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龙江水利加快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在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14-08-15陆兵
陆 兵
同志们:
这次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水利系统廉政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2013年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14年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刚才,春太同志代表厅党组作了工作报告,总结了去年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讲得很全面,我完全赞成。请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省水利厅党组,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提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2013年,全省水利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纪委、省纪委、水利部以及厅党组的部署和要求,重点围绕加强对中央和省委有关水利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政文化教育,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积累了新经验,有力地保证和促进了各项水利建设任务的完成,为我省水利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在此,我代表省水利厅党组向全省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水利正处于大建设大发展的黄金期,水利管理正值关键期,水利改革步入深水区,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新挑战。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极端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应对挑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水利改革与发展保驾护航。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迫切需要
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系统总结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全面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深刻阐释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强调要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作出重大部署,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进一步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和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对于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人民政府的权力,本质是责任、本色是为民,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作表率,决不允许任何人有特例、搞特权,要对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零容忍、出重拳,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多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谋利益,树立政府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省委王宪魁书记在省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省委作出的关于“抓好班子、建好队伍,绝不能再出现一个人出事、一批人倒下那样令人惋惜和痛心的事情”的重要嘱托、政治交代和特指要求,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陆昊省长在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首先要认清形势、看到变化,既要看到全省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绩,也要看到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全省上下加快发展的愿望十分迫切,省委作出的通过狠抓产业项目建设推动发展的决策非常正确,政府系统要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在着力解决审批多、不规范、不透明、乱答应等影响廉政的诱因问题上下功夫、出硬招、见实效,要营造良好政风,针对政府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学习思考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实事求是”、“认真”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的重要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陈雷部长在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强调,各级水利部门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进一步开创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宪魁书记、陆昊省长、陈雷部长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
2014年,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释放改革对水利发展的“红利”,牢牢抓住国家支持我省“大灾之后大干水利”的难得机遇,加快大中型灌区建设,促进农业灌溉工程结构调整,为巩固粮食生产打下基础。我省水利年度投资将继续保持高强度,项目多,投资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越丰厚,对水利部门的考验就越严峻。经验告诉我们,越是在水利建设的高峰期,越是要绷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根弦,不能有丝毫松懈。我们要充分认识水利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按照“权责统一、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对权力设置和运用的监督。完善各项制度和程序,明确标准并予以公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程序比较严密、制约有效管用的权力运行机制。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把人民群众的新关切、新期待作为工作的取向和动力,找准工作薄弱环节,抓住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兼顾,全面部署,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激发我省水利干部职工队伍正能量的迫切需要
我省水利系统干部队伍作风总体是好的,特别是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省委九项、省水利厅十项规定,完成各项水利工作任务中,各级领导干部都能够做到率先垂范,经受住了考验,赢得了基层群众的赞誉。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有力,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够有效,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规违纪行为和腐败案件时有发生,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还没有全部解决;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资源出让使用权不够规范、透明;少数领导干部作风不够端正,以权谋私,严重影响干群关系,影响水利事业发展;内控机制不够完善,资金管理依然存在着薄弱环节,挤占、滞留和挪用水利专项资金的问题还有个别发生;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大局的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措施手段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业务素质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履行监督职责、破解工作难题、推动工作创新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水利事业的科学发展,也不利于领导干部的自身成长。因此,我们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增强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激发我省水利干部职工队伍的正能量,坚决防止在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民主决策等方面出现问题和纰漏,努力使水利系统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成为政治上坚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
二、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4年,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水利部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重要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推动水利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全面实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提高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我省水利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突出政治纪律,确保国家和我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首要任务,找准工作定位,完善工作思路,创新监督措施,拓宽监督渠道。要切实增强党性原则,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我行我素、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要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组织,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要切实执行组织纪律,时刻保持敬畏之心,不能搞特殊,有例外。要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确保中央和我省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要加强中央和我省对水利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的单位和部门,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消极应付、阳奉阴违,决不允许各行其是、擅自行动,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当前,突出体现在三江治理等大项目推进上,各级水务部门、各级党组织都要与中央、水利部、省委省政府保持一致,加快推进。
(二)突出水利实际,大力加强执法监察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和水利部关于“加强监督检查”的要求,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强化对水利厅机关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政府决定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效能监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肃行政纪律。要突出检查重点,会同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保证年度工作顺利完成。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要与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订《廉政合同》,为保证水利工程干干净净、干部安安全全设下第一道防线。要加强对全省水利工作会议部署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大大江大河和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各单位、各职能处室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到位,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资金保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预算执行和资金监管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执行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安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重点检查水利资金管理使用和设备采购情况,既要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也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以水利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建设实施和资金管理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经常有效的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单位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三)突出巩固教育实践成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目前,省水利厅的教育实践活动已经结束,但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化整改工作不能结束。要进一步加大整改落实和专项整治力度,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反复。要切实搞好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转化运用,重点对服务群众、选人用人、考核评价、监督落实和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安排、投资计划、资金监管、基建程序、质量监控、安全监督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使规章制度真正起到“防火墙”的作用,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继续巩固“小金库”、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专项治理成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超越规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要把改进作风、反对“四风”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与任期考核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对顶风违纪的行为要予以严肃处理,对执行制度不力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四)突出水利改革创新,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加强制度建设立改废工作,建立健全水利管理制度,构建起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用制度建设堵塞廉政风险漏洞,最大程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部署,进一步简政放权,凡是已经取消的水利行政审批事项,各级水利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审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对点多、面广、量大的中小水利工程,要按照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基层”的要求,督促各级地方政府切实发挥责任主体作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安全。要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的贯彻落实,努力构建覆盖所有水利业务管理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使权力在制度约束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要逐步推行各级水利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完善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努力实现权力结构合理化、职能定位科学化、权力运行规范化。
(五)突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力度
当前,大量水利项目的实施主体基层化,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进一步增加,必须切实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着力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要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水利部和省政府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前期工作方面存在的违规审批、报大建小、设计质量不高、擅自变更设计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招标投标环节存在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转包和违法分包、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监理不到位、质量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等突出问题。要积极稳妥地推进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按属地原则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要加快建设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逐步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促进水利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公正、透明。要严厉查办专项治理案件,对典型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对水利建设市场中有违法违纪违规不良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公布。
(六)突出弘扬正气,不断加强全省水利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2013年,经过全省各级水利部门的共同努力,省水利厅在全省“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中,被省委、省政府纠风办评为群众满意单位(名列第二名)。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继续开展好这项活动。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水利政策措施、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都要广泛征求意见,进行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要深入扎实推进“纠风护民工程”,坚持以“行风热线”为载体,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为重点,以为龙江经济发展服务为原则,大力加强民生水利建设,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解决好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要严厉打击、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侵占惠民补贴、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案件及水利安全生产事故、严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都要严肃查处。
(七)突出基层廉政建设,拓展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覆盖面
当前,有的水利基层单位存在着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力等问题,腐败现象依然存在。各级水利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下大力气抓好基层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强化基层水利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以身作则、身体力行,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基层单位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等重要岗位和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项目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管,积极督促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对具体项目加强直接监管。要加大水利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水利国有企业公务消费等方面监管力度,切实提高水利国有资产监管水平,确保水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八)突出廉政教育,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要把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贯穿于干部教育、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将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水文化建设的各个领域,广泛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自觉规范从政行为,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底线。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防止他们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
(九)突出严肃党纪政纪,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制度,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案件,严肃查处利用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牟取非法利益的案件。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以及审计等监督部门的联系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群众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有效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发生。加强对案件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一案两报告”、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案件的总结和剖析,切实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水利各级党委主要领导、纪委领导要按照省委王宪魁书记要求的那样,经常拽拽袖子提个醒,扯扯耳朵拉一把,让大家知道警钟长鸣。
(十)突出完善监督问责机制,确保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水利部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必须受到严格的制约和监督。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和行政监察、审计监督,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三、强化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事关水利改革发展大局,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水利工作总体部署和水利系统党的建设全局之中,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形成合力,不断推动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水利系统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牢记职责使命,坚守责任担当,凝聚工作合力,狠抓任务落实。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职责,坚持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做到工作职责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水利工作总体布局,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及工作机制。要继续完善水利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发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切实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
要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明确相关部门应当履行的具体职责,切实整合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水利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既要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要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机关党委(廉政办)、人事、财务审计、安监等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和相关联席会议制度,部门之间经常通报情况、交换意见、相互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加强分工协作,建立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和交流反馈制度,形成规范有序、整体联动的工作模式。省、市、县三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上下联动,内外协调,全面了解和掌握工作动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抓点带面,共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推动各级水利部门与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形成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渠道,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尊重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增强组织协调能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合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三)着力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学化水平
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特别是要适应中央和省委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新要求,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着力加强全局性、政策性、理论性问题研究,着力防范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保证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科学性。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分类指导,针对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不同特点,针对各个层级特别是基层单位的不同情况,针对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的履职要求,既要全面部署、整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既要统一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因地制宜、对症下药,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要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水利纪检监察队伍。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弘扬“与时俱进、科学严谨、不畏艰难、勇挑重担、敢打硬仗、无私奉献”的龙江水利行业精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要更多地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支持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履职尽责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同志们,加强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黑龙江水利更好更快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黑龙江水利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