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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明史案

2014-08-15刘诚龙

红豆 2014年8期
关键词:明史庄家大明

刘诚龙,湖南省政协委员,湖南湖南邵阳市作家协会副主席,自1990年起已在海内外30个省市280余家报刊发表诗歌散文、杂文、随笔2200多篇,被100多家文摘报刊转载,共有100多篇入选各种版本年度作品选。出版散文杂文集《腊月风景》、历史随笔集《暗权力》《暗权术》及杂文集《恋爱是件奴才活》《非常弱音》与《谁解茶中味》《历史有戏》《暗风流》《回家地图》《心心点灯》等。

一、眼瞎了,富家买来文化餐

江浙人有钱,历来皆然。浙江湖州府南浔镇的庄允诚,不晓得做的是甚生意,反正明末财源滚滚,金钱起堆,成了当地数一数二的富贵人家。单是儿子,就生了九个。

庄家有个儿子,叫庄廷龙,据说打小很聪慧,15岁,进了国子监。

庄廷龙本来一路顺风顺水,前程锦绣,但忽然间,先是眼睛不舒服,渐渐地,左眼失明了,接着右眼也失明了。满眼光明前景,顿时化作漆黑一片。

从绣花被里掉入了荆棘林,庄廷龙心情糟糕。最初苦闷过后,他开始了与命运抗争。“左丘失明,厥有《国语》。”我庄廷龙有钱,怎么不可以英名传百世?庄廷龙将左丘明当了励志模范。

庄廷龙有位邻居,姓朱,老爸叫朱国桢,没财有才,曾做了一部《明史》,著作没完,人完了。朱家穷,穷得揭不开锅,唯一值钱的,只是老爸那一部未完书稿。庄家要买千秋名,朱家要济一时穷。庄家1000两银子,抱来一部《明史》,朱家一部《明史》,换来1000两银子。

二、一杯羹,文人不吃白不吃

到底是商家出身,商业操作手腕硬是了得。庄廷龙千银买来了《明史》稿,书稿不单是买断版权,而是买断了署名权。

庄廷龙《明史》到手,他开动机器,大走市场路线。稿是未完稿,庄廷龙并不性急,他找来写手来当他枪手,延请了浙江名士,如茅元铭、吴之铭、唐元楼……组织了十来人的写作班子,补写了朱国桢来不及写的崇祯朝史与南明史,明史算是完整了。

书稿基本完成,开始走出书流程。我以前以为,书面封底,拉名人拉大家,作腰封作封套,是后世书商首创,错了。庄廷龙就开始这么搞的。庄廷龙封面设计上,写了一溜大家大名:查继佐重磅点赞,陆圻、范骧……联袂推荐,名家辈列,密密麻麻的,据说有吴之铭、吴之熔、李涛、茅次莱、吴楚、唐元楼、严云起、蒋麟徵、韦金佑、韦一围、张篙等人联署。

这些名家,都与庄廷龙关系好?未必。庄廷龙都送了钱给他们?也未必。名家里头,李令皙却是给了润笔费的,庄廷龙在朱国桢《明史》之上,增增补补,加了些内容,书名也改了,改为《明书辑略》(也叫《明史辑略》),书成,想请名家作个序。名家事情多,会议多,稿债多,采风笔会多,说不定老婆多老婆事情多,他哪有心思来写?这个不难,先自己写好,或请一般写手写三千字三万字,然后叫名家写三个字,OK。庄廷龙请李令皙替其大著,而李当时也已目盲,执不了笔来作序,序别人写的,名字挂他的。

自然,李令皙是跟庄廷龙关系蛮熟的,但另外一些名家呢?有些名家,庄廷龙事先是打招呼的;有些呢,招呼都没打一个,庄廷龙直接把他名字打上去了;有些打了招呼给名家,有些名家也是有脾气的,不曾同意,但庄廷龙不管那么多,也把名字印上去。顺治十七年(1670年),庄家还拉了其亲家周佑明赞助,在南浔镇园通庵刻印,向社会发行。

这些名家,情况各有不同,或者名并不大但装大的名家,还有一些名算大但想继续大的名家,晓得庄廷龙将他们名字印在封面封底,大多并不出声,更多的很是暗喜。这不是白吃的午餐吗?人家把我当名家,名字多出现几回,好事嘛。何况著书出书,“参订者”列名,已然惯例,大多是这么搞的。于书商而言,可以定价高些,发行码洋大些;于名家而言,也可扩大名气,增加身价。商家名家,双双是赢家。

三、书有毒,没油水,不想吃

返回来说说朱国桢。老朱是大明人,死得早,大明虽已风雨飘摇,却他亡,明尚未亡,也曾当过高官,却与魏忠贤扯火不来,魏阉将他逐出朝廷,说“此老亦邪人,但不作恶,可令善去”。打发他回湖州南浔老家了。在家没事干,便著史。朱国桢人生起伏,都在明朝,其起于明,搭帮的是皇帝;其沉于明,得罪的是阉党,老实说,他不反皇帝只反阉党。他所著的《明史》里,自然奉大明为正朔。

庄廷龙说来也是大明遗民,他请来的文人,都生长在大明下,长在大明中,大明虽亡了,但心底里,著史人依然有故国情结。故而,不论是《明史》原著,还是加写的新稿,里头有对大清“大不敬”的“狂悖”句子,比如称大清先祖为“贼”为“夷”,比人称满族为“左衽”为“奴酋”,比如喊大明皇帝为“吾皇”为“我圣”。今夕何夕?今夕是大清了,不是大明了,思想还能睏在大明梦里吗?

最早举报这书有毒的,是周亮工。周氏在明清易代之际,也曾跳过一回井,吊过一回颈,喊过大明万岁口号,演过自杀戏,后来看到大清坐上紫禁城已是铁板钉钉,坐稳了,稳坐了,也就“亮工诣军门降”,当上了大清官员。周氏以户部侍郎职务卸任,闲着没事,偶尔读读书,打发日子。有日,不经意拿起《明史辑略》,看书看皮,看到他老朋友范骧名列书上,再仔细看,还有他另外二友查继佐与陆圻。周氏吃了一惊,这些家伙,政治敏感性怎么那么低呢?他赶紧叫来范骧,建议他仨马上去官府检举,撇清与这本书的关系。范骧三人,确与这书没太大干系,他们名字白纸黑字印在书上,那是庄廷龙乱拉的,事先并没征求他们同意。把这个关节说清楚了,可以洗白自己,朝廷肯定不会来追究他们三人的责任了嘛。

周亮工一番好意,被当了驴肝肺。不过是本史书嘛,不过挂个名字嘛,心底里,范骧三人有点侥幸,有点迟钝,还有些私心的是:名字印在书上,多少可增加些名气,增加些粉丝,所以并不领周亮工的好意,打了哈哈,算是应答。周亮工心机工:这书,我看过,我不检举,那不是知情不报吗?这书很反动,今日不出事,明日会出事,那我早点告发,或许会立功呢——那简直是一定的。

告密,咱们国朝代有传人。范骧不写检举信,周亮工代他写。周氏告了官府,最初接状子的,可能心情好(也可能是恰是相反,他心情烦),训了告密者一顿:回去回去,人家做文章,有什么可告状的?“文章之事,不便存案!”文人打官司,能榨出几个钱来?官府不立案。

恰好旁边站着一个人,叫嵇永福,其时任职严州司。嵇氏看了案情,觉得兹事体大。嵇氏感觉这事不对劲,却也拿不准加不加罪,便将告状信,呈到省里学道胡尚衡那里去。胡氏也并不敏感,也批道:“文章之事,何必存案?”批是批了,心里也打鼓,拿不准这事之轻与重,便踢起了皮球,将球踢了下去:“贵司以为需要,就烦贵司代批如何?”

不就一本书吗?文职的营生,官司能吃出多少咸味了?最初,确是没几人想出来吃这本书的官司饭——没把这事当政治案来办,权衡办与不办,用的是油水能榨出多与少这标准。

四、榨油水,小人吃相最难看

周亮工手持“逆书”,呈上官府砧板,当了告密人,素来为人疵议。仔细想来,他倒没吃到什么油水,只是忠诚的奴性使然。

胡尚衡不想把这事当案子来办,其批示模棱两可,周亮工泄了气,不管了。这事却传开了:富家、逆书,这两个词进了一些人脑子里,很多人便嗅出了其中的富贵气息。

接过检举棒的,是湖州学府教授赵君宋。这家伙先到书店里,花了6两银子(定价算高啊)。买了书来,日里读,夜里翻,用一只红钢笔,在书上画圈圈,看到“违碍”字眼,一一给标出来。他还做得很绝,将标出的句子,以大字报方式张贴出来,出榜宣示,再上报。

赵氏这次检举,并没达到其预期目的,倒是给知府做了嫁衣裳。赵氏不过是个教授,庄家是什么人?他是当地首富哪,富豪一有资源,什么代表,什么委员,头上帽子也是有的,事情没闹开,那些帽子多少可以顶顶事。二呢,庄家有钱啊,汗漫使钱,知府同知,典史通判,各自送了一笔钱,这事摆平了。

庄家这案子,在大清乃至有史以来,算是最为一波三折的。眼看案子摆平了,庄家还反告了赵教授诬陷,赵教授也不敢做声:小教授与大富豪玩官司,多半以输结案。

这案未完,前浙江粮道李廷枢,也听说了这事。他也买了一本书,掂了掂,好重。李廷枢这厮,原是副省级领导,比知府还要高半级,却因贪腐,被撤了职,不但再无从贪腐,连工资福利等收入都没了,除了当官外,又别无他本事,此时的生存状态比饿鬼还饿鬼,来了这么好的敲诈机会,哪会放过?李廷枢找到了湖州知府陈永明,两人商量好了,李搞检举,陈搞审判,一起向庄家榨钱去,分配方案都拟好:二一添作五,平分。

上次陈知府已榨取了一回,意犹未尽,这次又有人告发了,陈永明便放出风声来,说是有人实名举报,上面追查得紧,这事没完。庄家气得吐血,上次不是搞定了吗?一事不能二罚,何搞一而再再而三来吃我?陈永明理是说不过去的,也没理可说,只说:我这里顶不住了,我只能上报了。庄家有甚办法?花钱消灾吧,开了一张支票,一次性给了3000两银子。(当年他买朱国桢一生心血,都只花1000两啊——文人一辈子累死,哪抵得官家轻轻敲一锤子?)3000两银子到手,陈知府一把给兜了。前粮道李廷枢呢?对不起,陈知府一分钱也不给他。说来,陈永明与李廷枢两人还是好友,级别都差不多,常常在一起喝酒,打牌,洗脚,按摩,两人结了哥们的,李廷枢之所以来约陈永明敲竹杠,也是看到了两人曾经关系好。谁想到,陈永明人心那么黑呢?是个大吃独食的家伙呢。

大清官府里,吃人都不吐骨头,实在多有。后来事情从地方闹得中央,刑部直接接了这案,罪人庄允诚不堪笞杖,死在牢房;出资印书的朱佑明,知道罪是逃不过了,心里想的是,尽量定罪轻些,求“一身流徙,不累家口,不至籍没”。给主审法官朱昌祚送了七八千银子,钱送了,心里直打鼓,单送一个人靠得住么?多送两个人吧,多一份保险,于是还找了一位满族法官图奈。你还有钱哒,何不全部送给我?朱氏一气,将案子提到上面去审了——不用说,判决更重了。

五、大肥肉,无赖吃成饱死鬼

陈永明吃了独食,肚肠没烂,他料死了李廷枢不敢怎么样。李是贪污犯,他吃了哑巴亏,也只能当哑巴。

李廷枢费了老大力气,最后竹篮打水,他气得牙齿咬得咯咯响,自己不好再出面,那另外找人去吧。他从陈永明那里要回了书(一种可能是,庄家把这书收了,不再上市;另一种可能是,李某也舍不得再去买了),交给了他亲家吴之荣。

这个吴之荣,不愧与李廷枢是亲家,两人确是一丘之貉,曾当过归安县县令,平时吃官司致富,吃了原告吃被告,当事人是人生苦主,他却认定是他家送财童子,有官司递上来,喜得打跌,都接,没官司上门,他打发人去制造官司,从官司里吃饱喝足。许吃得太多吧,也被查办,革了职,在家闲着蛋疼,梦里都想有官司送上门来,大吃原告肉,大吸被告血。

官府告不进了,吴之荣直接去敲诈庄家。庄家为这事赔了很多钱了,不再愿意出血,他把上下,都打点了,都疏通了,他见了世面了,他哪会尿劳改释放犯?

吴氏脸皮简直是无脸皮,一家耍赖不成,他不气馁,一家一家吃去,反正要吃块肥肉才放手。庄家没吃成,他去朱家吃;朱家也是富家,黑道没人,白道早打点好了,也不买吴氏之账;吴氏十足无赖,他听说有董某,也曾捐过赞助款,资助庄家出版“逆书”,便走了董家,这回没走空,董家胆小,双手送了钱。吴氏钱收了,收益不多,多少有点,没白出手。

如此就此收场,这事或只是闹剧。这事后来闹成了震惊全国的政治大悲剧,怎么也收不了场。庄朱两家,集合了家里妇女,小妾、丫鬟、长工老婆,还请了些街头骂架好手,围着无赖吴之荣,大骂,骂得吴之荣吐血。集合妇女骂了吴氏之后,还花了一笔钱,请守道(警察局局长角色)张武烈,派人将吴之荣逐出了湖州府。

这场文字狱官司里,谁是受害者,谁是祸害者?真让人找不出一个可值得同情的人。文人如范骧等最冤(他们名字上书,最先他们都不晓得呢),他们心里不也打着出名的小九九?富豪如庄廷龙,把文人著作买来归为己有,吸文人心血,心地不纯,庄家又仗着家里有几个钱,与官府勾结,气势大得很。而官府里那些人,除了贪腐之外,还有什么?庄廷龙这桩明史案,出场人物众多,有几人长着一副好形象?国朝国民性,从官家到富家到市民,不堪看。

吴之荣最先想着是敲几个钱,受了这般屈辱之后,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康熙元年(1662年),白雪飘飘,天寒地冻,挡不住吴之荣上告之心。地方都是不想告了,告不进了,地方都被庄家买通了,告也没用,他直接告北京去,守在北京告。这下事情惊动了刑部,闹大了,刑部派了两位满族大员(汉人都须回避了),火速前往湖州来查案子。这案子先前盘根错节,很多人都网在其中,这下被连根拔了。

六、一锅煮,皇家大摆人肉案

这案子牵涉人物众多,可定的罪名也很多,比如渎职、比如敲诈、比如贪腐,大清却不分青红皂白,做了文字狱处理。康熙二年五月(1663年),这案结了案,朱佑明等70余人(一说200多人)被斩立决,数百人(一说3000余人)被投了监。

庄廷龙被戮尸。死者不能逃,生者更逃不了。被判凌迟处死的,有朱佑明;有庄廷龙之弟庄廷钺;挂名作序的李令皙,自然不算太冤,序虽非他亲自写的,到底署了他名,他也是同意了的;比李更冤枉的,是那些“参订者”,那些“联袂推荐”的人,如茅元铭、蒋麟征、张文通、韦元介、潘圣樟……人落荒地,财收国库,亲属也多半或处死,或流放。其他如印刷厂老板与员工如汤达甫、李祥甫,书店经理王云蛟、陆德儒,甚或买书的李希白,也一一人头落地,一切财产归了公。

官家人也没逃脱。湖州府知府陈永明,案子查处如泰山压顶,他晓得怎么也顶不住,自杀了。官府里最冤枉的是继任湖州府知府谭希闵,也被咔嚓杀了头,罪名是“知情隐匿”与“放纵看守”,他上任不到三个月呢,谭氏不也太冤?冤中更有冤者,县学训导王兆帧,上任只有10天,也枉送了卿卿性命。

明史案,谓是大清文字狱第一案。

中国历史,几乎每次政局稳定之初,都有无数人头来祭奠和平,打江山固是一寸山河一寸血,坐江山了依然还是一朝功成万骨枯。其中一大缘故,是缺乏认输精神。在江山争夺里,输了不想输,要反攻,要复国,明知无望,也要以死相搏,结果是枯骨成堆。成熟的民主国家里,很可称道的是输者有输者精神,竞争没竞上,马上认输。看当今民主无内耗的国家,选票结果一旦出来,输者马上出来,承认失败;而民主不成功的国家,输者,不认输,绑架自己那边的选民,搞街头政治。中国古代换朝,自然不能与人家“换届”相提并论,但也没有输者精神,却是改朝换代成本一个指数。就这个明史案来说,将满清骂为贼骂为奴,解气是解了些,能解决什么问题?情绪化的表达,没什么建设性,徒然增加中国政治的血肉成本。

输者缺乏输者精神的更主要的一面,是赢者缺乏赢者胸襟。江山已经取定,民心需要慢慢疗伤,马上得天下,马下治天下,方是正道。而统治者动不动举起屠刀,残阳如海,杀人如麻。治国安邦,最需要的是妥协,而谁该先妥协呢?该是赢者嘛,赢了那么多,放下些身段有何不可?大明被大清推翻,大明遗民对故国有所怀念,不也是人之常理?这《明史》案里,虽有贼啊奴啊等等不友好的字眼,但到底不是那些煽动起来造反的言论,有之,也是泄愤,哪用得着屠刀大开杀戒?庄廷龙这案之前之后,江南发生了“十大案”,大清几乎每次都是靠屠刀镇压的。

一国之内,必有对立,这是永远摆在治国者前面的一道题目。这题目的破解,最终需要的是好好说话,双方妥协,达成和解。《明史》案发生在康熙年初,这不算康熙之罪,康熙即位,还是8岁毛孩,辅政的是鳌拜等四大臣。康熙正式执掌政柄后,文网略有松弛,如其后发生另一史著《南山集》案,处罚轻些了,堪称宽大,但那屠刀仍很锋利啊,文士名家活得战战兢兢,“声名转大忧方始,文网多繁梦未安。”康熙后来开了“博学鸿儒科”,要延揽天下士子,都入其榖中,一拨又一拨人,都来力荐顾炎武。顾炎武是亲眼看到过庄廷龙明史案的人啊,知道统治者与社会来和解,行的不是和谐之道,多是调和之计,心中悲凉,坚拒不去:“刀绳具在,无速我死。”自大清始到大清终,一直未与社会和解,源自那“刀绳”始终“具在”,绳子动辄捆人,刀子动辄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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