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环境社会责任——以中国100强企业为例
2014-08-15山东工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顾庆妮
山东工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顾庆妮
1 概述企业环境社会责任
在谋求自身及股东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企业通过积极调整企业的行为,尽可能地维护环境利益,使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协调发展,就是企业环境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是组织为了迎合参与者在经济、环境和社会表现方面的期望做出合理回应和行动。本文认为应当结合环境社会责任的法律义务、道德义务和其经济利益,激发企业承担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的主动性,使企业的经济利益追求与环境保护达到一个平衡甚至互相促进的良好状态。
2 中国100强企业的环境社会责任现状及原因分析
中国的100强企业在发展时间、规模、管理经验、市场地位和竞争力及环境社会责任的意识和实践方面都要领先于其他企业。他们的环境责任发展水平代表了我国企业环境责任发展的最高程度,其环境社会责任的状况可以体现出中国企业环境社会责任进程的阶段性特征。
2.1 中国100强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现状
(1)环境社会责任的整体发展水平较低。中国100强企业的社会责任发展水平总体较低。按100分制计算,环境社会责任在责任管理、市场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社会责任四类社会责任绩效中发展指数最低,平均得分仅为27.0分,其中不包括32家未公布任何环境信息的企业。
(2)不同行业企业间环境社会责任发展水平差距较大。按100分制计算,能源型企业石油石化、电网和电力企业平均得分在50以上,环境社会责任发展水平遥遥领先于贸易、零售、保险等行业。
(3)央企承担环境社会责任明显高于其他类型企业。按企业性质分类,以央企为代表的国有企业环境社会责任指数明显高于其他类型企业,但是较多负面信息也有产生;其他类型企业如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亟需加大环境信息披露力度,企业环境指数偏低。
(4)环境社会责任管理脱节于环境社会实践。责任管理和市场、社会、环境三个方面的实践构成了中国100强企业社会责任指数,责任实践是由实践层面的分值加权平均以后得到,责任管理指标得分27.9分,计算得责任实践指标得分31.6分,表明了我国100强企业社会责任实践领先于责任管理,管理脱节于实践。
(5)环境信息披露少且“避实就虚”。重化类、重污染类行业如石油石化、电力、金属制造、建筑、设备制造等,因其消耗能源巨大,对环境污染和破坏力较大,自然也对节约能源、减少污染责任重大,但是此类企业纰漏信息中数量化指标太少,缺乏有效指标。银行、零售、食品、电信等其他非重化类、轻污染类行业资源能源消耗较少,污染破坏轻,对节约资源、节能减排信息披露不太重视。
2.2 导致中国100强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现状的原因分析
(1)企业承担环境社会责任的理念错误。由上文的数据分析可以知道,我国企业对于环境社会责任的认识存在误区,即认为环境问题主要是由高耗能、污染重的重工业造成的,理应由它们承担环境社会责任,而耗能少、污染轻的企业生产生活造成的环境破坏很少,即使再怎样节能减排也不会有多大效果,因此则没有必要如此重视环境保护问题。
(2)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不完全。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与发展百年的发达国家相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不够完全,经济结构存在多方面薄弱环节,资源配置差、经济增长模式比较粗放。为了发展经济并保持低成本的竞争优势,我国往往采取大量消耗自然能源和资源的方式来拉动GDP。
(3)经济利益的驱动。第一,企业对成本的控制使企业不愿承担环境社会责任。企业作为经济实体,生产经营必然要考虑成本。支付对环境消耗的补偿,增加了企业的成本。承担环境社会责任的企业不得不承担起全部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而其他不承担责任的企业在与承担环境社会责任企业的竞争中,在成本上占有优势,承担环境责任的企业很可能因为丧失竞争力而被市场淘汰,形成恶性循环。
第二,民营企业资金紧张是其缺失环境社会责任的重要原因。以央企为代表的国有企业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再加上国资委的支持,在承担企业环境社会责任方面具有优势。而民营企业由于长期存在的资金紧张问题,实施环境社会责任时必然是捉襟见肘,困难重重。
(4)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保障不足。第一,外部压力不足。一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不健全,政府对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约束和激励不足。二是我国政府缺乏对企业环境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完善的评价体系:评价指标不足;信息不对称;评价过程不均衡;评价运行机制不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健全;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我国的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
第二,内部动力不足。我国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比较落后。目前世界上通用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是由ISO/TC207(国际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的国际通行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3 促进中国100强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几个对策建议
针对中国100强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的现状和原因,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来促进中国100强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
3.1 加强全社会对环境社会责任的正确认识
要强化企业公众或相关利益者(企业家、员工与社区管理者)对环境保护的社会危机意识与责任意识。要让整个社会都意识到保护环境不仅是100强企业中某些高耗能、重污染企业的事,也不只是国家领导人、环保局长和企业经理个人之事,而是全体人民和公司成员共同的社会责任。
3.2 推行绿色市场准入制度
市场准入也叫市场准入管制,为了防止资源配置低效或过度竞争,确保规模经济效益、范围经济效益和提高经济效率,政府职能部门通过对进入市场从事商品经营活动的公民和法人进行批准和注册,对企业的市场准入进行管理。
3.3 认证和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将有助于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保障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的实施。
(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将推进我国现行环境管理制度的发展和有效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是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中的第一部分也是最重要的部分。第一,完善我国环境法律法规,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鼓励企业自主守法。第二,推广绿色生产的发展实施。第三,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除此之外,通过ISO14000对合理使用资源能源,回收利用废弃物、有益环境的新产品开发,有害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替代等一些法律法规体系不易涉及的领域,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补充和完善了我国现行的环境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2)企业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对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节约环保投资有很大帮助。第一,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与国际管理接轨。第二,促进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第三,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责任心和素质。
3.4 完善环保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企业缺乏承担环境社会责任的主动性,对企业承担环境社会责任的保障途径主要是国家强制力,即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来促进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 。
一是要及时分析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体系,删减或修改不相宜部分,增加经济、技术、实用的可操作性强的政策;二是制定环保法律法规时要注重各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平衡协调,以及各政策之间的协调;三是界定清晰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中模糊或幅度过大的条文,缩小自由裁量空间;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对于违法违规企业增加其违法成本,灌输违法成本将远高于遵守规则的成本;五是加强环保部门的地位以保证环保部门的执法力度。
[1] 邵翔.企业的环境社会责任研究[D].河海大学,2007(3).
[2] 中国100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2009)[EB/OL].中国网,2009-12-22.
[3]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仍存在四大“软肋”[EB/OL].全球阀门网,2006-12-13.
[4] 叶晓丹.论循环经济下的企业环境社会责任[D].福州大学,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