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管理的环境系统分析
2014-08-15郑小红耿纪朋龚珍旭
郑小红,耿纪朋,龚珍旭
(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四川绵阳 621000)
环境和环境系统本身都是科技名词,但是也受到人文学科广泛的使用其引申概念。环境是相对于某一事物来说的,是指围绕着某一事物(通常称其为主体)并对该事物会产生某些影响的所有外界事物(通常称其为客体),即环境是指相对并相关于某项中心事物的周围事物。由围绕某一特定事务的各种环境因素及其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关系所构成的整体。环境系统是环境各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艺术管理便处于艺术以及与艺术相关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相关的环境因素影响的系统之中。
艺术管理的环境系统包括外在环境系统和内在环境系统。艺术管理的外在环境系统一般是以政治概念中的国家为环境基础,在这个基础之上,文化发展的背景、现行文化艺术相关的政策、已经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经济管理模式等诸多方面共同构建了艺术管理的外在环境,其系统性首先体现在一致性上,然后体现出整体性和引导性的特点。关于艺术管理的政治因素,主要体现在内容审查和经营模式的管理上,在具体的管理中逐渐退处于隐形控制位置。而经济因素的影响则成为对艺术管理控制的主要方面,通过相关的政策法律来保障艺术的发展趋势,并通过资本的进出量来控制艺术的发展模式,这是现代艺术管理的主要内容。文化背景和个体成长经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艺术创作和消费两端的位置,却是影响艺术品和艺术服务的核心因素,但是这个核心性的影响不可避免的要受到政治审查和经济诱导两个方面的影响。
艺术家创作的行为是其个人或群体对创作过程的控制,具体环境的影响和相应的外在要求直接影响了创作过程及其产生的作品或服务。流通过程中中间人或物既有具体的管理行为,又有惯性存在的隐形管理理念影响。画廊、经纪人、博物馆、剧院、制片厂等中间环节的管理不仅影响消费,还影响创作生产或服务。消费过程中,既存在专业性的消费,也存在大众性的消费;既有消耗性的消费,也有叠加性的消费,还有唯一性和无形增值性的消费。诸多环节和环节中的人、物、财、事构成了艺术管理的内在环境系统。
一、外在环境系统
艺术管理的外在环境系统既具有整体性,又在不同的方面体现其独特性。艺术管理者和艺术管理机构首先要面临诸多规范,这些规范价值不可避免的影响其管理的行为及其有效结果。不同国家的艺术管理通常不同,尽管有时使用相似的管理模式,但是具体的管理行为仍然有着极大的差别。不同国家的人们对于文化价值的认识不同,对于艺术的判断也必然不同,所以在经济投入和政策倾斜等方面,各国的做法也有所不同。不同的政策和行为还相互受到制约,这种制约的前提首先就是不同的文化价值。比如在艺术经费投入和艺术修养回报方面,一般的认识是人均艺术经费低的国家艺术修养较低。其实许多经费的表格只能说明国家拨款的多少,并不能体系艺术领域整体的投入。并且,各国对于艺术的范围界定也有所不同,人口结构有差异的群体中,不同群体对于每个具体艺术领域的态度也不能轻率的予以分类。如果一些国家看似经费投入很高,但是这些国家存在诸如教育体制薄弱、审查制度繁琐而严格、征收税赋杂重、艺术行为法律义务沉重、基础设施不完备等问题,其艺术状况必然是不乐观的。高额的艺术经费有时显示的是国家的虚弱而不是实力,正是因为艺术生存的环境需要大量的国家资助,否则就无法生存。不同的文化语境,揭示不同的文化价值,不同的文化价值造就不同的文化语境。艺术管理的整体水平需要诸多因素的配合,文化价值的体系及政府的态度、国家资助、总体教育水平、现有艺术的参与度、艺术许可和艺术审查的法律体系、国家财富的总额及其分配制度、税收制度、消费观念及相应的政策引导等,这些不同的因素都构成了艺术管理的文化语境存在的状况及其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
艺术管理的现实存在是建立在艺术历史梳理和在这种梳理认知共同架构的艺术史价值观系统之上的,把握了正确的支撑点,艺术管理者才能正确认识艺术管理面对的目的和责任。艺术史留给现在和将来的是过去对艺术文化的不同态度和不同的处理方式,这些都会影响今天面对艺术文化的人怎样理解艺术。不同的关注角度,得出的认识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关注艺术发生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外在环境系统,艺术家的存在更为客观,艺术家的创作更具有其自身存在和外在环境互动的系统性。而关注艺术家成长的背景和艺术的独立性,则艺术家的创作凸显的是其自足的存在。艺术不能独立的存在,艺术史的真实也展现了一个社会特定环境下存在的艺术发展过程,复杂是艺术史发展的最好注脚。
梳理和认识艺术史是为了更好的创新,艺术的存在和艺术管理的任务之一便是保证艺术创新的持续。艺术的本质就具有创新性的特点,所以,艺术管理过程中创新体现的是对艺术管理的要求。艺术的发展体现了文化语言的变化,也体现了形势和风格的革新,更为重要的是内在思想构架体系的创新。当代艺术发展呈现出多元化,艺术和科技的紧密结合使艺术的范围时刻在扩展,艺术管理的行为也必然时刻面临着新的问题,创新是必然的,主动性的认知和被动性的推进都体现了创新在艺术管理中的重要性。
艺术管理面临的文化语境越来越呈现多元化的特点,艺术中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并存的反差体系了艺术管理不得不面临的多元化文化语境。国家之间联系的紧密和文化交流的频繁,同样促进了不同文化语境背景下出现的艺术作品的并置,引领和管理跨文化背景下存在的艺术是艺术交流和艺术融合不可推卸的责任。不同国家的历史语境以及这种语境下影响的地域文化差异都深刻地影响艺术管理者的态度和具体工作。这些差异还决定了观众的审美特点和欣赏方式。另外,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不同民族、不同宗教的群体因其不同的文化历史影响也会有不同的文化态度,他们对艺术作品会以完全不同的方式作出反应,并且从中获得完全不同的意义。而对于观众而言,明显有文化差异的艺术作品,观众总是很难完全理解并从中受益。语言塑造并影响思维的发展,所以使用不同语言的群体其文化态度和对于艺术的理解必然不同。
不同的国家对于艺术的管理有不同的制度,相应的也必然有一些不同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些国家直接通过某些部门或机构对全国的艺术进行宏观管理,有些国家则是通过某些中介性质的专业委员会来引导艺术的发展,进行艺术行业的自律管理。国家在制定政策或法律法规时,不完全是和艺术文化界同步的,为了利益的均衡和政治的稳定,有时艺术将面临一定的制约或保护。艺术管理中如何面对这些来自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约束,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国家还通过经费投入和支持教育、设立项目等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支持艺术的发展,或者由地方政府以具体项目的合作模式参与到艺术管理中。但是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艺术管理者往往面临政府整体的政策支持和行动支持以及法律法规配套保障的不足。
艺术管理者面对的主要问题还是来自经济方面的制约。艺术品的创作和消费是两个重要环节,创作中经费投入和消费中回笼资金都将影响艺术作品流通和传播等环节。市场是现在艺术管理中的重要对象,无论是私人投资的营利性组织,还是非营利性的公益性组织,再或者是国家或地方政府组建的艺术团体或机构,经费是支持其存在和发展的命脉。艺术文化价值如何通过市场转化为经济价值,并且在转化过程中必须保证艺术与文化地位高于经济导向的,这需要准确的把握这个平衡点。经费的资助可以保证一部分艺术机构的艺术标准,但是某些艺术机构在经营过程中要迎合市场的需要,艺术在面对市场时在精英艺术和大众艺术之间寻求平衡,从而把利润的平衡和艺术的平衡结合在一起予以考量。
艺术管理面对的文化语境、历史背景、政治模式、政策体系、法律法规、经济影响、资助体系等诸多因素看似是独立的存在,但是其间存在密切的联系,并且相互之间还有引发作用。具体的艺术管理过程中,面对外在的环境系统不是被动的接受影响,而是应该积极的互动,在互动的过程中,把握艺术管理发展的独特性和必然性的结合。
二、内在环境系统
艺术管理的内在环境系统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界定,一个方面便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对象角度,另一个则是管理过程的角度。从管理和被管理的对象这一角度来看,艺术管理对象是政府文化艺术管理部门或机构、艺术专业管理机构、艺术团体或机构中的职业管理人员等,被管理的对象则有艺术家、艺术机构或团体、艺术品、观众等。从艺术管理的过程这个角度来看,包括创作、生产与服务、包装与流通、消费等几个环节。也可以从领导、计划、组织、调整、控制的层面把握艺术管理的内在系统过程。
艺术管理的组织在行政体系中有不同的位置,有的国家有全国性的行政机构,有的国家则不存在全国性的行政管理机构。艺术委员会管理的模式在英国等国家较为普遍,中国则是由文化部统管全国的文化艺术工作,因此,艺术行政管理部门或全国性的专业委员会是一个国家艺术管理的核心机构。地方文化艺术管理部门有些是按照地方政府的下属机构来设置的,也有的是专业的指导委员会。西方国家有许多国家政府或地方政府管理的剧院、博物馆、美术馆等艺术机构,这些机构的管理者有两种用工形式,一种是由主管的政府任命,另一种则是由机构自行组织招聘。中国的国有剧院、博物馆、美术馆等艺术机构主要是任命制。私人资助的营利性艺术机构主要是由出资人聘用专业的艺术管理人才经营,私人或政府资助的非营利艺术机构也多是聘用专业的艺术管理人才管理的模式运营。
艺术管理者既是独立存在的个体,也是具有极强的专业特点的群体。从当下艺术的发展特点看来,艺术管理者最喜欢为独立的艺术组织工作。一般来讲,这些艺术组织的工作重点要么是组织演出、展览、集会或节庆活动,要么是推广特定的艺术形式、艺术家群体或个体。这样的艺术组织既有可能是私有或公有的公司,也有可能是成分混合的以慈善为目的的非盈利艺术机构。欧美艺术界存在着大量的商业和非营利混合的机构。艺术管理者另一个喜欢的地方是大型组织中的艺术部门,如地方政府的艺术与娱乐部门或具有宽泛目标的艺术机构,如英国文化委员会。艺术管理者还在进行艺术管理并提供资金的机构或推广与研究机构工作,前者一般是某些大公司的艺术部门,后者则有研究院所等机构。目前,还有越来越多的艺术管理者开始为私人顾问机构工作,通常模式是两三个人为单位为某个大机构合作。艺术管理者还会为各种其他公共或私人机构工作,这些机构不以传播艺术为目的,然而这些机构的法律、经济和教育等诸多因素都有某种可能性以艺术的形式展现给观众某些宣传的信息,需要形成自己的艺术特色。某种程度上看,几乎各种组织都可以纳入这一类,但此类中的公共组织主要包括具体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庭及法律系统中的其他组织、教育系统、税务、保险信托基金、慈善机构等。此类中的私立机构则主要包括制造业和服务业、各类俱乐部、各种社团等。
艺术管理者是为各种机构或组织工作并且与其他各种机构或组织合作或竞争。所以,管理者管理的对象首先就是艺术机构或组织内部的工作。权力机构还对下级组织进行一定的管理,管理的权力可以概括为强制力、利益力和规定力。这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教授阿米泰?伊佐尼在1961年建立理解组织内部机制及其合作方式的标准模式时,提出的权力机构可以在控制更低等级的组织时运用的三种力。这三种力在使用时,较低等级的组织对高层权力机构的控制做出反应有三种方式,即疏离介入、算计介入、道德介入,他称为评估“导向”。现实中,大部分艺术组织时规定性组织,而艺术组织需要应对的许多机构是功利性的,甚至是强制性的,管理者不得不扮演多种角色。艺术组织在现实中不断应对这些外在组织管理中的压力,甚至改变组织机构以便于应对。艺术管理者在工作中具有一定的“工作倾向”,英国艺术管理作家安德顿在戈德索普等人提出的三个倾向的标准模式基础上增加了三个倾向,分别为工具倾向、事业倾向(官僚倾向)、单位倾向(社会连带主义倾向)、产品倾向、企业倾向、实践倾向。不同倾向的艺术管理者其管理行为有明显的区别,被管理者也有不同的应对。
艺术家的工作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独立完成自己创作的艺术家,如画家、书法家、作曲家等,这些艺术家尽管有时和他者合作创作艺术作品,但是更多时候是独自完成作品。另外一种是艺术群体中的一员,艺术家个体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但是其艺术创作却是群体行为,如导演、演员、指挥等。还有一种是处于群体艺术创作中唯一重要位置的艺术家,群体存在多是为其个体的艺术创作而服务的,如建筑师、雕塑家、设计师等。独立进行创作的艺术家一般倾向于自足的管理,即自我状态的协调。群体创作或个体与群体合作的创作则存在明显的艺术管理行为。明确的艺术管理者或群体中隐性的中心引导者在艺术创作或表演时起着极为重要的协调作用。
艺术品流通或传播过程中,既有政策法规约束的宏观艺术管理,也有具体行为的艺术管理。画廊、剧院等中间力量的介入,媒体、评论家等舆论力量的导向,观众的反馈都直接影响艺术品的流通或传播。艺术品不是孤立的存在,其存在和艺术家的身份、观众的认可度、不同机构的态度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其从创作之初直至消费都要经历不同艺术机构具体协调的管理行为。观众在面对艺术品或艺术服务进行消费时,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获取型的独享消费,如竞拍某件艺术作品;另一种则是分享型的公众消费,如在美术馆和博物馆欣赏作品,又如在剧院或影院欣赏表演或影片。消费行为实现的过程也是艺术管理的重要内容。
艺术作品或服务从创作产生之初,便不可避免的要被诸多势力关注。各方力量在协调中达到均衡,顺利的使其获得观众的消费,并在消费的过程中使观众获得精神上的审美享受,以便于换取一定的经济价值。诸多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都要涉及到领导、计划、组织、调整、控制几项内容,只是在不同环节有不同的倾向性。
艺术管理的对象和艺术管理的过程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形成了艺术管理的内在环境系统。有效的把握艺术管理内在系统,使其在具体的行为中发挥协调的作用,管理中的问题便会在具体的行为中被具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