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危害食品安全者付出更高成本
2014-08-22赵查理
赵查理
日前,广东佛冈县有关部门接到举报,该县龙山镇境内发现有人使用来历不明的猪肉加工食品。当地食安办组织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等部门执法人员前往查处。在一个无任何证照的加工点查获腊肉成品及半成品750公斤,生产工具、冻猪肉原料、添加剂和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包装材料一批。据嫌犯提供的线索,当地相关部门又捣毁了该镇黄塱村分点加工场所,现场查封腌制猪肉、烟熏腊肉约3吨。
将来历不明的猪肉做成腌制猪肉、烟熏腊肉并包装出售,不法商贩的行为严重威胁到公众“舌尖上的安全”。因为,为了保障肉制品安全,猪肉需要经过严格的检疫,并在合格场所定点屠宰。可不法商贩绕过了这些环节,如此制作出的腌制猪肉和烟熏腊肠,不出问题是侥幸,出问题则是必然。
熙熙攘攘,利来利往,但不能昧着良心挣钱。不法商贩竟然罔顾法律威严和他人健康,不择手段逐利的行为破坏了社会和市场的秩序,成为日常生活中的一颗“不定时炸弹”。同时,由于不法商贩假冒他人厂名厂址,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还将遭遇维权难问题。所以,一旦发现来历不明的猪肉,就应当用严厉的手段让其付出高额的成本,让不法商贩付出道德、经济、法律代价。
如今,政府部门建立大排查机制,对养猪场、私人农场、加工厂、关停的工厂等进行地毯式搜索,并严厉打击“保护伞”。这样一来,不法商贩一旦露出狐狸尾巴,就会道德破产,还要为非法制售来历不明的猪肉承担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无小事,该领域的“严打”可以震慑心存侥幸的不法商贩。
可是,对来历不明的猪肉处理方式有很多,不法商贩之所以选择非法制作肉制品,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与巨额的利益比起来,用死猪肉加工产品付出的成本并不高,赚得多赔得少。而且,政府部门再严厉的排查,也不可能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地盯着,所以不法商贩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故此,笔者认为除了越来越严的打击,还应当在食品安全领域制度破局,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让公众成为监督者。面对不法商贩,公众虽然处于多数地位,但由于分散生活在各地区,利益受损根本无法组织化抱团维权。而且,食品安全领域“小额多数”的特点突出,每个人的经济、健康损失不大,但加起来可谓天价。此时,允许个人通过公益诉讼代表所有人起诉能降低维权成本。
换言之,一旦发现不明来源猪肉制品,每名公众都可通过公益诉讼向不法商贩索要巨额赔偿,其他人也可以此为例追讨各方面的损失。这样一来,任何商贩、厂家都时时刻刻面临着被罚得倾家荡产的风险,不得不主动承担对猪肉等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那些来历不明的猪肉市场也会因此消灭殆尽。目前,法律法规已为公益诉讼开启了一道门缝,何不在人人关心的食品安全领域先行先试呢?
公众有了公益诉讼权利,才有向不明来源猪肉追责索赔的可能,并让不法商贩付出更高的违法成本。因此,政府严打、社会监督、公益诉讼应当联合起来,这样来历不明的猪肉便再无藏身之地,只好乖乖地按照规定措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