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根甲:弄虚作假食恶果
2014-08-15永纪,德芙
支部建设 2014年22期
朱根甲,男,汉族,196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山西省永济市张营镇黄龙村人,高中文化。2005年12月至2013年11月,连续担任黄龙村村委会主任,是永济市第五届人大代表。2013年12月13日,永济市纪委给予朱根甲开除党籍处分,依法罢免其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永济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9月至2012年2月,永济市政府组织开展清理化解全市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朱根甲在负责该村“普九”化债的过程中,明知黄龙初中系民办学校不符合化债条件,却伙同他人弄虚作假,在该村账本上补录“李某垫付教学楼款66.6万元”等内容,以黄龙村委会作为债务主体上报至市化债办,致使不符合化债条件的黄龙初中投资人李某骗取化债款45.2万元,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事后,李某为表示感谢,送给朱根甲现金2万元。
2013年11月2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朱根甲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追缴2万元违纪款上缴财政。
你忘记了
你在党旗下的誓言
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
党赋予你的权力
不是让你来假公济私
送人情落好处的
党的至高荣誉
也容不得你肆意践踏
不懂得珍惜
必然自食恶果
文 / 永 纪
诗 / 德 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