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噬村民安置房甲方乙方均硕鼠
2014-08-22范跃红咏法
浙江共产党员 2014年2期
文/范跃红 咏法
啃噬村民安置房甲方乙方均硕鼠
文/范跃红 咏法
2007年,永嘉县决定将26.5亩三产返回土地指标分配给新桥村,用于建设512套村民安置房。浙江昌泰房地产公司、永嘉县和田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王启政、杨金龙分别与村委会主任余乾寿私下签订协议,由两公司代建。余乾寿在并未实际出资以及没有任何合作经营行为的情况下,通过陈伟荣到王启政、杨金龙处拿取投资“分红”2500万余元。此后,在安置房建设第三期项目中,王启政和余乾寿又分别从另一承包人员处获得好处费480万元和400万元。
法院一审还查明余乾寿和其他村两委成员以及村聘任人员在未召开村民大会的情况下,擅自以村两委名义非法侵吞集体资金共计64万元,其中余乾寿分得8万元。
2013年12月25日,永嘉县安置房腐败案一审宣判,余乾寿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王启政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杨金龙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获刑3年。陈伟荣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法院同时判令4名被告人共追缴赃款7234.13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