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中的授人以渔
2014-08-16张春海
张春海
棚户区改造是预防与克服“城市病”的积极措施。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多方面配合的综合体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长期跟踪这方面的问题,并出版了相关学术成果。他主编了绿皮书《中国住房发展报告》和蓝皮书《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此外,他还与本吉·奥拉仁·奥因卡、陈飞等学者合著了《城市化进程中低收入居民住区发展模式探索》,该书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与联合国人居署专家组成的联合课题组经过深入调研写成的课题报告,是对被誉为世界奇迹的辽宁棚改经验的理论总结。
在倪鹏飞看来,着力解决中低收入者支付能力的可持续性,必须将外部援助、救助和棚改家庭自身能力建设结合起来,用外部“输血”来增强内部“造血”功能。
突破资金瓶颈
棚户区改造最大的瓶颈在资金,在资金筹措方面,整体而言,目前的棚户区改造与先前的改造有着显著区别。以前的棚户区可以更多地采用市场化的方法进行改造,因为其所在地段的商业开发价值较高,发展机会较多。
当前,遗留下来的棚户区多数条件较差,商业开发价值不高,需从政府、市场、社会和个人四个渠道筹措资金。
其中“政府渠道”包括政府直接的预算安排,政府出让转让费的减免、税费优惠,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补贴等;“市场渠道”包括从金融市场融资,如银行信贷、基金、发行债券和通过股票上市融资等,具有商业价值的项目可以采取市场化融资办法,具有部分商业价值和不具有商业价值的项目,则需政府建立“短借长还”机制,由政府财政、项目未来收益等在未来若干年内偿还;“社会渠道”包括企业、非政府组织、法人和自然人等盈利性和非盈利性投资,这需要政府制定相关激励政策;“个人渠道”就是要充分调动棚改家庭及其亲友和邻里的积极性,根据其家庭收入和社会关系状况,通过最大限度缴纳住房首付款和按揭贷款解决部分资金问题。
功夫在诗外
大面积棚户区居民搬入新楼后,他们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受到学术界关注。仅就棚户区改造谈棚户区改造,难以最终解决问题。
改造中,必须把后续工作安排好。对物业管理,公共设施的提供、保护和维修等,都需要以规范的法律法规制度来确保棚改成果。因此,建好楼房、设施等只是第一步,还需要做好制度安排与衔接,解决更多问题。
倪鹏飞认为目前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市场介入,政府买单,这种形式成本较高;二是居民互助,这是一种比较好的尝试;三是政府买单,即完全由政府包揽下来,但这不是长久之计。具体采用哪种方式或方式的组合,各地要因地制宜。
而在各类解决措施中,关注和培养棚户区居民就业与创业的能力至关重要。
在解决就业方面,我们看到了一些较好的尝试,如在政府项目支持下,社区帮助进行职业培训,同时提供相关就业信息,向居民提供公益岗位。
在扶持搬出棚户区的居民创业方面,各地也可以分层面提供帮助,如提供创业信息、创业资金和创业机会。事实上,棚改之后的社区内,有大量创业机会,如开小商店、理发店等。
有些地方有意识地划出特定的区域作为扶持创业的园区,鼓励创业的同时,也为提高就业提供了场所。
(作者供职于中国社会科学报,题目系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