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对我省水土保持进行立法调研
2014-08-15
山西水土保持科技 2014年3期
7月30日至31日,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祁玉林一行赴临汾市就《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进行立法调研。调研组深入汾西县霍永高速公路富家山隧道弃渣场、乡宁县台头煤矿、襄汾县欧瑞铁矿、尧都区临汾机场等地现场调研人为水土流失防治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临汾市对修订《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2010年12月25日,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正式颁布,并于2011年3月1日开始实施。我省随即启动《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配套法规的修订工作。经过3年多的调研、讨论和征询意见,进展顺利。省人大调研组表示,这次调研,进一步加深了对水土保持工作的了解,下一步要加快立法进程,力争在年内出台《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有关人员陪同调研。临汾市水利局、发改委、经委、财政局、农委、林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煤炭局、住建局、规划局、交通局、电力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立法调研座谈会。
(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