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向上级纪委报告”打磨成利剑
2014-08-22薛建国
□薛建国
把“向上级纪委报告”打磨成利剑
□薛建国
有了这个制度,下级纪委手上就多了一把“尚方宝剑”,谁要想瞒案不报、压案不查,这剑就指向谁。
近日,王岐山在一次调研时强调,要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坚决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形成有力震慑,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这个“统一领导”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是一致的,即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过去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更多是业务上的指导,各级纪委名义上有权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但有时未必行得通。近年来查办的落马高官,很多是上级纪委的功劳。同级纪委不是无能,而是无奈。纪委的人、财、物都在同级党委手里,所以有纪检干部感叹:“捧人家的碗,得服人家的管。”另外,就领导体制而言,纪委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工作,这就给了某些“一把手”以党委名义拒绝监督或干预办案的空间。
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当属2003年被开除党籍的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早在1993年,河北省纪委书记刘善祥就发现了程维高秘书李真的贪腐线索。立案查处时,刘与程维高发生冲突,结果被安排“病休”,不得不离开工作岗位。
现在不同了,强调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既强化了纪委办案的相对独立性,又明确了纪委作为领导主体的存在。有了“向上级纪委报告”这个制度,下级纪委手上就多了一把“尚方宝剑”,谁要想瞒案不报、压案不查,这剑就指向谁,这使他们变得更加硬气。
眼下,“向上级纪委报告”已经从字面走向实践:4月17日,中纪委召开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全国有8个单位列入试点,浙江省纪委位列其中。根据中纪委领导指示,“向上级纪委报告”是试点需认真把握的一个重点。
这样的制度反腐本身也要有好的制度保障。这一点,中纪委已经付诸行动了。如将对内的干部室改为组织部,工作职能作了重大调整,扩权决定对下级纪委领导人选,这就是为“制度反腐”做组织保障。
在为这些反腐举措“点赞”的同时,笔者认为,要把握好“向上级纪委报告”这个重点,有两个问题也应引起关注——
“向上级纪委报告”,上级纪委手里的案件势必堆积如山,以他们的力量,“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能否得到贯彻?若贯彻不了,是否意味着“向上级纪委报告”就是向上备个案而已?“以上级纪委为主”不是空壳子,至少要有两点体现:一是对每个上报案子,要有指导意见;二是要排除权力干挠,为下级办案扫清障碍。这是其一;
其二,“向上级纪委报告”、“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这样的要求会不会令下级纪委产生懈怠思想,案子办不办、怎么办或办到什么程度全听上面的,从而丧失主观能动性?
好剑也要精心打磨。把“向上级纪委报告”打磨成利剑,这是反腐败斗争的需要,也是广大民众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