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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战略中的专业性国际组织:三重维度的角色分析

2014-08-16熊李力

社会科学研究 2014年4期

〔摘要〕 由于各专门领域内全球性问题的涌现,专业性国际组织对国际事务的影响力日渐凸显。就中国对外战略而言,专业性国际组织在构建软权力、参与和塑造国际机制、拓展多边外交方面具有三重维度的不同角色。在构建软权力方面,专业性国际组织是中国对外战略重要的软权力基础。在参与和塑造国际机制方面,专业性国际组织是各专门领域内的国际机制载体。在拓展多边外交方面,专业性国际组织是中国对外战略不可多得的多边外交平台。专业性国际组织在中国对外战略中的地位由此凸显。

〔关键词〕 国际组织;中国对外战略;软权力;国际机制;多边外交

〔中图分类号〕D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4)04-0039-08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跨太平洋合作协议对亚太区域合作制度化进程的影响及我国对策研究”(12CGJ029);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亚太区域合作制度化视角下‘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发展前景研究”(11YJCGJW019);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CXTD4-05)

〔作者简介〕熊李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博士,北京 100029。

国际组织按宗旨权限和主要职能划分,可分为综合性和专业性两类。前者的宗旨、活动领域和职权范围分布较广,同时具有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诸多方面的职能。后者以推进某一专门领域的国际合作为主要职能,一般只具有专业技术职能。也有学者将国际组织按基本性质和活动范围分为三类:从事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活动、具有较广泛的权限的一般政治性国际组织(如联合国、非洲统一组织);仅就某一特定领域进行活动、只具有较专门权限的专门性国际组织(如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仅对某一地区的国家开放、职权仅限于该地区事务的区域性国际组织(如欧洲经济共同体、东南亚国家联盟)。〔1〕上述两类划分法虽有差异,但对专业性国际组织的定义基本相同。专业性国际组织往往集中了本领域的专家,在具体的专门领域具备特有的技术优势,易于提出具有前瞻性的看法和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近年来,能源问题、环境问题、粮食问题、难民问题、毒品问题等全球性问题越来越突出。上述问题大多涉及各专门领域,由此凸显了专业性国际组织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国内国际环境的逐渐转变,专业性国际组织在中国对外战略中的地位也不断提升,其角色体现于软权力基础、国际机制载体、多边外交平台的三重维度。

一、软权力基础

最早提出“软权力”(soft power)概念的是约瑟夫·奈(Joseph Nye)。1987年,著名历史学家保罗·肯尼迪(Paul Kennedy)出版《大国的兴衰》,提出了“美国实力衰落论”。针对这种观点,奈于1990年分别在《政治学季刊》(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和《外交政策》(Foreign Affairs)等杂志上发表了《变化中的世界力量的本质》和《软权力》等文,并出版了《注定领导:变化中的美国力量的本质》一书。他在这些著述中明确提出了“软权力”概念,认为美国的力量并未如肯尼迪所说的那样衰落,而只是其本质和构成正在发生变化。

奈认为,权力是一个行为体将自身意愿强加于另一个行为体的能力。〔2〕在他看来,冷战后国际政治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世界权力的变革”和“权力性质的变化”,权力的界定不再仅仅强调军事力量和征服,技术、教育等因素在国际关系中正变得日益重要。〔3〕仅依靠军事实力与经济实力构成的硬权力是不能完全实现国家的战略目标和现实利益的。“硬权力”指的是通常同诸如军事和经济力量等具体物质资源相关的“硬性命令式权力”(hard command power),“软权力”指的是与诸如文化、意识形态和制度等抽象资源相关的、决定他人偏好的“软性同化式权力”(soft cooptive power)。〔4〕硬权力通过威胁或奖励让别人做他们不想做的事,而软权力通过吸引力而非强制手段让他人自愿追求你所期望的目标。〔5〕尽管国家的经济和军事实力是硬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软权力也会增强硬权力的合法性和道义性。软权力并不单单依靠硬权力的基础,它有相对独立的基础。一国的国家形象以及确立、参与和改造国际机制的能力都是构建软权力的重要因素。

还有学者在约瑟夫·奈的研究基础上对软权力做了更为详细广泛的概括,将其分为内部软权力和外部软权力两大范畴。内部软权力包括意识形态和政治价值吸引力、文化的感召力和传播力以及道德的感染力、社会与民族的凝聚力与亲和力、政治社会运行机制、国家发展战略与决策机制、民主与法制化程度、制度科技创新力、国民素质和人力资源、国民生活水平等。外部软权力包括国家形象、外交力、参与国际机制的能力、在国际政治中的结盟能力、信息力等。〔6〕

专业性国际组织作为全球治理中的重要治理主体,其力量来源不同于国家。国家在治理过程中其意志的实现往往需要借助征税权、军队和警察等强制性力量,类似于“硬权力”。而专业性国际组织,尤其是非政府专业性国际组织,实现其意志主要依靠的是由规范、道义、知识和可靠的信息产生的权威。除安全和经济领域的某些政府间专业性国际组织外,大多数专业性国际组织往往以“世界良心”的面目出现,代表的是一种“权利政治”,而非传统的“权力政治”,其影响力基础更接近于“软权力”。

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明确宣布要成为国际社会中的负责任大国,可谓一项重大的外交新战略。“在实现了和平环境所带来的国内经济高速增长后,尤其是当中国与他国在经济和安全方面的共同利益因全球化和相互依存而进一步加深后,彻底融入国际社会,寻求在现有国际体制框架内谋求自身地位的提升就成为中国的内在需求。因此,做负责任大国、不激烈改变现有国际秩序也是中国谋求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7〕

负责任大国身份的构建首先是国家形象的建构,关系到国家的软权力基础。软权力通过吸引力而非强制手段让他人自愿追求本人所期望的目标。上升到国际关系层面,一国可以通过文化、意识形态、制度(对国外行为体具有吸引力)和对外政策(正当合理且具有道德上的权威性)的投射性使国外行为体产生学习和效仿的愿望,从而实现本国的战略目标。文化、意识形态、制度和对外政策的投射性都是建构国家形象的关键要素,可见,国家形象是一国软权力的重要来源。国家形象和软权力的关系可以简单概括为:软权力是国家形象得以塑造的基础,国家形象是软权力的再现。国家形象是一国国际影响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由于信息流动的不对称或各种制约因素的局限,在国际社会中形成的国家形象并不总是能完全反映一个国家的真实面貌,国家形象绝非国家状况的客观再现。因此,塑造国家形象的问题就显得极为突出。一国政府为使本国的国家形象有助于本国外交战略目标的成功实现,必须积极主动地致力于塑造良好的国家形象,最属当务之急的莫过于国家外交形象的塑造。外交形象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政府的对外行动和政策在国际社会产生的影响以及由此而获得的基本评价,具有主体性、限定性、客观性、时效性、稳定性、总体性的特点,具备一定的可塑性。〔8〕

外交形象乃至国家形象并不只局限于国际社会对一国的主观评价,它实质上涉及到一国外交行为和政策在国际关系中的合法性问题。良好的国家形象意味着国家的对外行为和政策得到更多国家的默许、认可和支持。反之,倘若一国的国家形象在国际社会被广泛认为是“丑陋的”,则意味着该国的对外行为和政策得不到其他国家的认可和支持,极可能遭受谴责和抵制。因此,外交形象乃至国家形象对一国对外行为和政策的实施效果具有重大影响。

专业性国际组织在国际事务中的活动,特别是在环境保护、人权维护、人道救助等领域,反映了国家主权绝对利益之外公益政治的理想目标,对于褒贬一国的国家形象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非政府专业性国际组织,它们不能像政府间专业性国际组织那样依据相关国际公约直接对成员国实施政治经济制裁,因而更为借助道义的力量影响各国政府的行为和政策。专业性国际组织往往将某些国家在相关专门领域内不合道义的行为暴露于国际社会的众目睽睽之下。这种以“道义羞辱”影响一国行为和政策的手段被称作“道义借助”,也被称作“廉耻动员”。〔9〕如果各国重视“道义羞辱”对自身国家形象的影响,专业性国际组织的活动便能达到改变国家行为和政策的效果。倘若某些国家对此置之不理,它们在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形象则势必受损,其对外行为和政策的实施效果也将大打折扣。

专业性国际组织是塑造和展示各国国家形象的重要平台。非安全和非经济领域的专业性国际组织较少涉及敏感的政治经济利益,多以促进各国的社会进步和全球的协调发展为宗旨,在各专门领域内的工作往往直接关系到社会发展与人民生活。自成立以来,诸如世界卫生组织之类的专业性国际组织对世界各国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各项社会公共事业的进步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对于中国塑造和展示良好的国际形象意义更是重大。中国和专业性国际组织积极合作并承担相应的国际义务,有助于负责任大国身份的建构,从而塑造良好的国家形象,进而巩固自身的软权力基础。

二、国际机制载体

约翰·鲁杰(John G. Ruggie)在《对技术的国际回应:概念和趋势》一文中首次将“国际机制”(international regimes)概念引入了国际关系理论的研究范畴。〔10〕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Keohane)认为,国际制度是“界定行为角色、约束相关行动、塑造有关预期的持续作用并相互关联的一系列(正式或非正式的)规则”,主要有三种基本表现形式:正式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或非政府国际组织;国际机制;国际惯例。〔11〕在基欧汉的定义里,国际机制是“一系列规则”的一种表现形式。而斯蒂芬·克拉斯纳(Stephen D. Krasner)对国际机制的定义则是,国际关系特定领域内根据行为体愿望汇聚而成的一整套“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12〕综合基欧汉和克拉斯纳的定义,可以将国际机制理解为基于各国愿望和需要的一套规则。事实上,正如亚瑟·斯特恩(Arthur Stein)所言,国际机制是应国际合作的需要产生的。〔13〕“无论是建构主义、新现实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学者,他们都肯定国际机制对于国际合作的顺利进行、国际公共物品的成功获得以及减轻‘集体行动困境和‘搭便车困境等起到的重要作用。”〔14〕

虽然国际机制的主要运作方式是国际合作,但仍难以摆脱国际体系的基本权力结构制约。约瑟夫·奈在论述软权力的同时,提出了“制度权力” (institutional power)的概念。他认为,如果一个国家可以通过建立和主导国际规范及国际制度,从而左右世界政治的议事日程,那么它就可以影响他人的偏好和对本国国家利益的认识,从而具有“制度权力”。〔15〕所谓“制度权力”包括塑造国际规则和决定政治议题的能力,具体而言,“如果一个国家可以塑造国际规则,使之与自己的利益和价值观念相吻合,其行为就更可能在他人看来具有合法性。如果它可以使用和遵循那些能够引导和限制他国自愿行为的制度和规则的话,那么它就没有必要使用代价高昂的胡萝卜和大棒。”〔16〕

尽管维护各国主权平等、追求国际正义是国际机制得以维持的基础,国际机制也往往反映了整个国际社会的利益诉求,但现行国际机制仍或多或少地依赖大国或居于支配地位的国家的合作与支持,从而使这些国家在国际机制中获得更大的主导权和更大的利益份额。〔17〕国际机制建立和有效运转的重要条件是,大国或占支配地位的国家提供“公共产品”,并且在这些国家主导下建构起共同的利益偏好与预期。罗伯特·基欧汉在《霸权之后》一书中也不得不承认不同国家在国际机制面前的不平等性。他说:“由那些公正无私的理想主义者为了共同的善的目的而制定和设计的国际机制是很少的,相反,它们主要是由政府中的官员为了追求他们所说的更大的国家利益和他们自己更大的利益目的而构造的。”〔18〕

就本源而言,现行国际机制基本建立于二战之后,属于西方规范全球扩张的产物。〔19〕因此,现行国际机制具有鲜明的西方规范性。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是当前主要国际机制原则、规则、规范的制定者,决定和安排着决策程序乃至实际运作程序。当前国际机制的主要原则、规则、规范和决策程序都起源于西方。即使在非安全领域和非经济领域,比如人权维护领域和环境保护领域,西方国家仍然是国际机制的主要制定者和执行者。西方国家在国际机制中的主导作用必然使其带有西方规范的特征。〔20〕这就决定了中国在参与和改造国际机制的能力方面处于劣势地位。

但是,“建立国际机制的高成本帮助了现行国际机制的延续”,〔21〕中国不可能因为现行国际机制的西方规范性特征而拒绝在这一框架下开展国际合作。参与和改造国际机制是成为负责任大国的重要途径之一。中国现阶段只能通过积极参与和改造现行国际机制,进一步熟悉现行国际机制,以求在现行国际机制的框架内提升自身确立、参与和改造国际机制的能力,缩小和西方大国在这方面的差距。中国只有主动参与为国际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才能避免被动地适应在其他大国主导下建构起来的共同利益偏好与预期,并且使这种共同的利益偏好与预期更加符合中国自身的利益。

以国际多边贸易机制为例,他国不公平的反倾销措施往往会对中国优势产业的国际竞争力造成极大的损害,维护国际多边贸易机制并逐步推进其发展符合中国的利益。〔22〕美国布鲁金斯学会高级研究员尼古拉斯·拉迪(Nicholas R. Lardy)认为:“同大多数国家一样,中国试图通过这一机构实现自己的利益。无疑,中国领导人相信参与制定国际贸易规则是WTO成员所享有的利益之一。”〔23〕中国入世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并未讳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利益动机。他指出,中国加入WTO有利于中国参加世界全球化的进程、有利于为中国的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有利于国内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24〕

专业性国际组织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途径之一是通过制定和执行各专门领域内正式或非正式的法律和规则并协调有关各方的行动。这些法律和规则其实就是专门领域国际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专门领域国际机制是指国际关系行为体为协调专门领域内国际关系、稳定专门领域内国际秩序进而促进专门领域内各项事业发展而共同制定或认可的一整套明示或默示的原则、规范、规则以及决策程序等,主要反映在专门领域国际条约所制定的原则和规则之中。专门领域国际机制的形成与发展是专门领域国际合作深化的基本标志。

专业性国际组织是专门领域国际机制的主要载体,意即专业性国际组织是专门领域国际机制的主要制定者和执行者。中国与专业性国际组织加强合作是参与和改造专门领域国际机制的有效方式,由此可以熟悉专业性国际组织规约及各种游戏规则的制定,在此基础上加大对有关专业性国际组织的研究力度,充分了解其运行机制。与此同时,与专业性国际组织的合作可以带动国内相关领域人才的培养,让更多的国内专家参与专业性国际组织的活动。可见,随着中国与专业性国际组织合作水平的提升,中国在专门领域国际机制中创设国际议程的能力必然增强,从而在国际机制中获得话语权。

谈到国际机制,人们往往想到涉及各国敏感政治经济利益的国际安全机制和国际经济机制。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其他各专门领域内众多专业性问题重要性的提升,国际机制涉及的领域日益扩大。现有国际机制不仅包括联合国等综合性国际组织构成的国际安全机制,也不只是包括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等经济类专业性国际组织构成的国际经济机制,还包括其他专业性国际组织构成的各专门领域国际机制。参与安全和经济领域的国际机制建设,有助于实现一国的政治经济利益,其中的道理不言而喻。然而,参与非经济非安全领域国际机制建设,同样也有助于一国政治经济利益的实现。

以国际环境机制为例,伊丽莎白·埃克诺米(Elizabeth Economy)指出:“中国环境政策的目标在于:维护国家主权、寻求国外资金技术援助、促进中国经济发展。”〔25〕有人认为中国参与国际环境机制的利益动机包括财政压力、经济全球化和全球发展。〔26〕还有学者认为国际环境机制会给中国带来如下利益:国外财政和技术援助、高级环保技术的转让、国外投资、管理经验等。〔27〕“气候变化等环境问题是众多关注的焦点,同时中国需要接受国际资金和技术转让。由于人口和发展水平的原因,七十七国集团和中国的组合是一个理想的搭配,有助于加强中国的国际认知能力。在气候变化方面,中国是一个需要得到国际资金援助的重要国家。”〔28〕学者们的观点大同小异,归纳为一点无外乎就是: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环境机制,可以在多方面获得可观的政治经济利益。推而广之,在国际机制的框架内更有效地实现自身国家利益,并进一步在国际社会中更好地发挥负责任大国的作用,除积极参与国际安全机制和国际经济机制外,对其他各专门领域内的国际机制也不应忽视。在这些专门领域内,国际机制的载体往往就是专业性国际组织。

国际机制的形成主要基于权力、利益和知识。〔29〕在各专门领域,无论哪一种情况,国家如何理解国际机制所针对的专门性问题并愿为此采取何种行动对该机制的形成都是关键的。而专业性国际组织通过提供专门领域内相关问题的科学信息、宣传其危害性,加深各国对这些问题的认识,使其被列入各专门领域国际谈判的议题,并推动各国在此基础上形成共同利益,从而对各专门领域国际机制的形成作出贡献。

在专门领域国际机制的执行方面,专业性国际组织通过发挥其监督职能,改善专门领域国际条约的履行情况。由于目前专门领域的履行主要依靠各国政府的国家报告,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实施机制,专门领域国际条约的履行情况往往不尽如人意。专业性国际组织在调查和报告违反专门领域国际条约事件、发挥监督作用方面有独到之处。例如,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达成协议,为《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提供秘书处,同时将研究、监督和技术支持等职权授予由世界自然基金会人员组成的机构——“动植物贸易记录分析中心”。该机构人员依靠世界自然基金会在世界各地的办事处,随时向秘书处报告违反《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的现象。

除发挥信息搜集和监督的职能外,专业性国际组织还通过提交研究报告、发表声明以及提供资金援助广泛参与专门领域国际公约的活动,对公约的修改和完善产生影响。还是以世界自然基金会、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和《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为例,两者几乎参加了《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召开的各种会议,并就会议的议程和内容经常提出各种方案和建议,表达自身的立场。2002年7月,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发表了题为《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在鲨鱼类养护和管理中的作用》的研究报告,呼吁将鲨鱼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的附录表。该报告经澳大利亚政府提交给公约缔约国第12次大会讨论。结果,大会决定将世界上体积最大的鱼——鲸鲨和暖鲨列入附录表二。以往的国际公约很少涉及鱼类的保护,因此这被视作国际公约发展史上的标志性事件。〔30〕

在专门领域国际机制的谈判方面,保证谈判过程的透明度对专门领域国际机制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在这方面,非政府专业性国际组织的作用突出。它们常常通过一些国家代表团中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将谈判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各国立场加以整理,作为独家消息刊登在自己发行的刊物上,这成为各国民众、记者、学者了解专门领域国际谈判过程的重要渠道,无疑会对某些国家的谈判立场构成相当大的舆论压力。

总之,作为专门领域国际机制的主要载体,专业性国际组织对于促进专门领域国际机制的形成、实施和完善作用明显。为使国际社会良性运转,专业性国际组织在各专门领域逐步建立发展起一整套国际机制。一方面,专业性国际组织通过设立新的相应的组织机构来实施有关各方达成的组织契约、规则和集体选择程序;另一方面,专业性国际组织在专门领域国际合作机制原则的制定和修订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提升对专业性国际组织的参与度,是中国参与和改造专门领域国际机制的有效方式。

三、多边外交平台

20世纪90年代以来,“多边外交”成为国际关系理论和实践中的常用词,频频出现于各国外交官和学者的各种发言和著述中。对多边外交最简单的解释莫过于顾名思义,即外交取向多元化,同时与多个国家发展双边外交关系。有人认为,多边外交是指两个以上的国家进行磋商、协调及举行国际会议进行讨论以解决彼此关心的问题的外交方式。〔31〕有人对此予以补充,认为在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等多边外交场合中两国之间的双边接触不应该被列入多边外交的范畴。还有人认为,多边外交乃相对双边外交而言,指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国际关系行为主体通过建立的国际组织、缔结的国际条约、举行的国际会议等所展开的各个领域的国际合作和协调。〔32〕以上说法大同小异,不难看出,国际组织、国际条约和国际会议是多边外交的重要平台。

多边外交最初主要见于两种情况。其一,多国卷入的战争结束后需要利益相关各方共同签订和平条约,或者两国间爆发战争后需要多国进行斡旋和调解。其二,随着科学技术和工业化的迅速发展,国际间的交通和通讯手段出现革命性进步,国际交往趋于频繁,需要有国际公共机构处理和协调相关领域的各种行政或技术事务。〔33〕第二种情况与专业性国际组织的产生发展直接相关。

多边外交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一个国家的外交政策理念或指导思想,它与单边主义、孤立主义的理念相对立;二是指一种新的外交政策工具。对多边外交的广义看法是将其看作建立世界秩序的一种组织原则,这里的世界秩序就是概念化了的政治、经济、社会、意识形态和文化的结构,它决定着各种人群之间(国家间)的行为方式和权力关系。〔34〕由此可见,多边外交在一定程度上是代表国际行为方式和权力关系的国际秩序的制度化表现形式。多边外交与现代国际秩序的形成有着密切关系,因此对于当代各国外交战略有着重要影响。

多边外交盛行是经济全球化进一步深入的必然结果,正受到日益广泛的支持。随着各国间联系日益紧密,各国利益交汇处越来越多。很多全球性问题涉及众多国家,单凭任何一国力量难以解决,需要各国共同努力。除全球化因素外,冷战结束以来超级大国两极对峙格局瓦解,也为多边外交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国际政治环境。冷战时期,联合国等多边机制的作用往往因受到美苏分歧的制约而大打折扣。冷战结束后,东西方对抗不复存在,国际组织中的合作气氛大大上升,联合国等多边机制的作用得以更顺畅地发挥。

进而言之,多边外交和国际组织的兴起与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和法制化密切相关。国际关系民主化不仅意味着世界各国无论贫富强弱对国际事务都享有发言权,而且意味着从主权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到非政府国际组织直至公民个人都有权参与国际事务。法制化意味着在各类国际关系行为体(即全球治理层面的多层治理主体)共同参与制定国际关系准则,各类行为体共同予以遵守。显然,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和法制化都离不开国际组织和多边外交的发展,必须通过国际组织和多边外交实现。〔35〕

随着国际局势的大体缓和,多边外交的重点不再仅仅局限于军事、政治和经济领域。冷战结束以来,多边外交得以将目光越来越多地投向涉及更广泛领域有关人类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全球性问题,专业性国际组织也随之逐渐成为多边外交的重要平台。就中国对外战略而言,拓展多边外交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其一,妥善处理多边外交和双边外交的关系,重视多边外交在总体外交战略中的地位;其二,准确认知专业性国际组织是拓展多边外交的意义,重视专业性国际组织在多边外交中的地位。

现代多边外交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多边外交的领域也越来越广泛,由传统的政治、经济和军事领域已经扩展到了科技、教育、文化等各个领域。与这一潮流相对应,作为各专门领域重要的多边外交形式,专业性国际组织的发展方兴未艾,并且对各自所在领域国际事务的作用呈现制度化趋势。专业性国际组织为各国政府代表提供了拓展多边外交的平台,并为各专门领域的多边谈判提供了体制上的主要框架。

约翰·鲁杰认为,参与多边行为的集团成员基于共同的利益相互合作,总是预期它们所达成的协议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在量上给它们带来大致平等的收益。〔36〕多边外交参与各方的具体利益可能有较大差异,但总有利益交集存在。多边外交往往要求参与方克制甚至放弃某些单边或双边的利益考量,侧重强调各方的公共利益诉求。因此,多边外交有助于减少参与各方之间的摩擦和冲突,促进参与各方之间关系的良性互动。当以专业性国际组织为平台时,多边外交的包容性就显得格外突出。专业性国际组织大多以解决各专门领域内的全球性问题为己任,虽然或多或少也难免受到权力政治的影响,但大多数极力淡化自身的政治色彩,强调国际社会的公共利益目标,这与多边外交的包容性有不谋而合之处。除安全和经济领域的少数专业性国际组织外,大多数专业性国际组织的活动不会涉及各国的敏感政治经济利益,这就大大削弱了以专业性国际组织为平台拓展多边外交的阻力。

作为开放中的发展中大国,以专业性国际组织为平台拓展多边外交,中国既应根据自身实际发展水平在各专门领域量力而行地承担合理的国际义务,又可借助专业性国际组织的稳定运行来实现自身的发展。在各专门领域国际事务处理中,一方面,中国应站在发展中国家的立场上,推动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股份公司”在内的专业性国际组织朝公平公正的方向迈进,改革目前尚存的不公正与不合理的现象;另一方面,就保持专业性国际组织的稳定运行而言,中国也和发达国家有相同的利益需求。

且不论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红十字组织等与传统政治经济利益瓜葛较少的专业性国际组织,即使在安全和经济领域涉及敏感政治经济利益的专业性国际组织中,中国也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分别有重要的利益交汇点。2003年9月,中国首次以成员身份出席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坎昆会议),时任商务部长吕福源的表态显然是站在发展中国家的立场上:“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在WTO中的权利并不对称,义务并不平衡,收益并不平等;发达国家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准入壁垒还远未铲除;南北差距非但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扩大,……WTO成员中,绝大多数是发展中成员,使发展中成员真正从谈判中受益,是多哈发展议程取得成功的基本保障。”〔37〕因此,在农产品贸易问题上,中国与巴西、印度、阿根廷、巴基斯坦、南非等发展中国家组成了21国集团,要求发达国家开放市场、取消补贴、减少对农产品的贸易保护。

尽管如此,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仍是一个特殊的发展中国家。在某些议题上,中国与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最为典型的是,中国的利益关注点主要集中于非农产品的市场准入,而不像非洲、拉美的发展中国家那样关注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和发达国家的农业补贴问题。中国在入世谈判中就农业补贴问题做出的让步曾引起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不满,它们担心这可能成为美国领导推动的对发展中国家的农业补贴实施更广泛限制的第一步。〔38〕事实上,由于国内粮食播种面积不断减少,从长远来看,中国的粮食进口量加大是必然趋势。发达国家的粮食出口补贴可以让中国以更低的价格进口粮食,实际上是有利于中国的。即便是吕福源的讲话在农业问题上的立场也远非坚决,只是由于多数发展中国家态度强硬,中国不得不表态支持。〔39〕总体而言,中国在会议期间担当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桥梁的角色,多次提醒各方应尽可能弥合分歧,从推动多哈发展议程全面进展的大局出发做出合理让步。

专业性国际组织中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需要中国在其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从自身国家利益出发,中国参与专业性国际组织的活动也需要分别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两方面的支持。中国既是发展中国家,又是崛起中的世界大国,这样一种特殊身份使中国有机会在专业性国际组织中担当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桥梁。首位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素帕猜·巴尼巴滴(Supachai Panitchpakdi)明确指出:“中国希望自己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扮演重要角色。就长期而言,中国最合适的角色可能是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40〕从发展中国家“代言人”到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桥梁”,这种新的角色定位,无疑为中国拓展多边外交开辟了新的空间。以专业性国际组织为平台开展多边外交,正是“桥梁”身份实现过程的重要一环。

总之,中国以专业性国际组织为平台拓展多边外交,不仅有助于专业性国际组织对各专门领域全球性问题的处理,而且能更为有效地推行负责任大国的对外战略。通过共同参与专业性国际组织的活动,中国可与其他国家增进彼此的信任、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彼此协调。尽管大多数专业性国际组织的活动并不涉及敏感的政治问题,但这种国家间的信任与协调可以为政治领域培育良好的合作气氛。各国在经济、科技、福利领域的专业性国际组织中的良好合作有助于各国间相互依赖的加深,从而“一点一滴地造就和平”(Peace by Pieces)。〔41〕

四、结论

2005年9月,时任美国常务副国务卿罗伯特·佐利克(Robert Zoellick)公开宣称美国对华政策目标是使中国成为“负责任的利益攸关方”(responsible stakeholder),这是世界头号大国对中国“负责任大国”战略的首次积极回应。随着中国实力地位的迅速上升,如何实现“负责任的利益攸关方”或“负责任大国”的身份定位,既是中国对外战略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是中国对外战略引起国际关注的聚焦所在。专业性国际组织担当软权力基础、国际机制载体和多边外交平台的三重角色,其在中国对外战略中的地位由此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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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本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