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村水电 推进河南省生态建设
2014-08-15河南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
□ 李 凯 □滕 飞(河南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
1 水电是清洁可再生能源
农村水电是重要的清洁可再生能源,是广大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的重要民生设施,具有发电成本低廉、开发技术成熟的特点,可以起到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的有效作用。河南省农村水电已成为“十二五”期间发展可再生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农村水电,既可以增加清洁可再生电能供应,有利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促进生态建设;同时还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改善民生、创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 河南省水电资源情况
根据最新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河南省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504.50万kW,技术可开发量320.70万kW,其中适宜农村水电资源可开发量达100.20万kW。全省有农村水电的县共58个,绝大部分分布在豫北太行山区、豫西及豫西南伏牛山区、豫南桐柏——大别山区。截止到2013年底,全省已建成运行的农村水电站520座,装机容量48.04万kW,年发电量7.64亿kW·h。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分别占技术可开发量的47.94%和20.55%。
3 目前河南省农村水电发展存在的问题
3.1 农村水电管理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农村水电资源作为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但至今没有从国家层面出台的农村水电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对水电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相关部门在水电资源管理方面的职责界定不明确,导致部分地区农村水电资源开发与建设的无序和混乱,影响了水电资源的有效合理利用。
3.2 农村水电电价形成机制不合理
农村水电上网电价混乱,且没有体现对可再生能源的电价扶持。以河南省为例,全省平均上网电价长期维持在0.28元/(kW·h)左右,有些电站实际电价还不到0.20元/(kW·h),远低于大电网趸售电价和当地火电上网电价,农村水电电价形成机制不合理,造成农村水电上网电价混乱,且没有体现对可再生能源的电价扶持,导致水电行业整体经济效益差,不利于农村水电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3.3 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有关政策不能完全落实
虽然中央1号文件多次提出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且建设规模正在逐步扩大,但至今没有出台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没有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外其他有关部门和电网企业的责任,导致有的地方水利部门在组织实施中不能得到其他部门和电网企业的协助和支持,尤其是在代燃料电量直接供电、过网供电和代燃料电价等方面存在一些困难,导致部分项目进展缓慢。3.4国家对农村水电惠农工程投入小
目前实施的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具有显著生态和社会效益,但目前普遍存在国家投资比例偏低的问题,其中水电农村电气化中央投资比例仅为5%~10%左右,造成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困难,影响项目进度。如能将水电农村电气化项目中央投资比例提高到50%以上,小水电代燃料项目中央投资比例提高到60%以上,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中央投资能更加倾向装机规模较小的农村水电站,使中央财政资金能够发挥更好的惠农效益。
4 发展农村水电以推进河南省生态建设的具体措施
4.1 继续推进农村水电惠农工程建设
农村水电三项惠农工程建设,通过新建水电站和对老旧电站机电设备和配套设施进行的更新改造,提高电站综合能效与水资源利用率,全面发挥农村水电综合效益,很好地促进生态建设。
4.1.1 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项目
从“七五”到“十一五”河南省共建设了19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农村水电装机从1991年的24.40万kW,年发电量4亿kW·h,发展到2011年的38.20万kW,年发电量10亿kW·h,多年来共完成投资10.20亿元。
“十二五”期间,河南省有13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市、区),84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6.20亿元,可新增和改造水电装机13万kW,发电量达到5.20亿kW·h。
4.1.2 推进小水电代燃料项目
河南省已实施18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总装机3.04万kW,近期将全部完成验收。项目实施后向项目区内3.19万户提供低价代燃料用电,惠及代燃料人口11.80万人,保护退耕还林区、天然林保护区、自然林保护区和水土流失治理区内森林植被面积402.26 k㎡。
今后将争取更多项目以整乡发展的方向推进,提高小水电代燃料规模效益,扩大社会影响。
4.1.3 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是水电三项惠农工程建设项目之一,目的是针对1995年以前建成的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进行改造升级,提高能效、可靠性和安全性,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安全。该项目自2011年9月份启动以来,河南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水电中心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前期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前期工作。2011年9月,按照水利部、财政部相关政策和要求,河南省水利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及上报时间、审批权限、实施方案编制、落实保障措施作了明确规定,全面、及时启动了河南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在完成全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规划、初步设计编制、审批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并上报了《河南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施方案》。2013年6月28日,水利部、财政部以水规计〔2013〕281号文件对河南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予以批复,确定全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32个,改造总投资3.7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34亿元,地方财政配套补助资金0.67亿元,改造后总装机容量13.42万kW,目前项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底将全部完工验收。
4.2 加大管理力度,促进生态建设
4.2.1 生态基流的保障及措施
河南省1995年以前建成的电站,在开发中较少考虑生态环境因素,对河流生态环境造成了一些影响。虽然目前对于新建和改造的电站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有要求,但是对如何确保生态基流、解决河流因水电开发造成局部河段减水脱流的问题,还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水电中心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探讨制定确保河流生态基流的相关措施,以确保生态环境需要的下泄流量,保证下游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求。
4.2.2 合理规划、有序开发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气候、技术、河道开发条件的变化以及取水用水产生变化,水资源利用规划也有所改变,省水电中心水利部要求正在对全省中小河流水能资源进行摸底,编制河南省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研究探讨同一河流、区域农村水电开展联合调度,发挥已建农村水电发电潜力和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
4.3 加强沟通协调,为水电发展创造条件
4.3.1 拓宽融资渠道、争取配套资金
河南省农村水电大都处在贫困地区和边远山区,地方自筹能力有限,银行贷款困难,尽管有中央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但配套资金不能按时足额到位,使得项目建设受到一定的影响。
4.3.2 积极协商,调整电价
河南省农村水电上网电价长期处于较低水平,全省平均上网电价目前在0.29元/(kW·h)左右,低于大电网趸售电价和当地火电厂上网电价,与沿海省份水电上网电价相比仍较低。由于较低的电价致使电站无力进行技术改造,设备老化,效益低下,个别电站职工的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已影响到水电队伍的稳定。为提高全省农村水电电价,河南省水利厅向发改委价格处报送了《关于提高农村水电上网电价的函》,拟提高全省新建和改扩建电站电价至0.35元/(kW·h),实现新电新价,如能早日调整到位,必将促进河南省农村水电的自身良性发展,带来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