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声乐艺术之神韵
2014-08-19魏昕
魏昕
(湖南科技学院 音乐系,湖南 永州 425000)
民族声乐艺术之神韵
魏昕
(湖南科技学院 音乐系,湖南 永州 425000)
歌唱多是人用来表达思想感情的一种重要的艺术形式,是音乐与语言相结合的艺术。歌唱艺术包涵了声音技巧和多种表演手段的运用两大要素。神韵则是这两大要素的综合运用和集中体现,是歌唱中所有美好的情感的集中体现。在民族声乐中,神韵更拥有着不可置疑的地位。本文试图从神韵的概念,神韵的形成,以及如何把握和运用神韵提高演唱效果等方面,对这方面进行具体的论述。
民族声乐;神韵;演唱
神韵一词,原本是古人用来评论诗词中声韵魅力的词语,后来被广泛地引用到了戏曲、音乐、舞蹈、美术,戏剧、影视等各个门类的艺术形式中。用于声乐艺术,具体是指歌唱中最个人心扉、最容易产生共鸣的,美妙谐和的声音和情感表达。歌唱艺术的神韵,很难用语言确切地表达清楚,多少华丽的词语都无法形容它的美丽。它是演唱者通过歌声把内心的感受和对生活的体验传达给听众,激起他们的情感共鸣,从而通过声音形成的一种心灵呼应。这种呼应往往只能心神领会而不易言传。
在我国传统的民族声乐艺术中,神韵是对演唱者的一个重要的美学要求。是对演唱者演唱水平的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在我国56个民族内,不同的人群,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艺术修养,对神韵的要求会有很大不同,对神韵的感受也有很大差别。
从世界的层面上,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种族所创造的文化不一样,对神韵的感受和体会也有很大区别。但是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所有人都需要通过声音这个媒介,把自己生活中酸甜苦辣的体验和感受,通过唱歌把想象、涟漪抒发出来,引起更多人的共鸣和心灵的触动。这种抒发和表达,也是歌唱魅力的所在。这一点古今中外、全世界都是一致的。在《名歌唱家论声乐艺术》一书中,美国声乐理论家詹姆斯.弗兰契斯。库克指出:“公众好象并不需要那种‘完美的’嗓音,而是需要那种‘有人情味’的声音。公众不满足于听一个没有瘕疵的声音和技艺上正确的歌唱,而要求有那种人性的特质,就象灵魂通过眼睛焕发出来一样,通过每个普通人的声音焕发出来的那种奇妙的东西。正是这种东西赋予声音的个性和特点。并给最大量的听众以最广泛的感染力。”这里所讲的“有人情味”的声音,就是指公众不满足于听一个没有瘕疵的声音和技艺上完美的机械声音,观众想聆听的是那种有人性的特质,就像每一个音符都是透过灵魂,用声音焕发出来的那种奇妙的媒介之声。正是这种赋予感染声音的个性和特点。才能最大量的满足听众心灵之声,并具以最广泛的感染力,也正是笔者所说的神韵。
著名戏曲理论家任中敏在《唐声诗》中说:“歌者不可轻于启喉,必须自己真情自发,而后再有声词之吐,能先触发自己之真情者,自能宣达声与词中之歌情,以度于听众。”也即是说,歌曲是传达思想内涵、情感意蕴的重要手段,因此,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以情带声、以声传情、声情并茂”逐渐发展成为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创作与表演的重要审美标准之一。
与世界各国的声乐艺术一样,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十分讲究神韵。在民族声乐各种传统表现形式中,都着力培养演唱者把握和运用神韵的能力。神韵表达的不同,正是不同风格、不同流派酝酿的基础,也是各种流派分支产生的基本条件。在民族声乐演唱中,要想以神韵感人传人。想达到馀音绕梁三日不绝的美妙境界,除了努力提高发声技巧外,还必须在语言处理、声腔润色、情感表达等方面下功夫。
声音是歌唱的主要表达媒介。良好的声音训练是歌声动人的前提。歌唱发展的基本要素包括呼吸,发声、共鸣三个部分。呼吸是动力,气息冲击声带发出声音。这声音经过共鸣腔体加以扩大或者美化,从而形成动听的声音传播出来。呼吸、发声和共鸣是同时发生的有机结合的统一体。歌唱呼吸与生活中的呼吸不同,属于有意识、有目的、带有技巧性的呼吸,必须要是有气息的控制。因此歌唱艺术首先来源于呼吸的艺术,发声的核心是喉头的稳定和声道的建立,即把自己的嗓子通过训练形成一个运用自如的歌唱“乐器”。每个人的“乐器”有自己生理上的特点。要善于运用它并且掌握适合自己嗓音条件的歌唱技术,形成自己独特的音质音色。共鸣是发声的延续,也是与发声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在发声的同时,打开共鸣腔体,让声音通过腔体形成共鸣,成为音色优美动听的歌声。不同的呼吸、发声和共鸣的组合,会形成不同特质的声音。这些不同特质的声音,是形成不同神韵的基本条件。
语言是唱歌神韵构成的重要因素之一。声乐与其他音乐门类的最大差别就在于,人声这个“乐器”有一个独特的功能,其他乐器都做不到的功能,这就是歌声与语言的统一。歌唱是声音和语言相结合的艺术。歌唱语言是唱歌的基础,它不但是产生优美动人旋律的依据,也是通过吐字咬字、发音发声与动听旋律完美的演绎,塑造出深刻丰满的艺术形象,从而产生感人肺腑的艺术效果的宗原。在我国传统声乐艺术中,对语言的要求是极高极严的。唐朝著名史学家杜佑在《通典·乐》中记载:“清畅舒雅,含嚼姿态,有喉牙吐纳之异。”另外,唐朝崔令钦在《教坊记》中对传统演唱技法评论到:“吐纳凄婉,收敛浑沦。”也即是说,演唱过程中的“出声、收音”要清晰、准确。一方面达到美化语言的目的,给人以酣畅、愉悦的听觉感受;另一方面也能够准确地传达歌词中所包含的语情字义。
明朝时期的魏良辅在《曲律》一文中谈到:“曲有三绝,字清为一绝,腔纯为二绝,板正为三绝。”在这里把字清摆在评价演唱水平的首位,可见语言在歌唱中的地位早就受到了高度重视。咬字吐字贯穿于歌唱发声的始终,是一切发声技术技巧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歌唱中感情的抒发和内容的揭示,神韵是否醇厚,以及歌唱魅力如何,无一不与语言的表达有关。“字清”,首先要求弄清字的声母、韵母;韵头、韵腹、韵尾,四声阴阳上去,五音、四呼,出声归韵、归韵收尾等方法。弄清字与声的关系,除了“字清”以外,歌唱中还要正确地运用语气、语势、语法、重读、轻声、变声、语调、衬字等语言表现手法,并把它们和歌唱发声结合起来,把词意、句意和歌词的意义完整连贯地表达出来。还要把语言和音乐旋律以及呼吸、气口融汇和连贯在一起,增强音乐的感染力。生动清晰的语言,会使音乐形象更加鲜明,更富有感染力和魅力,也就是歌唱更富有神韵。
关于声腔润色,我国明朝人王骥德在《方诸馆曲律》一文中说到:“乐之匡格在曲,而色泽在唱”。这里所说的“色泽”就是指的润色。这种润色和装饰,是对乐曲的二度创作。即通过演唱找出旋律的内在律动感和弦外之音,对歌曲的节奏、速度、力度乃至声腔,作出准确的安排和装饰,使词曲作者要表达的思想感情更加充分地表现出来。我国传统声乐在这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都是十分丰富的,对当代民族声乐艺术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如在声腔装饰方面有声音色彩造型的变化、真假声运用等。在节奏速度变换方面有轻重缓急、抑扬顿挫、催板撤板的运用等。在装饰方面有连音、断音、跳音、倚音、上下滑音、擞音以及呼吸气口的安排等,都是值得研究和借鉴的宝贵财富。很多歌唱演绎者在这方面认真学习传统声乐的表现方法,用来形成自己的独特神韵特点,提高演唱效果,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歌唱艺术是万万不可能离开感情的表达和意境的表现,这也是形成神韵的重要方面。清朝人王德晖、徐沅徵在《顾误录·度曲八法》中指出:“曲有曲情,即曲中之情感也。解明情感,知其中人何如人,其词为何等语,设身处地,体会神情而发于声,自然悲者黯然魂销,欢者怡然自得,口吻齿颊之间,自有分别矣。”在这里,笔者论述了曲与情的关系,并阐述了创造情景交融的美好意境的基本方法,即表演者首先要对演唱作品的内容作详细分析,自己假设作品中的人物、环境,且要对曲情有深入理解,能够身临其境。表演者在脑海中勾画出作品表现的图景,并通过对声音形象造型、色调明暗、风格意境进行设计,演唱中把自己完全入到规定的情感中去,并通过自己的演唱把自己脑海中的画面图景传达给听众,引起他们的联想和共鸣,使听众真正投入到歌唱的情景中,得到美的享受,这就是神韵的魅力。如果做不到这些,就只能象该文所批评的那样,“口中有曲、心内无曲、此谓无情之曲,与童蒙背书无异。纵今字正音和,终未能登峰造极。”
神韵是歌唱者心灵的体现,由心而生。《乐记》中载:“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俄国著名歌唱家夏里亚宾的传记里说:歌唱家最要紧的是心弦的振动。詹姆斯-弗兰契斯-库克在“人声的金矿是怎样发展起来的》一文中,曾这样告诫年青的歌者:“对你们来说,首先要发展你们的心灵,以便当那个伟大的时刻到来时,听众将通过从你们喉咙里流出的那些音符、听到你们在理智上和感情上的性格……你们未来的成功大半要依靠这一点。”
可见,无论什么国家,什么民族,什么唱法,都要求歌唱者善于把握自己的心灵,调整自己的心灵,使之适于歌唱的需要。并把各种演唱技巧和心灵的感受融为一体,唱出最动人的美妙歌声。
神韵虽是各民族和各个时代的共通要求,但从人们对神韵的具体要求来看,它又有着强烈的民族性和时代性。一方面,我国现代民族声乐是建立在传统声乐基础之上的,无论是用声、用气、吐字、咬字,还是在声腔润饰和情感处理等方面,都受到了传统声乐艺术很深的影响。因此,向传统声乐艺术学习是把握和运用神韵,增强歌唱魅力的最好方法和途径。
对于从事民族声乐演唱和教学的青年一代,更应把传统民族声乐做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要积极向传统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艺术水平。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人们的欣赏习惯和审美要求也在变化,对神韵的要求也会相应有所改变。特别是在当代,由于信息发达,人们之间的交流越来越方便,因此,随着中国和国外文化的相互交融,必然对民族声乐的审美情趣产生重大影响。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地向世界上一切好的唱法学习,学习他们的声乐技巧,同时学习他们其他的艺术表现手法,从而不断发展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
总之,民族声乐艺术之神韵是从事民族声乐的每一个演员,都应当在提高声乐技巧的同时,特别重视把握和运用神韵,以提高自己的演唱水平,真正实现技术与艺术的结合,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自己的演唱风格,使自己成为受广大群众喜爱的民族声乐艺术家。为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1]常香玉.民族唱法漫谈[J].音乐研究,1983,(3):32-34.
[2]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5年版.
[3]余笃刚.声乐语言艺术.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
[4]杨天君.歌唱艺术中的情感表达.音乐生活.2006(1)
[5]雷亚林.再现民族声乐中的审美情趣[J].北方音乐,2012,(4):47.
J605
A
1005-5312(2014)17-01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