缺性、不可再生性和历史久远性,具有重要的精神价值。
近些年来的寻根之旅的风行也是对精神层面的呼唤和要求,这样的市场需求是支撑产业开发的基础,也是产业体系重构的重大契机。由此出发,安阳殷墟只有塑造自己的文化顶级品牌才能不愧于世界级的文化遗产,才能真正彰显出独特的魅力和优势。
(二)深度开发文化遗产的目标与路径:北斗七星阵
排在中华七大古都*七大古都:一般指安阳、西安、洛阳、开封、杭州、南京、北京。之首的殷都安阳,今天就其文化影响力而言已远落后于其他古都城市。任重道远,需借助殷墟文化遗产发力,在“申遗”成功的基础上,以文化遗产为核心生发出一系列的新兴产业,整合产业体系,打造出新的经济形式,创建文化遗产新的保护与开发机制。
总体发展目标愿景:古韵绵醇,今风和谐,建设世界上有充分影响力的著名历史文化名城。在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古迹的基础上,调整优化现有的产业结构,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整体经济实力,打造安阳大殷墟文化名片,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和城市形象。
实现三大转变:经济发展要素由依托自然要素向人文要素(文化、人才、知识、技术)转换;经济发展模式由高物耗低效型、粗放型经济向低耗节约、集约型经济转换;经济发展内涵由科技、文化含量低比重低向含量高比重高转换。
深度开发文化遗产的路径:创新拓展大殷墟文化理念,提升认识的品质。以文化遗产“大殷墟”历史真实性为起始,设计新的开发路径,重点依托独特唯一性资源,构建产业发展方向,由雅俗共赏性、综合休闲性、参与互动性引领、塑造新兴产业;以国际开放性、经济带动性为指向,打造整个城市的产业网络体系。这一开发路径可谓“北斗七星阵”,是一个新的发展原则、方针。
历史真实性,与当前建造得轰轰烈烈的各大影视基地等仿古做法不同,殷墟是历史上的真实存在,代表着原汁原味的厚重古朴。真实的还原与再现那个时代的风貌,完全不同于根据各种资料记载甚至是想象建造出来的影视城或仿古情景。
独特唯一性代表的是大殷墟概念的地方特色,全世界仅此一家,只有到了本地才能真正领略。这是无法复制与克隆的宝贵竞争力所在。
雅俗共赏性代表了殷商文化本身的包容与大度。不仅有代表宫殿大雅的建筑文化,也有手工艺作坊这样的商业处所文化。青铜器,甲骨文,既能阳春白雪也能下里巴人。扩大了整体的受众对象也更利于文化的传播与传承。
综合休闲性,大殷墟的包罗万象决定了本身的旅游休闲的综合性,提供多方面的设施能综合拓展发展的模式,吸引不同层次阶层的人来到大殷墟。
参与互动性,大殷墟不是一个死概念,它是可参与的概念。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同样随着不同的人的观看,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自己的殷墟。参与互动的意义在于认识和了解时代对殷墟的了解。互动互塑,不断磨合才能够及时调整自身。
国际开放性,所有的文化都免不了要交流与融合,这才是真正的发展之路,殷墟不光是属于安阳也属于世界,国际开放的眼界将会使得殷墟概念获得更大范围的影响力。
图2 北斗七星阵:开发文化遗产的目标与路径
经济带动性,殷墟文化也是一种生产力,它的作用将越来越显著,尤其是安阳目前还处于工业发展期,下辖的滑县甚至是国家级贫困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今后发展的重要动力,在逐步发展调整的过程中,将地上地下丰富的文化资源转换成生产力,为古城安阳经济的腾飞插上翅膀。
(三)产业体系的重构:提升产业品质——太极五行图
安阳殷墟深层次的开发,是一次对殷商文化的理性与感性思考,是一次精神变物质的大爆发,是文化引领、整合经济发展的兴盛与繁荣。构建产业网络性开发体系,走出传统产业发展的路径依赖,由单一的旅游开发到综合的产业体系建设。
由周易推演的启发,搭建一个安阳文化资源整合的太极五行发展模式图。太极是万物的始发,其亘古存在,奥妙无穷,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也就是以殷商文化遗产为产业开发核心,衍生或建立多种传统与现代产业,利用其相辅相成、相生相克的关系,达到文化产业的均衡和谐,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增强系统性和整体实力。
图3 基于殷墟文化遗产的产业体系构建图
由图3可以看出,殷商文化处于核心地位,是所有产业发展的源头和依托。以殷墟文化为出发点,衍生出五个不同的产业方向,这些产业互动互联,交相辉映,从不同角度辐射能量,刺激经济,同时这些产业方向是个开放的空间,为今后的发展变化留够余地。在此基础上,还能随着人类进一步的发展创造出更多更新的产业发展模式和结构。
当地文化与经济结合后的行业方向:
“金”行业,基于殷墟冶金(青铜)技术、筑城技术(复古、建材、施工)的古董、古建的复制业、建筑施工业;可延伸出考古技术、复制技术、鉴赏技术等培训学校的教育业。以古老的青铜器制作为主,发展体验、认知、鉴赏、定制等专门化服务;
“木”行业,基于筑城文化与技术的古建修缮业,拓展古建筑展示、探究、溯源、实习基地等;开展古建材料的发掘与生产;尤其是以承建商周时代建筑项目复古修缮为主的建筑业。
“水”行业,基于殷商文化遗产的考古展示、鉴赏及其旅游业、影视业、文物鉴宝业、古玩市场业;以当地的洹河为依托,发展观光、水上项目等,塑造亲水、宜人、古朴、贴近大自然的环境氛围,创造新兴旅游服务项目;
“火”行业,基于殷商文化、易经的交流、诠释、宣传、弘扬、研究成果及其会展业(博物馆、展览馆)、出版业(信息)、培训业;如依托名人、名著、名篇,如:岳飞庙、妇好女将军、羑里城(易经)等重要文物古迹,开发纪念品生产和精神产品塑造;
“土”行业,基于殷商文化的养生食品及其农牧业;以当地特有的农耕环境为脉络,恢复中草药等经济作物种植,进行土特产开发,特别是当地的枣、小米、龟等养生产品开发;作为礼品和餐饮服务的重要拓展方向。
文化遗产开发的空间布局与层次,分为三个区域:
核心保护区:即殷墟,这是国家大遗址规划所设定的殷墟重点保护区。这个区域重点支持文物原汁原味的保护。为今后的研究工作和为后代人看到真实的殷墟遗址做好充分的还原修复。
外延功能区:这部分空间就是国家大遗址规划所确定的殷墟重点保护区外的周边区域,是一系列衍生旅游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其他新兴产业的主要集聚地,即增长极的生长区域。
衍生支持区:空间设定上来看,整个安阳市都是作为大殷墟的衍生支持区。整个安阳市周边的县市都可为产业的调整、经济转型提供服务和支持,也能享受殷墟为增长极的辐射推动作用。把各县市作为殷墟的腹地,为殷墟发展输送养分,殷墟的发展则能带来人气和财富的积累。在互动的过程中,获得各自的利益的增加。
四、 结论及建议
——文化遗产需要保护性深度开发
诸如殷墟大遗址这样的历史文化遗产,但是很长一段时间内各地都本着一种战战兢兢的态度去保护它,如同一朵最脆弱的奇葩需要最精心的呵护。殊不知文化的繁荣与发展是要在经济的交流和碰撞中才能互相融合互相促进互相发展,一旦文化只停留在保护阶段,以为等待着财政拨款在旧有的基础上修修补补,文化也就成了古井无波,死水一潭。
——文化遗产魅力不可估量
现今社会的条件下要实现经济结构转型、经济的跳跃式发展奇迹,借助文化的力量去启动,才能豁然开朗。在新一轮的城市发展中我们应当充分意识到文化元素其巨大的能量。注重文化与经济联动发展,构建新型的文化创意产业和优化既定产业;以文化旅游为突破口,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开辟文化引领经济发展的新型道路,为文化历史古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网络技术下发展提供新的示范和样板。
——理清文化与经济的关系
经济与文化的发展永远是并行的,它们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文化的力量愈加凸显。作为人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全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文化不仅是产业、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促进整个社会进步的重要内容。清醒地认识这样一个逻辑:地方经济的发展必须要依赖地方产业的带动,而地方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本地独有的文化,而这种特质又正是这个讲求差异化个性化的时代所呼唤的。无数实践证明,当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深深根植于它的源远流长的文化时,将会演绎出源源不断的创造力和增长动力,不断滋生出新的产业性的增长极,创建起城市的新的竞争力。
——文化品牌是先锋
注重品牌打造与特色塑造,树立新的城市形象和社会影响力。品牌是兴奋点,产品是竞争点,人才是保障点,广告是支撑点,服务是延伸点,文化才是真正的魅力点。深挖历史文脉,壮大地方特色。以文化遗产为核心,演绎和衍生多样产出和服务,匹配资源,联动发展,古为今用,为焕发生机和跨越式发展提供新思路。
——利益主体共赢
注重发展的参与性与分享性,建立起持续运营发展的内在驱动力;“三个结合”:一是与“民”结合,即政府主导,农民市民参与,使得相关利益主体得到实惠;二是与“企”结合,即围绕大文化,有关企业积极参与,开发产品与服务;三是与“势/市”结合,即与城市未来发展、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大势/潮流结合,建设和谐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经济、城乡一体化的家园。最终实现政府企业居民多主体共赢和经济社会环境文化多目标协调。
参考文献:
[1]周玉波.文化产业价值的经济学分析[J].求索,2011(2):57.
[2]王立凤,郑一萍.基于经济学视野的文化产品与文化资源论[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6):268.
[3]DAV ID T.Economics and culture [M].Lond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1.
[4]ARJO K.Social,cultural and economic values of cultural goods [C].Proceeding of the Conference of the Association for Cultural Economics International(ACEI),Minneapolis:organizer,2002:135-163.
[5]李海燕等.国内外大遗址保护与利用研究综述[J].西北工业大学学报,2007(3):16-20.
[6]曹颂今.地域文化:一种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型生产力[J].生产力研究,2012(12):87-88.
[7]CHENG Sao Wen,“Cultural Goods Production,Cultural Capital Formation and the Provision of Cultural Services” [J].Journal of Cultural Economics,2006,30(4):263-286.
[8]傅才武等.当代中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模式[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4):93-98.
[9]范文兵.上海里弄的保护与更新[M].上海:上海科技出版社,2004.
[10]王雪松.SOHO对旧工业建筑更新利用的启示[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6(3):4-6.
[11]赵雪影,刘 鹏.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开发理念与方式探究[J].城市旅游规划,2013(7月下半月刊):147-148.
[12]裴 钰.“十二五”,文化遗产怎么办[J].中国经济周刊,2010(50):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