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代大学生网络谣言思想教育的思考
2014-08-15向世见
◆向世见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高速信息化的时代,人人生活网络环境中。网络生活,人们好不爽心悦目;利用网络看看外面的世界,各种思想情绪交织,其中不乏有各种网络谣言。大学生在网络生活中时有发表自己不满的言论、甚至不实的言论,其中,网络的不实言论即网络谣言应运而生。如何对大学进行网络谣言教育是当下又一重大在课题。
一、案例引入(在校大学生涉案)
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对于网络上的事件要仔细斟酌,不随意转载,更不能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造成恐慌。
1.成都春熙路砍人谣言。继2014年3月1日昆明火车站砍人案,3月14日下午4点半,成都春熙路砍人谣言致群众恐慌,数百人狂奔。当天17时许,成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告称,有人通过网络发布不实信息。经核实,春熙路及周边地区没有发生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也没有任何人员伤亡。
3月15日,锦江区公安分局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谢某某(女,21岁,在校学生)因涉嫌编造虚假信息,但认错态度较好,并主动删除不实信息,依法给予其治安处罚,并交由校方教育管理。
李某某(男,18岁,四川资阳人)因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2.西安北大街砍人谣言。继2014年5月6日广州火车站砍人案之后,5月10日又谣传“西安北大街砍人”事件多人被砍,一时间引来无数关注和议论。直到当天下午3时46分,西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澄清“多人被砍”系谣言后,议论才逐渐平复。造谣者已被警方刑拘。
3.2014 年3月12日一高校寝室失火后,该校一名男生在网络上发布“我怕女人”,有同学问他“怕男人吗?”他在网络上发布“我要跳楼”。后来,该校一名男生把两句话连在一起写到“我怕女人,我要跳楼”,并发布在网上。学校给予在网络上造谣的学生以警告处分。
这些案例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深深的反思:如何让大学生在网络上文明言论,守住底线,维护好公共利益、私人权利。
二、网络谣言产生的原因
所谓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邮箱、聊天软件、社交网站、网络论坛等)而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的话语。其主要涉及突发事件、公共领域、名人要员、颠覆传统、离经叛道等内容,网络谣言传播具有突发性且流传速度极快的特点,因此对正常的社会秩序易造成不良影响。网络谣言不同于一般的社会谣言,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一)客观基础——高科技是其迅速传播的“得力助手”
互联网已诞生40多年,但网络谣言泛滥却是近几年的事。近年来,网络和网络信息传播工具发展非常迅猛。目前,我国网民规模已近6亿,手机网民超过4亿,聊天软件、社交网站、网络论坛等互动式网络传播工具日益活跃。这些都是网络谣言产生和传播的客观基础。
(二)根本原因——少数大学生不能正确认识一些社会现象
由于受家庭环境、社会环境等成长因素的影响,以及仇官、仇富甚至仇视社会的心理影响,社会上一些人肆意编造谣言。当这些人道听途说到一些现象,不问青红皂白大肆炒作并将事件搬上网络,或为了博取眼球者有之,或发泄不满者有之,等等。当代少数大学生因为缺乏科学的素养和分析判断能力,被从众心理所支配,盲目地轻信谣言,无端地传播谣言;或为了恶作剧,或为了出风头,或为了发泄对学校的不满,信谣、传谣甚至造谣。
(三)外部原因——西方国家的渗透
西方一些国家凭借其在网络上的话语霸权,为了实现和平演变的目的,对我国进行文化侵略和意识形态的渗透,美国的“棱镜门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当代大学生是思想最为活跃的一个社会精英团体,当受到外界的强烈影响时,极少数学生思想易产生异动,作出不合符常理的举动。
(四)客观原因——政府监管的不到位
政府监管的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网站的盈利性所然。一些网站为博取点击量,对发帖者和有关谣言信息不审查或不全面审查,成了网络谣言传播的推波助澜者。二是机制不健全。相关事件部门信息不够公开,在有关不确切信息出现时,缺乏及时有效的应对、澄清机制,给谣言的广泛、持续传播提供了机会。三是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近年来,我国虽然相继出台了一些规范计算机信息网络方面的法规,但对网络的监管针对性不强,缺乏行之有效的方法。四是面对网络谣言的传播,有关部门打击不力;网络监管责任不明确,网络法律建设相对滞后,惩处力度不够,违法犯罪的成本低廉,使得网络谣言的制造传播者无所畏惧。
三、网络谣言的危害
网络谣言构成了对我国法律制度的极大挑战与蔑视,它对公民生活的严重侵害是毫无疑问的,人们逐渐认识到制造和散布谣言的给国家、社会、个人带来的巨大危害。
(一)加剧学校、社会恐慌
“人人都有麦克风,时时刻刻都发言”的自媒体铺天盖地而来,网上任意一个不负责任的谣言,都很容易成为引发社会恐慌的引爆点。早在2011年3月,日本福岛地区发生核泄漏事故后,一位网名叫“渔翁”的网民在QQ群上发消息声称中国食盐将受到核污染,后经大量转发扩散,中国很多地区开始出现盐慌,给正常的市秩序造成一片混乱。
(二)引发信任危机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多发,一些特有的社会矛盾,往往会成为网络议题设置的重点。一位学生在网络上发布“我怕女人,我要跳楼”。员老师看见网上的消息,找到这个学生问他是怎么回事呢,他说:“我是说起玩的”。在不适宜的场合说不适宜的话语,造谣生事,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社会的信任危机将何存。
(三)网络谣言的危害波及面大而广
几乎每一次谣言的鼓动就会伴随社会不安现象的出现,从公民的个人名誉权到国家利益、从公共管理秩序到金融秩序、从公民或公共财产安全到人身安全,甚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都成为网络谣言的攻击对象。在网络谣言的挑动与助推下,无不掀起轩然大波,引发了一场场不安定的恐怖事件,严重威胁着学校教学秩序、社会安全秩序,威胁着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加强当代大学生网络谣言的思想教育
网络谣言不仅侵害了公民的名誉权或法人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他人正常的社会生活,而且损害了社会诚信,干扰着社会道德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尤为恐怖的是对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冲击和危害。为了让大学生文明上网,不信谣、造谣与传谣,高校要加强大学生网络谣言的思想教育:
(一)做好大学新生的入学教育
入学教育是指新生进入高校第一学期内所开展的以专业思想教育为主的全方位的适应性教育活动。它是新生了解学校、了解所学专业、端正专业思想的重要环节,也是新生接受高等教育的第一课。
1.生活上给予关怀与指导,如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系列活动。
2.纪律上给予教育,尤其是网络纪律。上课时不能上网、玩游戏、听音乐等,课后以及休息时间,要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要在网络上造谣、传谣,尽快了解和适应新的环境对大学生的要求。
3.思想上给予启迪,如开展理想、生活报告会,请高年级的优秀学生代表介绍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经历,启迪他们,让他们远离网络上不健康思想的影响。
4.学习上给予指导。让学生了解大学的学习是一种专业性、创造性、广泛性、自主性的综合学习活动,并能够从中选择与摸索适合自己的最佳学习方法。
5.技能上给予培训,开阔学生视野,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
(二)课堂上加强对学生网络谣言的教育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是大一学生第一学期的思想政治课,其中就有网络安全的教育篇章。作为高校的老师,有必要将网络谣言作为一个专门的课题,用一节乃至两节课时来讲解。引导大学生好好学习,出生社会好好工作,不要在网络上造谣、传谣。
任建宇转帖劳教案折射出的启示是:加强大学生毕业后适应社会的能力,尤其是跟踪毕业后5年的学生,对他们多一些关爱。任建宇案例中,虽然他有着良好的人缘,2010年,任建宇被评为郁山镇的先进个人,并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但是,在看上去乐观的生活背后,任建宇也有着另一种心情——无法忍受的现实,为了逃避,更多的时候,任建宇还是在计生站打电脑游戏消遣时间,晚上再回宿舍睡觉。
(三)定期为学生举办法制讲座,拓展学生的法律知识面
1.明确界定网络谣言及制造、传播网络谣言行为的概念。网络言论的规范,依赖于人的道德理性,更需要以法律武器加以保障。对于大学生来说,教育、启发是最为重要的途径。由于我国网络法律制度的滞后性,没有明确规定何为网络谣言,何为制造、散布和传播网络谣言,这既不利于老师教学,也不利于大学生网民把握言论尺度、规范自身言行,更不利于对网络谣言的监管。因此,给大学生举办网络谣言讲座时,首先,要界定网络谣言及制造、传播网络谣言行为的概念,明确责任主体;其次,强化网络谣言的法律责任,使对网络谣言的界定,对编造、传播谣言行为的界定及相应法律责任的判断有法可依,有法可据,保障依法追究网络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的法律责任。
2.强化网络谣言的法律责任
正因为我国网络法律制度的滞后性,其所规定的法律责任单一并且偏轻,惩处力度不强硬,面对谣言猛烈的攻势及恐怖的严重后果,显得颇不得力。在我国现有法律当中可以作为网络谣言惩处依据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第二款对以造谣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第181条对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第221条对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第291条对编造恐怖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等等行为作出有罪规定;而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则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的规定进行惩治。通过法制讲座,学生知道网络谣言概念和刑责,以及法律对网络谣言的惩治力度,从而遏制大学生网络谣言的滋生与传播。
(四)切实加强主流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
大学是求知的圣土,大学是神圣的殿堂,大学生应该信仰知识,追求知识;大学的老师应该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和和谐的校园,网络是学习的辅助工具,而不应该拿来作为泄愤的工具。网络谣言是一种文化现象,与大学文化应该是格格不如的,其本质是腐朽的文化,而不是健康的文化,对大学生百害无益。在网络谣言已成为网络“核武器”的情况下,为保护公民(尤其是大学生)言论的自由,一定要教育大学生厘清言论自由与造谣中伤的界限、言论自由与侵犯他人隐私的界限、虚拟空间与现实生活法律责任的界限。
(五)学校及政府切实建立网上辟谣机制
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一旦发现网站上有网络谣言,及时予以澄清,让群众及时全面了解事件真相,使网络谣言原形毕露。同时,学校发现大学生网络造谣要及时处理,案情重大的要与公安部门联系,勇出重拳整治网络谣言。“秦火火”与“立二拆四”的抓获归案,就是很好的例证,这些案例就是对大学生最好的教育。
网络谣言令人恐惧又可怕,其实,并没有什么可怕的。只要对刚入学的当代大学生做好入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做好思想教育,法制讲座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毕业后做好适应社会的沟通工作,再辅之网上辟谣机制;这些措施就能让网络谣言无以遁形、无处藏身,就能让当代大学生不会信谣、传谣与造谣,和谐的社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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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专家建言治理网络谣言——强化网络提供者法律责任[N].人民日报,2012-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