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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员队伍建设的思考

2014-08-15蔡世明

江西煤炭科技 2014年4期
关键词:监察员煤矿安全监察

蔡世明

(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赣中监察分局,江西 新余 338099)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成立十五年来,广大煤矿安全监察员发挥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的精神,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忠实履行职责,发挥积极作用,有力推动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但是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监察员队伍建设也面临着新的特点和要求:一是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矛盾突出,煤矿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的形势依然严峻,要实现2020年煤矿安全形势根本好转,责任依然重大;二是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法治型、服务型、创新型政府的要求,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成为必然且将愈加完善;三是近年煤监系统因事故或腐败问题被问责的个案呈增多之势,反映执法环境更加复杂,对执法到位和廉洁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四是多数基层监察员思想压力大,精神疲劳,厌烦和畏难情绪滋生,工作态度和作风存在一定程度的不适应等。因此,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员队伍的建设是一个重要而紧迫的命题。

1 强化“四种意识”,筑牢监察员队伍思想道德基础

1.1 强化法治意识

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知法、懂法、熟练运用法律法规条文执法,是行政执法人员必备的基本功。适应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煤监机构作为行政执法部门,要不断提高监察员的法治意识,要以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及互动式、案例式教学等生动活泼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煤矿安全监察员的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培训,积极树立安全发展、执法为民理念,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落实总局党组提出的“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积极培养监察员的法治意识,学会用法治思想分析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1.2 强化宗旨意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新形势下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就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实行人性化监察、亲情化执法,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面对煤矿企业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对待,及时解决,以群众满意不满意来衡量工作成效;面对执法对象,既要有刚性的执法,又要有热情的服务,在执法中做好服务、引导、协调、教育工作,在服务中树立执法权威,从而实现公正执法与执法效果的良好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3 强化效率意识

随着社会节奏的加快,工作效率日益成为评价个人能力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准,成为衡量工作人员责任心、事业心强弱的重要尺度,成为衡量人民群众满意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煤矿安全生产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的地位在不断提升,相应地,社会各界对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尚未实现根本好转,安全生产的压力仍然很大,各种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发生都在考量着我们的行政效率和快速反应能力,因此,新形势下,煤矿安全监察员务必强化效率意识,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1.4 强化创新意识

创新是煤矿安全监察事业进步的灵魂,是监察员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的职责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开创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新局面,迫切要求煤矿安全监察员增强改革创新的责任感,在提高创新能力上下功夫,进一步丰富监察执法的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使监察执法在创新中突破。要积极树立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思想观念,积极掌握新技术、新知识、新技能,要着眼长远、把握全面,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突破思维定势,使创新成为攻克监察执法中难题的重要手段。

2 提高“四项能力”,提升监察员队伍综合素质

2.1 提高学习的能力

当今社会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煤矿安全生产的工作也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要在煤矿安全监察中把握主动,适应形势,就必须提高监察员的学习能力。当前煤矿安全监察员要加强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知识层次;要依据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适应履行职责的需要加强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积极学习与岗位职责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同时加强前瞻性知识学习,不断拓展视野,把握发展方向。

2.2 提高依法执法的能力

煤监机构成立十多年来,在监察执法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形成了不少较成熟的执法模式,但是随着社会的深刻变动、时代的快速发展,以及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实现根本好转的紧迫形势,依法执法已是执法机构的本质要求。作为一支执法队伍,做到依法执法,既是与时俱进的时代品质要求,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为此,要狠抓队伍的依法执法能力建设,通过分局内部开设知识讲坛、业务培训、调研考察和业务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监察员的执法能力,让每个监察员都练就一双善于发现煤矿事故隐患的“火眼金睛”,打造一根既能准确处理又会依法处罚的“魔法棒”。

2.3 提高工作协调的能力

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动,煤矿安全生产涉及的利益主体更加多元,利益诉求日益增多,煤矿安全监察的执法环境更加复杂,执法工作的流程也是环环相扣,相互衔接,涉及的多个部门之间都要相互配合与协作,这就要求监察员在执法中更加懂得沟通协调,为刚性执法提供润滑剂和助力器。因此,监察员务必养成乐于交流、善于沟通的习惯,不断提高沟通协调能力,让个人能力融合成整体能力,形成队伍的合力,产生巨大的执行力。

2.4 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廉政建设关系政府形象、关系公信力、关系执法的权威与效能。我国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反腐倡廉更加紧迫、更加突出,且安全生产领域的腐败是纪检监察部门当前案件查办的重点之一。煤矿安全监察员手握煤矿安全国家监察权力,很容易成为腐败的侵蚀对象,随时都可能经受腐败与反腐败的严峻考验。拒腐防变能力是党员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煤矿安全监察员树立良好形象、增强执法权威的必然选择。拒腐防变,健全制度是根本,严格监督是保证,自律是关键。积极培养监察员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敲响拒腐防变警钟;积极培养监察员正确的执法权力观,在工作上筑牢拒腐防变堤坝;积极培养监察员高尚的情趣爱好,在生活上坚守拒腐防变防线;积极培养监察员正确的利益观,在利益上保持心态平衡把住拒腐防变关口。

3 实现“四个转变”,推进煤矿安全监察事业科学发展

3.1 转变执法理念

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煤矿安全监察员要重点培养以下三个执法理念。一是严格执法理念。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实现根本好转的任务既紧迫又十分艰巨,同时严格的行政问责制倒逼着我们务必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事故隐患,严格执法;当然严格执法,不光是执法力度的问题,也包括执法程序、依法依规等都要严格。二是公正执法理念。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就必须规范履职、公正执法,要认真履行国家监察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防止不作为、乱作为;要公平公正,防止人情化执法、趋利执法,以及行政处罚中畸轻畸重的现象;要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监督,依法保护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三是预防性执法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注重隐患的事前查处,坚持治标治本相结合,既要查处急重的事故隐患,也要注重细节推动煤矿安全基础工作。

3.2 转变执法方式

要由粗放向规范执法、精细执法转变。一是要推进执法闭合,关键是做到“六个到位”,即做到监察计划落实到位、隐患查找到位、处理处罚到位、督促整改到位、通报反馈到位和案卷齐全到位。二是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即完善监察计划编制机制,推进计划监察,提高监察的针对性;完善执法统计分析机制,定期掌握执法基本情况,分析执法效果,改进执法措施,提高执法实效性;完善执法考核机制,充分调动监察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工作职责,促进提高执法质量和全面履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重点监督具体行政行为中是否存在不公正、不公平、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的行为,落实执法责任、防范执法过错、促进执法规范的。三是加强联合执法、集中执法、交叉监察,灵活开展“四不两直”监察。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提高监察执法的效果。

3.3 转变工作作风

煤矿安全,事关矿工生命;安全监察是守护生命的崇高事业。一是提倡人性化执法,多种形式加强执法服务,让执法对象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又感受到监察员的关爱与温情。二是通过教育提高、制度规范、严格考核等措施,有效克服庸懒散,切实培养“求真务实、从严从细、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3.4 转变队伍管理

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突出和尊重监察员的执法主体地位,把监察员作为重要人才资源来开发,使其适应安全发展的需要。一是政治上关怀。坚持把一线作为培养、表彰和使用干部的主阵地,让真正能干事、干了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同志得到提拔重用。二是工作上关心。针对任务重、压力大,坚持轮岗交流,突出计划性监察,避免疲劳战和人海战,合理安排轮休调整,提高工作效能;同时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实训和参观考察工作,提高监察执法能力。三是生活上关爱。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群众互助、组织关怀、家庭关心和自我调节的心理预防体系;切实解决职工家属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定期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积极营造和谐、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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