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使用与失独群体自我增能
2014-08-15郝彩虹
郝彩虹
(中华女子学院性别与社会发展学院,北京100101)
2012年6月5日,5名失独者代表带着全国1 200多名失独者的签名来到国家计生委信访接待室,请求面见国家计生委主要领导,就失独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表达诉求。在获悉代表的请求遭到拒绝后,一同来京的16个省市80多名失独者马上从临时驻地赶往国家计生委,发起了一场持续将近30小时的群体维权行动。由于国家计生委一直未就“6·5维权”的请求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2013年1月7日,148名失独者带着全国1 000多名失独者的签名,再次聚集于国家计生委,表达诉求。两次维权,虽然采取的策略和提出的诉求不同①维权”主要提出要求给予失独父母国家补偿的申请的诉求,“1·7维权”目的是要求国家提高失独群体的特扶待遇。,但都证明一个事实,即失独群体已经开始通过集体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两次维权都达到了一定的社会效果,即失独者和失独群体的问题逐渐进入了公众视线,引起了社会关注。失独者通过群体力量,向政府、媒体、社会发出了他们自己的声音。
失独者,顾名思义,指因为各种原因失去了独生子女,且再无生育能力的人群。据卫生部发布的《2010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测算,中国目前的失独家庭规模已超百万,并以每年7.6万个家庭的速度增加。然而,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说,百万失独家庭并不是一个大数目,且他们存在的分散性也使其长期以来不为外界所关注,直到互联网进入了他们的生活。
在网络上,失独者遇到了很多“同命人”,共同的人生遭遇使他们更能够产生共鸣,相互理解彼此安慰,为自己的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本文关注的核心议题是:弱势群体(以失独群体为例)如何通过互联网来改善其身心健康状况和边缘性的社会地位,从而获得自我增能。进一步讲,网络社群中的成员互动对于改变其成员个体和群体本身在现实社会中的行动能力和行动逻辑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1 互联网与人类社会的关系
互联网作为一种信息传播和人际互动的媒介和载体,通过作用于个体、群体以及社会的互动模式,对人类社会的存在形式和运行机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1]换言之,互联网的作用不仅仅停留于网络世界本身,也不仅是一个集信息资源库、交流媒介以及虚拟公共领域[2]于一体的存在,而且实实在在地改变着现实世界。[3]1网络世界是现实世界的反映,也能够反作用于现实世界,联接二者之间的桥梁是网络文化。[3]2网络文化是所有网络参与主体互动的过程与结果的总和。[3]3个体网民和虚拟社群作为主要的网络参与主体,既参与了网络文化的建设,又被网络文化所形塑,并作为网络文化的传递载体对现实社会产生了影响。[4]1,[5]
与现实社会中有各种各样的“组织”一样,网络世界里也有各种各样的群体,并发挥着社会功能。虚拟社群是指网络世界中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价值信念、政治理念、利益诉求等而聚集形成的群体,其表现形式有QQ群、百度贴吧、BBS论坛、Email群、聊天室等。这些群体既表现出典型组织的特征,又有其独特性。通常来讲,和现实社会中的组织一样,虚拟社群也有相对稳定的参与者(网民)、积极分子、组织管理者(版主、管理员等)、固定的交流地点(固定的虚拟空间)、共同的活动内容等。[6]由于互动媒介和载体的独特性,虚拟社群也表现出自身的特征,比如互动过程中的开放性和超时空性、社会关系的平等性和自主性、群体结构扁平化和多中心性、群体成员异质性较高[4]2以及成员关系的临时性和不稳定性等。虚拟社群具有典型组织的特性可使其发挥类似的社会功能,比如,互动基础上的信息传播、提供工具性支持与情感性帮助、推动社会改革等。[4]3而虚拟社群的独特性使其社会功能又有所不同,如弱关系基础上的强动员[4]4、强价值倾向的社会倡导等。虚拟社群以其社会功能的发挥,成为网络公民社会的主要组成部分,并影响了现实公民社会的建设。
由此可见,在互联网时代,网络社会作为人类社会的一部分,为社会活动参与主体(包括个体和群体)提供了一个现实社会之外的活动空间和载体,这个虚拟社会以不同于现实社会的方式和逻辑形塑着主体的意识和行动[7],并以主体能动性的方式反作用于现实社会,改变其运行逻辑、机制和结构。[8-9]这也正是网络的现实意义所在。
那么,互联网是如何改变网络参与主体的意识和行动,进而影响其参与现实社会的呢?其具体的作用过程和机制是怎样的?换句话说,在互联网时代,“社会何以可能”这一社会学基本问题将以怎样的图景呈现?本文试图通过对失独群体的互联网使用和主体性建构的过程和关系进行阐述,来说明这一问题。
本文主要采用网络民族志的方法。首先,将互联网作为研究田野,即失独群体的网络互动空间,主要包括失独者QQ群、论坛以及网站等;其次,在资料搜集方法上采用网络田野考察的方法,历经半年多的网络参与观察,田野资料由网络参与观察所获得的失独群体的线上交流记录和笔者对个别失独者的线上访谈构成;最后,采用民族志的书写方式,对失独者的群体特征、意识和行动的变化过程进行记录。
本文主要建立在对一手资料的分析基础上,但为了查漏补缺,以呈现互联网与失独群体关系的全貌,适当地结合了对相关的视频节目和平面媒体信息的分析。毋庸置疑,虚拟社会的匿名性使得将互联网作为研究田野会面临研究伦理和科学性的考验,但不可否认的是,网络田野考察正是顺应人类进入互联网时代的现实而产生的研究人类社会的新视角。
2 互联网:失独群体的增能之路
2.1 无助的弱者,初识网络
失独者网络社群之所以兴起,一方面是因为实体组织的影响力有限,另一方面是因为以个体为单位的诉求和行动得不到政府的回应。2003年以来,上海、武汉等地方先后出现了多个服务于失独家庭的社会组织②早在2003年7月,上海十个失独家庭就自发成立了以自助互助和服务社会公益为宗旨的“星星港关爱服务中心”;2007年1月,武汉市洪山区五位失独者共同发起成立了失独者互助组织“武汉温馨港湾”;2007年9月,武汉市青山区一位失独者出资成立了以互助互爱为宗旨的“武汉连心家园”。,这些组织以“同命人”抱团取暖的方式缓解了组织成员丧子/女的哀痛。然而,实体组织因受地理空间和信息不畅等因素影响,其所能够覆盖的失独者范围和规模非常有限;且这些组织大多都因得到了政府或妇联、计生协等人民团体的支持才得以成立,因此,其活动内容和方式都受到限制。③比如,武汉的“温馨港湾”就因为其发起人孙秀荣2010年到国家计生委上访而遭注销。可见,实体互助组织主要满足小范围失独群体的抱团取暖需要,而对于更多失独群体的帮扶慰藉和维权需要则作用甚微。虽然以个体为单位的诉求表达和上访行动也已经出现④2009年清明前夕,失独者“叶儿黄了”、“天空”给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写了一封附有30余位失独父母签名的诉求信;2010年4月,失独者“笛妈”首次到国家计生委上访;同年,武汉失独者孙秀荣到国家计生委上访。,但均没有得到有效回应。
在实体互助组织无法帮助和温暖大多数的失独者,而失独者个体的诉求表达又石沉大海的背景下,失独者网络群体悄然出现。笔者了解到的最早的失独者交流群是2009年6月成立的“星星苑”论坛(辽ICP备09017933号),主要包括政策讨论、活动信息、心理咨询、保健休闲、理财等版块。2010年8月7日,星星苑QQ群建立,被公认为是全国最早、最大的失独者倾诉、交流的平台。
可见,失独者网络交流群的出现主要源于失独者的特殊现实处境。一方面,丧子/女的巨大变故使失独者的身心遭受了前所未有的痛楚,失去精神支柱,恶意舆论的伤害以及没有养老保障等是他们普遍面临的现实困境,经济保障、社会关爱和养老保障是其普遍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对他们的问题的认知程度不够、互助组织的能力有限以及个体的抗逆力较差,使得失独者只能通过互联网来排遣心中的压抑。换句话说,失独者网络社群在产生之初发挥了情感慰藉的功能,成为“虚拟的精神家园”。
2.2 抱团取暖,同命互助
失独者网络社群的最初定位主要是抱团取暖,即通过网络形成一个交流互助平台,为失独者提供情感支持、生活帮助和信息资讯。与遭遇其他生活不幸的人群不同,失独者对原来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持一种逃避的态度,一方面是为了避免睹物思人,更重要的是害怕在外界的围观、歧视和非议中生活。⑤一位失独者维权代表向我讲述了一位失独妇女的故事:有一天这位妇女的姐姐和她说梦到她的儿子来找她,觉得很害怕。虽然后来这位姐姐向妹妹道歉了,但是这位失独妇女从此开始和家里人保持距离。失独者认为只有和自己有相同遭遇的人才能够真正理解,正如一位失独母亲所说:“这种心灵的创伤是没有办法用其他亲情治愈,越是原来熟悉的依赖的情感越是要回避,反而,陌生的感情还可以接受。”⑥访谈者:DEM;访谈时间:2013年4月14日。初入QQ群的失独者的发言也往往以对自己的不幸遭遇为主,而群中的其他成员则耐心地安慰。群内成员在互相分担彼此苦难的过程中拥有了更进一步的交流关系,会谈论日常生活琐事,也会讨论时事要闻,但最多的交流还是就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失独者的扶助措施交换信息。在此过程中,失独者个体通过网络社区知道了自己并非唯一的不幸者,并在与同命人的互动中获得了安慰和关爱,从而缓解了其内疚、自责、恐惧、绝望的心理,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其身心健康状况。
对于失独者来说,失独者网络社群除了具有心理慰藉的功能外,还能够帮助缓解现实生活中诸如就医照护、经济支持等困境。2012年失独者“寒露”罹患重病,需要手术。但是,她面临两个现实的问题,一是手术必须有直系亲属签字,而她已经没有直系亲属;二是她的经济能力不足以支付手术费用。面对这种情况,群友“想想”一方面发动群友共同对“寒露”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施压,使其最终同意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另一方面发起募捐动员令,主要发布在“我们相聚在这里”、“中国失独者家园”、“同心园”、“星星苑”等以失独者为成员的QQ群。此次募集行动共收到善款48 761元。虽然“寒露”最终因手术失败过世,但这一事件反映了互助性质的网络社群在解决成员的现实困难中可以起到工具性作用。
2.3 群体自觉,团结维权
互联网社群不仅是失独者抱团取暖的平台,还是其维权意识萌发和壮大的空间。网络社群意识的发生,主要表现出虚拟的公共空间、相似的境遇基础、多样性的统一、渐进性的变化等特点。[11]1其形成一般需要经历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产生群体认知,即网络社群成员对某种信息的共同关注和认识;其次是形成群体心理,即网络社群成员对其共同认知信息的普遍看法;再次是产生群体互动,即网络社群成员就同一信息展开交流和沟通;最后形成群体态度,即在群体互动的基础上,网络社群成员就某一问题达成共识。[11]2群体态度的形成标志着群体意识的形成。[11]3
在失独者互助网络社群建立之初,就有关于“是谁造成了其当下境遇”的讨论。在不断的讨论中,失独群体越来越确定计划生育政策是造成其失独处境的根源,而计生委作为计划生育政策的直接执行者,理应帮助他们解决目前面临的各种生活问题。2010年5月,“笛妈”与其他18名失独者一起,带着署有600名失独者签名的“我们的诉求”,首次群访国家计生委,要求国家制定针对失独群体的赡养法律条款,加强对其养老、医疗和临终关怀义务保障,给予其精神抚慰和生活照顾等。可见,通过群体互动和交流,失独者网络社群自觉地发展出明确的关于维权的诉求对象和诉求内容的群体意识,其功能也由情感支持、生活互助,进一步发展到维权动员。⑦两年以后,在针对失独者的扶助政策依旧没有大的调整的情况下,有了文章开头的失独群体“6·5维权”。这一事件经国内多家媒体报道而迅速被社会大众所知,也使更多的失独者知道了失独网络社群的存在,并纷纷加入其中,网络社群数量增加,规模进一步壮大,功能也由抱团取暖为主发展为“报团取暖,共同维权”。链接了众多QQ群体资源的“中国失独者”网站,也于2012年8月创办,为失独者提供更全面的信息咨询和沟通交流的平台。
2.4 各执一词,分歧初现
随着失独者网络社群数量的增加和规模的扩大,维权目标和策略的分歧逐渐显现出来,并一度发展到人身攻击的程度。与实体组织相比,虚拟社群不受约束的民主机制使其很难产生唯一的意见领袖,加之社群管理的松散型特点,使得社群内部很容易发生分化。
“6·5维权”事件以后,失独者网络社群不仅数量增加,规模扩大,而且群体成员互动更为频繁,互动话题更集中于维权。几位失独者的话形象地呈现了这一过程:“由于相同的命运,我们这群苦难的人从全国各地相识在失独QQ群里,大家都是从起初的相互倾诉、相互安慰到抱团取暖再到维权意识的觉醒,使我们在一起有了共同的话题。”⑧访谈者:“还有明天吗”;访谈时间:2013年1月21日。“我们本是一群同命相连的朋友,我们都失去了我们生命中最最爱的唯一宝贝;我们都是一群世界上最最悲哀和最最不幸的父母,我们的内心都是最最苦痛而不堪言表的;我们大家都有一个最最基本的共同愿望——即‘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因此,为了我们的明天,大家从五湖四海‘聚集’到了这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进而又从虚拟世界走向了真实蹬现实世界,并开始了艰辛的维权诉求之路。”⑨访透者:山岭;访谈时间:2012年11月9日。
然而,由于国家计生委迟迟未就“6·5维权”的诉求做出明确答复,而诸多新入群的成员对于以往的维权历程又不甚了解,一些成员发表了针对维权代表和维权行动的过激言论,群体逐渐分裂为两大阵营。一些人主张坚持请求国家行政补偿,如若未果,将发起法律诉讼;另一些人则主张要求提高特扶待遇。两种主张的支持者在网络上由观点陈述逐渐发展到谩骂甚至人生攻击的程度。
群内矛盾在2013年1月7日148名失独者去国家计生委维权时完全暴露出来。“1·7维权”结束后,参加者在网络上以事件回放和汇报的方式向群体成员说明了此次参加的人员、维权的经过、提出的诉求等,并有意无意间与“6·5维权”进行比较,以向“6·5维权”代表宣告没有他们维权照样能够进行下去。此后,部分成员开始否定“6·5维权”的价值,认为“6·5维权”所提出的“要求国家行政补偿”的诉求不具有可操作性,而“1·7维权”提出的包括提高扶助金、提供医疗绿色通道、养老保障在内的“提高特扶待遇”的诉求更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加上之前维权中所提出的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中的相关条款,以明确国家对失独群体的保障义务的诉求,失独者网络社群就维权方式产生了“行政补偿-诉讼”、“提高特扶待遇诉求”和“修法”三种意见。
事实上,社群内部出现意见分歧并非不可以接受,只要有通畅的沟通渠道和协商机制,问题最终会得到相对圆满的解决。然而,网络社群与实体组织最大的区别在于其松散的组织性,即如何进行正面积极的沟通和协商本身就是一个问题。
2.5 求同存异,共同维权
面对网络社群内部的争论和分化,群内的部分“元老”和有识之士开始呼吁群内成员以维权大局为重,暂时搁置争议,共同维权,并指出“1·7维权”的相对顺利离不开之前失独群体的历次维权努力,并以历次维权中国家计生委重视程度的变化加以佐证,即从最初的冷漠、藐视到“1·7维权”中联合多部委开座谈会。“在维权的这个问题上,我们只能要求自己做到尽力而为,而不能强求他人去为你冲锋陷阵;我们允许有不同的声音和观点,大家可以集思广益,各抒己见,但绝不能诋毁他人,唇舌相煎,更不容抹杀已取得的维权成果;我们不能违背进群的初衷——共同维权,彼此相互慰藉,相互疗伤,抱团取暖。”[10]访谈者:山岭;访谈时间:2012年11月9日。
可见,失独者社群中的成员已经开始思考如何创造积极的沟通和协商机制,并提出了初步的建议。与实体组织一样,网络社群同样面临如何运行的问题,包括基本监管模式、成员互动模式、决策模式等。而这些模式的完善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社群成员不断互动、磨合,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沟通协调机制。
通过了解失独者网络社群的产生、运行、变化的过程,以及网络社群与现实社会的互动关系,本文将失独者与互联网的关系概括为以下几个阶段:①个体失独者为了缓解失去独生子女的现实压力,创建或加入失独者网络社群,以获得情感支持和社会归属感;②个体失独者在网络社群互动中对与其有共同遭遇就解决问题的出路形成群体意识;③虚拟空间中的群体维权意识转变为现实社会中的群体维权行动;④现实社会中的群体维权行动扩大了失独者网络社群的影响力,使群体数量增多、规模增大、维权宗旨更为明确;第五阶段,群体成员在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两个层面互动,随着新成员的不断加入,群体出现多中心化倾向,并在维权行动中有所表现。
3 结语
失独者通过使用互联网不仅形成了网络社群,改变了失独者个体,而且对国家有一定的作用和影响。失独者与互联网的关系可以简单概括为失独者通过使用互联网而不断增能的过程,这种增能不仅表现在悲伤情绪的化解和获得工具性社会支持,而且成员互动和群体行动彻底改变了失独者的个体处境,使其由一个个孤立的失独者成为了有维权诉求和维权行动的失独群体。线上互动关系向线下互动关系的延伸,使得失独者不仅在网络上,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也不再是作为个体本身的存在,而是作为群体成员的存在。虽然网络社群内部存在分化,但分化本身恰恰是失独者自我意识和行动能力增强的表征,说明部分成员已经具有不再追随统一意见的独立性。
在改变失独者个体的同时,互联网也在不断建构着失独者个体、失独群体以及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失独群体虽然是一个固定的称谓或概念,但其所指向的社会存在却是流动的。失独群体在虚拟社会中壮大,并在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往返穿梭中不断重新建构着群体本身。如果没有失独者网络社群,维权行动将依旧停留于个体或地域范围内的小群体层面,难以引起相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也不会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那么其诉求也更加难以实现。总之,失独群体通过使用互联网正在不断地改变着现实社会中的各方力量对比,挑战着原有的政治治理逻辑和社会运行机制。
[1]郑中玉.“网络社会”的概念辨析[J].社会学研究,2004(1):13-21.
[2]李亚妤.互联网使用、网络社会交往与网络政治参与——以沿海发达城市网民为例[J].新闻大学,2011(1):69-81.
[3]彭兰.网络文化的构成及其与现实社会的互动[J].社会科学战线,2011(7):149-158.
[4]张文宏.网络社群的组织特征及其社会影响[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1(4):68-73.
[5]陈联俊.网络社会中群体意识的发生与引导[J].政治学研究,2010(2):87-94.
[6]刘学民.网络公民社会的崛起——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新生力量[J].政治学研究,2010(4):83-90.
[7]王向民.网络社会的信息传播与决策机制[J].社会科学,2012(12):35-43.
[8]朱海龙.人际关系、网络社会与社会舆论——以社会动员为视角[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1(4):95-98.
[9]顾丽梅.网络社会公民有序参与人大立法的路径与思考[J].浙江学刊,2013(1):109-115.
[10]陈联俊.网络社会中公民意识个体发生机制的归因分析[J].理论与改革,2010(3):94-97.
[11]汪建华.互联网动员与代工厂工人集体抗争[J].开放时代,2011(11):114-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