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话旁称代词的历时嬗变(1750—1950)(下)
2014-08-15曹炜
曹 炜
(苏州大学 a.汉语及汉语应用研究中心;b.文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6)
二、旁称代词“人家”句法、语义的历时嬗变
旁称代词“人家”由旁称代词“人”带上后缀“家”而形成。“人家”既可用作第一人称代词,指称“我”;也可用作旁称代词,指称“别人”。为什么会这样呢?吕叔湘曾经有过精彩的分析:“人或人家指别人,大率是指你我以外的第三者……但也可以拿‘你’做主体,指你以外的别人,那么‘我’也在内;有时候,意思就指的是‘我’。从前的‘人’字常常这样用,后来有了‘人家’这个词儿,也可以这样用……用‘人家’代‘我’,动机自然也是为了避免说‘我’;以现代口语而论,‘人家’比‘我’要婉转些,也俏皮些。”①参见吕叔湘著、江蓝生补《近代汉语指代词》,学林出版社1985年版,第92页。笔者案:吕叔湘先生这里其实是触及到了另外一个话题:修辞创新用法对语法发展演变的影响,这是一个很有学术价值的命题。因为迄今为止,关于语法发展演变的动因还都只是提及句法位置、类推以及语言接触等因素。其实,修辞创新何尝不是一种重要因素。作为旁称代词的“人家”出现于魏晋南北朝时期②详见卢烈红《〈古尊宿语要〉代词助词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4页。,宋元明时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用例不断增多,使用也日益频繁,到了清代中期曾一度超越“别人”而成为最为常见的旁称代词。在现代汉语中“人家”和“别人”并驾齐驱成为两个最常见的旁称代词。
《红》中旁称代词“人家”共有93例,占其全部旁称代词的31.42%,为《红》中使用频率仅次于“别人”的旁称代词。用法也多样,除了主要作主语和宾语外,也可以作定语和兼语。
《红》中的旁称代词“人家”常作主语,共有33例,占《红》中“人家”全部用例的35.48%。如:
(1)我们被人欺负了,不敢说别的,守礼来告诉瑞大爷,瑞大爷反倒派我们的不是,听着人家骂我们,还调唆他们打我们茗烟,连秦钟的头也打破。(《红》第9回)
(2)人家原来不是混饭吃久惯行医的人。(《红》第10回)
(3)人家牵肠挂肚的等着,你且高乐去,也到底打发人来给个信儿。(《红》第26回)
(4)人家是醋罐子,他是醋缸醋瓮。(《红》第65回)
(5)如今贾母庆寿这样大事,干看着人家逞才卖技办事,呼幺喝六弄手脚,心中早已不自在,指鸡骂狗,闲言闲语的乱闹。(《红》第71回)
《红》中的“人家”也常作宾语,共有34例,占《红》中“人家”全部用例的36.56%。其中充当动词宾语的有30例,充当介词宾语的有4例。如:
(6)那宝玉是个丈八的灯台—照见人家,照不见自家的。(《红》第19回)
(7)平儿委曲的什么似的呢,老太太还骂人家。(《红》第44回)
(8)你乃是萍踪浪迹,倘然淹滞不归,岂不误了人家。(《红》第66回)
(9)前儿我听见把我做的扇套子拿着和人家比,赌气又铰了。(《红》第32回)
(10)病也比人家另一样,原招笑儿,反说起人来。(《红》第58回)
(11)如今连他正经婆婆大太太都嫌了他,说他“雀儿拣着旺处飞,黑母鸡一窝儿,自家的事不管,倒替人家去瞎张罗”。(《红》第65回)
《红》中的旁称代词“人家”还常作定语,共有20个用例,占《红》中“人家”全部用例的21.51%。作定语的用例大大超过“别人”的12例及6.63%的自身比例。如:
(12)人家的孩子都是斯斯文文的惯了,乍见了你这破落户,还被人笑话死了呢。(《红》第7回)
(13)宝玉未说话,黛玉便先笑道:“你看着人家赶蚊子分上,也该去走走。”(《红》第36回)
(14)姑奶奶骂我,我不敢还言;这二位姑娘并没惹着你,小老婆长小老婆短,人家脸上怎么过得去?(《红》第46回)
(15)今娶姐姐二房之大事亦人家大礼,亦不曾对奴说。(《红》第68回)
《红》中的“人家”还可作兼语,共6例,占《红》中“人家”全部用例的6.45%。比“别人”的用例多了一倍。如:
(17)此亦系理数应然,你前生淫奔不才,使人家丧伦败行,故有此报。(《红》第69回)
我们注意到,《红》中的“人家”全部为单用,不与别的名词连用。在语义上既可指称说话人之外的人,也可指称说话人、听话人以外的人,还可指称第三者以外的人。
到了文康时期,旁称代词“人家”的使用频率骤升,第一次超越“别人”而成为当时最常见的旁称代词。《儿》中的“人家”共有292个用例,占其全部旁称代词用例的90.68%。其用法丰富多样,不仅可以作主语、宾语,也可作定语、兼语。而且,每一种用法的用例都大大超越《红》中的“别人”、“人家”以及《儿》中的“别人”等。下试详述之。
《儿》中的“人家”常作主语,共有134例,占《儿》中“人家”全部用例的45.89%。有两种用法:一种是单用,如:
(18)不象话!人家才不过二十以内的个女孩儿,自己也是十七八岁的人了,怎生的说他是我父母爹娘,还要叫他重生再养?(《儿》第6回)
(19)你瞧,大师傅可又找了个人儿劝你来了。人家可比我漂亮,我看你还不答应!(《儿》第7回)
房屋建设中的桩基工程是房屋建筑工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由桩群、桩端承载台共同组成,分预制桩与灌注桩两种施工方法,用于改善房屋建筑施工环境,提升地基承载力,支撑房屋建筑整体结构[1]。因此,提升与保证桩基工程质量是增强建筑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的关键,对推动房屋建筑优化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基于工作经验总结与归纳,下面就现阶段房屋建设中常用的桩基施工技术进行了介绍。
(20)人家穿孝不穿孝可与你甚么相干?用你冬瓜茄子、陈谷子烂芝麻的闹这些累赘呀!(《儿》第17回)
(21)你要画,可别画上我,我怕人家笑话。(《儿》第29回)
还有一种用法是同别的名词构成同位短语一起作主语。如:
(22)人家本主儿都答应了,你不答应!就是我们僧家剩个几百钱香钱,也化的是十方施主的,没化你的。(《儿》第5回)
(23)我看老爷子今日的酒又有点儿过去了,人家二叔问的是十三妹,你老人家可先说这些陈谷子烂芝麻的作甚么?(《儿》第15回)
《儿》中的“人家”也常作宾语,共有77个用例,占《儿》中“人家”全部用例的26.37%。其中充当动词宾语的有39例,充当介词宾语的也有38例,充当介词宾语的用例首次同充当动词宾语的用例相当。如:
(24)你看人家,那样大年纪都在那里张罗,你难道连剥个蒜也不会么?(《儿》第9回)
(25)我自幼儿也念过几年书,有我们先人在日,也叫我跟着人家考秀才去。(《儿》第15回)
(26)太太因满脸陪笑望着老爷说:“难道老爷就不赏人家点儿甚么吗?”(《儿》第40回)
(27)所以才商量着我拉起你来谢客,你姐夫就替你递茶,为的是好留住人家坐下说话。(《儿》第19回)
(28)你那性儿有个不问人家一个牙白口清,还得掉在地下砸个坑儿的吗?(《儿》第19回)
(29)他也是个给人家作儿子的,岂有他妈死了不教他去发送的理?(《儿》第3回)
(30)我听见说,你们居乡的人儿都是从小儿就说婆婆家,还有十一二岁就给人家童养去的,怎么妹妹的大事还没定呢?(《儿》第9回)
例(26)中的“人家”充当的是双宾语中的间接宾语,这种现象还是第一次出现。
《儿》中的“人家”也常作定语,共有63个用例,占《儿》中“人家”全部用例的21.58%。作定语的用例数量大大超越《红》中“别人”作定语的12例和“人家”作定语的20例。定语和中心语可以直接相连,也可以借用结构助词“的”来连接。如:
(31)你听我告诉你:不但人家那番恩义不可辜负,就是平白的见了你这样一个人,这门亲我也愿意作。(《儿》第12回)
(32)一般儿大的人,怎的姐姐的父母之命就该这等认真,人家的父母之命就该那等将就?(《儿》第26回)
《儿》中的“人家”也常作兼语,共有18例,占《儿》中“人家”全部用例的6.16%。作兼语的数量也大大超越《红》中“别人”作兼语的3例和“人家”作兼语的6例。如:
(33)老爷任上没银子,家里又没银子,求亲靠友去呢,就让人家肯罢,谁家也不能存许多现的。(《儿》第3回)
(34)安太太道:“叫人家孩子委屈了一道儿,就是他父母照应你一场,我也得给人道个谢去!”(《儿》第12回)
(35)此时觉得盼人家开酒的心比当日劝人家戒酒的心还加几倍。(《儿》第37回)
发展到老舍时代,“人家”竟呈现明显的颓势,而“别人”又风光重现。《正》中的旁称代词“人家”只有17例,占其所有旁称代词用例的45.95%。由《儿》中的“老大”跌为“老二”,而“别人”则多达20例,再次胜出。用法较之《儿》也显得单一了些。
作主语是《正》中“人家”最主要的用法,共10例,占其全部用例的58.82%。如:
(36)人家来约请,母亲没法儿拒绝。(《正》)(37)若是人家拱手相问:您台甫?而回答不出,岂不比豆腐更糟么?(《正》)
(38)人家多老大就永远不提岳飞和文天祥。(《正》)
(39)人家多老大冬夏长青地用一块破蓝布包着《圣经》,夹在腋下,而且巧妙地叫牛牧师看见。(《正》)
(40)人家连一杯茶都没给他喝!多么奇怪!(《正》)
其中的例(36)、(37)、(40)中的“人家”是单用作主语,例(38)、(39)中的“人家”与“多老大”构成同位词组一起作主语。
《正》中的“人家”也可作宾语,共4例,占其全部用例的23.53%。如:
(41)妇女卖苦力给人家作活、洗衣裳,是最不体面的事!(《正》)
(42)他问人家那些活物为什么满身是眼睛,以便引起学术研究的兴趣,人家干脆说“不知道”!(《正》)
例(41)中的“人家”作介词宾语,例(42)中的“人家”作动词宾语,而且是双宾语中的间接宾语。
《正》中的“人家”也可作定语,但仅有2例:
(43)先看准了人,而后俯首急行两步,到了人家的身前,双手扶膝,前腿实,后腿虚,一趋一停,毕恭毕敬。(《正》)
(44)尽管可以去学手艺,可是难免受人家的轻视。(《正》)
作定语的用例数量与《儿》中“人家”63个作定语用例的情形已有霄壤之别。
《正》中的“人家”也偶尔作兼语,只有1例:
(45)云翁在拒绝帮忙的时候,设法叫人家看出来他的身分,理当不轻举妄动。(《正》)
这也与《儿》中“人家”作兼语有18个用例的情形不可同日而语了。
旁称代词“人家”由《红》到《儿》再到《正》,用例数量、使用频率,走出了一波过山车似的“行情”,无疑是这一时期旁称代词发展演变的一道引人瞩目的景观。
三、旁称代词“他人” “旁人”句法语义的历时嬗变
旁称代词“他人” “旁人”与前述讨论的“别人” “人家”同时产生于魏晋南北朝时期。
在明代以前的较长一段时期内,“他人”一直是个最为常见的旁称代词。明代以降,随着“别人”的崛起,“他人”开始走向衰落;入清以后,随着“人家”的不断走强,“他人”日益走向没落,最终为“别人” “人家”所取代,一般只出现在书面语中。
《红》中的旁称代词“他人”共有10个用例,占《红》全部旁称代词用例的3.38%,使用频率已与“别人”61%强的用例比例不可同日而语,也没法与31%强用例比例的“人家”相抗衡。其用法也显单一,主要作宾语,有6个用例,其中充当动词宾语的有2例,充当介词宾语的有4例。展示如下:
(1)不悔自己无见识,却将丑语怪他人!(《红》第21回)
(2)爱自己尊若菩萨,窥他人秽如粪土;外具花柳之姿,内秉风雷之性。(《红》第79回)
(3)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红》第1回)
(4)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红》第5回)
(5)既黛玉终归无可寻觅之时,推之于他人,如宝钗、香菱、袭人等,亦可到无可寻觅之时矣。(《红》第28回)
(6)他两个素日不是这样的好,今看来竟更比他人好十倍。(《红》第49回)
其中例(1)、(2)中的“他人”作动词宾语,但该两例均属于诗词歌赋,并非自然语言;例(3)—(6)中的“他人”作介词宾语,例(4)也属于诗词歌赋,并非自然语言。也就是说,有一半是用在非自然语言中。
其他的用法是各有2例作主语、兼语:
(7)牵连大抵难休绝,莫怨他人嘲笑频。(《红》第51回)
(8)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红》第1回)
(9)你可知宋太祖说的好:“卧榻之侧,岂许他人酣睡。”(《红》第76回)
(10)又见有香菱这等一个才貌俱全的爱妾在室,越发添了“宋太祖灭南唐”之意,“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之心。(《红》第79回)
其中例(7)、(8)中的“他人”作主语,不过该两例全属于诗词歌赋,非自然语言;例(9)、(10)中的“他人”作兼语,但是该两例属于前后照应,说的是同一句话,实际上应为1例。
也就是说,在《红》时代的旁称代词序列中,自然语言均只会选用“他人”和“人家”了,已极少选用“他人”了。
发展到文康时期,这种情形愈益明显。《儿》中的旁称代词“他人”总共只有4个用例,占其全部旁称代词用例的1.25%,已完全走向没落。全部用例展示如下:
(11)看他这样机警,那砚台他必不肯使落他人之手。(《儿》第13回)
(12)更兼那时庙里闹了那等一个大案,也虑到那砚台落在他人手里,上面款识分明,倘然追究起来,不免倒叫安家受累,此外并无一毫私意。(《儿》第26回)
(13)不怕自己沥胆披肝,不肯受他人一分好处;只图一时快心满志,不管犯世途万种危机。(《儿》第16回)
(14)姑娘,你一定要自己站住这个路头,不准他人踹进一步,才算个英雄,可不先把“英雄”两字看得差了?(《儿》第19回)
其中例(11)、(12)中的“他人”作定语,例(13)中的“他人”作宾语,例(14)中的“他人”作兼语。例(11)、(12)说的是同一件事,例(13)属于诗词歌赋,非自然语言。从中可以看到曾经风行一时的旁称代词“他人”的英雄末路。
到了老舍时代,“他人”作为旁称代词在北京话口语中已基本消失,不但《正》中未见一例,在《龙须沟》 《茶馆》等作品中也未发现一例“他人”的用例。
与“他人”同时代出现的旁称代词“旁人”一路走来,命运似乎总是不堪,在任何一个时代均非旁称代词的主角。令人称奇的是,“旁人”也就这么惨惨淡淡、稀稀落落地一路走来,最终倒是与当年红极一时的“他人”平起平坐,一同走向没落。
《红》中旁称代词“旁人”共有8个用例,占《红》全部旁称代词用例的2.70%。虽然是极度边缘化了,但与10个用例的“他人”倒也难分伯仲。
《红》中的8例“旁人”中作宾语的有5例,作定语的有3例。如:
(1)但只是我不来,叫旁人看着,倒像是咱们又拌了嘴的似的。(《红》第30回)
(2)我知道你是正经人,因为我错听了旁人的话了。(《红》47回)
(3)因想这事非常,若说出来,奸盗相连,关系人命,还保不住带累了旁人。(《红》第72回)
例(1)、(3)中的“旁人”作宾语,例(2)中的“旁人”作定语。
发展到文康时期,“旁人”的用例更加少见。《儿》中的“旁人”共有6个用例,占其所有旁称代词用例的1.87%。虽然极少,但却是首次超越只有4个用例的“他人”,这是令人想不到的情形。用法与“他人”一样简单,只充当主语和定语,其中5例作主语,1例作定语。如:
(4)旁人只说是慢慢的劝着就劝转来了,那知他早打了个九牛拉不转的主意,一言抄百总,任是谁说,算是去定了。(《儿》第3回)
(5)便是女孩儿家不识羞说出口来,这事也不是求得人的,也不是旁人包办得来的。(《儿》第9回)
(6)只是这句话,人心隔肚皮,旁人怎猜得透!(《儿》第40回)
(7)要是从旁人嘴里说出来,管保你又是把那小眼皮儿一搭拉,小腮帮子儿一鼓,再别想你言语了。人家还说甚么?(《儿》第19回)
例(4)—(6)中的“旁人”作主语,例(7)中的“旁人”作定语。
到了老舍时代,“旁人”作为旁称代词在北京话口语中已基本消失,不但《正》中未见一例,在《龙须沟》 《茶馆》等作品中也未发现一例“旁人”的用例。
自18世纪中叶到20世纪中叶,北京话旁称代词系统在句法语义上呈现出了比较明显的发展变化,这种发展变化在三个时期的三部典型的北京话文献《红》 《儿》 《正》中得到了充分的反映。就旁称代词系统而言,历时嬗变的发生轨迹是:由18世纪中叶的“别人、人家、别人家、他人、旁人”阵容切换到了19世纪中叶的“人家、别人、他人、旁人”阵容,并最终切换到了20世纪中叶的“别人、人家”阵容,期间的此消彼长、删汰整合昭然。就旁称代词个体而言,历时嬗变的发生轨迹是:(1)“别人”由18世纪的炙热到19世纪的没落再到20世纪的重新走强;(2)“人家”由18世纪的初露锋芒到19世纪的首度大大超越“别人”而一枝独秀再到20世纪与“别人”的平分天下;(3)“他人”这个曾经在相当长的时段内的旁称代词家族的宠儿由18世纪的颓势已现到19世纪的英雄末路直至20世纪的难觅踪影;(4)不温不火一路走来的“旁人”由18世纪的衰落到19世纪的没落直至20世纪的淡出;(5)产生于元代的“别人家”由18世纪的衰弱到19世纪的没落,直至20世纪的只保存在部分方言中而在北京话中彻底消亡。这便是北京话旁称代词自1750年到1950年的发展演变史。
[1] 吕叔湘,江蓝生.近代汉语指代词[M].上海:学林出版社,1985:87-93.
[2] 太田辰夫.中国语历史文法[M].蒋绍愚,徐昌华,译.修订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10-111.
[3] 卢烈红.《古尊宿语要》代词助词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50-54.
[4] 景盛轩.旁称代词“别人”的产生和发展[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1(6):3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