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黄海波时都在聊什么?
2014-08-20豆包
豆包
有媒体报道5月15日晚,北京警方获悉某酒店有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民警来到现场后发现买春者竟是演员黄海波。黄海波对嫖娼行为供认不讳,于16日中午被移送拘留所。曾主演过《咱们结婚吧》《媳妇的美好时代》等热播剧的黄海波一直被视为“好男人”、“好女婿”的代言人,消息一出,引发轩然大波。
据圈内消息灵通人士透露,近期黄海波与张静初在北京主演新戏《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15日下午,黄海波以身体不适为由请假回宾馆休息,并于不久后被抓。与此同时,微博网友爆出一段疑似黄海波的案情实录,其中还包括某卖淫女子的照片。该女子照片被曝光后,被指为变性人—一米八几的身高,以及卸妆前后容貌的大相径庭,让大家纷纷猜测此人为变性人。有网友还调侃:是发现素颜后,黄海波自己报的警?对于谁是黄海波嫖娼的举报人这个问题,乐视娱乐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称:“据传,报警者为黄海波的司机。”
嫖娼是丑闻
@南都评论
黄海波犯错就犯错了,但是他之前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此次所接受的服务来自谁?这些问题都不会影响到此次违法事情的认定,也不会改变其接受处罚的程度。去挖掘它们,除了让更多的人伤口被撕开,以便更极力地迎合受众的猎奇心态,根本没有什么实际的价值。
《环球时报》
【为“次恶”叫好,会模糊道德底线】演员黄海波嫖娼被拘,部分网民为其叫屈甚至为其嫖娼叫好,理由是比起婚外情、“潜规则”等“大恶”行为,嫖娼只是“次恶”。但是,为“次恶”叫好,就走得太远了,这种“叫好”,无论出于什么样的动机,其结果只会拉低社会道德门槛,模糊社会底线。
《京华时报》
即使黄海波的人缘再好,嫖娼也是违法和丑闻。尤其是作为公众人物,这种对公序良俗与道德规范的僭越,必须进行批评和处罚。在我看来,黄海波此举至少对不起三种人:其一是自己的父母;其二是广大观众;其三,对不起自己。至于网友的那些“声援”与恶搞,我觉得与其说是为黄海波开脱,倒不如说是对当下娱乐圈包括整个社会所存在的某些丑恶现象的愤怒与鞭挞。比如“宁愿嫖娼都不碰女演员,不搞潜规则,不玩女明星”“不向身边小姑娘下手,以恋爱名义免费蹭炮”“自己花钱解决,没用公款,不开发票”等诸如此类的调侃,难道不正是用一种“正话反说”的春秋笔法对当下某些丑恶现象的批判吗?由此,“恶搞”这种本该直面却隐晦表达的批判方式—带给我们的思考,或许要远大于黄海波嫖娼事件本身。
马小盐
在越南华人遭遇暴力席卷的同时,黄海波嫖娼事件却以飙风的速度占据了各大媒体。丑闻似乎成为媒体医疗一切创伤性事件的止血布,文章的外遇(马航事件)等公共事件皆是如此。将色情丑闻当作一张万能的道德创可贴,用它来止住经济、法律、社会、国际等领域四处奔溢的创伤性流血事件,只能是一种极度自卑的鸵鸟策略。
@happy张江:鲁豫采访过李双江的优秀育儿经验后,他儿子就出事;鲁豫采访过李亚鹏的传奇爱情故事后,他就离婚;鲁豫采访文章这个负责任的丈夫后,文章就出轨;鲁豫采访过黄海波这个国民女婿后,他嫖娼就被抓……现在看谁不顺眼大家就会说:再得瑟让鲁豫采访你!
@五岳散人:黄海波嫖娼被抓,网上一边倒地同情。其实大家都知道嫖娼不好,但这是我们社会的道德观出问题了吗?我看不是。
@Weng-Miss:一定是赵又廷举报了你。
@CBA闹他:说了不让你去演《屌丝男士》吧,你不听。文章,李代沫就是例子。这下好了吧,哎……
@叶优秀大人:一直不敢粉你,以为你性取向有问题,今天你一嫖我就粉了!
@熊大鳌:一个会计师对类似事情的处理意见是:现购现付款的为嫖娼;先计应付款,不定期结账的为情人;先计应付款,按月结账的为二奶;不计应付款,从来不结账的是红颜知己;终生都在结账的是老婆。忠告:务必把握付款的时间,性质不同,处理结果迥异。
@叶檀:看到黄海波的事,本不想评价,该怎么办怎么办。看到有评论,说有人为次恶叫好。没多少人为次恶叫好,不是人人都三观不正。只是以事发时的憔悴照片昭告天下,如此不尊重个体,按这一逻辑推演,将摧毁个体尊严,才是大恶。有多少大恶假借正义大旗,公然作恶,历史不远,应该记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