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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凝心聚力 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2014-08-15

农民科技培训 2014年8期
关键词:龙岩市培育农民

龙岩市地处福建西部,通称“闽西”,辖一区一市五县,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全市耕地面积247万亩,总人口297.8万人,农村人口206.7万人,农村劳动力147.6万人。为进一步适应“三农”发展新形势、新特点,着力解决“谁来种田”、农业生产后继乏人的实际问题,龙岩市于2011年用半年时间,组织人员全面摸底、深入调研,2012年初率先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2012年8月所辖三个县(市)列为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2014年6月全面启动整市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三年来,龙岩市紧紧围绕“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项任务,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政府出台文件,统领培育工程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市政府名义先后出台龙岩市《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工作方案》(龙政综〔2012〕152号)、《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市推进实施方案》(龙政综〔2014〕155号),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工作内容、扶持政策和保障机制,引领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二、确定培育目标,明晰努力方向

结合龙岩市现代农业发展实际,适时调整制定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5112”工作目标,即每年培养5000个以上农业生产技术工人;每年扶持100名以上大中专毕业生回乡从事农业创业;每年认定1000名以上新型职业农民;每年扶持200户以上新型职业农民示范户,并采取“一户带十户”模式带动2000多户种养户,到2020年培育10000名以上“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确实解决好“谁种地、咋种地、种好地”等问题。

三、健全运行机制,凝心聚力协作

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均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办、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局、林业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保险公司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培育工作。同时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协调具体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认真落实月报告、季会商和不定期巡查制度,各成员单位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密切联系,通力合作。

四、完善培训体系,提升从业素质

坚持课堂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集中教学与分散指导相结合、专家授课与学员讨论相结合、传统教学与现代教学相结合的原则,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模式,强化教育培训,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体系,实现培训、指导、实践、服务一体化。一是选聘132位高级农艺师和农业创业成功人士组建讲师团,并选派5位讲师参加农业部组织的创业师培训班学习,提升创业培训师资力量。二是依托漳平永福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龙岩市政府挂牌建立市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心”,设立教务处、后勤处、办公室等部门,授牌建立9个实训基地。利用培训中心平台,集聚农业局、林业局、农科所、农校和各产业协会培训资源,举办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12期,培训1100多人。三是选送1632名农民参加福建省“万名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的大中专学历教育。四是引导并扶持746个新型职业农民示范户发挥“传、帮、带”作用,通过“一户带十户”模式联系带动7645人。五是应用福建省农村远程教育和龙岩优秀人才超市等网络平台,开展在线教育培训、政策咨询和专家答疑。

五、纳入目标考评,规范认定管理

龙岩市根据农业产业发展水平和特点,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试行)》。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分别制定认定管理办法,明确认定条件、认定程序、颁证机构(由县级人民政府颁证认定),对违法违纪或退居认定条件的进行淘汰,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同时,市委市政府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市对县目标管理与考评内容,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考评办法》,细化20项指标对各县(市、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进行考评,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每月跟踪进度、每半年开展一次督查,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馈工作落实情况。

六、强化政策扶持,激发创业热情

一是扩大认定范围,整市推进培育。在前两年3个国家试点县基础上,今年在全市范围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认定产业范围由8个扩大至30个,产业实训基地由9个增至30个,受益农户扩大20多倍。目前,已培养农业生产技术工人19354人,颁证认定新型职业农民1095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示范户746户。

二是加大财政扶持,撬动各方资金。2012年以来,龙岩市财政已安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1200万元,到2020年,仍将每年安排60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各县(市、区)建立担保基金、培训中心和实训基地,开展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贷款贴息,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回乡从事农业创业,鼓励新型职业农民示范户联系带动等,撬动县级财政每年投入2000多万元,农民每年投入创业资金1亿多元。

三是组建担保基金,拓宽融资渠道。针对职业农民创业、扩大规模资金筹措难的困境,从2012年起实行担保基金奖励制度,要求各县(市、区)组建100万元以上规模的农业规模经营担保基金,并逐年增加投入,扩大基金规模,市政府对县级完成担保基金组建且运行良好的,按第一年30万元、第二年15万元、第三年起每年10万元标准奖励,各县(市、区)按照银行基准利率,对职业农民给予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贴息。目前全市担保基金规模达3000万元,按1∶5放大倍率可帮助农民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1.5亿元,实际已为114位新型职业农民担保贷款457笔6074万元,财政贴息314.8万元。

四是加快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为解决新型职业农民土地流转难、成本高的问题,龙岩市出台了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扶持政策,各县(市、区)和乡镇都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土地流转领导小组。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对流转面积达30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300元;对完成土地信托面积500亩以上的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奖励5万元;对全村80%以上耕地实行统一流转,且流转面积达500亩的,奖励40万元;对运作规范、成效显著的县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补助2~3万元工作经费。在此基础上,试点县给予新型职业农民进一步的优惠,如长汀县对新型职业农民当年新增流转面积300亩以上、流转时间3年以上的每亩追加补助50元,流转合同续签两年以上的,当年再给予每亩30元的一次性补助。目前,全市耕地流转面积达52.96万亩。

五是推出新型保险,增强抗险能力。为提高职业农民抗风险能力,龙岩市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先易后难、协同配合、整乡推进”的政企合作模式,推出农民“用得着、买得起”的三农综合保险,在全省推行5大农业政策性保险险种之外,还新增了农业生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露地蔬菜种植保险、温室大棚种植保险、茶果种植保险、鸡鸭兔养殖保险等14个险种。近年来,全市农业产业保险累计承保面积达703.6万亩,可提供保险保障4000多亿元,市级财政补助保险费用1100多万元,县级财政补助2700多万元,保险公司支付受灾理赔7209万元。

六是落实倾斜政策,提高扶持效应。充分整合农业项目和资金,支持现有支农惠农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经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可优先享受政府已出台的土地流转、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优惠扶持政策,优先享受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示范基地(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优先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优先列为市级科企共建基地或农业“五新”推广对象,优先申报、晋级农民专业技术职称,选送到大中专院校免费参加学历教育。部分县按每亩多64元标准调剂粮补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种粮大户倾斜,在全省农机补贴标准基础上追加5%支持新型职业农民,按每亩150~400元标准补助新型职业农民规模经营。市委、市政府还要求金融机构开发金融服务新产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农民住房、农业设施等抵押贷款试点,创新担保形式,降低门槛,减化程序,以更低利率、更大额度、更长期限的贷款支持新型职业农民。

福建省龙岩市委农办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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