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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产业生态位视角的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发展研究

2014-08-18蔡旺春蒋素琴

蔡旺春 蒋素琴

[摘要]将产业集群视为一个群落生命体,借鉴生态学中关于群落演替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劳动力、制度和集群自身等主要生态因子对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产业生态位的影响,从而发现:在产业生态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产业集群内的企业及当地政府应继续优化环境,吸引并留住劳动力,进而立足于国内市场,进行价值链的升级,提高参与全球价值链的竞争力;地方政府要解决认识上的误区,改变目前被动的工作方式,重视个体间社会关系网络的建设和维护;集群企业应基于集群的网络优势获得创新性竞争优势,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升级与发展。

[关键词]产业生态位;生态因子;劳动密集型产业;产业集群升级

[中图分类号]F062.9[文献标志码]A[DOI]10.3969/j.issn.1009-3729.2014.03.014

产业集群作为一种产业组织形式和有效的区域经济发展方式,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近年来由于地方政府的规划与引导,在专业镇、“块状经济”中也出现了创意设计、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但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仍然是这些地方产业集群的主导[1]和支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业资源的流向取决于市场规律,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和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升,我国东部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正不断向外迁徙,而新兴产业还未能快速成长起来。为了避免东部地区因产业外移而出现产业空洞化现象,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升级与调整问题迫在眉睫。

一、产业集群生态位和生态因子

生态因子是指自然环境中对生物的生长、行为和分布产生直接或间接作用的要素,所有生态因子构成生物的生态环境。将生态学的这一概念引入对产业集群的研究,可将产业集群视为一个生命体,将其赖以生存的环境称为“产业生态位”——产业集群生存、发展和演变的生态环境[2],集群内部企业之间,以及集群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并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之中。

如果产业生态位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产业集群就会产生“应激反应”,即重新调整其适应性,就像一个物种可能通过生理过程适应一个新环境一样。这个调整和重新适应的过程是多样化的,有些产业集群可以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进而在新的环境中生存、发展;而另一些产业集群则可能难以适应环境变化,或者被淘汰或迁移,或者出现基因突变或重组,就像生物进化而产生新的物种一样,从而实现地方政府期待的产业升级。

生态位的构成要素——生态因子,通常分为外生性生态因子与内生性生态因子。产业集群的外生性生态因子指直接参与或间接影响集群新陈代谢的外部环境因素,包括生产要素、制度、基础设施和市场4个部分。产业集群的内生性生态因子指直接参与或间接影响集群新陈代谢的内部因素,包括集群的构成要素和集群结构。集群的构成要素指集群内的主要行为主体,一般包括企业和相关支撑服务机构;集群结构是指集群内构成要素之间的结构比例关系以及相互间联系的方式,即集群内的产品结构、市场竞争结构、企业间的分工合作关系等。集群的生存与发展受多种生态因子的综合作用,但主导生态因子发挥主要作用。

二、生态因子与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发展之关系

如果对产业集群生态位作静态分析,资本、市场等都是不可或缺的因素,需要逐一讨论它们对产业集群所起的作用。但是,从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动态发展的角度考察导致其转移的原因时,除了集群自身之外,在产业生态位的构成中,劳动力因子和制度性因子最具决定性意义。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资本、市场不存在区域之间的差别。基于这个潜在的假定,笔者舍弃了对资本和市场变化的分析,将外生性生态因子中的劳动因子与制度因子,以及内生性生态因子,作为影响产业集群发展的主导因子进行分析。

1.外生性生态因子与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发展的影响

(1)劳动力因子的影响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表明,充足丰富的低成本劳动力资源,是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由于劳动力要素价格的差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不仅出现了劳动力由农业部门向工业部门、农村向城市的流动,而且存在着从中西部地区向东部沿海地区转移的情况。劳动力要素在区域间的频繁流动,为东部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形成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保障。[3]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劳动力的供给和流动发生了明显变化,劳动力成本大幅上升,国内的劳动力开始出现内流,即从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内陆省份流动,致使小型劳动密集型制造企业发展受困。劳动力的内流主要源于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区域劳动报酬差别逐步缩小,原来不被注重的背井离乡的心理成本、交通成本和生活成本,对劳动力流向的导向作用不断释放出来,“就近就业”成为中西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实选择。在此背景下,东部沿海地区的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开始出现转移,在某些地区,此类转移甚至已经影响到区域经济增长的速度,也就是说,对于某些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内的企业而言,劳动力成本上升与回流改变了产业生态位,已不能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企业开始转移。

(2)制度因子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行了由沿海到内地、从东部到西部逐步开放的发展战略,外资优惠政策的力度也表现为从东到西的逐渐递减。以“超国民待遇”为核心的外资政策对东部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980年代正值国际产业转移高峰期,由于发达国家或地区劳动力成本上升、环境制约和拓展更广阔的市场等因素的作用,外资特别是港台资本迅速进入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促使大量区域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

然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一方面,按地域区别对待的外资优惠政策逐步淡化;另一方面,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开始调整,陆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部崛起战略等,信贷、税收、财政补贴、土地供应等配套措施也随之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从而使得东部与中西部在体制方面的比较优势悄然转变,从宏观层面上影响了东部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发展。特别是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外资“普惠制”后,东部地区原有的低技术含量外资企业的生存压力骤然增大,劳动密集型集群内的企业,或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或面临着升级的压力。

除了国家经济社会政策等正式制度因子外,非正式制度因子对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发展也具有重要影响。在解释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时,我们可以借鉴布迪厄“社会资本”的概念来概括诸多的非正式制度因子。[5]这些社会资本对产业集群产生和发展的影响具体表现为:

其一,以信任为基础的社会资本有利于节约集群内的交易成本,社会资本对于交易成本的节约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形成;其二,劳动密集型企业一般规模较小,社会资源、资金税收的支持不到位,技术和管理人才较为缺乏,由于社会资本的存在,促进了有限的要素在集群内部和集群之间的有效流动,有利于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发展壮大;其三,群体的社会交往、互动关系能够促进学习和积累知识,从而有利于集群内企业之间的知识积累和技术创新。

但在内部关系过强的集群中,地缘、亲缘等社会关系具有封闭性和排他性,限制了外部信息、技术和人才资源的进入。另外,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中的企业通常是水平分工的状况,使得模仿极容易,创新企业很可能还未充分享受创新的利益就陷入又一轮的低成本竞争中,创新动力容易弱化。可见,非正式制度因子在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形成中具有消极作用,其对集群的发展有很强的约束性。

2.内生性生态因子与劳动密集型集群发展

目前,内生性生态因子的现状严重制约着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进一步发展。

首先,劳动密集型集群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缺乏创新资源与动力。我国的纺织、服装、陶瓷、玩具、家具、五金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形成于乡镇,大多由中小民营企业组成,软硬环境条件与大中城市相距甚远,很难吸引所需人才。中小企业资本较少、融资较难、规模较小、实力较弱、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等,是企业进行产品研发和工艺改进的内部约束。同时,技术和市场方面的不确定性也使得中小企业创新具有较大的风险,如果创新的外部约束性很强,企业的技术模仿动机会超过创新动机[6],因为模仿的风险较小。

其次,地方政府与社会机构在产业集群进一步发展中的引导与辅助作用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集群内同产品、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带来资源的无效配置和浪费;同时严格的市场保护、不规范的市场操作也扭曲了地方生产系统的合理运行机制,增加了企业间的交易成本,限制了生产网络的融合;地方政府重视大企业集团而轻视中小企业集群,重视硬环境建设而忽视软环境的营造,热衷于在经济总量上盲目攀比,却不重视生态环境的建设,以致于集群内企业税费负担高、融资环境差、支撑体系弱、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到集群的可持续发展。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很少有针对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训计划,产业集群内企业与科研院所及大专院校的互动机制不健全。劳动密集型集群企业普遍缺乏中介服务机构,已有中介组织的运行环境、服务水平满足不了产业集群发展的需要。

再次,企业间分工协作关系尚不够深入。我国多数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中产业链条过短,纵向分工程度较低。由于在多数集群中存在企业规模相近、产品相似和资源有限等问题,同时企业也缺乏合作创新的现代理念,故企业合作引进新技术和开发新产品等创新行为较少出现。虽然产业集群中外资企业采用了世界统一的标准化技术,然而它们却把核心产品的开发、设计和生产留在母国,核心技术和管理知识的扩散十分有限。

除了上述生态因子外,其他外生性生态因子的变化也对我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产生了巨大的压力。比如国外居民购买力的下降,人民币升值预期压力,新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直接导致我国消费型轻工业产品出口增速放缓,造成我国制造业盈利空间持续缩小。由一系列外生性生态因子的变化而导致的产业生态位的变化,对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发展的约束力在逐步加强,也预示着原先依靠低成本、高投入、粗放式集群生产方式的生存环境已不复存在,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应激反应”势在必行。

三、产业生态位变化与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发展之关系

在产业生态位发生变化的条件下,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要么自然演进,即随着产业生态位的缓慢变化而逐渐变化,要么激进或突变,即产业生态位的剧烈变化,迫使集群产生“应激反应”,通过自身的升级来适应新的、已经变化了的产业生态位。在现实中,这2种方式往往相互混同、相互交织,推动着产业集群的发展和演变。下面我们分别从外生性因子和内生性因子2个视角分析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提升自身竞争优势的可行性方案。

1.基于外生性因子视角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发展

(1)基于劳动力因子视角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发展

随着中国境内的劳动力逐渐从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内陆省份回流,沿海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内的小型制造企业面临着来自劳动力供给方面的压力。对此,集群内企业和集群所在地方政府可以从2个方面加以应对。

从短期看,应继续优化环境,吸引并留住劳动力,避免由于劳动力回流,以及产业外移而出现快速的产业空洞化,从而使长期的转型升级更加平稳。首先,应进一步改善劳动者就业与生活的环境,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增强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所在地对劳动力的吸引力。在就业方面,当地政府应制定合理的政策,改革户籍、人事等制度,消除对外来务工者的身份歧视。在养老保险方面,要着手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民工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领域享受与非农民工相同的待遇,使其子女能在集群所在地接受与当地适龄儿童相同的义务教育,从而提升用工企业的凝聚力和员工的归属感。其次,政府和企业应一起建立培训机制,逐渐提升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内劳动力的素质。劳动力素质的提高,一方面可为产业的转型升级奠定基础,另一方面能带来更高的生产效率与产品附加值,进而带来劳动者收入的提高,而高的劳动报酬有利于留住劳动力,从而缓解劳动力供给的压力。

从长期来看,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应嵌入全球价值链,积极推动产业的转型与升级,从而减少对大量低技术劳动力的依赖。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升级过程就是一个从价值链低端的生产制造环节向价值链高端的研发、设计、品牌运作、营销渠道管理和服务等高附加值环节延伸的过程。从价值链的视角进行产业集群的升级,主要有4种类型,即过程升级、产品升级、功能升级和链的升级。“过程升级”是全球价值链的各环节内或各环节之间对内在的作业过程进行改进,提高效率,如降低库存成本和角料浪费,加强企业间的及时配送等。“产品升级”是通过重组生产系统、引入高级技术等方式提升老产品的质量和价格优势,以比竞争对手更快的速度引入新产品,形成产品差异化优势。“功能升级”是生产企业在产品价值链环节中的角色的变化,在企业的现实经济活动中从“贴牌生产”(OEM)到自己设计制造(ODM),再到自有品牌制造(OBM),延长价值链,逐步从制造向研发、品牌、渠道等高附加值环节延伸。“链的升级”指从原先的价值链跨越到利润空间更大的价值链上。跨价值链创新活动往往伴随着区域内相关产业的整体转型与升级。在由采购商驱动的价值链中,大零售商、经销商和品牌商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和品牌优势在全球建立分散化生产网络,对价值链上游的制造企业进行纵向控制。这种贸易导向的工业化模式在家具、鞋类、服装、玩具、手工艺品、消费类电子产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很普遍。订购商品的大零售商或经销商提出技术要求,发展中国家制造商为全球采购商提供产品生产。当发展中国家以这种方式嵌入全球价值链时,可以获得过程和产品方面较快的升级。一般情况下,在全球范围内,价值链进入壁垒越高、壁垒保持时间越长的环节,其附加值越高。在价值链内部,稀缺的技术、资金、人力和市场资源,都可能在不同环节对地方产业网络内企业形成进入壁垒;在价值链外部,保护性产业政策、特定市场的优惠待遇、非通行的国际特定标准等也会形成进入壁垒。对于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而言,首先应立足于国内市场,进行价值链的升级,待时机成熟实力增强后,再参与到全球价值链中与其他大的国际采购商进行竞争。[7]

(2)基于制度因子视角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发展

由上述分析可知,在产业生态位中,制度性因子具有替代、补充或修正因其他因子变化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的作用,具体表现为区域内地方政府对产业生态位变化所出台的应对措施及其实际绩效上。目前东部沿海地区虽然已有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但以集群规模转移的现象还没有普遍出现,尤其是区域性、内生性的集群没有发生明显转移,已转移的主要是非区域、外来的、以出口加工组装为主的企业。可见,一方面,东部区域地方政府在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发展方面仍然有可以作为的时机和空间,另一方面,社会资本或者制度性生态因子是区域性、草根性集群没有发生明显转移的一个主要原因。因而,发挥制度性生态因子的补充作用,是地方政府有效作为的一个侧重点。但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升级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地方政府要解决认识上的误区。要认识到产业升级并不仅仅表现为新兴制造业替代传统制造业的增量调整,更具实质意义的是产品附加值的提升。在全球产品价值链中,即使是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如纺织服装业,也存在着高端与低端环节的区别。

其次,地方政府应改变目前被动的工作方式。要从发展本地经济出发,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进行干预,着手解决集群企业技术创新的困境,这包括提供各种鼓励技术创新的优惠政策、建立地方公共技术组织、引导行业组织发展等,通过构建发达的公共机构网络,推动集群的技术创新。特别是,公共技术组织聚集了各种创新资源,它既可以面向特定企业提供技术咨询等服务,也可以面向整个产业集群提供公共服务,包括通用性新产品和新工艺的开发应用,与外部创新源(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结成技术协作网络,提供企业创新知识的流动平台等。

再次,重视个体间社会关系网络的建设和维护。利用司法体系维护和建设社会诚信,促进个体间社会关系网络成为充当技术、信息流动的渠道,从而形成创新上的联盟与合作。个体间网络在为中小企业搜寻和引进创新资源方面不仅可以降低中小企业获取外部资源的成本,而且可以拓宽企业利用外部资源的空间范围,包括信息、人才和资金。同时,社会关系网络可以降低个体的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企业家可以利用这种相互认知的社会关系网络获得稀缺资源。

2.基于内生性因子视角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发展

针对集群企业自主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较弱的问题,本文认为可行的方案是利用集群的网络优势以获得创新性竞争优势。以集群内企业之间的网络关系为标准,可分为马歇尔式集群和轮轴式集群。马歇尔式集群缺乏大企业,更多地表现为生产同类产品的中小企业的空间聚集,企业一般生产同类产品,企业之间形成了水平分工关系,相互之间进行着激烈的产品差异化竞争,合作行为较少;而轮轴式集群内部形成了沿产品价值链的纵向分工联系,少数龙头大企业居于价值链的高端,主要从事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业务,大量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建立了产品和服务的配套关系,为大企业提供中间产品或服务。[8]

在马歇尔式产业集群中,企业横向分工网络、公共机构网络和个体间网络比较发达。中小企业缺乏必需的创新资源,生产技术水平较低,企业竞争力主要源于以低要素成本为基础的低价竞争优势。然而这种低价竞争优势是不可持续的,当生态因子发生变化时,低价竞争的集群会显得很脆弱。因此,为了走出这种低成本竞争的陷阱,集群企业就必须通过提高自己的技术创新能力,建立新的竞争优势。

在轮轴式产业集群中,集群行业的产业链条较长,中间产品需求促使各企业基于自身的比较优势、核心技术特点、企业家创新特点等因素,进入附加值不同的各个环节。那些进入高附加值环节的企业往往都是集群内的大型企业,市场的扩张和外包的发展使这些大型企业进一步将资源集中在核心业务上,从事研发设计、产品制造和销售等活动,大量中小企业专门从事某一工序或零配件的生产,从而成为大企业的配套企业即中间产品供应商。这样的分工关系使得大企业成为集群中技术创新的主体,积极进行产品和工艺方面的创新,再通过分工网络向配套中小企业扩散创新知识。中小企业在参与大企业分工体系时,必须严格依照大企业制定的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从而也激发供应商的创新动力。大企业为了保证其产品质量和竞争力,通常会主动向一些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援助、管理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服务,这有利于提高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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