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江西1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获准建设
2014-08-15燕国正
日前,由上海工程公司承担可行性研究的中石化东乡年产10 万吨燃料乙醇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核准,即将开工建设,预计2016 年建成投产。
燃料乙醇生产具有国家财政补贴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将其纳入国家定点生产厂家。核准权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为配合项目申报和审批,上海工程公司根据总部发展计划部要求,配合业主向国家财政部提交汇报材料,协助江西特派员办事处赴现场审查提供经济测算数据。
燃料乙醇是以玉米、小麦、薯类等为原料,经发酵、蒸馏等工序后,将乙醇进一步脱水再加上适量汽油后形成变性燃料乙醇,也就是乙醇汽油。由于其具有开发石油替代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等优势,2001 年起,作为一项国家战略性举措,河南、黑龙江等10 余个省份开始试用车用乙醇汽油。目前试点省份采用的是低比例混掺燃料乙醇的E10 乙醇汽油,也就是在汽油里添加10%的燃料乙醇。
以木薯等非主粮为原料的燃料乙醇生物能源项目,近年受到国家高度重视。江西东乡县有着较为悠久的木薯种植历史,早在2006 年时,当地江西雨帆农业发展公司就开始筹备建设燃料乙醇项目。随后,引进了中石化作为控股股东。按照国家发改委核准的批复,该项目由中石化和雨帆农业发展公司合资建设,占地面积469 亩,总投资4.11 亿元,主要建设木薯原料基地和燃料乙醇生产装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28 万吨变性燃料乙醇的生产能力,年实现销售收入约10 亿元,创利税超过1 亿元。
2010 年江西省机动车保有量为568 万辆,当年全省成品油消费总量为544 万吨,其中,汽油消费量为158 万吨。预计,2015 年,江西省机动车保有总量将达到953 万辆,全省成品油消费总量将飙升至856 万吨。一旦全省封闭运行后,目前已获批的年产10 万吨的产量显然不够用。
预计,后续将有二期、三期项目启动,以满足江西省燃料乙醇的需求。届时,江西省将确定封闭运行试点范围,试点地区只准销售使用乙醇汽油,而不得使用普通汽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