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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妈妈的遗愿

2014-08-13张慧娟

婚姻与家庭·社会纪实 2014年8期
关键词:阿东珠海市福利院

张慧娟

她的一生颠沛流离

朋友陪阿岚来妇联的时候,她已经是宫颈癌晚期,人瘦得皮包骨头。那时候,阿岚和女儿住在一条废弃的乌篷船上,全部的家当也只有几个锅碗瓢盆,生活简陋得让人无法想象。但她来,并不是为治自己的病,而是为了女儿欣欣。

阿岚在这世上剩下的时间不多了,欣欣成了她唯一割舍不下的人。无数次,她都想象着,自己在某一天早上再也没有醒来,而欣欣则在一旁哭喊着叫“妈妈”。有几次,阿岚都被自己的想象折磨得泪流满面。

“过去的日子里,我几乎没有一天顺利过。”父亲在阿岚五六岁时便去世,之后母亲改嫁,再没有跟她联系过,她因此成了孤儿。亲戚们看她可怜,今天这家、明天那家,收留养育她。

15岁那年,阿岚从湖南农村来到深圳,决定自己养活自己。可打工的生活异常艰辛,有很多次,她都想重新回到小山村。可自己已经不再是那个可以吃百家饭的小女孩了,哪还回得去?

就这样,15岁的阿岚把自己的喜怒哀乐藏在最深处,开始在这个城市打拼。孤单的时候,她常常会想起死去的父亲和失踪的母亲,可每次都是越想越难过,是他们把她“抛弃”在这个世界上,让她成了孤单的孩子。

22岁那年,阿岚遇到了第一任丈夫,一直想有个家的她,很快就跟他结了婚,却又很快离了婚,原因是两个人总是争吵,吵到最后,感情就淡了,家也散了。

两年后,她又遇到另一个男人阿东。阿东来自偏远的云南,和阿岚一样,一个人在深圳打工,两个人又很快走到了一起。这段感情带给阿岚的最大收获是,有了女儿欣欣。遗憾的是,和上一段婚姻一样,这段感情又很快走到了尽头。因为长期争吵,欣欣1岁多的时候,阿东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讯。一天、两天、三天……看着空荡荡的屋子,阿岚绝望了,她知道,自己又一次被这世界“抛弃”了。

那一次,阿岚连死的心都有了,可有一天早上,还没有睡醒的阿岚,无意中被女儿肉嘟嘟的小手轻轻触动,她突然涌起一股强烈的母性,觉得自己应该为了女儿好好生活下去。

就这样,阿岚带着幼小的欣欣坚强地生活着。她干过很多营生,还做过 “捞偏门”的生意,比如,帮人偷渡或者赌博放马……母女俩的生活一直很落魄,由于无钱租房,她们就住在一艘废弃的小船上。小船四壁漏风,条件相当简陋,但母女俩一住就是好几年。

2011年7月,身体不适的阿岚被确诊患上宫颈癌,而且是晚期,这消息对于阿岚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她哭了整整一天,没有人知道她有多舍不得离开这个世界,多舍不得离开女儿。

因为无钱治疗,阿岚只能在小船上熬日子。病痛的折磨,加上对女儿未来的担忧,让阿岚的身体越来越虚弱。她知道,自己剩下的时间确实不多了。

朋友来看阿岚,看到母女俩的现状,禁不住哭了。朋友留了些钱给阿岚,但那些钱也只能暂时解决母女俩的温饱问题。欣欣将来怎么办?思来想去,朋友陪阿岚找到了妇联。

突然冒出一个奶奶

了解到阿岚的情况,珠海市妇联的工作人员很同情她的遭遇,决定尽全力帮助她。很快,市妇联便为阿岚申请了紧急救助金,并协助她向珠海市民政局申请了临时救助金。与此同时,妇联工作人员还动员爱心人士、义工组织等,向阿岚提供爱心帮助;并联系当地媒体,对阿岚和欣欣的坎坷遭遇进行了报道,引起更多爱心人士的关注。

这期间,阿岚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考虑到不满6岁的欣欣无人照料,珠海市妇联多次与市民政局进行沟通,最后将欣欣送往珠海市社会福利中心,由市福利中心代养。

阿岚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她希望政府部门能帮她寻找阿东。4年了,阿东一次都没有来看过她和女儿,这让阿岚很不解,甚至有过怨言。可现在她不怨他了,“只要能找到他,把孩子交到他手里,那些恩恩怨怨都不重要了。”

一周后,阿岚在医院里安静地去世了,临终前她再次提到,唯一的心愿就是欣欣能生活得快乐。含泪说完这些,她安静地闭上了眼睛。

正如阿岚所期盼的那样,欣欣在福利院过得很好,那里给欣欣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教育环境,还为她设置了模拟家庭,有温馨的房间、有爱心人士来给她当爸爸妈妈。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欣欣会这样快乐生活下去的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2013年8月,一位老人来到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珠海站)。她自称是欣欣的奶奶,要把欣欣从福利院接走。遭到对方的委婉拒绝后,她赶来妇联求助。

原来,欣欣在福利院落户的过程中,深圳当地派出所联系了阿东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阿东的母亲这才知道,自己原来还有一个孙女。就这样,老两口一起从云南来到珠海,希望能把欣欣接回去。突然冒出一个“奶奶”,还要把欣欣接走,福利院觉得应该谨慎对待,便委婉拒绝了老人。

妇联工作人员在接待老人的来访之后,查看了老人的身份证明以及相关户籍资料,初步确定老人就是阿东的母亲,也就是欣欣的奶奶。如果关系确认的话,她对欣欣是有监护权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妇联便指派维权站驻站志愿律师刘凯东,通过诉讼途径帮老人解决欣欣抚养权之争。刘律师对于第一次见到欣欣爷爷、奶奶的印象很深刻,两位老人都是解放前的打扮,而且瘦得皮包骨头,明显营养不良。

诉讼期间,刘律师和妇联工作人员从两位老人口中得知,阿东早在2008年,就已经在澳门海域死亡,警方曾给两位老人出具过阿东的死亡证明。至于阿东是怎么死的,老人却不愿多谈。

阿东竟然在5年前就已经死亡了,这就是他迟迟没有来看阿岚母女的原因,可阿岚却永远无法知道真相了。

要亲情回归,还是要孩子的未来

接手案件后,刘凯东律师向法院申请了司法救助,减免了阿东母亲的诉讼费;并以变更抚养权为诉求,将珠海市社会福利中心起诉到法院。

由于欣欣为非婚生子女,无户籍证明她和阿东母亲的祖孙关系,这就需要确认双方的血缘关系。经过刘律师和妇联工作人员的多次协调,福利院决定支付亲子鉴定费,为阿东母亲和欣欣进行亲子鉴定。不久后,鉴定结果出来了,欣欣与阿东母亲具有祖孙关系。

血缘关系落实了,也就明确了老人具有抚养欣欣的权利。但有了抚养权利,又是否具有抚养能力?妇联工作人员和刘律师提出,让阿东的母亲提供县级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合格报告,以及当地政府部门提供的经济收入状况证明,以证明其有抚养能力,为胜诉提供有力的支撑。

诉讼的程序一步步进行,但无论是刘律师,还是妇联工作人员,甚至法官,内心都充满了纠结。两位老人的条件太差了,他们生活在云南偏远的农村,家中几乎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每月靠微薄的低保生活,他们几次来珠海的路费都是靠亲戚资助的,在珠海逗留期间,住在救助站里。这样的条件怎么能抚养欣欣,又怎么能让欣欣接受正常的教育?他们和欣欣之间也没有过接触,加上语言不通,想生活在一起,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适应。

刘律师和妇联工作人员陷入了两难: 是维系亲情,还是顾及欣欣的前途?最终,刘律师本着对欣欣负责的态度,将情况如实反映给妇联领导,并多次和民政部门、市福利中心、承办该案的法官交流商讨,在“亲情回归”和“欣欣未来成长”之间寻找平衡点。

在多方努力协调下,阿东的母亲和福利院达成一致:老人同意将欣欣的抚养权交给福利中心,但须将欣欣由原来随母亲姓,改为随父亲姓;由福利中心负责为欣欣办理入户入学等手续;在没有征得阿东母亲及家属同意的情况下,福利中心不得将欣欣送给他人领养;老人前往珠海探望欣欣时,福利中心负责解决不超过4个人次的差旅费(车票);在不影响欣欣学习的前提下,老人可以带欣欣回云南老家与亲属团聚。

至此,该案圆满地画上了句号,阿岚在天堂里,也会心安吧!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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