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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根甲:弄虚作假食恶果

2014-08-15永纪,德芙

支部建设 2014年22期
关键词:永济市黄龙李某

朱根甲,男,汉族,196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山西省永济市张营镇黄龙村人,高中文化。2005年12月至2013年11月,连续担任黄龙村村委会主任,是永济市第五届人大代表。2013年12月13日,永济市纪委给予朱根甲开除党籍处分,依法罢免其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永济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9月至2012年2月,永济市政府组织开展清理化解全市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朱根甲在负责该村“普九”化债的过程中,明知黄龙初中系民办学校不符合化债条件,却伙同他人弄虚作假,在该村账本上补录“李某垫付教学楼款66.6万元”等内容,以黄龙村委会作为债务主体上报至市化债办,致使不符合化债条件的黄龙初中投资人李某骗取化债款45.2万元,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事后,李某为表示感谢,送给朱根甲现金2万元。

2013年11月2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朱根甲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追缴2万元违纪款上缴财政。

你忘记了

你在党旗下的誓言

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

党赋予你的权力

不是让你来假公济私

送人情落好处的

党的至高荣誉

也容不得你肆意践踏

不懂得珍惜

必然自食恶果

文 / 永 纪

诗 / 德 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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