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实践·问题·对策——以广西区南宁市为例
2014-08-15王恒俞妍
王 恒 俞 妍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党史党建教研部,广西 南宁 530007)
一、南宁市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实践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提高科学化水平。近年来,南宁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实现首府现代化建设新跨越提供了有力保证。
1.统筹谋划,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南宁市注重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全市中心工作相结合,把强化对项目任务的廉政监察和执法监察,打造“阳光工程”作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和投资工作的必要手段,把加强效能监察,开展绩效管理,做好“作风”文章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把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作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明确要求。
2.注重建立科学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根据南宁的实际,围绕惩防体系中的科学发展服务保障体系、公共权力阳光运行体系、权力运行监控体系、案件查处体系、群众利益维护体系、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体系、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和执行评估体系、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和保障体系等“八个子体系”,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发挥制度的整体作用。强化重要领域监管,服务好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全面清理反腐倡廉制度,完善310项规范性文件,对97个市直机关单位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3.抓责任,重协调,反腐倡廉建设整体合力进一步增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按照上级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快推进具有南宁市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和明显成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立足本职,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反腐倡廉合力,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
4.抓教育,夯基础,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市党员干部教育年度总体培训规划,贯穿于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各个环节。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廉政文化示范建设。近年来,南宁市先后命名了两批“廉政文化示范点”。各级各县区也相应打造了相应的廉政文化示范点。
5. 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近年来,南宁市坚持把现代科学技术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推手,把信息技术、电子技术、网络技术等运用于政务公开、信访举办、投资处理、行政审批、权利监督、财政收支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现代科学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
二、南宁市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存在的问题
1.思想解放的程度不适应。当前,南宁市正处在加快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实现首府现代化建设新跨越的关键时期,要想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的作用,首要前提就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新要求相比,南宁市在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科学发展的作用上,还有一定的思想顾虑,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有效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谋划工作思路、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南宁市纪检监察队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思想;以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科学发展、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服务科学发展的作风不适应。在调研过程中,市纪委的同志谈到,少数党员干部意识不强,加上人员不足等原因,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监督检查不够、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时没有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全市的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和重点领域虽然能够及时主动跟进,加强监督检查,但在有些方面怕影响大局、干扰发展,必要的监督检查还不够,有些部署的工作缺乏坚定的执行力和坚持不懈的韧劲;工作中存在脱离实际、好高骛远等问题。
3.推动工作的能力不适应。第一,提前预防的警惕性和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能力还不够,破解影响优化发展,深化源头治理,铲除滋生腐败问题的土壤,完善反腐倡廉的体制、机制、制度还存在不足之处。第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自身优势,综合运用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方面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障全市优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4.防治腐败的方式方法不适应。第一,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反腐倡廉教育是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思想觉悟,自觉抵制各种腐蚀和诱惑,不犯错误和少犯错误的治本之策。近年来,南宁市在反腐倡廉教育方面下了不少功夫,开展了许多诸如主题教育、廉洁从政教育、示范教育等,并创造出许多诸如请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编排反腐倡廉文艺作品等新颖的教育形式。尽管内容和形式都很丰富,但通过分析总结,这些教育形式当时“热热闹闹,过后“冷冷清清”,真正能够发挥实效的不多。第二,监督力量和方式难以形成合力。一是缺乏有力的组织协调,形不成合力。仍然只是强调由“纪委牵头”,导致了纪检监察部门单个作战,心有余而力不足,难以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二是监督部门主动出击少,而且,在监督过程中忽视了发挥普通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三是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普遍存在形式化、表面化的问题,不能有效地监督权力的运行。
5.队伍建设的力度不适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是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组织保证。近年来,虽然南宁市非常重视干部队伍建设,但还存在干部队伍建设针对性不够等问题。对干部还存在重使用而忽视教育的问题。少部分干部自律意识不强,对党的纪律规定执行不严。在抓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方面,抓队伍建设的力度不适应纪检工作发展的需要,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业务指导不够。长期以来,纪检监察干部年龄趋于老化、能力弱化、思想僵化,进取精神淡化,创新意识退化。此外,由于平时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还不够,导致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工作手段传统,创新能力不足。
三、推进南宁市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对策
1.推进反腐倡廉目标定位的科学化。毫无疑问,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将直接决定反腐败斗争的成功与否,以及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南宁市要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目标定位的科学化,就必须在总体要求上坚持“六个统一”:即坚持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相统一,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严肃查处极少数腐败分子与保持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相统一,通过查处极少数腐败分子,教育、警示和保护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坚持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相统一,使纪检监察工作为经济建设中心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与党政齐抓共管相统一,维护党的团结和政令畅通;坚持纪委组织协调与部门各负其责相统一,努力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合力;坚持履行监督职责与主动接受监督相统一,使纪检干部真正成为党的忠诚卫士与群众的贴心人。
2.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理念的科学化。在南宁市今后的反腐倡廉建设中,必须围绕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面领会把握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和角度审视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反腐败任务的提出、政策的制定、工作的部署都以服从和服务于科学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转变不适应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坚持在工作实践及改革创新中不断解放思想,增强分析研究问题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发展这个第一要义、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个基本要求,统筹兼顾这个根本方法贯穿于解放思想、工作实践及改革创新的全过程,着力转变不适应科学发展的反腐倡廉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把深入解放思想与改进工作理念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南宁市反腐倡廉工作理念的科学化。
3.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方式方法的科学化。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必须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保障科学发展,用改革的精神、思路、办法推进创新。第一,全市纪检机关要坚持将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要求、各项部署和措施的制定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同全市改革发展、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实施紧密结合起来,针对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思考研究,及时提出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创新反腐倡廉建设,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富有成效。第二,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探索纪检监察“综合派驻、统一管理”机构运行的规范化,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提出防治对策措施。第三,继续深化作风建设,加大纠风和执法工作的力度,搭建民意诉求通道。通过改革创新和一系列特色工作的开展,确保有力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方式方法的科学化。
4.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的科学化。在今后的反腐倡廉建设中,必须坚持和完善市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建设体制和机制,形成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科学化的强大合力。第一,党委协调抓融合。市委是全市反腐倡廉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防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要把建立健全惩治体系纳入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融入南宁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第二,纪委协调抓整合。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制定具体的年度工作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系统规划,周密部署。第三,部门协调抓配合。各级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明确工作任务,认真落实本部门所承担的各项工作。
5.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提供组织保障。第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及政策理论水平。第二,要加强能力建设,强化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素质和能力提升,不断提高履职的科学化水平。第三,要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加强县、乡两级纪检监察组织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强化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加强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和工作指导。第四,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定期通报、督查调研、学习培训、检查考核等工作制度。第五,要加强作风建设,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维护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抓紧抓好,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提供组织保障。
6.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从整体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以系统的思路来思考、谋划和推进。第一,要坚持体系反腐的科学理念,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从整体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第二,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既着眼于治标,又着眼于治本,既注重惩治,又注重预防,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营造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环境。第三,要坚持体系反腐的科学理念,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融入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之中,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性、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前瞻性,从整体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