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结构:人类社会结构的重要维度
2014-08-15袁艳红
袁艳红
(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江苏 昆山 215300)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急剧转型的历史进程当中,如何在社会转型条件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研究社会转型背景下的生态文明建设,首要的工作便是深入解析社会转型与生态文明建设相互作用的复杂机制。当前,社会转型理论对社会结构的分析侧重于经济、政治和文化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却忽略了社会构成要素中不可缺少的生态环境要素。因此,本文将试图从理论层面来阐释生态结构在社会结构中的历史地位,以及生态结构同社会结构其他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
一、社会结构: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
人类社会是最复杂、最高级的有机系统,是一个社会诸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有机统一整体。其组成要素包括自然地理环境、人口、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和社会意识形式等。作为一个有机性极高的系统,社会有机体的存在方式必然是社会结构形式。社会结构是指社会有机体各组成要素之间、各领域之间以及要素和整体之间基本的组合方式和架构。作为活的机体,社会有机体的结构不是由各种社会要素杂乱无章地堆砌而成,而是社会各组分之间按照一定的规则组合起来的相对稳定的结构。社会有机体的结构具有整体性、层次性和有机性等特点。
关于社会有机体的组成要素,国内学者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学者们一般把社会有机体的要素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社会有机体的前提性要素,包括人口和自然环境两种要素。另一类是社会有机体的基础性要素,包括人类社会的生产力、生产关系、政治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等要素。对于前提性要素中的自然环境与社会主体——人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指出人类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自然界为其提供的资源和能源。但是,人和动物有所不同,动物只从环境中摄取自然所提供的现成的物质和能量,而人类能依靠自己的劳动去创造自己所需要的生活物质资料。由此,人与自然之间构成了制约与被制约、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与此同时,人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使人们结合成一定的社会关系,由此人类的实践活动又推动了社会交往的普遍化和复杂化。马克思恰在此意义上指明:“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1]对于生产方式与政治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之间的关系,马克思也进行了分别论述。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方面,认为二者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关系,生产力决定着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又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经济基础与政治上层建筑之间存在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政治上层建筑反映一定阶级的经济利益,并用国家暴力机器的力量维护和巩固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政治上层建筑的构筑方式和形式,是政治上层建筑的根源。经济基础与思想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是思想上层建筑受制于经济基础,反映其要求,但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思想上层建筑与政治上层建筑之间也有着密切的联系,思想上层建筑能以某种方式影响政治上层建筑发挥作用的方式,政治也对精神文化产生直接的影响。总之,社会有机体的不同要素之间通过这种作用与反作用、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构成了紧密的稳定的整体社会结构,推动着人类社会的永续发展。
二、生态结构是社会结构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内学者对社会结构的理解主要来自马克思经典著作中的一段话,“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从马克思的这段经典论述中,能够确定的是社会整体结构包括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而人们实践活动在这三个领域取得的积极成果就构成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显然,推论不出生态结构及其积极成果的体现——生态文明。有些论者以此为理由否认生态文明的独立地位,拒斥把生态文明当做社会结构要素来分析。
一种要素成为社会结构层次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这种要素本身是某一类别的要素并与其他要素形成构成性关系;二是这种要素与其他要素构成相干性关系。以上述两个条件来衡量生态环境以及人与生态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生态结构,能够确定社会整体结构中也应包括生态结构。
首先,从自然环境对社会结构发生的相干性关系来看,人与自然之间不仅包括人与物的相干性关系也包括人与生态的相干性关系。
人与自然之间构成了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对象性关系。这种对象性关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对自然的依赖;另一方面是人对自然的能动作用。长期以来,人们片面强调人对自然的能动作用,看到的只是自然系统对人类的有用性,人与自然的关系简单地被归结为人与物的关系。而这种人与物的相干性关系就构成了人的生产力系统,即经济结构。除了自然对人的有用性之外,从人对自然的依赖性出发,人与自然之间又构成另一种相干性,即人与生态的关系。一方面,人是生态系统普通的成员,人在生态系统中处于杂食性消费者的生态位上。人作为大自然链条中的重要一环,在由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组成的金字塔形的食物链中,人类同其他动物一起共同消费自然界的水、空气、阳光等生活资料,也要把生产、生活当中的废料废品排放到生态系统。生态系统通过自身的物质代谢、调节功能,进行分解、合成、氧化、还原,维持该系统的相对平衡。生态系统是一种动态平衡系统,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都对整个系统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是人类社会应自觉维护的重要领域。另一方面,生态系统是生命系统,是以生命的维持、生长和演替为主要内容的活生生的系统,生物圈之所以被称为生态圈,就是因为它普遍存在着生命现象。因此,生态系统的平衡、破坏和演化都是围绕生命物质来进行的。生态系统的活力是生态系统本身所固有的。生态系统的这一特点对人类的行为构成了新的要求,因此,人类不仅要尊重生命共同体中的其他生命,而且也要尊重生态系统本身,任何一种行为,只有当它有助于保护生物共同体的和谐、稳定时,才是正确的。人与自然之间要和谐共生,共同进化。
其次,从社会结构对生态环境产生的相干性关系来看,社会生活中物质生产力、生产关系、科学技术以及人的价值观念等都对生态环境产生重要的影响。
自有了人类物种以来自然环境不再是与人毫不相干的自然环境,它是人类视野中的自然界,是人的实践活动影响和干涉的自然界,因此,社会结构中的众多因素都对自然环境产生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看来,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物质生产实践决定和影响着人类的一切其他的活动,在物质生产实践的基础上产生了人与人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因此社会其他活动也直接或间接涉及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以人类物质生产实践为载体,二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紧密联系。人们生产实践的目的、方式、采取的科技手段等都对生态环境产生直接的影响。自然界具有自身产生发展的基本规律,同时又受到人类社会的控制和影响。其中,人类的科技活动发挥着人与自然相互联系的中介作用。科学技术对自然的认知和改造程度影响和决定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古代社会,科学技术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微乎其微,人们对自然的认知停留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程度,因此人与自然之间形成了原始的协调、低层次的和谐。随着近代科技革命的发展,人类对自然的看法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近代科学革命最高的成就是牛顿力学,在牛顿力学的影响下形成了孤立、静止、片面地对待自然的机械自然观。在机械论哲学和科学的作用下,自然在人类面前不再具有复杂性和灵性,只存在使用价值和工具价值,这造成了人类实践和价值双层面的人与自然的对抗。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随着现代科学新的进展,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不再把自然看做孤立静止的毫无生命的物体,进而研究自然生成演化的规律以及其系统复杂存在方式。对自然的认知程度的变化必然要导致对改造和适应自然的实践活动的变化,由此,致力于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成为当前人与自然关系的主流。由此可见,自然环境绝非与人无关的完全独立的客体,社会生活中的很多因素都同自然环境产生着相干性关系,因此,生态结构必然是社会结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后,从人的需要的多样性、层次性和实践性来分析,生态结构也是社会结构不可忽视的重要的组成部分。
人类不仅有物质、制度、精神文化方面的实践和需要,还有一种日益受到重视的基础性的需要,即生态屏障的需要。人作为有别于一般动物的高级智能性动物,实践是其本质特征,人能够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应用劳动工具和手段改造自然界,以获得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生产生活资料。但是,人类发挥其能动性的前提条件是,人首先是自然机体的存在,具有生命力和自然力,也具有生命机体所不可缺少的自然需要,自然的生命有机体是人的超生命本质力量及其活动的物质载体。人类作为生命有机体,他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那些自然的、感性的存在,自然生态不仅提供了物质基础,还是表征人类才智的对象性的存在。在具体的意义上,生态需要是人类对资源、能源和环境的特殊需要。在人类文明发展的任何历史时期,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一刻也离不开生态环境为人类提供的能源和资源以及自然环境。在原始社会,人类直接采摘大自然提供的果实和植物。在农业社会,人类通过开垦土地、种植作物来获得粮食。在工业社会,人类开发和利用不可再生资源为人类的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提供足够的能源。除此之外,清新的空气、干净的水源、舒适的气候环境也是人类世代繁衍发展的前提条件。与人类的生态需要相适应,人类的基本生活内容中也包括生态生活。而在生态生活中人们为了保证自身和子孙后代甚至其他生命物体的生生不息而进行的维护生态的稳定、确保生态系统物质循环的实践活动就构成了人类的生态活动。生态活动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中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包括自觉控制人口数量和优化人口素质,节能减排与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恢复和保护自然环境等等。由此,以生态实践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生活就构成了社会整体结构的一个独立的层次结构——生态结构。
可见,生态环境是社会结构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要素。生态结构在整个社会结构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是社会结构中其他结构如生产方式、上层建筑、社会意识形式等结构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性结构。而人类实践活动在生态生活领域的积极成果就构成了生态文明。生态文明与社会其他文明一同构成了社会文明系统。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深入发展,社会的整体面貌也会发生相应的变革,人类对社会结构的认识也随之发生变化。
三、生态结构与社会其他结构之间的作用关系
(一)生态结构与社会整体结构之间的相互关系
生态结构与社会整体结构之间形成了低层系统与高层系统的关系。生态结构是低层系统,而社会整体结构是高层系统。因此它们之间存在着下向因果链和上向因果链关系。
一方面,生态结构对社会整体结构构成了上向因果链关系。这是指系统要素之间通过复杂多层的相干性关系,形成具有新的功能、力量和性质的高层系统。生态结构有利于社会整体结构的稳定性。一般来说,社会是一个准稳态的开放系统,它在同外部环境不断地交换物质、能量、信息的过程中维持自己结构的基本稳定,并基于它的组成部分之间以及它同环境之间的动态相互作用,能动地趋向更高级的组织状态。显然,社会系统在对准目标、趋向稳态的过程中并不会一帆风顺,它常常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即碰到种种“扰动”。这些扰动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由社会系统内部诸要素的相互作用引起的,称为“内扰动”;另一类是由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刺激引起的,称为“外扰动”。社会系统受到内外扰动后会偏离目标、失去平衡。如果社会系统内部引起扰动的频率和振幅都日益加大,即社会系统诸要素相互排斥、激烈冲突,而对扰动的反映又不及时就会导致原有社会系统结构的崩溃,给全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生态结构的缺位或是经济结构对生态结构的排斥,是工业文明陷入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对生态结构准确的结构定位和对生态文明建设给予应有的重视有利于社会稳定持续的发展。
另一方面,社会整体结构对生态结构构成了下向因果链关系。这是指高层系统一旦形成后,低层系统或系统构成要素将会被高层系统约束和规定。生态结构是社会整体结构的低层系统。生态结构是在社会结构的整体中活动,社会整体结构影响和限制生态结构,使其具有了与整体社会结构相适应的功能属性。生态生活的活动范围、条件和方向均受到社会整体结构系统的约束和选择,是在社会整体结构系统规律允许的范围内。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社会整体结构,就有什么样的生态结构。在原始社会时期,原始人类穴居树栖,因而在自然系统中的作用,与其他陆生灵长类动物在实质上无太大差异;进入农耕社会,人类生活发生根本变化,在自然系统中的作用亦有了显著的不同。例如,能运用人类的智慧去部分地超越对自然力的依赖,但就人类对自然系统的相互关系而言,仍属于自然系统的一个成员。发展到现代产业社会后,人类运用近代科学技术,建造了许多闭环型安全系统,企图把人类自身置于自然系统之外,把自然环境及其所拥有的资源视为可供利用的对象,不加培育与补偿,竞相滥用,以至破坏了生态平衡。但同时人类亦从破坏自然的惨痛教训中加深了认识,即人类与自然系统仍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随着社会的进步,生态文明的程度也在相应的进步。
(二)生态结构与社会其他结构之间的关系
生态结构除了与社会整体结构之间存在着下向因果链关系和上向因果链关系之外,还与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等社会其他结构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首先来看生态结构与经济结构之间的相互关系。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内部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生态结构与经济结构之间也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二者之间存在着对立性。经济结构所追求的目标是物质生产的发展、物质财富的增加,因此经济领域内经济增长要求必然会导致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和消耗,这将会引起自然生态系统原有平衡的改变和破坏。这就是经济资本的无限扩张与生态系统的有限承受力之间的对立和矛盾。除此之外,人类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排放到自然系统中并超出自然自我净化能力和恢复能力时,自然系统必将会以自身方式对人类行为进行惩罚和报复,从而影响到经济领域的持续发展。并且资源枯竭、环境污染治理、生态系统的恢复重建必然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从而阻碍和放慢经济发展的速度。另一方面,二者之间又是相互统一的。和谐、稳定、美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为经济发展提供着充沛的资源和能源,用以满足人类不断膨胀的物质需要。反之,经济的发展为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人与自然的协调提供技术支持和物质保障。因此,二者之间能够构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以实现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共同发展。
其次来看生态结构与政治上层建筑之间的相互关系。生态结构和政治上层建筑之间也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关系。生态结构对政治上层建筑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生态结构是政治的重要议题。生态结构的问题不仅是自然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当前,在生态运动的高涨下,环境危机、资源短缺、生态破坏等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问题,关系到不同国家的前途和利益,生态问题已经进入国际政治议程中。第二,生态结构推动着政治结构发展的生态方向。在传统政治结构中没有环境保护的目标和环境保护的机制。今天,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促使传统政治结构的“生态转向”,国家参与环境管理,把环境保护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立法体系,建立亲生态的党派和组织。政治上层建筑对生态结构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国家政治结构的性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生态结构建设的性质、价值取向等具有重要的影响。例如,以往所有国家的政策和政府的管理,只有政治和经济发展目标,却没有环境生态考虑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经济的增长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这导致了前所未有的生态环境危机。第二,政治上层建筑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国家和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国家能够发挥强大的政治力量,制定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发展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科学技术,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令等措施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所有这些是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法单独完成的。总之,合理完善的政治结构、功能专业化的政府组织和不断扩大的政治参与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政治制度保障。
再次来看生态结构与文化结构之间的相互关系。一方面,生态结构对文化结构的影响和制约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生态结构是文化结构发生的生态前提。人类在实践基础上对自然世界进行改造,发生人与世界之间的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与此同时还产生着人与世界之间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观念并非凭空产生,它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表现形式。“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2]自然物质世界是认识的客体,精神生产不过是人发挥认识能力,以认知和价值形式对自然客体的“再生产”过程。第二,人类文化结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它包括人的文化心理和社会意识诸形式,如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科学、哲学等。它们都以不同的形式对人类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现象作出反映和认知。第三,生态结构推动着文化结构发展的生态方向。随着人类面临的生态环境危机的日益严重,遏制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建设生态文明越来越成为人们的自觉意识。而生态文明建设不仅仅是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它要求从价值文化观念的层面彻底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建立新的生态伦理道德、生态文明观念,这必然会导致精神文明活动的“生态”转化。另一方面,文化结构为生态文明的建设提供思想引导、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第一,文化结构中的科学文化知识为生态文明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它不仅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例如,建设生态经济,发展清洁能源,提高资源利用率等等,这些都离不开绿色科技的应用和发展。第二,文化结构中的生态伦理道德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思想引导和精神动力。人类面临的生态危机并非纯粹的自然的问题,它更是人类本身的危机。因此,在全社会进行生态文明教育,宣传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强化人们的生命伦理意识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
最后来看生态结构与社会结构之间的相互关系。在整体的社会结构中还包括与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结构领域相并列的社会领域,主要包括社会民生、社会管理、社会事业等具体领域,称为小社会结构。小社会结构也是整体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本元素,对社会文明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小社会结构或社会建设关涉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人民的幸福安康。生态结构与小社会结构之间也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制约的关系。生态结构对小社会结构的影响和制约体现在:健康和谐的生态环境系统是小社会结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生态危机、环境的污染和破坏、自然资源的短缺等会直接影响到人的基本生存和生命健康安全;生态环境的优劣、环境资源的品质等也会对社会结构的性质、组织管理模式等产生重大影响,使其带有强烈的地域特征。反过来说,社会结构也对生态结构构成了重要影响,如果没有健全的社会领域支持,生态结构的维持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运行也是不可能的。社会建设、尤其是民生建设保证了生态文明建设主体,使其有条件和有能力进行生态文明建设活动。社会建设通过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能够提高全民健康水平,通过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基本生活,通过发展教育,能够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水平。除此以外,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环境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提条件。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卷1)[M].人民出版社,2009.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卷5)[M].人民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