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产品检疫技术性贸易壁垒对策研究
2014-08-15唐刘兵
□唐刘兵
众所周知,按照国家法规对各种动物及其产品进行的疫病检查。通过动物检疫,对可疑或已证实的疫病对象实行强制隔离,或作出适当处理,目的是防止动物传染病的传播,保障畜牧业生产和人民健康。在防禽流感、猪口蹄疫、链球菌病后,重视畜禽产品的卫生检疫已刻不容缓,同时,大陆向香港、澳门、以及国外贸易订单越来越多。出入境的动物产品的数量也随之增加。为了在交易过程中保护食品的安全,按照有关法律条例。对于流通环节、出入境的畜禽及产品进行严格检疫,以保证人们食用到健康、卫生、安全的畜禽产品。在对合格动物及产品开具检疫证明环节,检疫人员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还有一部分存在检疫环节执法难,检疫过程遇到重重阻力,那么我国动物检疫的现状如何,又存在什么问题,我们该怎样解决这些问题。
1 资料选取
1.1 2011年11月,盘锦市盘山县公安分局高升派出所与县食药侦大队共同破获了一起囤积病死猪案件,违法嫌疑人李某被控制,警方在其家中冷库中查获病死猪肉及尚未分解的死猪400余kg。
经初步审讯,今年31岁的李某承认其自6月开始,驾驶货车在盘山县境内以每只1 200元的价格收购病猪和母猪,随后将生猪运输到鞍山市台安县桑树林镇小高家市场以每只1 400元的价格销售,从中赚取差价。
在停止贩卖3个月后,为牟取暴利,李某不再收购病猪和母猪,而是直接到沟渠或农地附近捡拾死猪,在其家中分解后将猪头、内脏等丢弃,分割下的精肉放置于冷库中待售。李某声称他丢弃猪头、内脏的原因也是怕“给人吃坏”。
1.2 病死猪食用后的安全问题
病死猪肉、猪内脏对人体造成的危害主要是其懈怠的病原体及其他有毒物质。主要通过消化道传播,即病死猪肉、猪内脏等未经彻底的杀灭或清除,或因在切割、清洗过程中,手、刀等被污染,而通过食用或其它过程进入消化道,再进入人体。病死猪大多经过抗生素治疗,这类病猪体内含有的高浓度抗生素或其代谢物,长期食用会损害人体器官。
2 在检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1 执法检疫难度大
按法律的相关规定,动物检疫员是实施动物检疫的实际操作者。在执行检疫任务时应衣装整洁、佩戴标志、持证上岗、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依法检疫,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检疫对象的检疫项目,依照检疫程序按检疫标准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检疫。然而在实际的检疫中,却存在很多不合格的检疫员,这部分多数检疫人员是女同志,对屠宰户的粗言粗语畏惧。
2.2 检疫过程相对简单,没有严格的程序
检疫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动物食品的卫生安全,因此,要求检疫人员做到一丝不苟。动物检疫员管理区域内动物产地检疫到位率达100%、产地检疫率达100%,在实施产地检疫时,做到亲临场户、临检观察,对检出的病畜应根据不同病情依法处理。但在实际的操作中,一般的检疫员只是随便的挑几块看看,也就是以看代检,习以为常,人人都这样,年复一年,一代接一代,解剖生理与病理鉴定、鉴别技术随着年轮而流失。农业专职动物检疫员有10 000余人,但队伍不稳定,专职检验检疫员不专职,人员经常变化,素质难以提高。
2.3 消费者对母猪肉和病死猪肉认识不足
据调查,在农村,由于病死猪无法掩埋,很多养殖户直接把病死猪扔到附近的河里或者卖给不法商贩,有这样一个专收母猪、病死猪的加工厂,有一套专收病死猪的运输系统,这样的厂家、屠宰点,关系网也大,受到多方面的保护,有固定的屠宰检疫人员,封闭消息不外传,越宰利润越高,收购运输越活跃,监督检查无能为力。
3 解决路径
3.1 检疫员应建立个人档案,对检疫情况做好记录,规范填写检疫证照并保存留档,不得乱出证和买卖、涂改、伪造检疫证明。另一方面,可以适当的提高检疫员的工资待遇,形成“一对多”,而不是以前的“多对一”的形式。
3.2 动物检疫是社会公益事业,其技术性又较强,需由国家投资扶持,需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建立重点检疫实验室和隔离监测场,配齐检验仪器和处理设备,提高发现和控制检疫病虫的能力,确保动物农业生产的安全和对外贸易的顺利进行。
3.3 动物检疫员在工作中要积极宣传动物防疫、检疫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对动物防疫、检疫的认识和遵守动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检验检疫过程中应设置多道关卡,使用异地用人的方式,让“保护伞”不在能庇护任何人。
结束语
加强防疫队伍建设,组织动物防疫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防疫员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大对养殖户防疫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养殖户对疫病防控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防疫工作,确保我国动物防疫工作更好的开展。
[1]李艳,吴文鹏.中国动物检疫[J].维普资讯网,2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